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先生, 就是這個人! 從歷代名臣智慧看現代治安管理 | 誠品線上

警察先生, 就是這個人! 從歷代名臣智慧看現代治安管理

作者 鄒濬智
出版社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商品描述 警察先生, 就是這個人! 從歷代名臣智慧看現代治安管理:李斯、蕭何、諸葛亮、謝安、狄仁傑、張居正……,看歷代功臣名將的政治智慧,如何應用在現代治安管理?歷史長河中不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李斯、蕭何、諸葛亮、謝安、狄仁傑、張居正……, 看歷代功臣名將的政治智慧,如何應用在現代治安管理? 歷史長河中不乏賢將名臣,有殫思竭慮,苦民所苦者;有沙場爭戰,不顧生死者;或建功立業,或為民興利。其中也有不論古今皆受讚揚,萬古流芳的優秀政治人物。 本書蒐羅古籍文獻中可茲效法的名臣事蹟,對照當代治安人員、警政單位的實務事例,旁徵博引、古今合證。全書共分三部:【第一部】論優秀的古代政治人物以及今日治安人員都應該具備的素養;【第二部】論優秀的古代政治人物以及今日治安人員都應該具備的組織管理能力;【第三部】配對討論古代政治人物解決問題的智謀在今日治安工作中的運用。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鄒濬智 編著編著者/鄒濬智1978年生,臺灣南投人,國立政治大學中文學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碩士與博士,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訪問學人,現任中央警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專長為漢語語言文字學、民間信仰及習俗、歷史警察文獻學、國學跨領域應用等。共著有(含合著)學術著作十二種、國學推廣著作十二種、教科書(講義)六種,單篇論文一百餘篇。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推薦語 寫在前面的話/鄒濬智 【第一部】歷代名臣智慧與治安人員素質 孔光善經學有仁慈,依法脫民死罪 王商愛親族輔幼帝,理性識破謠言 田千秋上書護太子,逆龍顏平巫蠱 趙熹平原郡破盜夥,斬首犯縱從犯 吳漢常勝軍遇兵敗,忍腳傷激士氣 華歆得財散無餘物,濟親人廣交友 謝安大敵當前鎮定,完勝前秦大軍 元澄留心吏事軍政,開倉大賑流民 狄仁傑抗庭武則天,堅再薦張柬之 于敏中強記總四庫,全書細心批校 【第二部】歷代名臣智慧與治安組織管理 李斯改封國為郡縣,集中秦王權力 曹參進中央任無為,蕭規全部曹隨 黃霸精律法有智謀,少異動用老臣 丙吉性忠厚能包容,治國抓大放小 第五倫用人看身世,罷殷富用貧困 曹操稱霸求賢若渴,網致天下人才 盧毓愛百姓重科法,完善官員考評 馬周抨擊世襲餘蔭,官應外放歷練 杜黃裳進策唐憲宗,勤政無為並行 張居正裁冗員冗事,財政省氣象新 洪承疇降清保漢文,落實聯名保舉 尹繼善風流交名士,爭取輿論支持 陳宏謀詳考察民風,理遺規教官民 【第三部】歷代名臣智謀與犯罪偵防 陳平取千金用離間,崩解項羽陣營 蕭何進咸陽取圖書,掌握天下大事 朱博重義氣有肚量,以豪傑治盜匪 諸葛亮議三分天下,隆中對定乾坤 羊祜用計麻痺敵人,買民心滅東吳 裴光庭主化敵為友,詩書史贈吐蕃 陸贄以為瑕不掩瑜,寬恕方能得人 【代跋】貫穿古今與串連不同領域的「管理」及「策略」/王俊元 寫作參考資料說明

商品規格

書名 / 警察先生, 就是這個人! 從歷代名臣智慧看現代治安管理
作者 / 鄒濬智
簡介 / 警察先生, 就是這個人! 從歷代名臣智慧看現代治安管理:李斯、蕭何、諸葛亮、謝安、狄仁傑、張居正……,看歷代功臣名將的政治智慧,如何應用在現代治安管理?歷史長河中不
出版社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ISBN13 / 9789869780032
ISBN10 / 9869780032
EAN / 9789869780032
誠品26碼 / 2681831381001
頁數 / 250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347g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推薦語│

編著者鄒濬智與助編王俊元各有擅場,本書將兩人的專長巧妙的結合,以古鑑今,用歷史人物的智謀事蹟檢討當代警察政策,頗具說服力。
──朱金池教授/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管理學院院長

自海內外華語教學乃至國內大學人文教育,文史哲領域的教授對中華史料的編輯與教材化用力者甚少。作者不厭其煩,編寫了既可作為大專教科書,又能被一般民眾輕易閱讀的一系列古代司法作品,提供教育界多樣的選擇。
──何昆益副教授/慈濟大學主任祕書

一般人都對國學有個誤會,以為學習國學只是滿足對中華文化的好奇心。其實國學一直都是應用性強的學科,端看個人的理解能力。本書作者長期耕耘「國學之當代應用」,相關作品對當代人很有這方面的啟迪作用。
──翁敏修副教授/雲林科技大學漢學應用研究所所長

取古代人之謀略,結合現今商業、軍事行為進行討論的很多;但取古代人具體之政策,結合現今文化制度進行討論的卻很少。本書做了一次好的示範!
──袁國華副教授/香港恆生大學文化傳習研究所副所長


作者長期進行人文與警學跨領域連結。本書寓教於樂,讀之既能懂得古人政治智慧,又能曉得今日警察管理,可謂一舉兩得。
──郭妍伶助理教授/一貫道天皇學院學務長

「歷史警察學」是一個新興領域,主要指對歷史警察文獻的整理與詮釋。能夠將古代著名政治人物的政策拿來對比今時警政管理作法,為這個新領域再開拓了一個新的可能。
──解昆樺副教授/中興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發組組長

-----------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1.鑑識科學古今對照系列,精選30則歷史名人故事,以名臣智慧對應治安管理,古今奇巧智謀一本蒐羅!
2.人文與警學跨領域連結,開拓「歷史警察學」新文本,專業人士一致好評推薦!

試閱文字

自序 : 【寫在前面的話】

筆者近一年餘常讀中國歷代名臣傳記,頗感其殫思竭慮,建功立業,為民興利。名臣中又有頗多不論當時今日,皆受讚揚、萬古流芳的優秀政治人物。這些絕無負評的政治人物,在位時既能興國利民,又能在卸任後得到掌握權力者的尊重跟百姓的懷念,其為人處世、處理政事必有可以效法之處。
為此,筆者特別從中國歷代文獻中擇取可茲效法的名臣事跡,結合當代治安人員、警政單位的相似做法,進行古今合證。全書共分三部:第一部言及優秀的古代政治人物以及今日治安人員都應該具備的素養;第二部言及優秀的古代政治人物以及今日治安人員都應該具備的組織管理能力;第三部配對討論古代政治人物解決問題的智謀在今日治安工作中的運用。
筆者以為本書的寫作與出版,至少能發揮三個好的作用:一是讓讀者可以透過今日治安、警政事例,重新體會古代名臣的政治智慧;二是在梳理古代名臣的智慧時,同步檢討今日治安、警政事務是否仍有可以精進之處;三是本書的出版與推廣,可以提升今日社會大眾以及治安人員的人文素養,庶幾增進人民守法與司法人員的執法品質。舉一事而有三益處,豈不美哉!
然而在蒐集警政及治安事例時,筆者遇到了一些困難,偶然向本校通識中心王俊元主任提起。王主任十分熱心,除了允諾幫忙協調他所指導的學生提供各自的辦案經驗外,另外還商請刑事局兩岸科蘇信雄股長代為查詢局內資料,以為本人寫作之資。同時王主任特別撥冗指導筆者有關警政的實務做法與諸多學理。王主任及其學生、蘇股長所提供的資料,為本書增色不少。筆者寫作若有引用,皆予以一一註明,以此誌謝。另外還必須要說明的是,為免洩漏個資以及機敏的辦案細節,書中有的故事予以省略,有的人名、地名等則採用簡略稱謂,以為保全。
筆者與各領域學有專精的學者合作,從事古代司法、軍事等文獻的整理,目的在推廣相關文獻的閱讀、間接促進治安的改善;同時提醒今人,古書皆能今用,萬不能捐棄。累積至今,已出版有九本著作。本書作為本系列的最後一本―第「十」本,勉強算是「十全」;於此,筆者對自己、對社會應有所交待了。

二○一九年盛夏
鄒濬智序於龜山誠園研究大樓

試閱文字

內文 : ◇蕭何進咸陽取圖書, 掌握天下大事

【名臣生平】
蕭何(B.C.257-193),漢初大臣,沛(今江蘇沛縣)人。早年任秦沛縣主吏掾, 與劉邦有舊交。秦二世元年隨同劉邦起兵,為沛丞。攻克咸陽後,諸將皆爭奪金銀財寶,獨蕭何收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圖書,使劉邦得以掌握全國戶口,民情和地勢,對日後制定政策和取得楚漢戰爭的勝利做出極大貢獻。封爵酇侯,身列漢初三傑之一(參考自《二十六史精要辭典》上冊)。

【名臣事跡】
秦朝末年,陳勝、吳廣假借秦太子扶蘇與楚國將軍項燕的名號,發動起義,反抗朝廷,各地紛紛響應,一時天下大亂。蕭何和曹參、樊噲、周勃等人聚集商議如何應對。沛縣縣令原本打算順從蕭何、曹參等意見,起身反秦,不料卻馬上反悔,還打算將蕭、曹兩人以反賊罪名加以逮捕。此時,擔任亭長的劉邦已經縱放囚犯,反秦起義,蕭、曹兩人便與劉邦裡應外合,殺了沛縣縣令。本來因為蕭、曹兩人的地位較高,被推為首領,但兩人卻有所顧忌。後來鄉中父老為此事進行卜筮,認為劉邦最適合擔任首領,因此蕭、曹等人便推舉劉邦為沛縣反抗軍首領,蕭何、曹參為其部下(以上見《史記‧高祖本紀》)。
受到擁立的楚懷王下令讓劉邦進取關中。待劉邦攻克咸陽後,諸將領皆爭奪金、帛、財物,只有蕭何獨入府庫內尋找秦國各種內政資料,並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各種律令、圖書,因而掌握了全國的山川險要、郡縣戶口和各地民情風俗。這些書籍與資料使劉邦對於天下的關塞險要、戶口多寡、強弱形勢、風俗民情等等都能瞭若指掌,對日後漢軍制定策略和取得楚漢戰爭勝利發揮重要作用。
漢朝建立後,劉邦以蕭何功勞最高,封為侯,位次第一,食邑八千戶。許多功臣見到蕭何受封第一,十分不開心,向劉邦抱怨道:「我們像狗像馬一樣地作戰,在戰場中出生入死,各個冒著性命危險,身上的傷疤愈來愈多。而蕭何就一個文弱書生,只拿著一支筆、動動嘴巴,大放厥詞就能夠論功高居第一,這是什麼道理!」劉邦說:「你們懂得什麼是狩獵嗎?知道獵犬是幹嘛用嗎?今天你們就好像負責追蹤獵物的獵狗,但是發現獵物所在位置,還指揮獵狗前去追殺的人則是蕭何。況且你們只是以一個人來追隨我,但蕭何是貼上全家親族來都為我賣命,我可不能忘記他的功勞。」群臣聽完劉邦的解釋後便再也沒有怨言了(以上見《史記‧蕭相國世家》)。

◆掌握圖資、運籌帷幄
劉邦攻入咸陽,正當其他武將搶奪金銀珠寶、美女美酒時,只有蕭何注意到咸陽內府那些記載全國山川地理、物產民情的重要圖籍,並加以蒐羅保護。蕭何的智慧對治安工作啟發在於執法人員應如何善用所轄範圍內的地理、人情等資訊辦妥治安工作。
某日,桃園市警局因警力調度問題向保一總隊申請支援警力。保一總隊陳警員因深感在保一總隊,雖然可以學習到民眾陳情抗議活動的應對技巧,但對於社會所關心的重大刑案,以及民眾所在意的一般刑案,他深覺使不上力,似乎有愧警察職守。於是在桃園市警局行文保一總隊要求支援警力時,自願前往。
陳警員被分派到桃園市某派出後即仔細觀察所內的每個學長的案件偵辦技巧。譬如執行交通勤務時,一併取締交通違規;而取締交通違規,又順便盤查駕駛、騎士。利用隨身小電腦,查詢受盤查駕駛、騎士,例如他有毒品前科,往往可以從他身上或置物箱內破獲毒品、吸食完畢的殘渣袋或針頭。
某日陳警員與所內資深黃巡佐配合進行路邊攔查,他發現黃巡講話技巧十分高超, 能讓被攔查的民眾高興的自動配合打開置物箱或後車箱,以利警方檢查。特別的是黃巡佐的觀察力十分敏銳。某日他觀察到黃巡佐帶兩名年輕妹妹回所偵辦,陳警員一時好奇,前去詢問帶回所裡偵辦的原因,黃巡佐故做神祕的說:「我在其中一位妹妹的口袋裡找到兩支吸管。」隨即不語。陳警員一時摸不著頭緒:「身上帶著吸管,這也算犯法嗎?」
後來在黃巡佐的循循善誘之下,兩名年輕妹妹承認吸食安非他命。原來黃巡佐在路邊盤查可疑車輛時,發現其中一輛機車後座的妹妹口袋內有吸管。可疑處之一在沒有人帶吸管逛街;可疑處之二在口袋裡的吸管經過裁剪,適合拿來吸毒;可疑處之三在於吸管已經被使用過,除了有口水浸濕的跡象,吸管裡也沾有像是毒品殘渣的粉末。就憑著對吸管的觀察,黃巡佐才將這兩名年輕妹妹帶回所內調查,也就以這兩支吸管移送他們,後續的驗尿報告也證實黃巡佐及兩名年輕妹妹的陳述無誤―尿液確實有吸食安非他命的反應。
除了黃巡佐,陳警員還把觀察重點放在范學長身上。范學長為了累積報考警察大學二技部的積分門檻,拼勁十足。范學長最常做的就是複查每天從轄內各投宿單位回傳的旅客名單。
范學長先將所有旅客名單輸入系統查詢,看有無通緝或失蹤人口後,接著清查這些投宿旅客是否有毒品前科,所有名單全部過濾後,只要往有毒品前科的旅客住宿房間逐一臨檢,幾乎都能查獲毒品又或者是殘渣、吸食器。除了旅客名單,范學長對轄內街友常出沒的地方也瞭然於心,常會在巡查空檔繞過去盤查可疑街友。某天陳警員一進派出所,就發現整個所內瀰漫著臭味,定神一看,發現臭味的源頭來自被被銬在人犯區的街友身上。詢問之下,才發現這名街友原來是通緝犯;街友因為流浪在外,生活物資缺乏,很容易犯下「竊盜罪」。這名街友的竊盜案原本就是范學長處理的。因為街友居無定所,如果所犯案件被判刑確定,法院往往通知不到人,只好發布通緝,所以有案在身的街友,很容易成為通緝犯。
某天巡邏,范學長在路上巧遇該名街友,心血來潮,聊了幾句,發現他後來都沒出庭,第一時間研判他應該被通緝了;用隨身小電腦一查之後果不其然,於是將他帶回派出所歸案。後續幾天,范學長注意到街友中很多都不知道自己已經變成通緝犯的事實, 便到他掌握中的幾個街友出沒處進行盤查,也順利帶回幾名遭通緝的街友。
某天范學長放假,待命勤務的陳警員,發現當天各投宿處回傳的旅客名單沒人處理,便照著范學長的方法一一輸入系統確認,果然發現一名失蹤人口,便跟待會兒要一起巡邏的學長報告,巡邏時就順便前往該飯店,也順利尋得該名失蹤人口帶回處理。
除了訓練觀察力,持續注意旅客名單外,陳警員也勤於在外出巡邏時利用身上配備的小電腦查詢路邊的車輛是否報案失竊。持續查詢快一個月後總算查到一臺車輛。帶班同行的學長研判陳警員查詢到的失竊車輛才報失竊不到兩天,竊嫌應該還在使用,決定埋伏在車附近,等待契機。
一行人埋伏到三更半夜,突發現有一名體形瘦小的白髮老人,搖搖晃晃的往失竊車輛走過來,定神一看,那名小個子的老頭居然在大搬家―他正在把一輛廂型貨車內的成衣貨物,大方的轉移到失竊車輛上。陳警員沒想到勤用小電腦除了可以用來查失竊車輛外,當晚還歪打正著,逮捕了這名成衣大盜,一案雙破。後來查詢系統才知道,這名小老頭專偷夜市成衣攤商的存貨,再賤價轉賣給其他不知情的夜市成衣攤商,前科堆起來可比電話簿還高(以上案例改寫自陳建成,二○一四)。
以上案例中,范學長、陳警員善用所轄範圍內的地理、人情等資訊,諸如過濾轄內回傳的投宿旅客名單與善用可連線警政系統的隨身小神捕小電腦,大大地提升了辦案積效。

-------------
│法律小常識│
根據《旅館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旅館業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依式登記,並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送該管警察所或分駐(派出)所備查。前項旅客住宿資料登記格式及送達時間,依當地警察局或分局之規定。同法第二十七條更規定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或為必要之處理:攜帶槍械或其他違禁物品者、施用毒品者、有自殺跡象或死亡者、在旅館內聚賭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所以轄內所有的旅店住宿名單每天都會傳真到所內值班臺管制。
-------------
│警政小常識│
警用隨身小電腦又稱「小神捕」,為警察巡邏勤務應勤裝備之一。早期體積較大,現在進化成有如智慧手機大小,就是警政署近年積極建構「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中的M-Police。透過連線,將警政十七項查詢系統全部整合在裡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等查詢功能,提供第一線執勤員警線上查詢,能有效提升治安維護效能。惟因其為警察機關財產,一般人不能申請使用。但民眾若有心共同打擊犯罪,乃能利用警政署網站「E化服務」功能進行初步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