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概要解題書 (2019司特、地特、高考) | 誠品線上

民事訴訟法概要解題書 (2019司特、地特、高考)

作者 梓潼
出版社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民事訴訟法概要解題書 (2019司特、地特、高考):準備考試中後期貴在「精簡、效率」,因此本書期望能帶給讀者三個作用:1.快速瀏覽複習本章節主題的重點2.以最精要的方式直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準備考試中後期貴在「精簡、效率」,因此本書期望能帶給讀者三個作用: 1.快速瀏覽複習本章節主題的重點 2.以最精要的方式直接複習記憶爭點 3.快速理解相關考題的解題架構與答案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梓潼東吳大學民商法碩士集英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CHAPTER1 民事訴訟法之概論UNIT 1 重點整理民事訴訟法之審理原則(基本原則)壹 處分權主義貳 辯論主義參 職權進行主義UNIT 2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2 訴訟主體-法院UNIT 1 審判權1 重點整理壹 審判權之判斷貳 民事法院與行政法院發生審判權消極衝突之處理2 爭點整理UNIT 2 管轄1 重點整理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3 訴訟主體-當事人UNIT 1 當事人之確定、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當事人適格1 重點整理壹 當事人之確定貳 當事人能力參 訴訟能力肆 當事人適格2 爭點整理UNIT 2 訴訟擔當制度1 重點整理壹 種類貳 共通效果參 典型案例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4 複數當事人UNIT 1 重點整理1 類型壹 普通共同訴訟貳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參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2 共同訴訟於撤回訴訟(撤回起訴)之不同壹 共同原告貳 共同被告UNIT 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3 相關時事-民國 105 年維冠大樓倒塌案CHAPTER5 其他訴訟關係人UNIT 1 參加人輔助參加(從參加)-參加人壹 意義(民訴§58以下)貳 要件參 參加人之權限與地位(民訴§§58、61)UNIT 2 代理人1 代理人之權限:普通委任 vs. 特別委任(民訴§70)壹 基本定義貳 泛稱「全權代理」、「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等字樣,即應解為未受特別委任參 「訴之變更」屬於普通委任或特別委任之爭議?2 多數人間權限劃分壹 本人與代理人(民訴§72)貳 數代理人(民訴§71)3 其他相關重點壹 訴訟代理權之消滅:一審一委任原則(民訴§69Ⅱ本文)貳 本人死亡或喪失訴訟能力是否影響代理權?(民訴§§73前段、173本文)參 起訴時欠缺代理權之效果UNIT 3 相關考題考古題練習CHAPTER6 訴訟客體UNIT 1 重點整理1 訴之聲明(民訴§244Ι③)壹 訴之聲明要求明確、特定且不得附條件貳 例外-聲明不確定2 訴之種類壹 給付之訴貳 確認之訴參 形成之訴3 訴訟標的理論壹 傳統(舊)訴訟標的理論(實務)貳 新訴訟標的理論參 訴訟標的相對論肆 訴訟標的理論影響之範疇4 重複起訴之禁止壹 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民訴§253)貳 同一事件之判斷5 客觀合併壹 客觀合併要件貳 合併型態:判決方式為此處重點UNIT 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考古題練習CHAPTER7 法院之訴訟行為UNIT 1 重點整理1 法院之闡明(民訴§§199、1)壹 審判長應向當事人發問或曉諭,令其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聲明證據或為其他必要之聲明及陳述;其所聲明或陳述有不明瞭或不完足者,應令其敘明或補充之(民訴§199Ⅱ)貳 依原告之聲明及事實上之陳述,得主張數項法律關係,而其主張不明瞭或不完足者,審判長應曉諭其敘明或補充之(民訴§1Ⅰ)參 被告如主張有消滅或妨礙原告請求之事由,究為防禦方法或提起反訴有疑義時,審判長應闡明之(民訴§1Ⅱ)肆 違反闡明義務時,應認判決違背法令故得作為上訴第三審之理由2 送達壹 應受送達人貳 送達之方式(由書記官依職權為之)(民訴§123)UNIT 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8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UNIT 1 重點整理1 訴之變更、追加壹 訴之變更貳 訴之追加參 訴之變更、追加之特別要件(民訴§255Ⅰ但書)2 反訴壹 意義貳 提起反訴之時點(民訴§§259、446)參 要件肆 第二審之反訴限制(民訴§446)肆 反訴之撤回UNIT 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9 證據UNIT 1 重點整理1 基本概念壹 證明與釋明貳 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參 證據能力與證據價值2 證明的客體(對象)壹 待證事實貳 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參 免證事實3 客觀舉證責任壹 規範理論貳 例外參 舉證責任之減輕4 證據調查壹 證據調查之開啟貳 調查證據之機關參 調查證據之結果肆 民事訴訟法中之五種證據方法UNIT 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10 訴訟終結UNIT 1 重點整理1 撤回壹 意義貳 要件參 撤回之效力2 訴訟上和解壹 意義貳 要件參 類型肆 效力伍 救濟3 法院裁判壹 非本案判決與本案判決貳 給付、確認、形成判決參 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肆 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伍 捨棄認諾判決(民訴§384)陸 一造辯論判決(民訴§385)柒 宣告假執行判決(民訴§389)捌 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民訴§396)玖 情事變更判決(民訴§397)拾 對待給付判決4 判決之效力壹 判決之確定貳 實質確定力-既判力參 執行力肆 形成力伍 其他UNIT 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11 救濟UNIT 1 重點整理1 上訴壹 意義貳 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2 要件壹 須由當事人提起貳 須未喪失上訴權參 符合上訴程式(民訴§441)肆 須有上訴利益3 上訴之範圍壹 上訴聲明範圍貳 上訴不可分4 上訴不可分之附帶上訴→被上訴人壹 目的及性質貳 要件參 附帶上訴之效力肆 附帶上訴之類型5 上訴不可分之擴張上訴聲明→上訴人壹 意義貳 要件6 審理之範圍壹 上訴聲明範圍內貳 上訴不可分參 訴之變更追加肆 反訴伍 附隨一體性(針對預備合併之訴)7 第二審之判決壹 上訴無理由貳 上訴有理由參 發回原法院8 第三審上訴壹 第二審之終局判決貳 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書強制提出主義參 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由肆 強制律師代理伍 上訴利益須逾一定數額9 再審壹 再審之訴之構造及法院之審判貳 再審之主體參 再審期間之計算肆 管轄法院伍 再審事由10 第三人撤銷訴訟壹 意義貳 增訂理由參 主體UNIT 2 爭點整理UNIT 3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12 特殊訴訟程序UNIT 1 重點整理1 簡易程序壹 事件類型貳 訴之變更追加參 救濟2 小額程序壹 事件類型貳 管轄之例外規定-定型化契約參 小額訴訟程序之審級構造-二級二審制肆 證據調查之簡化伍 訴之變更追加陸 不得為適用小額程序而為一部請求3 調解壹 強制調解事件貳 調解之效力與救濟4 支付命令壹 管轄法院-專屬管轄貳 審理方式參 效力肆 修法前後之過渡規定UNIT 2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CHAPTER13 家事事件法UNIT 1 重點整理1 調解前置壹 強制調解貳 調解成立2 職權探知壹 原則採行職權探知主義貳 例外採辯論主義(協同主義)參 涉及特殊公益事項,回歸適用職權探知主義肆 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3 當事人程序能力壹 資格貳 理由參 程序監理人肆 其他選任程序監理人之規定4 訴之客觀合併壹 統合處理貳 合併審理與裁判5 判決效力壹 主觀效力之擴張-對世效貳 客觀效力之擴張6 交付子女之執行壹 執行方法採擇之考量因素貳 交付子女之直接強制UNIT 2 相關考題1 考古題練習2 其他相關考古題

商品規格

書名 / 民事訴訟法概要解題書 (2019司特、地特、高考)
作者 / 梓潼
簡介 / 民事訴訟法概要解題書 (2019司特、地特、高考):準備考試中後期貴在「精簡、效率」,因此本書期望能帶給讀者三個作用:1.快速瀏覽複習本章節主題的重點2.以最精要的方式直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4640867
ISBN10 / 9574640868
EAN / 9789574640867
誠品26碼 / 2681742914008
頁數 / 472
開數 / 18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作者序
在身為執業律師忙碌操勞之餘,還是撥空一點一滴完成了這本書,想起在學期間,法律系學生們最害怕的不外乎就是「民事訴訟法」這一科,而筆者一直認為程序法這種學科,實在是必須有些實務歷練後才可以較為深入了解,加上身邊有許多書記官、高考考友們,身受本科困擾好幾年,坊間解題書又少,所以才想說利用一點時間撰寫本書,希望能夠幫助到還在水深火熱中的芸芸考生。本書集結過去筆者一路在「法律系宿命 無止盡的考試」所累積的經驗以及後來律師執業對民事訴訟的些許心得,作為考友們的解題參考。執業事務繁多,本書內容勢必難免有錯,還請包涵與見諒,也歡迎讀者給予指正與不吝賜教。
此外,筆者從小就是不念書的學生,就是收到成績單時父母會知道班上人數有幾人的那種,所以讀書這件事情與我是八竿子打不著,屬於直接「被放棄」。而考進「法律系」更是家人壓根也想不到的事,這中間的曲折離奇、顛沛流離,究竟是命運的捉弄還是⋯⋯(呃⋯⋯抱歉離題了),恐怕還得講個三天三夜呢。還記得父親接到錄取通知時說「寄錯了吧!」母親說「同名同姓吧!」各位就知道我是多麼的不被看好。因此要告訴各位的是,現在筆者是執業律師,相信筆者做得到,你們也一定做得到!
梓潼
2019.2.22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準備考試中後期貴在「精簡、效率」,因此本書期望能帶給讀者三個作用:
1.快速瀏覽複習本章節主題的重點
2.以最精要的方式直接複習記憶爭點
3.快速理解相關考題的解題架構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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