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以小明大,見一落葉而知歲之將暮;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淮南子.說山》看小說家扮說書人演罷《春燈公子》市井豪俠江湖快意,拾掇《戰夏陽》知識份子的官場怪態,
書場時序正逢金秋,且看:
張大春 民國百年最新小說集《一葉秋》
一葉知秋,原比喻由局部的、細小的徵兆,可推知事物的演變和趨勢。本書十二篇故事說的也正是一些有關「先見之明」的有趣傳說。故事中人身處世道變化之際,或者見證、洞察其間不可思議難以言說(更甚者化為鬼形妖物,現身於世)的幽微怪態(如書中〈三娘子〉、〈老莊觀〉、〈狐大老〉等篇);或者深悟滔滔濁世的討生活竅門,趨吉避害、全身保家,甚至能搏取名祿福報(如書中〈吳大刀〉、〈郭老媼〉、〈俞壽鶴〉等篇);又或是溯探正史和傳說罅隙,起出遭沉埋和隱匿的,徒勞追悔或者難以收拾下場的「何必當初」關鍵時刻(如書中〈楊苗子〉、〈潘一絕〉等篇);以及處處顯露豪氣才情知俗而不輕易從俗的超逸形象(如書中〈蘇小小〉、〈杜麻胡〉等篇)。
作家張大春再度展現嫻熟之極且深具當代感的書場敘事技藝,編織中國傳奇筆記材料,這回新拋出的設問又會是什麼呢……(例如:一些時代中無可挽回的錯誤,生命中的空落;就算能在發端之處見微知著,但為什麼能擺脫那種泥足深陷的遺憾感的,從來都只是極少數的伶俐幸運之人?)
書場時序正逢金秋,且看:
張大春 民國百年最新小說集《一葉秋》
一葉知秋,原比喻由局部的、細小的徵兆,可推知事物的演變和趨勢。本書十二篇故事說的也正是一些有關「先見之明」的有趣傳說。故事中人身處世道變化之際,或者見證、洞察其間不可思議難以言說(更甚者化為鬼形妖物,現身於世)的幽微怪態(如書中〈三娘子〉、〈老莊觀〉、〈狐大老〉等篇);或者深悟滔滔濁世的討生活竅門,趨吉避害、全身保家,甚至能搏取名祿福報(如書中〈吳大刀〉、〈郭老媼〉、〈俞壽鶴〉等篇);又或是溯探正史和傳說罅隙,起出遭沉埋和隱匿的,徒勞追悔或者難以收拾下場的「何必當初」關鍵時刻(如書中〈楊苗子〉、〈潘一絕〉等篇);以及處處顯露豪氣才情知俗而不輕易從俗的超逸形象(如書中〈蘇小小〉、〈杜麻胡〉等篇)。
作家張大春再度展現嫻熟之極且深具當代感的書場敘事技藝,編織中國傳奇筆記材料,這回新拋出的設問又會是什麼呢……(例如:一些時代中無可挽回的錯誤,生命中的空落;就算能在發端之處見微知著,但為什麼能擺脫那種泥足深陷的遺憾感的,從來都只是極少數的伶俐幸運之人?)
產品目錄
1 吳大刀(唐代宗廣德年間)
2 蘇小小(北宋末元佑以前)
3 三娘子(南宋初紹興年間)
4 黃十五(南宋初紹興年間,或略早)
5 郭老媼(約在南宋初,最晚早於元末)
6 杜麻胡(南宋間)
7 野婆玉(宋末,元)
8 楊苗子(元末明初)
9 老莊觀(清初順治康熙間)
10 狐大老(清康熙年間)
11 俞壽賀(清道光溯至順治)
12 潘一絕(清咸同光至民國,主要為光緒年間)
2 蘇小小(北宋末元佑以前)
3 三娘子(南宋初紹興年間)
4 黃十五(南宋初紹興年間,或略早)
5 郭老媼(約在南宋初,最晚早於元末)
6 杜麻胡(南宋間)
7 野婆玉(宋末,元)
8 楊苗子(元末明初)
9 老莊觀(清初順治康熙間)
10 狐大老(清康熙年間)
11 俞壽賀(清道光溯至順治)
12 潘一絕(清咸同光至民國,主要為光緒年間)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張大春
張大春,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碩士。曾任教輔大、文化等大學、亦曾製作主持電視讀書節目,現任電台主持人。曾獲聯合報小說獎、時報文學獎、吳三連文藝獎等。著有《認得幾個字》、《春燈公子》、《戰夏陽》、《聆聽父親》、《城邦暴力團》一~四、《最初》、《公寓導遊》、《四喜憂國》、《雞翎圖》、《大說謊家》、《張大春的文學意見》、《歡喜賊》、《少年大頭春的生活週記》、《我妹妹》、《野孩子》、《沒人寫信給上校》、《撒謊的信徒》、《尋人啟事》、《小說稗類》(卷一、卷二)、《本事》等。
■插圖與紙雕作品作者簡介
吳靜芳
吳靜芳,台灣嘉義人,曾任卡通公司動畫、出版社文字編輯。1991年起專注投身於紙雕創作和教學,作品多次受邀參加國內外展覽或獲獎,深受各界肯定。著有紙雕作品圖集《紙雕動物物語》、《剪一畦思念的田》(以上為積木文化出版)、《我的紙雕世界》、《紙雕創作藝術》(以上為三采出版)一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603126000
ISBN13 / 9789866873331
ISBN10 / 9866873331
EAN貨碼 / 9789866873331
頁數 / 22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7X2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