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竟的轉型, 中國社會發展論: 經濟區域自足、分散組織……從封建解體到小資產階級社會, 中國為何未出現制度性的歷史突破?
| 作者 | 梁園東 |
|---|---|
| 出版社 | 崧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未竟的轉型, 中國社會發展論: 經濟區域自足、分散組織……從封建解體到小資產階級社會, 中國為何未出現制度性的歷史突破?:農商制衡×封建解體×小資產階級……中國為何未走 |
| 作者 | 梁園東 |
|---|---|
| 出版社 | 崧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未竟的轉型, 中國社會發展論: 經濟區域自足、分散組織……從封建解體到小資產階級社會, 中國為何未出現制度性的歷史突破?:農商制衡×封建解體×小資產階級……中國為何未走 |
內容簡介 農商制衡×封建解體×小資產階級……中國為何未走向資本主義?從農業基礎與商業限制的結構性分析▎問題提出:中國社會性質的再思考本書以中國社會結構為核心問題,回應「地主社會」與「商業資本主義社會」兩種既有觀點,指出兩者各有偏失。作者認為,中國自秦漢以來的社會,既非純封建地主體制,也非成熟資本主義,而是由農業與商業共同構成的特殊形態。地主與商人雖各具勢力,但皆無法單獨主導社會運作,反而呈現相互依存的關係。這種結構使中國社會形成一種以小規模生產與交換為基礎的「小資產階級社會」,成為理解中國歷史發展的關鍵框架。▎歷史演變:封建崩解與商業興起作者進一步分析封建制度的形成與瓦解,指出其基礎在於地方經濟自足,但隨人口增加與資源不足,封建體系逐漸崩潰。此時商業作為調節各地資源的機制開始發展,促進物資流通並削弱封建地主的控制力。同時,中央集權與官僚制度逐漸取代分封制度,使社會結構產生重大轉變。然而,商業雖能促進流通,卻因缺乏工業支持而無法進一步發展為資本主義,形成一種「未完成的轉型」。▎結構特徵:農商結合的小資產階級社會在封建瓦解後,農業重新確立其基礎地位,而商業則成為補充機制,兩者形成緊密結合。地主兼具商業投資者身分,商人亦透過購地轉化為地主,導致兩種階級逐漸融合。這種結合使經濟力量分散、資本難以集中,無法形成大型企業或統一市場。結果,中國社會呈現以小農、小商與小手工業為主的結構,缺乏推動工業化與資本累積的條件,進一步限制社會發展的方向與速度。▎長期影響:社會停滯與歷史差異作者最後比較中國與歐洲的發展差異,指出歐洲因資源不足與外部擴張需求,促成商業與工業的高度發展,進而進入資本主義社會;而中國則因廣大且相對自足的經濟區域,使農業與商業的結構得以長期維持,缺乏突破動力。此外,分散的社會組織與缺乏整合力量,使中國社會難以產生制度性變革。整體而言,本書將中國歷史的「長期停滯」歸因於其特殊的經濟結構與社會組織,而非單一制度或思想因素。【本書特色】:本書以經濟結構為核心,重新詮釋中國社會性質,突破封建與資本主義的二分框架,提出「農村商業社會」與「小資產階級社會」的概念。從農業與商業的互動關係出發,強調兩者結合而非對立,以歷史演變說明社會形態的形成與延續。並透過與歐洲發展的比較,凸顯中國社會長期停滯的制度與環境因素,具有理論與歷史解釋的雙重價值。
作者介紹 梁園東,歷史學家、教授。原名佩衷,字公宇,1927年起改名園東。1901年出生於山西省忻州市溫村,192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哲學系。梁園東教授長期從事中國歷史的教學和研究。1930年代出版的著作有《中國文學史》、《五代十國史》、《爪哇史》、《中國政治思想史》,《外國史》(二冊), 50年代著作有《中國現代史》、主要論文共計 40餘篇。
產品目錄 出版前言中國社會的基礎中國社會的基礎(下篇)中國社會的前途現代中國的北方與南方中國社會各階段的討論中國歷史的階段中國史的發展階段中國社會問題的核心—實在組織問題而非經濟問題論復興農村的理論與實際雲南事略記趙君文茲兼及國民第三軍事十年來之中國外交今年中日關係的好轉收復失地之史的觀察漢奸論中國文化之新機運第三十回—國慶紀念感言個人訓練與集體訓練本人被捕經過歷史程度低落問題兩部教科書「不予審定」之經過對中學歷史課程標準的一點提議說老鼠
| 書名 / | 未竟的轉型, 中國社會發展論: 經濟區域自足、分散組織……從封建解體到小資產階級社會, 中國為何未出現制度性的歷史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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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 梁園東 |
| 簡介 / | 未竟的轉型, 中國社會發展論: 經濟區域自足、分散組織……從封建解體到小資產階級社會, 中國為何未出現制度性的歷史突破?:農商制衡×封建解體×小資產階級……中國為何未走 |
| 出版社 / | 崧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6264084758 |
| ISBN10 / | |
| EAN / | 9786264084758 |
| 誠品26碼 / | 2683128632001 |
| 頁數 / | 244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3x17 cm |
| 級別 / | N:無 |
自序 : 無
內文 : 中國社會的基礎
一 和陶希聖、梅思平兩先生商榷
中國的社會,究竟是什麼樣的社會?支拄中國社會的中心勢力,究竟是那一些人,那一種階級?關於這個問題,近來陶希聖、梅思平兩先生,都有很確實的意見發表。陶先生主張中國至現在還是宗法勢力、封建勢力下的「地主階級社會」;梅先生主張中國自封建制度衰落後,即轉入「商業的資本主義社會」。這兩個結論,看去雖然不同,其實都有同樣的價值,兩先生的確把二千年來把持中國社會的兩種勢力指出來。據周佛海說,兩先生因為意見不同,一見面就要辯論,彷彿怕打起來的樣子,要教人加入討論。在我看其實不必的,兩先生只要把這兩種勢力發展的階段稍為看短一點,這個問題,即可解決。陶先生所指的「新地主階級」,絕不像封建時代一樣的有勢力──他不能單獨存在,做社會的中心;他的性質,已完全是商業化的;其地主地位,全由資本買來。這和封建時代有領地權的諸侯地主完全不同。陶先生雖然曾說,封建制度破後,封建勢力還存,後來的商業,即為這種勢力所桎梏。但其實新地主階級的構成,一半固由於封建勢力的存在,而一半卻是商業的發達所造成,假若秦漢以後完全沒有商業,或者只有很小的作用,和封建時代一樣,那就以地主做基礎的封建制度且不會打破,不論其他。這樣就把秦漢以來的商業完全抹殺。陶先生有了這個漏洞,所以梅先生就乘隙而入,著眼在商業發達的情形上,主張中國是「商業的資本主義社會」。但梅先生卻又把中國的商業提得位置太高,遽當作歐洲工場制度發生以後的商業資本主義。其實中國的商業只不過恰到了「交易」的分際,若說他能製造商品,有左右地方經濟、支配國家的勢力,那他單獨還不夠。這就是說,中國從前的社會,尚不需要這樣發達的商業,所以他也不能獨自做社會的中心。梅先生尤其錯誤的,是自己明把商人地位提得那麼高,而卻把商業的生命──工業壓到最下;只吹噓商人投資的能力,而對於其資本得來的方法卻毫未提及。須知商業若沒有大量的生產品供給他,那他的勢力,無論在資本方面或在需要方面,都不能十分雄厚起來,那就支配小的國家,如希臘之類,也未必夠得上,何況這樣龐大的中國。但中國的工業發達過沒有,梅先生自己很知道,所以把他壓到最下。梅先生的這樣看重商業,尚遠不如陶先生的看重新地主較真一點,所以陶先生也不能承認他。
但我們要認清,陶、梅兩先生的確把封建制度破後支拄中國社會的兩種勢力指出來。不過這兩種勢力,各自都不能單獨存在。封建破後,新地主之能代替大地主的貴族階級,正因為商業發達的原故。至於把地主的貴族階級打倒,而商業在秦漢以後的存在和發達,乃完全因為新地主階級之產生和確立。在這種場合之內,一方面新地主不能擴大成封建時代的大地主──他獨自不夠存立,需要商業的存在,他方面商業不能發展成資本主義似的勢力──非地主階級所需要,所以秦漢以來的中國社會,只成為地主階級、工商階級都不發達的「小資產階級社會」。換句話講,乃是既非純由地主做基礎的封建社會,也非工商業做基礎的資本主義社會,而乃是小農、小商業和一點小手工業合組的社會。這些勢力看去雖是小,各不如他們的在封建時代和近代歐洲社會的勢力之大,但是合攏來普遍的都是小資產階級,那末他們所需要的政府,所需要的思想學說,所需要的各種組織,就當然須按他們的口胃規定,才能存在。這就是說,自秦漢以來的中國社會,除過小資產階級以外,再沒有大過小資產階級的勢力,所以中國的政府是代表小資產階級的政府,中國的思想學說是適應小資產階級的產物,中國社會的各種組織都是小資產階級活動的成績──小資產階級,是中國社會的中心勢力。
附註:本篇所謂「小資產階級」,自有他們的意義,絕不可與近來普通所謂小資產階級相混,這個名詞的用意,只是要指出中國社會從前那種生產和交換方法的經濟狀況。若只從他們的社會形態來說,似應稱為「農村商業社會」。若作一般應用,當以這個名稱為妥。
這話怎麼講呢?現在把我的理由簡單寫在下面,很誠懇地請陶、梅兩先生和讀者指教。
最佳賣點 : 本書以經濟結構為核心,重新詮釋中國社會性質,突破封建與資本主義的二分框架,提出「農村商業社會」與「小資產階級社會」的概念。從農業與商業的互動關係出發,強調兩者結合而非對立,以歷史演變說明社會形態的形成與延續。並透過與歐洲發展的比較,凸顯中國社會長期停滯的制度與環境因素,具有理論與歷史解釋的雙重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