內容簡介
朋友、同學要講故事,把道理放在故事裡;
老師、父母要講故事,把說教融合在故事裡。
愛的故事讓人感動,激勵的故事讓人成長;
透過說故事人物與情節動人的陳述,
讓你成為滋潤心靈與鼓舞他人的「說故事高手」!
語言的力量是紅塵俗世間最大的能源,時刻牽動人們的喜怒哀樂,一句話,可以讓人笑逐顏開,也能傷人於無形;如何以適切的言語表情達意,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暢銷作家、口語傳播大師戴晨志,擅長以一則則發人深省的小故事,帶領讀者一窺「表達」的堂奧。2007年新作品《說故事高手》,更是戴晨志老師濃縮畢生所學的進階版,書中收錄25則小故事,有的平實如喜歡拍鳥、獲得無數攝影獎的素蘭阿嬤;有的讓人邊看邊掉淚,例如「黑人」陳建州自述父親空難後悲痛的過程,以及在他動手打人後、爺爺老淚縱橫懇求法官的情景;也有「台灣之光」王建民、「紅面棋王」周俊勳、頂尖發明家劉大潭、NBA「空中飛人」喬丹的勵志人物故事等。
千言萬語不如說一個好故事,教你如何利用說故事打動人心
每則故事內容,都具有十足的可讀性,但最重要的是戴晨志老師利用這些故事,一一闡述如何運用語氣、表情、肢體動作,讓故事具有情感凝聚力、產生想像空間,感動聆聽者。
在本書中,戴晨志老師用筆「說故事」的同時,也一一羅列「說故事的高手」應具備的要件,包括:生動地掌握表情、手勢、聲音、肢體動作,用最活潑、最熱情的心,展現自我的獨特風格;說故事時,要精彩、有內涵、有啟發、有感性、有理性;至於故事內容,真實比虛擬更有張力、有趣、吸引人;塑造氣氛,讓聽故事的人,自然而然地融入故事的劇情裡,可以「真情感動、真心接受!」
聽故事的人形形色色,說故事的人,如何能讓每個聽眾都滿意呢?很難!但是口語傳播大師戴晨志做到了,在他的筆下,每則故事栩栩如生,讀者只要打開書本,就彷若坐在講台下,聆聽戴晨志老師侃侃而談。 只要看完本書,你也能成為最佳的「說故事高手」!
■作者簡介
戴晨志
念書歷程不算順遂,但以身為國立藝專的畢業菁英校友而自豪。民國79年在美國奧瑞岡大學就讀,寫作天賦「一發不可收拾」,越洋投稿、在中國時報開闢專欄,人氣漸旺、粉絲群龐大。民國81年,學成歸國前被世新大學搶先網羅,擔任國內首創的「口語傳播系」系主任。誨人不倦,創作文筆也未曾稍停,民國83年推出處女作,至今已有30多本書問市,數百萬本銷售量,締造驚人紀錄。民國85年,跳脫繁瑣的行政工作,辭去系主任職,成為專職作家,散播人際溝通、口才魅力與自我激勵的新思維,也經常受邀在全台各地、星馬、中國大陸等地演講。認識戴晨志,就瞭解何謂「律已甚嚴」、「凡事要求完美」、「信守承諾」的定義,這是他的生活態度,讀者將可從《說故事高手》書中一窺究竟。
學歷:美國奧瑞崗大學口語傳播博士(Dept. of Speech Communication)/美國威斯康辛州馬凱大學廣播電視碩士/國立藝專廣播電視科畢業。經歷: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創系主任/ 華視新聞部記者、編譯/「華視新聞雜誌」執行製作。現任:自由作家。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