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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
序/打開社會學之眼 看見彩色人生
社會系的學生或老師,經常被親朋好友問到,你在大學∕研究所讀(教)什麼?
「社會系。」
「是社會工作喔?很好找工作哦~」
「不是社會工作,是研究社會的。」
「是喔,很好啊,現在社會很亂,需要好好研究一下。」
要不然就是:
「社會學有什麼好學的,我社會大學都念好幾十年了!」
或者318學運後:
「你們老師都在教導你們如何搞社會運動吧!」
接著一片靜默。
社會大眾對於社會學的認識,遠低於對於心理學、經濟學、政治學的認識,雖然一般大眾可能也不一定真的知道這些學科在搞啥,但至少會猜是在「處理個人心理困擾」、「用來賺大錢」或者「搞政治的」。但是社會學呢?只能跟「社會工作」、「搞社會關係」或者「搞社會運動」這無三小路用的搞在一起嗎?。
其實,社會學是開大門、走大路的!
相較於一般大眾或者高中生,近年來的大學在校生,似乎越來越被這門莫名的學科所吸引。台大社會系大一才招收50名學生,可是必修課經常湧入上百名同學擠爆教室。國內的許多社會學教授,大學時期都不是念社會系,中山大學社會系的老師,更有一半以上在大學時期是主修其他學門,博士期間才轉而攻讀社會學。為何社會學會吸引這麼多英雄豪女投入?
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每次若出現社會運動或政治運動,幾乎都看得到社會學者的身影。早年野百合時代,中研院社會所的瞿海源教授就跟著學生在自由廣場靜坐抗議。2008年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時,站在第一線抗議的社會學老師李明璁事後遭到起訴。2014年318學運時,台大社會系的眾多老師在街頭進行公民審議的教育,台北大學社會系也有一群老師,默默調查參與者的基本背景資料,至於南方的中山大學社會系師生,更是公開罷課支持學運。也難怪社會大眾會這樣問:社會系到底在「衝」三小啊?是不是「暴民」出身的?
社會學觀看世界的特有方式
張晉芬老師寫了〈平平都是人,女人就是賺得少〉之後,有高達135則的留言回應,對於為何一樣的學歷、一樣的工作內容,女生就是賺得少?兩個典型反對意見是:
「男女染色體有差異,天生對左右腦的發展也有差異,這是先天就不同的」;「女生有生理假的需求,所以妳的生產力硬是比男性朋友少了一天呀!讓我告訴妳怎樣跟男性並駕齊驅吧!去做卵巢摘除,讓自己沒有月經的困擾。」
我寫的〈魯蛇人生〉裡,有一段討論到台中科博館禁止穿拖鞋、汗衫入館是一種階級的歧視。有人反駁:
「中國人和狗不可以進入,的確是強烈的歧視,但穿拖鞋汗衫不可以進入科博館,那是禮儀。禮儀中皮鞋本來就是比拖鞋隆重的東西,便鞋介於這之間。」「這穿著除了不雅觀,也會有異味等問題,而且萬一被踩後跟,穿拖鞋也比鞋子易絆倒。基本上我很贊同科博館的標示,而且拖鞋型的涼鞋也要禁止才對。」
從這些讀者的回應可以看到,不具社會學思維方式的人,通常會以「個人主義」的思考方式來解讀世界(要不然你自己去變成男人啊!),並且比較容易肯定既存的社會規範(穿拖鞋就是不雅觀!)。社會學跟其他學科很重要的思考差異在於,當我們看到了個人問題,也必須同時看到個人所處的社會環境。個人的問題通常是社會環境問題造成的。
在過去,台灣的外交人員特考都會限定女性名額,理由是她們考上之後,經常不願意配合政府政策外放。這種說法正是把問題歸因到女性個人的不配合。但社會學會繼續追問:這是因為女性「天生」就比較不願拋頭露面(個人式的歸因)?還是她無法「拋家棄子」(家庭因素)?如果她真的出國工作,會有什麼後果?永遠單身?跟丈夫離婚?有可能丈夫放棄工作,跟著她出國當外交老爺嗎?
從這個例子來看,考上外交特考的女性不願意出國工作,真的只是個人意願問題而已嗎?還是牽涉到她所處的家庭、社會、文化種種因素?若以家庭因素來考量,倘若全家一起出國,丈夫的工作怎麼辦?小孩子的教育怎麼辦?丈夫願意陪著妻子參加外交宴會嗎?人家會不會認為這個丈夫很沒用?顯然,問題很複雜,牽涉到台灣家庭仍以父系為主的組織形態,整個社會對於男女工作的期待仍然不同,所以女性不願意外放出國。這不是簡單一句「女生就是不願意配合」就可以簡單打發的。通常會說出這種簡單答案的人,也會造就出性別歧視的政策。
顯然,社會學不會滿足於單一的答案,而是去分析個人處境背後複雜的環境結構因素,並且對於常識性的說法提出質疑。
又例如太陽花學運時,占領行政院的群眾跟學生究竟是否為執政者口中的「暴民」?社會學者會說:是不是「暴民」,要看你是處在哪個社會環境、哪個時代而定。大家都知道,「民主」的英文是「democracy」,字首「demo」跟抗議示威的「demonstration」或人口學的「demography」都是相同字根,意思是「一群人」。十九世紀初,英國工人階級要求平等投票權且到處示威抗議時,英國貴族和資產階級便是以「暴民」汙名化這些工人,所以「democracy」根本就是一群暴民想要建立的政體(demo-cracy),目的在於挑戰既有的社會秩序。這種說詞跟現在台灣執政者所說的「依法行政」「法律不容挑戰」是否如出一轍?但是當英國工人抗爭成功之後,democracy這個負面詞彙,卻成了正面意義的「民主政治」,所以「暴民」的定義,要看是在什麼樣的社會環境下、出自哪些人的口。
這個就是以社會學之眼觀察世界的方式。如同一位同學所說:「開了社會學之眼,再也回不去了!」
社會學的價值認同與行動
既然社會學經常質疑既有的社會規範和秩序,社會學者是否就很少認同主流價值?與其說社會學的思考是故意破壞既有價值,不如說是迫使我們去反思習以為常的想法、行為,並以同情的態度去理解活生生的人所面對的困境。
我的外祖父很早就過世,留下寡母跟三個女兒,住在貧瘠的台南鹽分地帶。為了傳宗接代,外祖母領養了我舅舅來繼承子嗣,也為了給男生念書,我母親與阿姨都沒上學,是文盲,阿姨甚至還送人當童養媳。
記得我在國中時,收到朋友從鄉下寄來的新年卡片。朋友祝福我快樂,永不「破病」!讀完卡片我一直狂笑,還把這個笑話講給母親聽。她顯然無法理解我在笑什麼,但是為了附和我,她文不對題地回答:「對啊,哪有人在卡片裡面講破病的!」
大約30年前,阿姨來我家住一陣子,某日早上我看到她拿著報紙看了很久,最後我忍不住跟她說:「阿姨啊,妳報紙拿顛倒了啦!」她聽到後一直傻笑,說:「你嘛知道我沒有讀過冊啊!看起來都一樣啊!」她接著又笑著說:「阿姨不認識字,卡沒水準,國語也聽無。」
過了好幾年後去德國留學,才真正體會到失語人的痛苦。我母親在當下的場合,試著要「過關」,掩飾她不懂華語的難堪。我阿姨則內化了殖民者所強加的價值,外在的嘲弄恥辱竟轉化認定為自身的缺陷。
我們看到社會結構的不公是如何作用在她們兩人身上。在男女不平等的父權社會下,女性受教育的權利低於男性;在強迫台灣民眾只能學習華語且不遺餘力打壓本土語言的政策下,接受華語教育的新一代開始嘲笑不懂華語的上一代,卻沒看到語言政策造成的社會不平等。這些外在於個人之外的力量,雖然遠在天邊,但是卻深深影響了每一個在整個結構底下的每個人,只是身處其中的人,往往看不出個人的困境,經常是這些結構造成的。
從主流的價值來看,沒受過教育的人,常被貼標籤是「人口素質差」,將來養育出來的子女一定是社會的負擔(一如我們對於東南亞籍女性配偶的描述)。但如果從她們所處的特定環境時空來看,我們就能同情地理解,為何某些人無法脫離困境(例如無法聽懂電視的華語新聞)。這樣同情性地理解能為我們注入強大動能,希望以實際行動來改變制度、歧視,而非只是訕笑這群人是魯蛇,一昧指責這些人不努力、不會自行掙脫環境。
最後,我要感謝所有巷仔口社會學的作者。讀者可以看到,貢獻給該部落格的眾多台灣社會學者,並不是基於自身利益來書寫這些短文,而是追尋更加公平正義的台灣社會,貢獻自己專長給哺育我們成長的台灣社會。他們沒有收到半毛錢的稿費,甚至本書出版後的版稅,也都捐給台灣社會學會,讓學會可以獲得額外的財務支援,服務更多社群人口。我要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沒有大家的無私奉獻,這本科普社會學小書,是無法成形的。透過此書的印行,我們看到,台灣社會不是只有財團政客治國而已,還有一群熱血奔騰的傻子正衝出好幾條小路來用!
王宏仁
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台灣社會學會理事長
2014.09.12
核電生死簿:苦難的分布
王宏仁 /中山大學社會系
苦難,就是沿著階級、族群、區域,影響著一個人的生死!
蘭嶼的反核運動媽媽希婻.瑪飛洑(Sinan Mavivo)曾受邀到中山大學,對社會系學生講述過去三十年來蘭嶼族人對抗核廢料惡靈的經驗。在演講中,令我感觸最深的一句話是:「為何這樣的苦難,是由蘭嶼達悟人獨自承受?」原來,我們社會所生產製造出來的苦難,是如此不平均地落在不同人的頭上。
階級,影響著你的生死!
許多人應該都看過電影《鐵達尼號》。男主角窮傑克在船上巧遇富家女蘿絲,就此展開一場跨階級的戀愛。輪船在沉沒之前,眾人搶搭救生艇逃生,老弱婦孺優先登上救生艇的電影畫面,讓我們看到人性中感人的一面。但逃難之中,也有十分不堪的畫面。蘿絲那個令人討厭的未婚夫卡爾,一直找機會想搶先登上救生艇,最後也得逞了。不過,卡爾何以搶搭得上?這只是個案或特例嗎?不是!電影畫面沒有告訴我們當時逃難的真實情況:窮人坐的傑克艙,發生災難時,存活下來的機會只有富人蘿絲艙的四成,且男女都一樣!
不要以為災難不平等的現象,只會發生在過去階級化較為嚴重的社會。相信大家都搭過飛機,而且絕大多數是搭乘經濟艙。如果仔細觀察飛機的逃生口配置圖,你會發現,一旦飛機發生事故,只要不是墜毀,頭等艙跟商務艙的乘客可分配到的逃生出口,平均而言比經濟艙多很多。從下圖我們可以算出,在頭等艙中,1 個逃生門可以分配4.5 個旅客;在商務艙,1 個逃生門分配到24 個旅客;在經濟艙,1 個逃生門則分配到46 個旅客。也就是說,如果發生災難,苦難並不是平均降臨在每個人身上。
回到反核的議題。一句大家耳熟能詳的反核口號是:「核能災難是不分藍綠的!」確實沒錯,核電廠一旦爆炸,整個島嶼都會完蛋。但是,核廢料造成的苦難,卻是不平等地分配在不同種族、階級與空間。1970 年代,台電將核廢料掩埋在蘭嶼,就是因為達悟族在各方面的弱勢(經濟的、政治的、人口的),再加上刻意欺瞞某些事實,將核廢料強加丟棄在這座小島。但是,這件事就如東部的反核運動口號:「為何用電的都是西部,核廢料卻要丟到東部?」目前台灣的用電,有三分之二是工業用電,而石化業、鋼鐵業這些耗電大戶為何可以享受政府口中的「便宜電價」,卻不必承擔核廢料帶來的苦難?
日本的部落民與苦難
但即使是天災,也不是平均降臨在每個人身上。日本的福島是全日本最貧困的地方之一,當地居民也就是在就業無望、收入不足的情況下,同意核能電廠在該地興建、運轉。福島核災過了一年後,日本核電廠原本全面停止運轉,最後仍然在2012 年7 月,讓關西電力公司位於福井縣的大飯核電廠重新啟動運轉。理由無他,就是這個地區貧窮,需要就業跟建設。福島版的核災一旦發生,最直接的受難者就是這些窮困地區的居民,而非那些遠離核電廠且可以全球自由來去的人。
在現今的日本,社會上仍然有一群「部落民」。他們其實跟大和民族是同一族群,在封建時代可能是乞丐(被稱作「非人」),或從事一般人不願意做的工作,例如殯葬業、屠宰業、皮革業(所以被稱作「穢多」)。明治維新後,各種階級身分取消了,但是他們從事的職業、居住的地區,仍然延續下來,而這些職業和居住地所代表的階級,也跟著傳承下來。雖然現今的部落民在外表上完全看不出與其他非部落民有何差異,但是日本社會仍清楚知道他們住在哪裡,也清楚這些居住地所象徵的意義,進而形成另類差別與歧視。例如1980 年之前大阪的製鞋業相當出名,與製鞋業相關的製革業,自然而然就是由這群部落民所支撐,並居住在特定的區域──長田區。
1994 年,日本發生阪神大地震,一般人都會把地震視為天災,而災難會依照機率平均分配給每個家戶,因此理論上,那些夷為平地的房舍也不分種族階級。然而實情卻是,處於日本社會最底層的部落民,房屋被摧毀的數量遠遠超過其他階級,至於受災最嚴重的地方,就是神戶的長田區──全日本聚集最多部落民的地方。
悲哀的是,阪神大地震期間,日本媒體雖然大量報導災情,甚至報導了在日朝鮮移民或越南移民的情況,關於部落民災區的報導卻付之闕如。即使「部落解放同盟中央總部」就位於神戶市中心的街道,也沒有任何記者前去採訪。這樣一個約150-300 萬人族群所受的苦難,就在社會的集體漠視下,無聲無息被消音了。
社會制度與結構造成的苦難,由誰承受?
2009 年8 月8 日的莫拉克颱風,帶來的水災風災使高雄甲仙的小林村落全數覆滅,整個村落就這樣淹沒在土石流當中。這樣的苦難為何是落在平埔族?大眾媒體跟官方說法都指向天然災害,乃無法避免之事。但是這些部落的原住民與山共存了數千年之久,對於自然災害也自有一套應付法則,數千年來卻很少遭遇如此不幸的災難。
相關證據指出,八八風災之所以造成如此讓人悲傷的苦難,在在與曾文水庫越域引水的工程相關。對此,官方總是習慣性地否認(甚至反咬是禍因在於居民種薑)。這種態度與台電對待蘭嶼核廢料如出一轍。核廢料是否會造成污染與傷害?台電和行政院一貫的說詞就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有關係」,但是我們可以拋給台電一個簡單的提問:「這些核廢料放在台電大樓裡面,你們願意嗎?」309 廢核大遊行中,走在台北場最前面的「核電災民大隊」金山地區居民吶喊說:你們可以理解我們的恐懼嗎?為何是這些地區、這些族群的人們,要單獨承受這樣的恐懼與苦難?
自然災難確實沒有長眼睛來區別藍綠、階級、族群、性別,但是人類創造出來的社會制度與結構,卻引導著天災沿著這些制度結構,降落在那些最弱勢、最邊緣、最無法為自己發聲也無從抗爭的住民身上。
蘭嶼的人民,他們做了什麼錯事?什麼都沒有。但是他們卻必須打上一場似乎永遠無法勝利的戰爭!核電,這種人為的苦難,就是沿著階級、族群、區域,影響著一個人的生死!
蕃仔、外勞與阿兜仔:種族主義的社會學
藍佩嘉 /台灣大學社會系
處於半邊陲的台灣人,在抬頭仰望白皮膚的「優越他者」的同時,複製了殖民之眼的凝視,低頭蔑視膚色更深的「低劣他者」。
我上課的時候會問學生以下問題:「請問歐巴馬的種族是?一:黑人/ 非裔美人;二:白人;三:印尼人。」大多數的同學露出「老師,這問題太簡單了吧」的表情回答:「答案當然是一」,少數反骨同學懷著「其中必有詐」的揣測說是二。曾經有一位很兩光的同學說是三,誤以為歐巴馬在印尼出生。偶爾會有人舉手問:「可以有混血(mixed)的選項嗎?」
沒錯,歐巴馬是黑白混血,爸爸來自肯亞,媽媽是美國白人。那麼,為什麼人們,包括媒體,都理所當然地將他分類為黑人?這個謎題揭露了種族不是客觀、本質性的生物分類,而是歷史建構的、簡化的社會分類。
歐巴馬被「種族化」了
讓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歐巴馬被「社會建構」為黑人。首先,我們習於從父親來界定子女的族群身分,這反映出父系優先的親族秩序及家庭內的性別權力。那麼,如果歐巴馬的父母倒過來,變成白人爸爸、黑人媽媽的組合,他是不是就會被界定為白人?我想也不會,原因在於黑白的種族分類不是平行的類別,而是階層的高低。美國在黑奴時代曾用「一滴血法則」(one-drop rule)來界定人民的種族,只要基因庫裡有非白人的血統,就不能被認定為白人。當時許多白人領主與黑人女傭生下的孩子,都不會依父系原則被認定為白人,而是按照一滴血法則被歸類為有色人種。越強勢的族群,越有權力畫定與捍衛界線,以保障特權與資源。
其實,膚色等外形差異是連續分布的光譜(比方說,黑中帶白、白中帶黑),然而,社會建構的種族分類卻是互斥甚至二分(非黑即白),其間的界線不容踰越或混淆。牙買加的文化理論大師霍爾(Stuart Hall)說過:「我在英國變成了黑人。」他的母國有著複雜的殖民與移民的歷史,當地人民依據膚色的深淺、血統的混雜,而有十多種細緻的分類,到了英國留學後,人們卻只喊他「黑人」,從此烙上被歧視的他者身分。
「種族」作為一個名詞,產生的「社會誤認」效果是,讓人們以為種族分類是客觀的,既然被視為「自然」的事實,那就不可改變、無庸置疑,也強化人們對越界通婚或混種後代的恐懼。當今的社會學界轉而使用「種族化」的概念,藉由動名詞來強調種族區分其實是社會建構的歷史過程。更確切地說,種族化的過程標舉出某一族群在生物或文化上的與眾不同,這樣的族群差異被本質化、自然化,不僅忽略了該群體內部的異質性,也放大了該群體與其他群體之間的界線鴻溝。把族群性看成不變的本質(並且有高下之分),忽略背後的社會建構與權力關係,這樣的想法與做法,就是「種族主義」。
台灣有種族主義嗎?
你或許在想:台灣有種族主義嗎?且讓我說一個故事。湯英伸是在阿里山部落長大的鄒族孩子。他曾經就讀嘉義師專,但無法適應學校的軍訓文化而休學。1986 年,時年十八歲的他到台北一家洗衣店打工,九天後竟殺害了僱主一家三口。根據周遭同學所述,湯英伸是純良的山地青年,為什麼他才到都市短短幾天,就變成殺人凶手?因為他受到仲介業者的欺騙與敲詐,雇主強制他每天工作十七小時以上,不時羞辱他是「蕃仔」。湯英伸想要辭職,卻被雇主扣留身分證,不僅沒領到工資,還要被扣留押金,最後他情緒失控犯下罪行,雖然社會各界呼籲槍下留人,湯英伸終究成為臺灣最年輕的死刑犯。
在我成長的1980 年代,原住民仍是一個族群的污名。上電視參加歌唱比賽的高金素梅只說自己是姓金的外省子弟,以此掩飾母親的泰雅族背景。原住民的資源分配與社會地位至今已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尤其在特定的場域,如歌唱與運動,原住民的表現更甚漢人,雖然這也成為新的種族刻板印象。在「新台灣人」國族認同的打造過程中,原住民被納入「四大族群」的論述中,甚至在象徵的層次上取得代表性位置,比方說,國際參訪的台灣團,多透過原住民服飾與文化來突顯台灣與中國的差異。然而,原住民的核心地位僅僅停留在象徵的層次,在日常生活中,仍然得奮力面對社會空間與文化權力的邊緣化,並時時對抗隱形的種族歧視。原住民舞者布拉瑞揚在2013 年租房子時,房東在電話裡問他:「你是原住民嗎?」布拉瑞揚歡喜地回答是,對方隨即說「我不租給原住民」,之後便掛掉電話。
我在進行外勞研究時重讀湯英伸的故事,驚訝地發現他的遭遇與外勞有許多類似之處:被仲介剝削、被雇主控制、被視為野蠻人、扣留護照與押金、不自由的勞工。隨著原住民被納入「新台灣人」的內涵之中,外勞與外籍配偶也成為「新的種族他者」,淪為社會歧視與經濟剝削的主要對象。
儘管「多元文化」已經在台灣成為響亮口號,但族群歧視仍是隱晦的社會事實。聯合報2012 年底的調查,以「婚嫁」來測量民眾對於不同族群的接受度。調查顯示,若有正值適婚年齡的女兒,有三成民眾不希望女兒嫁給原住民,七成以上的民眾不希望女兒和東南亞人士通婚。
低劣的種族他者
隨著國際遷移的頻繁與擴大,外國人(政治文化社群的外來者)經常成為種族化的主要目標。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面臨同樣程度或形態的種族化。比方說,法國右派人士主張管制移民,他們口中的移民通常是膚色深的阿爾及利亞人,而非實際上人數較多的葡萄牙人。這樣的現象呈現出某些群體被認為具有歷史或文化上的親近性,可以變成「我們」的一部分,而其他群體被標舉出有根本差異,是不可同化的永遠「他者」。
種族同質性相對高的台灣社會,在1990 年代初開放東南亞外勞之際,曾出現相當的焦慮與恐慌。台灣的社會新聞及台灣民眾一方面把外勞母國的經濟弱勢歸咎於基因、氣候等「不可逆轉」的因素,如有台灣雇主把菲傭的偷竊解釋為菲律賓人是「海盜的後裔」,或認為這些國家的低度發展,實源於熱帶地區的人太過懶惰。另一方面,這些國家的經濟弱勢又被認為會導致人民在品格與習性上「難以避免」的缺陷,例如,女性移工被污名化為進行「假打工,真賣淫」,會為了逃脫貧窮而出賣肉體。地方新聞也屢屢報導荔枝被偷採、雞禽豬隻遭竊的事件,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遭竊的農民往往指控或暗示外勞為嫌疑犯,認為這麼便宜的東西只有外勞才會偷。
2013 年5 月發生的菲律賓警衛隊槍擊台灣廣達興漁民事件,不僅引起台灣與菲律賓政府的對立與緊張,愛國主義的情緒發酵更挑起了台灣社會種族歧視的神經。菲律賓移工與移民在「捍衛國族尊嚴」的氣氛中遭受池魚之殃,各地傳來零星但駭人的歧視事件,如彰化有市場店家發起拒賣菲律賓人運動,張貼「我家的豬肉不給『非人』吃,請不要槍殺我」標語,也有因打工或婚姻來台的菲律賓人在街上被毆打或遭辱罵。
在這些事件中,我們看到「種族化」的運作邏輯:其一,菲律賓人被概括為一個同質的群體,把開槍的警衛與買菜的菲傭混為一談;其二,菲律賓人的民族性被本質化為「野蠻的海盜後代」,所以「非人」的對待之道可以被合理化;最後,基於「低劣的種族他者」的預設,台灣政府與民間認為菲律賓政府的道歉「誠意不足」或者「姿態過高」,這也反映出台灣在世界體系中不高不低,又身為非常態國家的集體焦慮。
優越的種族他者
台灣的恐外論述指向東南亞社群,但台灣人鮮少對日本、歐洲、北美的移民產生類似的焦慮。台灣媒體多將淡膚色的白領移工稱為「外籍人士」,「外勞」的說法僅指涉東南亞藍領移工,彷彿只有前者才具有完整而立體的人格,而後者卻被化約為單向度的勞動力。
我曾經訪談了近二十位居住在台灣的西方移民,他們大多都感受到台灣人的熱情好客,但也意識到自己身為外國人無時無地都受到異樣眼光。不同於在台的東南亞外勞,白人的他者身分往往可轉換為禮遇與特權,例如,在郵局或銀行可以得到優先服務、逛街時店員主動奉上VIP 卡等。訪談中最常提到的就是摩托車與警察的故事,尤其是教英文的老外,由於沒有台灣的駕照,經常發生類似以下Frank 口述的遭遇:
有一次我們被警察攔下來,我老婆就說,這駕照是紐約的,紐約的駕照是國際駕照,全世界都通用。現場有兩個警察,一個說:「欸,我沒聽過。」另一個回說:「吼,你沒聽過喔?」有時候,我被攔下來我老婆不在,因為我不會說中文,警察就得跟我說英文,他們很挫折,只好比手勢說「Go, Go, Go」,因為他們沒辦法跟你溝通,他們覺得很尷尬。
如果台灣警察攔下的是騎摩托車的泰勞,他是否會對自己不會說泰文感到汗顏?或相信曼谷的駕照是全世界通用?處於半邊陲的台灣人,在抬頭仰望白皮膚的「優越他者」的同時,複製了殖民之眼的凝視,低頭蔑視膚色更深的「低劣他者」。
改變結構從行動開始
你也許在想,這樣的社會學的分析,可以告訴我們如何改變社會嗎?尤其是,當你說種族主義是如此龐大的結構體制,渺小的個人又如何撼動?
結構性的問題確實沒有急就章的解決之道,但不要忘記社會學理論所提醒我們的:如果結構是一面高牆,其中的一塊塊磚頭是透過個人的日常行動所持續打造而成,換言之,我們的行動並非外在於結構,或單純受結構所制約,我們的行動參與了結構的再製,因而也蘊含改變結構的可能。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更反思地避免種族化刻版印象的再製,比方說,在街上看到菲律賓人,不要馬上假定她是來台灣做幫傭;在小吃店遇到越南人,不要劈頭就問她什麼時候嫁來台灣;在火車站碰到外勞節慶擠滿了人,眉頭緊縮抱怨不方便時,設身處地想一想,他們不只是勞動力,也和你一樣,需要放假、休閒、社交;你在海港邊碰到印尼船工,身體下意識地保持距離時,檢視你腦中浮現的形象是什麼?想一想,他們也是別人的兄弟、父親、愛人。
我二十年前學德文的時候,在德國文化中心統一編定給全球學習者的課本裡讀到這樣的一課:一個南斯拉夫人,在德國打電話詢問租房子,一個房東問他,你是德國人嗎?當他回答不是,對方馬上掛電話。德國有著種族仇恨的不光彩過去,但他們面對的方式,不是粉飾太平,而是防止與教育。面對不同樣態的種族主義,我們需要誠實自省、積極改變,而不是用擔心「破壞台灣形象」之名,拒絕照見我們的黑暗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