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創遇上法律: 行銷創意的規劃

當文創遇上法律: 行銷創意的規劃

出版日期:
2023/11/02
79
3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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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每個創作人都應該擁有的行銷創意法律好書!

濮海華(陽獅集團商務總經理)——專文推薦

專業律師團隊 × 藝術傳媒第一品牌

 

重金請算命大師取的品牌名稱,有人搶先註冊了該怎麼辦?

開會提出的創意被別人整碗端去,這樣算抄襲嗎?

業主主張完全擁有著作財產權,我只能認命當弱勢的乙方嗎?

上傳影片使用免費資料庫梗圖,為何會被原創作者請求下架呢?

你也對這些問題感到困惑嗎?

關於創作權利歸屬、創作素材、作品命名等行銷創意涉及的法律議題,

本書一次解答!

從本書培養行銷問題意識,不再當文創法律小白!

 

不需再擔心誤觸法網,讓行銷變成一件容易的事!

多數時候創作人只關注作品本身,對於創作各個環節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並沒有太多概念,因此往往衍生出法律問題,讓辛苦的成果付之一炬。《當文創遇上法律:行銷創意的規劃》是每一個創作人都應該拜讀的好書!

——陽獅集團商務總經理 濮海華

 

廖純誼律師以淺顯易懂的案例闡述創作過程的權利歸屬、素材利用、商品與服務命名、銷售與行銷推廣的策略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從而於複雜艱澀的法律問題中建立觀念,才不會讓嘔心瀝血的創作成果因誤觸法網而化為烏有。

本書所稱的「行銷創意」涵蓋層面廣泛:在文創商品或是服務還在規劃、創作的時期,就已經涉及行銷。當創作萌芽之時,除了要考量市場需求,還必須確保所規劃、創造的內容,權利是屬於自己,同時確切了解創作設計過程中是否侵害到他人權利。

為了能享受創作的美好果實,這本書是你隨時可諮詢的法律專家,維護創作權益的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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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推薦序∣每個創作人都應該擁有的行銷創意法律好書!/濮海華 商務總經理
書系緣起∣活學活用法律,成為悠遊法內、享受保障的文創工作者/劉承慶 律師

前言
Chapter 1、創作的權利是誰的?​
一、完成創作的人就會擁有著作權嗎?從馬世芳的「乙方」事件了解著作權歸屬
  1.著作權的歸屬
  2.著作權的歸屬與市場機制
二、商品是原創還是二創?從Lo-Fi House事件看抄襲
  1.著作權保護什麼?
  2.照著他人的作品描繪會侵權嗎?
  3.購得合法著作物或重製物,就能為任何利用嗎?

Chapter 2、商品的創作與設計
一、文化議題:原住民族的文化元素能夠作為創作素材嗎?
  1.創作加入原住民族的文化元素有什麼法律問題?
  2.能不經授權即利用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嗎?
  3.利用他族群文化進行創作應注意之事項
二、以KUSO的方式進行商品設計是一個好點子嗎?KUSO會違法嗎?
  1.能否使用KUSO的方式設計商品呢?
  2.能否以KUSO的方式從事創作?
三、商品外觀設計大不易,商品外觀設計可能涉及多重法律規定?!
  1.與《著作權法》的關聯性
  2.與《商標法》的關聯性
  3.與《專利法》的關聯性
  4.與《公平交易法》的關聯性

Chapter3、數位內容素材的利用
一、數位內容有沒有包含他人的創作呢?免費的音樂、梗圖能夠使用嗎?
  1.什麼是「免費」、「無版權」的音樂?
  2.梗圖有沒有著作權?
二、知名YouTuber拍影片說被通知字體侵權,究竟是怎麼回事?影音使用的電  腦字型需要取得授權嗎?
  1.電腦字型是不是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
  2.電腦字型之利用涉及哪些著作財產權的利用?
  3.其他電腦字型使用的限制?
三、行銷廣告利用圖庫圖片應注意哪些事項?花錢買的圖片會有什麼問題?
  1.是否為圖庫授權的利用方式?
  2.圖庫的圖片來源為何?
  3.圖庫網站是否有相關擔保?
四、行銷廣告能直接使用Midjourney、ChatGPT等AI生成的內容嗎?
  1.AI生成的內容有著作權嗎?著作權是誰的?
  2.可以直接利用AI生成的內容嗎?應如何利用較好?

Chpater4、商品或服務的命名
一、該怎麼為事業或商品取個好名字呢?「蘇打綠」改名為「魚丁糸」是為了改運嗎?
  1.「蘇打綠」是註冊商標嗎?
  2.該怎麼為事業或商品取名?
  3.名字被捷足先登註冊為商標,是否即應放棄?
二、要怎麼保護事業或商品名稱?從「星宇」商標與「焦糖哥哥」商標看商標註冊與廢止
  1.使用的事業或商品名稱被註冊為商標,是否即不能再使用?
  2.商標經註冊通過後,在商標期間內就能夠持續受到商標權的保護嗎?

Chpater5、銷售與行銷推廣策略
一、「新竹獸」的創意爭議-創意是誰的?
  1.創意是否受保護?誰擁有創意?
  2.創意在什麼情況下受到保護?
二、吳寶春麥方店推出的「腹肌麵包」是否抄襲烏克蘭的行銷廣告?
  1.何謂「抄襲」?
  2.是概念還是表達的抄襲?
  3.是致敬還是侵權?致敬就不會侵權嗎?
三、自媒體工作者的行銷守則
  1.創作的內容必須合法
  2.凡事應謹言慎行
  3.網紅在網路銷售商品或服務時也是廣告主!
四、廣告文字吸睛,這樣宣稱卻可能觸法!
  1.一般的廣告不實
  2.宣稱「第一」、「唯一」、「最……」
  3.比他牌商品優異──比較廣告
五、關鍵字廣告投放的關鍵是什麼──動態關鍵字插入功能
  1.動態關鍵字插入功能與公平法
  2.動態關鍵字插入功能與《商標法》
  3.投放關鍵字廣告如何避免誤觸法網
六、從「Gentle Panther」看藝術作品發行NFT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1. NFT交易是買賣關係
  2.藝術作品NFT與著作權及其他法律

作者介紹

廖純誼 律師
Dami C. Y. Liao

現職|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經濟法學組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

專長|
數位行銷、媒體廣告、品牌管理等相關法律、智財規劃與管理(含農業智財權)、企業法務。

著作|
《非知不可網路行銷法律攻略》(讀享數位文化,2019年9月出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63519008
ISBN13 / 9786267031872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031872
頁數 / 12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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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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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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