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邊緣的男人 | 誠品線上

How to Stop Time

作者 Matt Haig
出版社 叩應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時光邊緣的男人:英國型男演員班尼迪克.康柏拜區出版前夕火速搶下電影版權,親自主演、製作!《愛的萬物論》金獎編劇撰寫劇本,全球書迷矚目力作。他的時間過得很慢很慢..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他的時間過得很 慢 很 慢 .. . . . .慢到他不敢去愛,不敢擁抱生命。2017英國讀者票選最愛小說!「書本就是我的名牌包」大獎得主英國型男演員班尼迪克.康柏拜區 出版前夕火速搶下電影版權,親自主演、製作《愛的萬物論》金獎編劇撰寫劇本,全球書迷矚目力作搶進排行榜\英國亞馬遜書店、英國《書商》雜誌、《週日泰晤士報》熱推選書\博客來外文館2017年7月選書、美國獨立書商協會2018年2月選書、理查與茱蒂讀書俱樂部、英國W. H. 史密斯連鎖書店、文化評論網站The Millions 《泰晤士報》《衛報》《觀察家報》《愛爾蘭時報》《每日電訊報》《郵報》週日版……第一件事就是絕對不要陷入愛情,當然還有其他規則,但,這是最最重要的──「我很老。這是我第一件該告訴你的事,也是你最不可能相信的事。」湯姆看起來是個四十出頭、很普通的高中歷史老師──只除了,他在課堂上講述的莎士比亞、爵士年代的巴黎,甚至橫越太平洋的庫克船長,全是親眼所見。他的生日是1581年3月3日。與生俱來的「特殊狀況」使他老化異常緩慢,大概要過十五年才看起來老了一歲,因此每隔八年他必須捨棄現有生活,移居他方。這一次改換身分,他決定重回倫敦,他答應過死去的妻子,要找回女兒──倘若她也有相同體質,或許尚在人世。他並非唯一一個活了好幾百年的人。一個隱密組織不擇手段保護著和湯姆一樣的人,提供協助,也予以限制:「不要愛上任何人,」組織警告:「這是最重要的規則。」但湯姆再也無法忍受躲躲藏藏、麻木枯槁的人生,他決定豁出去,不計代價只求真實活在「這一刻」……我能不能享受今日的甜美,而不去想明天會有多懷念這個滋味?我能不能不害怕時間的流逝,以及身邊的人隨時間消逝?獨家珍藏──1. 書名、書封作者簽名與時光軌跡線條,均以藍箔燙印,溫柔刻畫飄浪時光的寂寞況味2. 致台灣讀者的時光message:作者簽名印製扉頁

各界推薦

各界推薦 「麥特‧海格對人類所處的境況及其光明與黑暗面滿懷同情,而他使用了調色盤上所有色彩來描繪他美妙的故事。」--當代奇幻大師/尼爾‧蓋曼「麥特‧海格運用文字的方式就像開罐器--而我們都是即將被開啟的錫罐。」--英國才女小說家/珍奈‧溫特森(Jeanette Winterson)「《時光邊緣的男人》是本美麗且必須存在的書。我很幸運能讀到它。這個故事既有趣又帶有魔力,有時則令人非常悲傷。一本傑作。」--愛爾蘭暢銷小說家/瑪麗安‧凱斯 「《時光邊緣的男人》深具魅力,它談論一切關於人的本質。主角湯姆的經歷帶出了美麗而深邃的情節,我們跟著他一同掙扎於不老卻充滿嘆息的日子。整個故事充滿了驚人的智慧,讓我讀完掩卷之後,還低迴不已。」--聯合國文學之城諾丁罕市總監/珊蒂‧瑪哈「從不老湯姆帶出的歷史細節豐富沉澱在故事中,這是本向上積極的小說,讓人看見活在當下、與人建立連結的重要性。」--澳洲聖科嘉書店店員推薦/芙蕾亞‧漢斯沃「主角湯姆老得非常慢,慢到世上事物對他都失去新意,慢到過去回憶都湧進現在的每一刻……而他因此明白,不去愛人的時間,是毫無意義的虛度。」--加州獨立書商經過書屋/路易莎‧史密斯「一段跨越時間的奇妙歷程……主角湯姆在漫漫年歲中明白「人類並不會從歷史中學習」,他雖見證了世代變遷,卻始終沒有方法能緩解失去所愛的心碎。在他的堅持中,我們看到的是,比起活得長久,時間的質量更加重要。」--《出版人週刊》「讓麥特‧海格帶你見識每一個時代的鮮活生動……全新原創又迷人的故事。《Stylist》雜誌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麥特‧海格(Matt Haig)「麥特‧海格使用了調色盤上所有色彩來描繪他美妙的故事。」--當代奇幻大師/尼爾‧蓋曼1975年生於英國雪菲爾德,曾就讀赫爾大學與里茲大學,住過倫敦和西班牙。他的作品包括世界讀書夜選書《我在地球的日子》(The Humans)、在英國暢銷榜盤踞40多週的自傳《活著的理由》(Reasons to Stay Alive)。海格也為兒童與青少年寫出多本精采故事,並榮獲藍彼得圖書獎年度大獎、雀巢兒童書金獎,還三度入圍卡內基文學獎。他甚至曾經協助《柏靈頓:熊愛趴趴走》電影團隊完成劇本。他的作品目前已翻譯成三十種語言,而且除了《英格蘭的最後家族》(The Last Family in England)《雷德利一族》(The Radleys)賣出電影改編權,《時光邊緣的男人》也在尚未出版前即由知名演員班尼迪克.康柏拜區的製片公司相中搶下改編權,並將由班尼迪克親自擔綱演出主角。海格受訪時提到,自身的憂鬱經歷除了寫成大受好評的自傳《活著的理由》之外,也充分滋養了新書《時光邊緣的男人》──故事主角活了四百年,努力適應卻始終格格不入。「生病讓我格外在意時間。兩個月的憂鬱期,讓人感覺像是活了一個世紀那麼久。」海格說。想獲得更多作者的資訊,請至www.matthaig.com■譯者簡介黃亦安輔仁大學英國語文學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現從事編輯與翻譯工作。譯著有《淬鍊的完美:班尼迪克‧康柏拜區》和《海洋綺戀》等書。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一部 與蜉蝣共舞第二部 見證美國誕生的男人第三部 蘿絲第四部 鋼琴家第五部 回歸致謝

商品規格

書名 / 時光邊緣的男人
作者 / Matt Haig
簡介 / 時光邊緣的男人:英國型男演員班尼迪克.康柏拜區出版前夕火速搶下電影版權,親自主演、製作!《愛的萬物論》金獎編劇撰寫劇本,全球書迷矚目力作。他的時間過得很慢很慢..
出版社 / 叩應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9452496
ISBN10 / 9869452493
EAN / 9789869452496
誠品26碼 / 2681552055007
頁數 / 36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內文 : 我常常想起一百多年前,亨德里希在他紐約的公寓裡對我說的話。


「第一條守則是不要愛上別人。」他說,「還有其他守則,但這是最重要的一條。不要愛上別人、不要談戀愛、不要妄想得到愛情。如果你好好遵守,就會過得不錯。」


我瞪著他繚繞的雪茄煙霧,看向中央公園裡被暴風雨連根拔起的樹木。


「我不認為我會再愛上別人了。」我說。


亨德里希露出微笑。有時候他就像惡魔一樣。「很好。當然了,你可以愛美食、音樂、香檳,和十月少有的晴朗午後。你可以愛上瀑布的美景和舊書的氣味,但對人的愛是碰不得的。你聽見了嗎?不要跟人建立連結,也盡量不要對你遇見的人產生感覺。不然的話,你會慢慢發瘋……」


【倫敦,現在】


倫敦。新生活的第一個星期。


橡樹園中學的校長室。


我試著讓自己看起來舉止正常,但這個挑戰的難度越來越高了。過去的記憶就快要傾巢而出。


不。


早就到處都是了,過去一直都在這裡。房間瀰漫著即溶咖啡、清潔劑和丙烯酸纖維混紡地毯的氣味,但牆上貼著一張莎士比亞的海報。


海報上是他隨處可見的那幅頭像:後退的髮線、蒼白的皮膚,還有毒蟲般的呆滯目光。一幅跟莎士比亞不太像的畫像。


我將注意力轉回達芙妮.貝羅校長身上。她戴著一副橘色的圓形耳環,一頭黑髮中摻雜幾簇白絲。她正對著我微笑。一抹傷感的笑。未達不惑之年的人是無法露出這種笑容的。那是融合了悲傷、藐視和興味的微笑。


「我在這裡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


「是嗎?」我說。


外頭傳來的警笛聲逐漸遠去。


「時間,」她說,「是個奇妙的事物,對吧?」


她輕巧地拎著咖啡紙杯的邊緣,放到電腦旁邊。


「再奇妙不過了。」我附和。


我喜歡達芙妮。我喜歡這場面試。我喜歡回到倫敦,回到哈姆雷特塔區,參加一場平凡工作的面試。就這一次,能感受到平凡真是太棒了。


「我已經教了三十年的書,其中二十年是在這裡。這念頭真令人鬱悶。過了這些年,我覺得自己好老。」她微笑著嘆口氣。


人們這麼說的時候,我總是覺得很好笑。


「妳看起來一點都不老。」這句話是唯一正解,所以我就這麼說了。


「嘴巴真甜!加分!」她發出一陣高了兩個八度的笑聲。


我想像那笑聲是隻隱形的鳥,異國品種,來自聖露西亞(她父親是那裡人),振翅飛向窗外的灰色天空。


「噢,要是能像你一樣年輕就好了。」她咯咯笑。


「四十一歲不年輕了。」我強調這個滑稽的數字。四十一歲。四十一歲。我是四十一歲。


「你看起來保養得很好。」


「可能是因為我剛度完假。」


「去了什麼好地方?」


「斯里蘭卡。沒錯,是個好地方。我在海裡餵海龜……」


「海龜?」


「沒錯。」


我轉向窗外,看到一名女子帶著一群穿制服的孩子吵鬧地走向遊樂場。她停下腳步,轉向他們,我看著她說話的臉,聽不見她說什麼。她戴著眼鏡,穿著牛仔褲和一件長長的羊毛衫,衣襬隨風飄蕩。她將頭髮撥到耳後。某個學生說的話讓她笑了起來,笑容讓她的臉龐發亮,我一時看得出了神。


「啊。」達芙妮注意到我的視線,讓我尷尬不已。「那是卡蜜兒,我們的法文老師。她很特別,孩子們愛死她了。她總是帶他們出去……戶外法文教學。這就是我們學校的風格。」


「我知道你們在校園裡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我說,試著拉回話題。


「我盡力了,我們都盡力了,雖然有時候這是場注定失敗的戰鬥。這是我對你唯一的顧慮。你的推薦信很驚人,我也都查證過了……」


我鬆了一口氣。不是因為她查證了我的推薦信,而是因為真的有人接了她的電話,或是回了郵件。


「……但這裡不是什麼薩福克郡的鄉下學校。這裡是倫敦,哈姆雷特塔。」


「小孩子都是一樣的。」


「他們是很棒的孩子。但這裡是很不一樣的地區,他們沒有一般倫敦人的優勢。我的顧慮是,你一直都過著避世的生活。」


「我可能會讓妳驚訝。」


「況且,許多學生現在的生活已經夠艱難了,更別說要他們應付歷史課。他們只在乎周圍的世界。關鍵在於,到底要怎麼讓他們對這個科目產生興趣。你要怎麼讓歷史活起來?」


這問題再簡單不過了。「我們並不需要讓歷史活起來,歷史本身就是活的。我們就是歷史。歷史不是只有政治家、國王和皇后,歷史是每一個人,是世間萬物。歷史就是那杯咖啡。妳用一杯咖啡就可以解釋整個資本主義、帝國和奴隸制度的歷史。為了讓我們能夠坐在這裡用紙杯喝咖啡,背後造就的悲劇和鮮血是非常驚人的。」


「你讓我不想喝這杯飲料了。」


「噢,抱歉。但重點是,歷史就在萬物之中,我們必須讓大家意識到這點,這樣人們就能好好了解一個地方。」


「這樣啊。」


「歷史就是人,大家都愛歷史。」


達芙妮面露疑問地看著我,她抬起眉毛,整張臉縮進脖子裡。「你確定嗎?」


我微微點了點頭。「只要讓他們知道,他們的所見所為,都是因為前人留下的腳印。莎士比亞的,還有所有曾經活過的人類。」


我看向窗外。我們位在三樓,擁有絕佳的窗景,就算在倫敦灰濛濛的細雨中,景色也一覽無遺。我看到一棟我常經過的喬治亞時期的建築。


「那棟房子,那邊那棟,有很多煙囪的?那曾經是一間精神病院。還有另一邊,」我指向另外一棟較矮的磚造房子,「是舊屠宰場。以前他們會拿所有的老骨頭做成瓷器。如果我們在兩百年前經過那裡,就可以聽見那些被社會判定為瘋子的尖叫聲,另一邊則傳來牲畜的哀號。」


如果,如果,如果。


我指向東邊那些有露台的石板屋頂。


「然後在那邊,舊福特路上的一間麵包店,那裡曾經是提倡婦女參政的希維亞.潘克斯特和東倫敦女權人士集會的地點。離舊火柴工廠不遠的地方,在當時有一個妳絕對不會漏看的大型標語,用金色顏料寫著『要求女性投票權』。」


達芙妮寫了些筆記。「我看到你還會彈奏樂器。吉他、鋼琴,還有小提琴。」


還有魯特琴。但我沒這麼說。還有曼陀林,還有西特琴,還有錫口笛。


「沒錯。」


「你完全把馬汀給比下去了。」


「馬汀?」


「我們的音樂老師。他沒救了,只會敲一點三角鐵,但他覺得自己是個搖滾巨星。可憐的馬汀。」


「這個嘛,我愛音樂,我也愛彈樂器,但我發現自己不太會教學。我一直都覺得談論音樂是件困難的事。」


「不像歷史?」


「不像歷史。」


「而你似乎對現有的課程也很了解。」


「是的,」我輕鬆地撒謊。「當然了。」


「而你還很年輕。」


我聳聳肩,然後做出一個這種時候該有的表情。


「我五十六歲了,四十一歲還很年輕,相信我。」


五十六歲還很年輕。


八十八歲還很年輕。


一百三十歲還很年輕。


「這個嘛,我是個很老的四十一歲男人了。」


她對我露出微笑。她按了一下原子筆的頂端。然後再按一下。每一下都是一個重要的瞬間。按第一下,然後停頓,再按一下。你活得越久,就越難在這些片刻到來的時候抓住它,也越難在某個不是過去也不是未來的時間裡活著。越難活在當下。


艾蜜莉.狄金生說:「永恆是由當下構成。」但你要怎麼活在此刻所在的「當下」?你要怎麼阻止其他「當下」的鬼魂侵擾?簡單來說,你要怎麼「活著」? 我離題了。


最近常發生這種狀況。我曾聽別人說過這件事。其他信天翁曾談起過。你來到了生命的中間點,然後思緒變得太過紛雜。回憶洶湧,頭痛劇增。今天的頭痛不是特別糟,但就是痛。


我試著集中精神。我試著抓住剛才那個當下,就在幾秒之前,我還很享受這場面試的時候。享受這種相對平凡的感受,或是這種感受帶來的幻覺。


平凡不存在。


對我而言不存在。


我試著集中精神。我看著達芙妮,她搖了搖頭,笑出聲來,比剛才柔和多了,但她沒有說她在笑什麼。我從她恍神了一瞬間的目光中感受到,應該是某件悲傷的事。「好吧,湯姆,我得說你本人和你的應徵資料讓我印象深刻。」


湯姆。


湯姆.海瑟德。


我的名字──本來的名字──曾是艾思謙.湯瑪斯.安布瓦茲.克里斯多夫.海瑟德。那是個開端。從此之後,我有過很多、很多名字,有過很多、很多身分。但在我第一次踏上英國之後,我就丟棄了那些多餘的裝飾,成為湯姆.海瑟德。


現在,再度使用這個名字,感覺就像某種回歸。那名字在我腦中迴盪。湯姆、湯姆、湯姆、湯姆。


「你符合所有的條件。但就算不符合,你還是會錄取。」


「噢,真的嗎,為什麼?」


她抬起眉毛,「因為沒有其他應徵者!」


我們都笑了起來。


但笑聲比蜉蝣的生命還短。


因為,接下來她說:「我住在教堂街,你對那裡知道些什麼嗎?」


我當然知道了。這個問題像是一陣冷風將我吹醒。我的頭痛得更厲害了。我想像一顆蘋果在烤箱裡炸開的畫面。我不該回來的。我不該要亨德里希讓這件事成真的。我想起了蘿絲,想起最後一次和她見面時,她那雙睜得大大的絕望雙眼。


「教堂街。我不知道。不,不,恐怕我不知道。」


「別擔心這個。」她啜著咖啡。


我看著莎士比亞的海報。他似乎在盯著我,像個老朋友一般。在他的肖像下面,有一句引言。


我們知道我們現在是什麼,可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將來會變成什麼。


「你給我某種感覺,湯姆。一個人得相信自己的感覺,對吧?」


「我想是吧。」我說,雖然我從未信任過感覺這種東西。


她微笑。


我微笑。


我站起身,向門口走去。「九月見。」


「哈!九月,九月。你瞧,時間轉瞬飛逝。這也是衰老的特點:時間會加快腳步。」


「我也希望如此。」我低語。


但她沒有聽見,因為接著她說:「還有孩子。」


「不好意思?」


「孩子是另一個讓生活加快腳步的存在。我有三個孩子。最大的二十二歲,去年畢業了。昨天她還在玩樂高,今天她就拿著新公寓的鑰匙了。二十二年,一眨眼就過去。你有小孩嗎?」


我抓住門把。這也是一個重要時刻。而在這個時刻裡面,有其他千千萬萬個時刻刺痛地甦醒過來。


「沒有。」我說,因為這回答比說出真相容易。「我沒有。」


有一瞬間,她看起來有點尷尬。我猜她想說點什麼,但她只說:「回頭見,海瑟德先生。」


我踏到走廊,聞到相同的清潔劑味。兩個青少年倚在牆上,低頭盯著手機螢幕,和老牧師盯著祈禱書的神情一樣虔誠。我回頭看向達芙妮,她正盯著電腦。 「好的,回頭見。」




我走出達芙妮.貝羅的辦公室,走出學校,同時身處二十一世紀和十七世紀兩個時空。


我走了大約一哩路,前往教堂街—整段路程充滿了投注站、人行道、公車站、水泥路燈柱和隨隨便便的塗鴉──我一路上幾乎陷入了恍惚狀態。街道感覺太寬了。當我走上教堂街時,看到了我早就知道的景象:曾經在那裡的房子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十九世紀晚期建造的高大房子,有著紅磚牆,跟它們所屬的年代一樣陰暗樸素。


街角原本是一座廢棄的小教堂,那時還有一位守門人,現在變成一間肯德基。紅色塑膠招牌就像一道抽痛的傷口。我閉著眼行走,嘗試沿著街道感受原來的那棟房子究竟有多遠。走了大約二十步後,我停下腳步。睜開雙眼,看見一棟半獨立式住宅,和我幾個世紀前造訪過的模樣毫無相同之處。毫無記號的門板是現代感的藍色。從窗戶可以看見放著電視的客廳。有人正在打電動。螢幕上,一隻外星生物被炸了開來。


我的頭陣陣抽痛,覺得一陣無力,不得不往後退一步,彷彿過去是某種讓空氣稀薄、改變重力法則的事物。我向後輕輕地倚著一輛車,但還是觸動了警報。 那噪音震天價響,就像痛苦的哀嚎,遠從一六二三年咆哮而來。我快速遠離那棟房子,遠離那條街,暗自希望我也能用同樣輕易的方式遠離過去。


【倫敦,一六二三】


我這一生只談過一次戀愛。從某個角度來說,我猜這讓我成了浪漫主義者。你只有一個真愛,而在他離開以後,沒有其他人能夠比得上。這是個甜美的想法,但現實卻是恐怖的化身。你得面對接下來那些孤獨的歲月。當你存在的意義消失之後,還得繼續活著。


曾有一段時間,我存在的意義就是蘿絲。


但她走了之後,許多美好回憶都被最後一刻的記憶給污染了。一個終結一切,卻也成為恐怖開端的日子。那是我和她共度的最後一天。因為今天就是那一天,就是我前往教堂街找她的那一天,也是數百年來,定義我接下來許多年歲的一天。 所以……


我曾站在她的門外。我敲了敲門,等待,再敲了敲門。


我剛才在街角經過的那位守門人,現在正朝我走來。


「那個房子被做記號了,小伙子。」


「是的,我知道。」


「你別進去那裡……很危險的。」


我伸出手。「退後。我也受到詛咒了,不要再靠近我。」


我當然是在說謊,但是效果顯著。守門人用極快的速度遠離我。


「蘿絲。」我對著門說,「是我。湯姆。我剛才在河邊遇見葛蕾絲。她說妳在這……」


雖然等了好一會兒,但我還是聽到門內傳出她的聲音。「湯姆?」


我已經好多年沒有聽見這個聲音了。


「噢,蘿絲,開門吧。我需要見妳。」


「不行,湯姆。我生病了。」


「我知道。但我不會被傳染的。過去幾個月,我身邊都有許多瘟疫病患,但我連一點感冒都沒有染上。拜託,蘿絲,把門打開。」


她照做了。


她就站在那裡,跟我年齡相仿的女人,但她看起來快要五十歲了,我卻還像是個青少年。


她的皮膚泛灰,臉上長瘡,就像地圖東一塊西一塊。她幾乎站不起身。我對於讓她不得不離開床感到愧疚,但她看起來很高興見到我。扶她回床上時,她有點口齒不清地說,「你好年輕,還是……還是個年輕人……幾乎是個男孩。」


「我額頭上有一小條皺紋了,妳看。」我握住她的手。但她看不到那條皺紋。


「我很抱歉。」她說,「我很抱歉那時叫你離開。」


「那是正確的決定。光是我的存在就會給妳帶來危險。」


我也該告訴各位──假如有說明的必要──我不確定我筆下的文字真的就是當時所說的話。很可能不是。但這就是我記得的,而我們能做的就是相信自己記憶中的現實,而非現實本身──兩者有著密切關聯,但從來就不完全相同。


但我非常肯定,一字不差地,她接下來說的話是:「一切的邊緣都染上了黑暗。這是最恐怖的狂喜。」然後我感受到她的恐懼帶來的恐懼。我想,這就是我們為愛付出的代價:吸收對方的痛苦,彷彿那是自身的痛苦。


她時而清醒,時而錯亂。


她的病情幾乎隨著每分每秒都在逐漸加重。她現在已經和我分道揚鑣了。我的生命向前方幾乎永無止境的未來延伸而去,而對蘿絲來說,終點正向她奔馳而來。


屋裡一片昏暗。所有的窗戶都封上木板條。但穿著汗濕睡衣躺在床上的她,臉龐如白色大理石般閃耀著光芒,紅色和灰色的斑點占據了她的皮膚。她的頸項浮腫,布滿雞蛋大的腫塊。實在太可怕了,光是目睹她變成這種模樣,就像是侵犯、傷害了她。


「沒事的,蘿絲,沒事的。」


她的雙眼恐懼地圓睜,彷彿頭顱裡有某個東西正緩慢地從後方推擠。


「輕點,輕點,輕點……一切都會沒事的……」


這話真是荒謬無比。一切都不會沒事的。


她發出輕微的呻吟,身體痛苦地扭動,啞著嗓說,「你得離開。」。


我傾身向前,吻了她的額頭。


「小心。」她說。


「很安全的。」說實話,我不確定是不是真的安全。我猜是安全的,但真相不得而知,因為我在這世上也才活了四十二年而已(外表看起來跟當初蘿絲誤以為我是十六歲時差不了多少)。但我不在乎。不在她身邊的那些年,生命早已失去了意義。


儘管從一六○三年起,我就沒再見過蘿絲,但對她的愛依然存在,絲毫未減。現在,那份愛讓我痛得要命。比任何肉體上的痛楚都還要疼痛。


「我們當時很快樂,對吧,湯姆?」她臉上露出若有似無的微笑。我想起久遠以前的某個星期二早晨,我們提著沉重的水桶經過燕麥穀倉,一路上心滿意足地談天說地。我想起她愉快的笑容,還有她扭動的身體──出於歡愉,而非痛苦──我們試著保持安靜,才不會吵醒她妹妹。我想起那無數次從河畔走回家的漫漫長路,我躲避野狗、在泥巴中踉蹌行走,心中唯一的安慰就是知道她會在歸途的終點等我,她就是這一切的意義所在。


那每一個日子,那些談天,那所有的一切,全部凝縮成最簡單、最根本的事實。


「我們很快樂……我愛妳,蘿絲,我非常非常愛妳。」


我想要把她抱起來,餵她吃兔肉派和櫻桃,讓她好起來。我看得出她正遭受著極大的痛苦,只求一死,但我不知道那代表什麼意思。我不知道這世界怎麼還能完好無缺。


我還想知道另一件事。我深深希望她能給我這個答案。


「親愛的,瑪麗安在哪裡?」我問。


她盯著我好長一段時間。我做好聽到壞消息的心理準備。「她逃走了……」


「什麼?」


「她跟你一樣。」


我過了好一會兒才理解。「她不會變老?」


她緩慢地說話,語句間摻雜著嘆息、咳嗽和嗚咽。我告訴她可以不用再說任何話,但她覺得非說不可。「是的,而且隨著時間過去,其他人開始注意到她的外貌沒有改變。我告訴她我們得再搬去別的地方,她為此非常不安,然後曼寧找上我們──」


「曼寧?」


「就在那天晚上,她逃走了,湯姆。我跑去追她,但她已經不見了。她再也沒有回來過。我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裡,也不知道她是否安全。你必須照顧她……求求你,堅強起來,湯姆。你要找到她。我會沒事的。我會前往我兄弟的身邊……」


我從未如此脆弱,但我已準備好為她付出一切,包括我不老的祕密,以及未來的幸福。


「我會堅強的,我的蘿絲。」


她的呼吸僅是一道微弱的氣息。「你會的。」


「噢,蘿絲。」我需要一遍遍唸著她的名字,好讓她聽見。我需要她繼續活著。


我們是時間的臣民,時間命我們離去……


她要我唱歌給她聽。「你心中想到的任何一首都好。」


「我的心很悲傷。」


「那就悲傷地唱吧。」


【倫敦,現在】


我還是覺得很虛弱。我的頭抽痛不已。我走著路,心想這應該可以幫我減緩教堂街湧現的回憶。我走向解藥的所在地:哈克尼區的威爾巷。現在叫做威爾街了。那裡是我和蘿絲開始同居的地方,在那些充滿痛苦、分離和瘟疫的日子開始之前。那些木屋、馬廄、穀倉、池塘和果園早就消失了。我知道走在變得陌生無比的街道上,尋找被人行道蓋過的回憶不是什麼健康的事,但我需要親眼看見。


我繼續往前走。這幾條街一定是哈克尼區最繁忙的區域。公車和購物人群匆忙經過。我走過一家手機行、當鋪和三明治店。接著我就看到了,就在街道的另一邊──那就是我們住過的地方。


現在已經變成了一棟沒有窗戶的紅磚建築,外面有個藍白相間的招牌。「哈克尼寵物救援」。人生被抹去的感覺令人沮喪。那種沮喪會讓你需要靠在提款機旁的牆上,還得跟旁邊遮住自己密碼的老人道歉,解釋你並不是要搶他,然後面對他似乎不太安心的瞪視。


我看見一位牽著一隻鬥牛的男人走出那棟建築。接著,我想到可以怎麼做了──我可以稍稍和我的過去和解。


我穿過街,走進門內。




裡頭的每一隻狗都在吠。但這隻只是靜靜地躺在過小的籃子裡。牠是一隻奇怪的灰色生物,有對藍色的眼睛。在我看來,這種現代浮誇的吵鬧方式對牠來說有失莊重,牠是一隻不合時宜的孤狼。我完全能理解。


在牠旁邊有一個沒被碰過的咀嚼玩具。一根亮黃色的橡膠骨頭。


「牠是什麼品種?」我詢問收容所的志工(她的名牌上寫著「露」)。她正抓著手臂上的濕疹。


「牠是秋田犬。」她說,「日本品種。滿稀有的。但牠長得有點像哈士奇,對吧?」


「是的。」


就是這個位置,就我所知。這間狗舍,有著一隻美麗、哀傷的狗在裡頭── 曾經是那間房間。我們的臥房。


「牠幾歲了?」我問露。


「很老了。牠十一歲。這是很難幫牠找到收養家庭的其中一個原因。」


「那牠為什麼會在這裡?」


「牠是被救回來的。牠以前住在某個公寓的陽台上。被綁起來。狀態很糟。你看。」她指著牠大腿上一條紅褐色的疤痕,那裡光禿禿的沒有毛。


「香菸燙出來的疤痕。」


「牠看起來好憂鬱。」


「是啊。」


「牠叫什麼名字?」


「我們一直不知道牠的名字是什麼。我們叫牠亞伯拉罕。」


「為什麼?」


「我們找到牠的那座大樓就叫做林肯塔。」


「啊。」我說,「亞伯拉罕.林肯總統。很適合他。」


亞伯拉罕站起來走向我,用淺藍色的雙眼直視我,彷彿試著要告訴我什麼事。我原先沒有想要一隻狗。那不在今天的計畫之內。但是,我在這裡,開口說:「就是這隻了。我要帶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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