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2019 (警察三、四等特考、警大研究所)
| 作者 | 謝安/ 周易 |
|---|---|
|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2019 (警察三、四等特考、警大研究所):謝安+周易聯手打造訪間最強警察刑法解題書大量收錄警察特考歷屆試題及必考重點市面唯一最強最好警察刑法學 |
| 作者 | 謝安/ 周易 |
|---|---|
|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2019 (警察三、四等特考、警大研究所):謝安+周易聯手打造訪間最強警察刑法解題書大量收錄警察特考歷屆試題及必考重點市面唯一最強最好警察刑法學 |
內容簡介 謝安+周易聯手打造訪間最強警察刑法解題書 大量收錄警察特考歷屆試題及必考重點 市面唯一最強最好警察刑法學者重點學說一網打盡 就是要你金榜題名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謝安國立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國立臺灣科技大學MBA碩士班榜首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榜首警察三等特考及格專攻警察情境實務、警察法規、刑事訴訟法(相關著作10餘本)周易政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補教名師(相關刑法著作10餘本)
產品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刑法解題要領 Section1 鳥瞰-犯罪三階層體系Section2 構成要件論Topic1 構成要件行為1.1 構成要件行為:危險犯【99基層警察-行政警察(男)(四等)】Topic2 法益侵害結果1.2 法益侵害結果:加重結果犯【改編自99警特-行政警察(四等)】【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Topic3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理論1.3.1 條件因果關係⑴:累積因果關係【99普考-法律政風】1.3.2 條件因果關係⑵:雙重因果關係【104高考-法制(三級)】1.3.3 條件因果關係⑶:超越因果關係【改編自教科書例題】1.3.4 客觀歸責理論⑴【102國軍轉任-廉政(上校轉任)】【102身特-法制(三等)】壹刑法總則篇構成要件論Chapter11.3.5 客觀歸責理論⑵【99書記官(四等)】【94警特-行政警察(三等)】Topic4 構成要件故意與構成要件過失1.4.1 構成要件故意vs.構成要件過失【100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105高考-法制(三級)】1.4.2 構成要件過失:信賴原則【97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100普考-法律政風】Topic5 不作為犯1.5.1 不作為犯⑴【101律師(節錄)】【10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06高考-法制(三級)(節錄)】1.5.2 不作為犯⑵【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違法性論Chapter2Section1 阻卻違法事由總論Section2 阻卻違法事由各論Topic1 依法令之行為2.1.1 依法令之行為⑴-現行犯逮捕【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節錄)】【101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2.1.2 依法令之行為⑵-警察依法使用警械【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103警大】2.1.3 依法令之行為⑶-自助行為【90臺灣、福建基層-一般行政(三等)】2.1.4 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行為【101身特-書記官(四等)】Topic2 正當防衛2.2.1 正當防衛⑴-侵害現在性之認定【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2.2.2 正當防衛⑵-侵害現在性之認定【101書記官(四等)】2.2.3 正當防衛⑶-防衛行為過當與否之認定【改編自文章題】2.2.4 正當防衛⑷-防衛意思:互毆與正當防衛【94司法官(節錄)】【100地特-法制(三等)】2.2.5 正當防衛⑸-挑撥防衛(防衛行為非屬權利濫用)【改編自文章題】【102書記官(四等)】Topic3 緊急避難2.3.1 緊急避難⑴-避難行為過當與否之認定【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04身特-書記官(四等)】2.3.2 緊急避難⑵-避難行為之衡平性(優越利益衡量)【96高考-法制(三級)】2.3.3 緊急避難⑶-自招危難【102地特-法制(三等)】【10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2.3.4 緊急避難⑷-強制性緊急避難【改編自教科書例題】【100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Topic4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2.4.1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⑴-推測之承諾【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2.4.2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⑵-義務衝突【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責任論Chapter3Section1 罪責概說Section2 罪責要素Section3 原因自由行為(刑§19Ⅲ)3.1責任能力與原因自由行為【10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07警特-行政警察(四等)】【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未遂犯論Chapter4Section1 未遂犯之基本審查架構(刑§25Ⅰ)Section2 未遂犯之型態Topic1 著手4.1 著手之認定-竊盜罪之著手【104升官等-廉政(薦任)(節錄)】Topic2 不能未遂4.2.1 不能未遂(不能犯)⑴【100書記官(三等)】4.2.2 不能未遂(不能犯)⑵【95警特-行政警察(四等)】【104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Topic3 中止未遂、準中止未遂4.3.1 中止未遂(中止犯)【100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99警特-行政警察(三等)(節錄)】【104警特-警察法制(三等)(偵查法學)】【106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06身特-執達員(四等)】4.3.2 預備犯能否成立中止犯【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節錄)】4.3.3 準中止未遂(準中止犯)【100 地特-法制(三等)】錯誤論Chapter5Section1 錯誤=主客觀不一致Section2 禁止規範與容許規範Topic1 構成要件錯誤5.1.1 客體錯誤【101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101警大-警佐(第二類)】【107司特-法警(四等)】【107原特-法警(四等)】5.1.2 打擊錯誤【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5.1.3 因果歷程錯誤【103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106 原特-法警(四等】Topic2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5.2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102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102 原特-監所管理員(四等)】【104 書記官(四等)】正犯與共犯Chapter6Section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別標準Section2 正犯與共犯之類型Topic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分6.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分【100高考-戶政(三級)(節錄)】Topic2 正犯6.2.1 間接正犯【96高考-法制(三級)】【99書記官(三等)】【104司法官(節錄)】【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6.2.2 過失共同正犯【99地特-法律政風(四等)】【104地特-法律廉政(四等)】6.2.3 相續共同正犯【改編自教科書例題】6.2.4 共同正犯之逾越【105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6.2.5 共同正犯之脫離【98律師】6.2.6 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104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98高考-法制(三級)】【104升官等-廉政(簡任)】6.2.7 共同正犯之綜合考題【105警大】【104身特-法制(三等)】Topic3 共犯6.3.1 教唆犯【改編自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6.3.2 教唆犯之特殊問題⑴【95高考-法制(三級)】【99高考-法制(二級)】6.3.3 教唆犯之特殊問題⑵【102書記官(三等)】【105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105地特-法制(三等)】【106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6.3.4 幫助犯⑴【103原特-法警(四等)】【101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6.3.5 幫助犯⑵【10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106普考-法律廉政】【106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沒收Chapter7Topic1 概說Topic2 由從刑中解放之沒收Topic3 犯罪所得沒收Topic4 犯罪物沒收Topic5 沒收相當性原則與過苛調節條款Topic6 單獨宣告沒收Topic7 沒收應適用「裁判時」之法律Topic8 試題分析7.8.1 犯罪所得沒收⑴【改編自文章例題】【107高考-法制(三級)(節錄)】7.8.2 犯罪所得沒收⑵【105 高考-一般行政(三級)】【改編自文章例題】【105書記官(四等)】其他重要考點Chapter8Topic1 刑法之效力8.1.1 時之效力【93警特-行政警察(三等)】8.1.2 地之效力【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節錄)】【改編自文章例題】【105地特-法制(三等)】8.1.3 外國裁判之效力【94警特-行政警察(四等)】【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Topic2 刑法之解釋8.2 刑法上之公務員【106警特-行政警察(三等)(偵查法學)】Topic3 競合論與刑罰論8.3.1 犯意變更vs.另行起意【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節錄)】8.3.2 累犯【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103書記官(四等)】8.3.3 自首【9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貳刑法分則篇侵害個人專屬法益犯罪Chapter1Topic1 侵害生命1.1.1 生母殺嬰罪【99司事官(營繕工程事務組)(節錄)】 1.1.2 加工自殺罪【94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1.1.3 有義務遺棄罪⑴【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1.1.4 有義務遺棄罪⑵【104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節錄)】 【100司法官】【107普考-法律廉政】【107書記官(四等)】Topic2 侵害身體1.2.1 傷害犯罪⑴【97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95警特-行政警察(三等)】1.2.2 傷害犯罪⑵【10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Topic3 侵害自由1.3.1 妨害自由犯罪⑴【107書記官(四等)】 【98原特-法警(四等)(節錄)】1.3.2 妨害自由犯罪⑵-剝奪行動自由罪【102 律師(節錄)】 1.3.3 妨害性自主犯罪⑴-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性交罪【91司法官】 【98警特-行政警察(四等)(節錄)】【101警特-警察法制(偵查法學)(三等)】【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104身特-法制(三等)】1.3.4 妨害性自主犯罪⑵-強制猥褻罪與性觸摸罪之區別【改編自文章例題】 1.3.5 妨害性自主犯罪⑶-乘機性交罪【107書記官(三等)】 1.3.6 妨害性自主犯罪⑷-妨害性自主犯罪之加重結果犯【104書記官(四等】 1.3.7 妨害性自主犯罪⑸-加重強制性交罪與乘機性交罪之區別【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1.3.8 妨害性自主犯罪⑹-加重強制性交罪和與幼年人性交罪之區別【103原特-法警(四等)】 【102警大】【106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1.3.9 妨害性自主犯罪⑺-與幼年人性交猥褻罪【106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 1.3.10 妨害性自主犯罪⑻-綜合考題【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Topic4 侵害名譽1.4 妨害名譽犯罪【105司法官(節錄)】 Topic5 侵害秘密與隱私1.5.1 侵害隱私犯罪⑴【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1.5.2 侵害隱私犯罪⑵【103高考-法制(三級)】 1.5.3 侵害隱私犯罪⑶【105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102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106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1.5.4 侵害隱私犯罪⑷【104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 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犯罪Chapter2Topic1 侵害個別財產法益2.1.1 竊盜罪⑴-詐欺式竊盜:竊盜罪與詐欺罪之區別【102升官等-廉政(薦任)(節錄)】 【106軍官轉任-廉政】2.1.2 竊盜罪⑵-使用竊盜【104原特-法警(四等)】 2.1.3 竊盜罪⑶-竊盜罪與侵占遺失物罪之區別【106身特-執達員(四等)】 2.1.4 加重竊盜罪⑴-侵入住居、攜帶兇器【103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92警特-行政警察(三等)】【102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106警特-行政警察(四等)】2.1.5 加重竊盜罪⑵-結夥三人與共同正犯【99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2.1.6 加重竊盜罪⑶-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建築物、結夥三人之解釋;同時構成數款加重條件之處理方式【102普考-法律廉政】 【98身特-法制(三等)】【98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05原特-法制(三等)】2.1.7 強盜罪【102原特-法制(三等)】 【105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2.1.8 準強盜罪⑴【97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2.1.9 準強盜罪⑵【103書記官(三等)(節錄)】 【104 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105身特-書記官(四等)】2.1.10 強盜系列犯罪(強盜罪、準強盜罪、加重強盜罪)之綜合考題【104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2.1.11 強盜罪之形式結合犯⑴【104地特-法制(三等)】 【107書記官(三等)】2.1.12 強盜罪之形式結合犯⑵【101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2.1.13 普通侵占罪【103普考-法律廉政】 2.1.14 業務侵占罪【99高考-政風(三級)】 2.1.15 損害債權【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105身特-書記官(四等)】Topic2 侵害整體財產法益2.2.1 詐欺取財得利罪【99書記官(三等)】 2.2.2 類似詐欺犯罪【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2.2.3 加重詐欺罪【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97普考-法律政風】2.2.4 重利罪與加重重利罪【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2.2.5 恐嚇取財得利罪⑴【98警特-行政警察(三等)(節錄)】 【92警特-行政警察(四等)】【103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2.2.6 恐嚇取財得利罪⑵【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2.2.7 擄人勒贖罪【99基層警察-行政警察(女)(四等)】 【103原特-法警(四等)】2.2.8 贓物罪【96高考-法制(三級)】 2.2.9 妨害電腦使用犯罪⑴【99基層警察-行政警察(男)(四等)】 2.2.10 妨害電腦使用犯罪⑵【97基層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2.2.11 財產犯罪之綜合考題【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91律師(1st)】侵害超個人法益犯罪Chapter3Topic1 侵害公共安全3.1.1 放火失火型犯罪⑴【98基層警察-行政警察(四等)(節錄)】 【100地特-法制(三等)】3.1.2 放火失火型犯罪⑵【104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107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3.1.3 放火失火型犯罪⑶【101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3.1.4 妨害交通型犯罪⑴-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96地特-法制(三等)】3.1.5 妨害交通型犯罪⑵-不能安全駕駛罪【102書記官(三等)】 【106警特-行政警察(四等)】3.1.6 妨害交通型犯罪⑶-肇事逃逸罪【103普考-法律廉政】 【92高考-法制(三級)】【98警特-行政警察(三等)(節錄)】3.1.7 妨害交通型犯罪⑷-肇事逃逸罪【98軍法官】 【103身特-法制(三等)】【106身特-執達員(四等)】3.1.8 妨害交通型犯罪⑸-綜合考題【104高考-法制(三級)】 【97警特-行政警察(三等)】【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103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3.1.9 阻塞逃生通道型犯罪【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3.1.10 毒化飲食物品型犯罪【103書記官(三等)】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103警大】Topic2 侵害公共信用3.2.1 有形偽造犯罪⑴【96基層警察-行政警察(四等)(節錄)】 【97警特-行政警察(四等)】3.2.2 有形偽造犯罪⑵【100高考-戶政(三級)】 3.2.3 無形偽造犯罪【改編自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105身特-戶政(三等)】【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3.2.4 偽造變造支付工具犯罪【92警特-行政警察(三等)】 Topic3 侵害善良風俗3.3.1 圖利使人為性交猥褻罪【105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104警特-刑事警察(三等)(偵查法學)】3.3.2 散布猥褻物品圖像罪【改編自文章例題】 Topic4 侵害國家公權力執行之公正3.4.1 賄賂型犯罪⑴【104高考-法制(二級)】 3.4.2 賄賂型犯罪⑵【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3.4.3 賄賂型犯罪⑶【101高考-法制(三級)】 3.4.4 賄賂型犯罪⑷【103書記官(四等)】 【104書記官(四等)】【106警特-行政警察(三等)(偵查法學)】3.4.5 瀆職型犯罪【96警特-行政警察(三等)】 3.4.6 妨害公務型犯罪【102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105高考-法制(三級)】3.4.7 妨害秩序型犯罪【94基層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Topic5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3.5.1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犯罪⑴【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93基層警察-行政警察(四等)】3.5.2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犯罪⑵【100軍法官】 3.5.3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犯罪⑶【99警特-行政警察(三等)】 3.5.4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犯罪⑷【103書記官(三等)】 【教科書例題】3.5.5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犯罪⑸【98司法官】 【105司法官】3.5.6 侵害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犯罪⑹【107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100書記官(四等)】【104地特-法制(三等)】索引
| 書名 / | 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2019 (警察三、四等特考、警大研究所) |
|---|---|
| 作者 / | 謝安 周易 |
| 簡介 / | 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2019 (警察三、四等特考、警大研究所):謝安+周易聯手打造訪間最強警察刑法解題書大量收錄警察特考歷屆試題及必考重點市面唯一最強最好警察刑法學 |
| 出版社 /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9574640898 |
| ISBN10 / | 9574640892 |
| EAN / | 9789574640898 |
| 誠品26碼 / | 2681726271004 |
| 頁數 / | 736 |
| 開數 / | 18K |
| 注音版 / | 否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級別 / | N:無 |
自序 : 三版序
很多人會問我,當警官真的有比較好嗎?
每次面對這樣的問題,我都會這樣說:二者沒有什麼好不好或高低之分,只有職務內容的不同,在不同的角度與位置上處理問題,除了時間上比較自主(但很多時候也是例外)及工資較高外(但有時寧可好好的睡一晚),管理幹部大概就是追求一種看不到的成就感或是自我挑戰。尤其當所長折衝在同仁與長官之間,像夾心餅乾時,總會想說,為什麼不能簽約當值日佐一輩子就好。但偶爾能為同仁擋下各類的壓力(民代、他單位長官)、爭取較好的福利、破獲困難的案件、傳承自身的經驗時,那種心滿意足,也不是金錢或官階能衡量的,雖然同仁當下也不一定知道你做了多少!
選擇進修可並非全然以考取三等為目標,尤其警察情境實務、刑事訴訟法、警察法規都與工作息息相關,多數同仁因為國考沒考、上班忙碌等不一而足的理由,法律觀念明顯不足,導致在第一線執法時有所猶疑,喪失第一時間破獲或深陷違法狀態而不知。
新年新希望,你不一定擁有黃金屋,但充實而不斷的進修,絕對讓你的未來有更多的可能。
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好運就在你身邊!
祝福大家,豬事如意、考試都金榜題名!
謝安
多虧了讀者的支持,這本書才能邁入三版。回首過往寫作的歲月,漫長而孤寂,能撐到現在,靠的是意志力、熱忱心,不為別的,只為了做好一件事。
準備考試的過程,都有一首「神曲」相伴,反覆縈繞耳際。筆者也有一首口袋歌曲:阿妹的〈旅程〉,裡頭有些勵志的歌詞,分享給各位:
明明醒著的午後 感覺像個夢
暖暖吹著的微風 走過的路一幕幕在夢中
每當懷疑開始搖頭 相信總是緊握我的雙手
告訴我努力會有結果
當我害怕的時候 什麼都沒把握
勇敢總是在左右 再困難的夢陪我一起做
每當傷心開始低頭 快樂悄悄走近對我訴說
讓我們抬頭看看天空
如果準備考試的壓力太大,不要悶著,聽首歌、運個動,澈底紓壓,才能飛得更高、跑得更遠。
周易
108.2 於厭世會社
最佳賣點 : 謝安+周易聯手打造訪間最強警察刑法解題書
大量收錄警察特考歷屆試題及必考重點
市面唯一最強最好警察刑法學者重點學說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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