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人4.0
是能夠運用換位思考來理解
人們如何因在意、欠缺、渴求和執著
而與他人產生爭執的專家
是能夠運用換位思考來理解
人們如何因在意、欠缺、渴求和執著
而與他人產生爭執的專家
內容簡介
法律人4.0
是能夠運用換位思考來理解
人們如何因在意、欠缺、渴求和執著
而與他人產生爭執的專家
換位思考,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法門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面對問題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突破問題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安置問題
法律人4.0
是能夠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方法之專家
而不是只知道如何使用法律這項工具的工匠
在法律人4.0的眼中,法律不只是用來約束人的行為的一條條文字,更不是政府用來統治群眾的繁雜工具,而是解決人們爭執的一系列方法。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政治人物,企圖用制定法律來實現其政治目的;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官僚人員,則慣用法律來維繫自己在官僚體系中的權位;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理想主義者,幻想透過法律來改造社會;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一般社會大眾,則嘗試利用法律來打擊對手及保障自己的利益。
法律人4.0
重視自身的素養,而不只重視法律操作的技能
正是為了獲得當事者的真正信任
當事人對法律人真正的信任,絕非來自於法律人對於操弄法律程序或文字的純熟,而是法律人因自己之經驗豐富,而能設身處地且思慮周到地為當事人設想。
能理解當事人所在意的,才能理解當事人為何憤憤不平;
能理解當事人所欠缺的,才能理解當事人所爭取的與所隱瞞的;
能理解當事人所渴求的,才能理解當事人在法律面前真正的弱點;
能理解當事人所執著的,才能理解當事人為何走到了爭執卻無助的境地。
本書所提出的「法律人4.0」之概念,是一個讓法律人回歸其應有本質的概念,只是此番回歸,是因為科技、因為網路、因為社群媒體,以及大數據的廣泛運用;而法律人4.0所回歸的法律人之應有本質,就是協助他人防止糾紛、解決爭議。
無論你是不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無論你曾經因為什麼理由學習法律,甚至熱愛法律,你都可以成為法律人4.0。
是能夠運用換位思考來理解
人們如何因在意、欠缺、渴求和執著
而與他人產生爭執的專家
換位思考,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法門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面對問題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突破問題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安置問題
法律人4.0
是能夠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方法之專家
而不是只知道如何使用法律這項工具的工匠
在法律人4.0的眼中,法律不只是用來約束人的行為的一條條文字,更不是政府用來統治群眾的繁雜工具,而是解決人們爭執的一系列方法。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政治人物,企圖用制定法律來實現其政治目的;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官僚人員,則慣用法律來維繫自己在官僚體系中的權位;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理想主義者,幻想透過法律來改造社會;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一般社會大眾,則嘗試利用法律來打擊對手及保障自己的利益。
法律人4.0
重視自身的素養,而不只重視法律操作的技能
正是為了獲得當事者的真正信任
當事人對法律人真正的信任,絕非來自於法律人對於操弄法律程序或文字的純熟,而是法律人因自己之經驗豐富,而能設身處地且思慮周到地為當事人設想。
著重於技能的法律人,重視運用從自己的知識和經驗中學得的法律解釋與文字操作方法,來提出自己的主張並為自己的主張辯護,並希望從自己所提的巧妙見解和成功辯護中,獲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而重視自身素養的法律人,則更重視自己所提出的一切見解與行動能否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大眾的普遍信任。
能理解當事人所欠缺的,才能理解當事人所爭取的與所隱瞞的;
能理解當事人所渴求的,才能理解當事人在法律面前真正的弱點;
能理解當事人所執著的,才能理解當事人為何走到了爭執卻無助的境地。
在產業界,人們已經提出了工業4.0的概念;在許許多多的領域中,也都有1.0、2.0、3.0的階段性進化。在法學領域中,西方法學思想家曾經提到法律進化的三階段理論,但是,真正賦予法律生命的法律人,卻更需要進化。
今天是一切4.0的時代,也就是因為網際網路、智慧手機、無線傳輸等資訊科技的運用日新月益,加上大資料的廣泛運用,使得你即使不願意進入一切4.0的時代,網際網路也會把你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變成4.0版。
法律人經歷了人類文明史的幾個時代,法律人在不同
的時代裡各有其不同的版本;不同版本的法律人,都會如穿越時空般地同時出現與存在。因為,不同版本的法律人,他們真正的差別,不在於他們的衣著,不在於他們所使用的文書或交通工具,而在於他們的心態和素養。
無論你是不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無論你曾經因為什麼理由學習法律,甚至熱愛法律,你都可以成為法律人4.0。
產品目錄
一切都將4.0
觀念設定
過時的法學知識論
資訊、知識與能力
法律人之退步
每個人都有問題
問題4.0
解決問題是專業
問題必出自己
法律人1.0
法律人自己的語言
法律人的文學
法律人2.0
有國家當靠山
法律人的沈重任務
法律的現實
法律人的理性矛盾
法律人3.0
資訊科技之運用
恐龍來了
恐龍取代巨靈
目標模式與規則模式
非法律化社會
法律的碎裂
全球化
不再確定的法學知識
法學知識的商品化
法律人4.0
重新了解問題
無法掌握的未來
邏輯取代真實
非黑即白的荒謬
被定義的世界
大數據來了
傳統法學方法的侷限
大數據對傳統法學之衝擊
法律人4.0的能力
成為法律人4.0
智慧及其障礙
替不在場的人辯護
技能與素養
換位思考
換位思考與問題解決
法律專家與法匠
結語
觀念設定
過時的法學知識論
資訊、知識與能力
法律人之退步
每個人都有問題
問題4.0
解決問題是專業
問題必出自己
法律人1.0
法律人自己的語言
法律人的文學
法律人2.0
有國家當靠山
法律人的沈重任務
法律的現實
法律人的理性矛盾
法律人3.0
資訊科技之運用
恐龍來了
恐龍取代巨靈
目標模式與規則模式
非法律化社會
法律的碎裂
全球化
不再確定的法學知識
法學知識的商品化
法律人4.0
重新了解問題
無法掌握的未來
邏輯取代真實
非黑即白的荒謬
被定義的世界
大數據來了
傳統法學方法的侷限
大數據對傳統法學之衝擊
法律人4.0的能力
成為法律人4.0
智慧及其障礙
替不在場的人辯護
技能與素養
換位思考
換位思考與問題解決
法律專家與法匠
結語
作者介紹
廖義銘
現任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專研行政學、行政法、立法論、法學方法論、法律政策學,並熱愛詩文與現代水墨畫之創作;曾任立法院助理、國會聯絡人,也曾致力於社區營造及農村再生工作。
他的研究著述横跨公共行政、法學與文學領域,身為全台灣最年輕、也是南台灣唯一的法學院之院長,他目前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之重心,乃在致力於透過法學教育之創新與改革,來培養出能夠在未來的世代裡,真正能夠為人群、為社會解決問題的優秀法律人。
現任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專研行政學、行政法、立法論、法學方法論、法律政策學,並熱愛詩文與現代水墨畫之創作;曾任立法院助理、國會聯絡人,也曾致力於社區營造及農村再生工作。
他的研究著述横跨公共行政、法學與文學領域,身為全台灣最年輕、也是南台灣唯一的法學院之院長,他目前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之重心,乃在致力於透過法學教育之創新與改革,來培養出能夠在未來的世代裡,真正能夠為人群、為社會解決問題的優秀法律人。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53213008
ISBN13 / 9789869750912
ISBN10 / 9869750915
EAN貨碼 / 9789869750912
頁數 / 18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300g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