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aibo 三色光 超薄長效續航 充電磁吸式 LED感應燈(40公分)--三種模式(恆亮 黑夜感應 全天感應)亮燈,120度廣角感應-- 全新升級多功能版,【恆亮模式】【黑夜感應模式】【全天感應模式】三種模式可設定,使用方式無限靈活,擁有冷白光 暖黃光 自然光供選擇,依個人喜好選擇燈光色,應用於生活中不同場合。 人體感應自動亮燈設計(黑夜感應+全天感應)【黑夜感應模式】在光線充足的環境下,燈感應到人不會亮燈, 只有光線不足且感應到人的情況下才會自動亮燈。【全天感應模式】不管光線是否充足,燈感應到人就會自動亮燈。 感應範圍120度廣角、3米距離內(2M內感應效果較佳)人離開感應區域後,之後如無感應約25秒後會自動熄燈。若人一直在感應區域內活動,燈會持續亮。 便利充電式免接線LED燈管,方便攜帶,無論露營、戶外皆適用,亦可作為緊急照明,即使停電,讓您免除於黑暗的恐懼之中,同時適合安裝於居家各場景使用,如門口、走廊、樓梯、洗手間、書桌、櫥櫃、衣櫃…等。讓您的生活更便利! 使用LED晶片光源,高亮度低耗損,使用壽命更長,綠能環保愛護地球!TYPE-C充電口設計,充飽電後輕巧使用免接線,磁吸式設計簡易吸附,安裝免鑽洞,不破壞裝潢,也可將內附鐵片黏貼於欲安裝的位置,再將燈管吸附即可,輕鬆安裝容易拆卸! ※感應燈可感應距離最遠為3M,2M內感應效果較佳,若超過2M可能造成 感應延遲3-5秒,屬正常現象。※在自動感應燈亮起後,無任何動作感應約25秒後自動熄滅。產品特色: ◆1cm極致輕薄燈體設計,長效續航,柔光不刺眼◆智能家居照明,自動亮燈熄燈,有效率使用照明,不浪費電源◆【恆亮模式】【黑夜感應模式】【全天感應模式】三種模式可選擇◆120度廣角,3米距離,全方位人體感應◆緊急狀態停電時,可作為緊急照明使用◆磁吸式固定,容易安裝拆卸,搭配內附鐵片,非金屬處也可使用◆TYPE-C充電可重複充電使用,LED低耗能,可使用長時間◆LED晶片光源,高亮度省電,壽命更長久◆冷白光 暖黃光 自然光,三色光源一鍵切換 使用方式: 1.首次使用前,請先將本品充飽電後再使用。2.『短按』開關 模式鍵 第1下,進入恆亮模式 第2下,進入黑夜感應模(閃爍 3 下提示) 第3下,進入全天感應模式(閃爍 2 下提示) 第4下,關閉3.在亮燈時,『短按』燈光調整鍵,可切換色溫,冷白光、暖黃光、自然光。4.在亮燈時,『長按』燈光調整鍵,可無段式調光,當長按時,燈光亮度逐漸增加, 鬆開時燈光亮度停在鬆開時對應的亮度,燈光亮度達到最大亮度後不再變化; 再次長按,燈光亮度逐漸降低,鬆開時燈光亮度停在鬆開時對應的亮度,燈光亮 度達到最小亮度後不再變化。5.內置強力磁鐵,可直接吸附於鐵製物品上。6.也可搭配內附鐵片,黏貼於非鐵製材質表面上。7.當亮度減弱時,請即時為本品充電。8.本品具備記憶色溫及亮度功能,關閉電源重新開啟時,可記憶前次使用時的色溫及亮度。 注意事項: .使用前請先詳閱內附說明書上的操作說明與注意事項。.首次使用前請先將其充滿電,否則可能會因電路開啟保護裝置而無法亮燈, 充電後將自動解除保護裝置。.若長時間不使用,建議每個月為產品充一次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使用前請先確認電壓與本品電壓一致。.本產品不防水,請勿在潮濕、高溫的環境下使用,請勿浸水或淋雨。.使用時請勿直射眼睛,以免損害視力,孩童應在大人指導下使用。.內建充電式鋰電池,勿請自行拆卸,以免損壞產品。.為了保證電池使用壽命,使用過程中,當燈管亮度暗淡時,應及時充電, 請勿在燈管完全不亮時才充電,以免降低電池使用壽命。.電池有自放電的特性,長時間不使用也會微量的消耗電力,且電池為消耗品, 會因為使用方式或電池耗損而影響使用時間,時間僅為參考數值。.本品不預期供生理 感知 心能力 經驗或智識不足之使用者(包括孩童)使用, 除非在對其負有安全責任的人員之監護或指導下安全使用。.孩童應受監護下才可使用,以確保孩童不嬉玩電器。.USB線材如有破損、變形請及時更換,以避免短路損壞產品或發生危險。.燈具光源為不可替換,當光源壽終時,請直接更換整個燈具.感應燈可感應距離最遠為3M,2M內感應效果較佳,若超過2M可能造成 感應延遲3-5秒,屬正常現象。.在自動感應燈亮起後,無任何動作感應約25秒後自動熄滅。.請勿靠近水源 火源,以免產品發生故障或損壞。.商品圖檔顏色因電腦螢幕設定差異會略有不同,以實際商品顏色為準。.尺寸與重量皆為手工測量,誤差±3%屬正常情況。 轉載警示: 自民國108年6月1日起(含追溯既往),鈞嵐(立嵐)企業有限公司之 商品圖片、影片或鈞嵐(立嵐)企業有限公司文字及LOGO, 任何客戶或用戶需轉載刊登任何圖片、文字、影片 皆需經過鈞嵐(立嵐)書面同意,如有需求請與鈞嵐(立嵐)客服中心接洽聯絡。 若任何未經鈞嵐(立嵐)同意即任意轉載刊登者, 我司將進行相關智慧財產著作權與商標權及商業法的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