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 Fang
| 作者 | Jack London |
|---|---|
| 出版社 | 大雁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白牙 (全新中譯本):最受全球讀者喜愛的動物文學小說,影視界高度青睞的動物題材。白牙是一隻混血狼犬,母親具有一半的狗血統,父親是隻獨眼的老狼;白牙在出生後不久,遇 |
| 作者 | Jack London |
|---|---|
| 出版社 | 大雁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白牙 (全新中譯本):最受全球讀者喜愛的動物文學小說,影視界高度青睞的動物題材。白牙是一隻混血狼犬,母親具有一半的狗血統,父親是隻獨眼的老狼;白牙在出生後不久,遇 |
內容簡介 「白牙並沒有躲開那隻撫摸自己的手,而是繼續任由那隻手從頭一路摸到頸背……那隻撫摸白牙的手,以仁慈打動本已枯萎、幾近腐爛的生命潛力,這種潛力就是愛。」 ──《白牙》一隻野生混血狼犬的馴化之旅,一段人犬共生的動人故事。最受全球讀者喜愛的動物文學小說,影視界高度青睞的動物題材。白牙是一隻混血狼犬,母親具有一半的狗血統,父親是隻獨眼的老狼;白牙在出生後不久,遇到了第一任飼主,被迫成為雪橇犬,在飼主的棍棒訓練及狗群欺凌下,造就了他孤僻且凶狠的性格。後來,飼主酗酒成性,因貪杯而將他轉賣給第二任飼主,繼任飼主以虐待白牙為樂,同時逼迫他鬥狗,藉以賭錢獲利,白牙也因此變成一隻凶殘嗜血的「鬥狼」。然而,戰無不勝的白牙卻在一次比賽中失利,慘遭對手咬傷且命危,幸虧被第三任飼主救下並細心照料到痊癒。新飼主用仁慈和愛感化白牙,使他變得善良、忠誠,並開始接受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則……若白牙不曾來到人類的火邊,荒野會將他塑造成一匹真正的狼,但「神」給了他不同的環境,於是他被塑造成一隻狗,雖然是隻有點像狼的狗,但終究是狗而不是狼。「貓和狗都不是人的奴隸,但只有狗是人的朋友──一個聽話而樂於服侍你的朋友。」「狼種的狗,只要牠一旦認了主,就永遠是這個人的狗了,任何人對牠再好再巴結也沒有用,牠頂多對你搖搖牠的粗尾巴而已。」 ──奧地利動物學家 康拉德・勞倫茲(Konrad Lorenz)「傑克・倫敦這兩部作品專注描寫的都是狼種狗,《白牙》與《野性的呼喚》是各自獨立的作品,但兩者之間存在互文關係,甚至可以視為一個整體,也就是『狼變成狗,狗變成狼』的完整故事。」 ──譯者謝海盟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傑克・倫敦(Jack London)二十世紀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出身於舊金山的貧農家庭。一九○○年起,他連續發表和出版了許多小說,內容多是講述美國底層平民的日常生活。他的作品多半帶有濃厚的個人主義色彩,因此有人認為他是表現個人主義和大眾哲學的自然主義作家。他一生的著作相當豐富,計有十九部長篇小說、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說,以及大量散文集和論文。一九○三年,他創作了美國文學史上的經典作品《野性的呼喚》。這是一部動物冒險小說,被譽為「世界上被讀過最多次的美國小說」,小說的主題──推崇戰勝敵人後而存活所需的力量與勇氣,一直是傑克·倫敦創作的核心思想。 一九○六年,他寫下了小說《白牙》、《亞當之前》和《熱愛生命》。《白牙》敘述了一隻狼犬逐漸習慣人類世界,最後甚至願意犧牲生命以拯救主人的感人故事。《白牙》經常與《野性的呼喚》相提並論,被視爲《野性的呼喚》的姊妹作。<譯者簡介>謝海盟一九八六年生於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畢業,著有《行雲紀》、《舒蘭河上》。
產品目錄 關於作者譯序/生命的重量/謝海盟PART1CHAPTER1 食物的蹤跡CHAPTER2 母狼CHAPTER3 飢餓的嚎叫PART2CHAPTER1 獠牙的戰鬥CHAPTER2 巢穴CHAPTER3 灰色狼崽CHAPTER4 世界之牆CHAPTER5 弱肉強食PART3CHAPTER1 造火者CHAPTER2 束縛CHAPTER3 放逐CHAPTER4 神的蹤跡CHAPTER5 契約CHAPTER6 饑荒PART4 CHAPTER1 同類之敵CHAPTER2 瘋狂的神CHAPTER3 仇恨的控制CHAPTER4 纏人的死亡CHAPTER5 不屈不撓CHAPTER6 親愛的主人PART5CHAPTER1 漫長的旅途CHAPTER2 南國CHAPTER3 神的領域CHAPTER4 族類的呼喚CHAPTER5 睡狼
| 書名 / | 白牙 (全新中譯本) |
|---|---|
| 作者 / | Jack London |
| 簡介 / | 白牙 (全新中譯本):最受全球讀者喜愛的動物文學小說,影視界高度青睞的動物題材。白牙是一隻混血狼犬,母親具有一半的狗血統,父親是隻獨眼的老狼;白牙在出生後不久,遇 |
| 出版社 / | 大雁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6267800225 |
| ISBN10 / | |
| EAN / | 9786267800225 |
| 誠品26碼 / | 2683120971009 |
| 頁數 / | 288 |
| 注音版 / | 否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1*14.8*1.9 |
| 級別 / | N:無 |
| 重量(g) / | 475 |
推薦序 : 譯序/生命的重量
最好的動物文學寫法
能夠翻譯《白牙》、《野性的呼喚》,對我個人意義深重。
《野性的呼喚》是我閱讀的第一本小說,版本是東方出版社的世界少年文學叢書,這套極好的兒童讀物存在於我們這一代許多人的童年中,這一版的《野性的呼喚》今日仍在我的書架上,是在長大成人、甚至譯完整本書後回看也相當優秀的改寫版。相較之下,《白牙》改編的電影《雪地黃金犬》就顯得平庸了,但也差不多是我的第一部電影。說這部電影平庸,是因它省略了白牙的在荒野度過的幼狼時光、在印第安部落成長並性格定形的階段、被重塑成一隻文明世界家犬的過程,在我看來,這三個階段才是全書最精采的部分——當然省略的原因也顯而易見,這些有著大量對白牙內心側寫的部分,根本就無法要求動物演員表演出來。
正因為已有各優秀版本在前,其實很難在翻譯方面再有突破,此次做出與其他翻譯版本較大的區別,就是以擬人的第三人稱「他/她」取代「牠」來稱呼書中的動物,這麼做一來是貼近原作——傑克・倫敦原文使用的第三人稱本就是he/she;再來是為了行文順暢,明明原文中能以「他/她」清楚區分描述對象,若一概以「牠」稱呼,便得不斷提及雙方名字,相當破壞原文的流暢節奏。
使用擬人的第三人稱,獨獨不是為了擬人,因為「不擬人」正是傑克・倫敦的對動物描寫的最可貴之處,他筆下的動物不會說話、不會像人一樣思考——至多是以一種近似人類幼童的思考方式,一次只能顧好一個念頭,對任何事物的因果僅以歸納法處之,不會去推論背後的邏輯關聯。他不僅不試圖把動物寫得像人,更盡可能不讓他筆下的動物像人,我認為這才是真正尊重動物為主體,也是最好的動物文學寫法。
連動物學權威都嘆服的精準度
既然提到動物文學,動物學權威又是怎麼看待傑克・倫敦的作品的?著名的奧地利動物學家康拉德・勞倫茲在多本著作中,屢屢提及傑克・倫敦對動物行為描寫的精準,例如巴克和白牙都對領袖犬這一地位極度執著,無論如何非要搶到手不可,更會代替主人在狗群中執行紀律與賞罰。勞倫茲對此的解釋是,雪橇犬這類較原始的狗品種具有強烈的社會性,本身自然成群,與人類的關係反而不那麼直接,在整群雪橇犬中,只有領袖犬是屬於主人、對主人效忠的狗,其他狗則都是這隻狗的部下。
同時,這隻領袖犬只認家長或族長為主人——神奇的是,狗就是有辦法快速從一群人中識別出掌權者,無論是一家之主,還是一個部落的酋長。所以白牙只認可灰狸和史考特這前後兩任主人,而將其家人都視為他們的財產或附屬物;巴克對桑頓雖然多了一重救命之恩、以及學會了愛為何物的浪漫色彩,但仍不脫這種只認一主的模式,視桑頓的同伴如無物。
又比如犬科「男不與女鬥」的種族法則,雄性至多撞開對方來避免與雌性衝突。勞倫茲曾觀察過一隻笑嘻嘻的公狗以肩撞肩的方式,將一隻咆哮的母狗扔到一旁去,並在其著作《攻擊與人性》提及,白牙就是以這種方式躲開來自可麗的攻擊。全書更探討動物的一切避戰行為,尤其是天生配備了致命爪牙的掠食動物,他們的相處模式往往比看起來無害的草食動物更和平,在爭奪地盤或交配權的打鬥中,要了對手性命的,往往是看似無害的鹿,或是象徵和平的鴿子,而不是被賦予凶猛甚至是邪惡形象的狼,畢竟避免衝突才最有利自身乃至整個種群存續。傑克・倫敦讚揚的多半是人和動物為生存而奮戰的勇氣,但也不乏對這類避戰行為的描述,例如前述的「男不與女鬥」,也例如巴克與狼兄弟在荒野中相遇的種種舉措,無論是以威嚇的模樣表達避戰之意,或是緊張又害羞地打鬧,皆是如此。
他的人生,就是田野場域
為何要特別提及勞倫茲對傑克・倫敦筆下動物行為的肯定?勞倫茲是公認的現代動物行為學創始者,因此作為勞倫茲前代之人的傑克・倫敦是沒有任何動物行為學基礎的,然而他對動物的描寫幾乎完全符合後世理論,這一點格外不易,以動物行為學的角度而言,傑克・倫敦走的是一條沒有前人走過的拓荒之路,卻走得出奇精采。
傑克・倫敦之所以能做到,憑藉的是廣博的見識,是在看過不計其數的狼與狗後,歸納與側寫而來的。其人在世短短四十年,卻有他人好幾輩子的經歷:報童、牧童、罐頭廠工人、碼頭工、牡蠣偷盜者、水手、鐵路工、流浪工人、社會主義者、淘金者、記者、職業作家⋯⋯他的四十年似乎比任何人的四十年都漫長,不然要如何塞進這麼多的經歷,他的人生就是田野場域,不斷供給他寫作的材料,因此他既然能精準地歸納並描寫狼與狗,對書中的另一種主體——人類,想必也是同理,那些對勞工階級、對社會底層人物、甚至是對罪犯的描寫,也多少能夠一窺傑克・倫敦曾經身處的人群,與他經歷過的艱辛生活。
勞倫茲將家犬分類為狼種(Lupus)和豺種(Aureus,也譯作胡狼種),後來勞倫茲又推翻後者血統源自豺的理論,改為某些小型的狼類,但無論如何,兩者的性格截然不同。豺種狗較常獨來獨往,因此比起同類,反倒與人類更親;至於狼種狗,就如同前面所說,本身社會性強烈,重視自身群體,與人類的關係就比較疏遠了,而且只認一個人為主人,一旦失去主人,就會成為像貓一樣冷漠、無主的野生動物狀態(雖然我個人不很認同貓是這種性格,至少我認識的大部分貓都不是),勞倫茲稱這種現象為「變貓」。
勞倫茲特別喜愛狼種的鬆獅犬,以及他刻意育種的鬆獅犬與牧羊犬的混血犬。許多人乍聞鬆獅犬屬於狼種都十分訝異,乃是因為人類畸形的育種將這一狼性十足的古老狗種摧毀成了一身肥厚皮褶的癡傻家犬,就好像同樣的育種也毀了波斯貓,將原本臉部正常的長毛貓扭曲成了扁臉、呼吸道疾病纏身的畸形生物。勞倫茲當時已對鬆獅犬畸形的育種方向憂心不已,並以圖畫呈現一代代鬆獅犬外型的演變,但今日回看當時(二十世紀初)的鬆獅犬照片,會發現相較現代鬆獅犬,勞倫茲的鬆獅犬仍有明顯的吊梢眼、三角耳、短吻特色,是一隻臉部稍浮腫但典型的狼種狗。
人人皆可親近與只認一主,幾乎就是豺種狗與狼種狗最大的區別。而毫無疑問的,傑克・倫敦這兩部作品專注描寫的都是狼種狗,《白牙》與《野性的呼喚》是各自獨立的作品,但兩者之間存在互文關係,甚至可以視為一個整體,也就是「狼變成狗,狗變成狼」的完整故事。狼與雪橇犬混血的白牙自不用說;以勞倫茲的理論,歐洲的主流犬種皆屬豺種,聖伯納犬與牧羊犬也不例外,兩者混血的巴克卻是相當明顯的狼種狗,只認桑頓為主人,在失去桑頓之後,順從了來自荒野的呼喚,從此成為一匹野狼,也符合勞倫茲所說的「變貓」。也許這就是這部作品中屬於文學創作,而非田野觀察的部分,意在藉由這樣的混血血統,創造出一頭有著狼頭和龐大體格、像狼但又比任何一匹狼都魁偉的巨犬。
不論狼種豺種,凡生命皆有重量
我既無傑克・倫敦的廣博見識,也沒有康拉德・勞倫茲的嚴謹理論,但好歹是在多貓多狗家庭中長大,打過交道的貓狗都在百隻以上,對於動物行為,多少也有自己的觀察和歸納。而畢竟攸關了與飼主的互動,狼種狗與豺種狗確實是最明顯的區別方式之一。我們甚至開玩笑地把接觸過的貓也分作狼種貓和豺種貓,當然,這完全指的是每一隻貓的性格,與血統沒有任何關係,雖然都有例外,但總的來說,母貓多狼種,公貓多豺種。
亦有飼養鸚鵡多年的好友描述過非洲灰鸚鵡的奇特,即便以智力超群於眾鳥之上的鸚鵡來說,灰鸚鵡也是獨一無二的存在,即便生活在多人的家庭中,這種鳥依然只擇一人為主人,那位朋友對此的描述亦是「狼種鳥」。
沒有與動物相處過的人、動念要擁有一隻友伴動物——原諒我實在不想使用寵物二字——的人,往往會對狼種狗狼種貓狼種鳥抱持著嚮往,勞倫茲自己也在飼養過狼種狗後,「曾經滄海難為水」,很難再接受豺種狗。畢竟一隻只屬於你、對你忠誠而專情、眼中只有你而無他人的友伴動物,聽上去實在太吸引人了。
但相處了這麼多年下來,我們都更屬意豺種的動物,畢竟生命的重量太沉重,擁有一隻狼種狗狼種貓狼種鳥,意味著要單獨肩負著這份重量,這不光只是出遠門時,無法讓親友或業者代為照顧友伴動物這麼淺層次的困擾,而是承擔者會非常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就是這隻動物的全部,是牠的整個世界。若只想與友伴動物保持著愉快而輕鬆——當然這裡的輕鬆只是相對的說法,照顧友伴動物一輩子絕無可能是件輕鬆的事——的關係,豺種的動物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同時,與豺種的動物也比較容易維持人與動物的正常關係,與狼種動物相處日久,很容易與之發展成人與人的關係,這也是剛開始飼養友伴動物的人常有的幻想,但與動物相處一圈下來,我不覺得這是種健康的關係。
當然,我們的建議只是給予還有選擇餘地的人,但不是要人拒絕擔起這份生命的重量,畢竟我們也不曉得,一隻狼種的動物幾時會降臨在身邊。
約翰・桑頓承擔著這份重量,所以他是巴克與人類世界的唯一紐帶,他的愛是最後一樣能將巴克留在篝火邊的東西。
威登・史考特承擔著這份重量,所以他無論冒著多大的風險,都必須將白牙帶入文明的世界裡,還好傑克・倫敦願意給這個故事一個近乎童話的美好結局。
《野性的呼喚》、《白牙》書寫的,正是這份生命的重量。
──二○二五,謝海盟
內文 : 第一部
一.食物的蹤跡
黑漆漆的雲杉樹林矗立在冰封的河道兩岸,不久前颳起的一陣風吹落滿樹白霜,降臨的暮色下,樹木彷彿彼此相偎,暗沉而陰森。無際的寂靜籠罩大地,就算大地本身荒涼、了無生機、放眼不見任何活物,悲傷仍不足以形容這一切,隱隱自這片寂寥與酷寒中透出的是比悲傷更殘酷的微笑,那抹毫無喜悅的微笑宛若斯芬克斯的笑容,冷若冰霜,盡是嚴峻與無情,那是亙古的永恆以祂支配一切、無以言傳的智慧在訕笑生命的拚搏與徒勞。這就是荒野,原始、冰封的北國荒野。
然而此間仍有生命,涉足並挑釁著這片土地。一隊像狼的狗正沿著結凍的河道艱苦前行,他們豎直的硬毛結著霜,隨著呼吸噴出的白沫狀霧氣一離開嘴巴便凍結了,化作冰晶,落在他們那一身毛皮上。這些狗身上都繫著皮革挽具,挽具的另一頭固定在他們拖曳的雪橇上,由堅固的樺樹樹皮打造的雪橇沒有滑板,而是整個底部平貼著雪地,雪橇前端如捲軸般向上捲起,利於壓平起伏如波浪的鬆軟新雪。雪橇上,牢牢固定著一個狹窄的長方形箱子,此外還有幾條毯子、斧頭、咖啡壺和平底鍋之類的物品,但它們都不如那個占據了雪橇大部分空間的箱子來得醒目。
領著狗隊前行的男子穿著寬闊的雪靴,但仍舉步維艱,跟在雪橇後的另一名男子也差不多。第三名男子則在雪橇上,就躺在那個狹長的箱子裡,他的艱辛已經結束了——荒野征服了他,將他徹底擊倒,直到他再也不動、不再反抗為止。荒野不喜歡一切會動的東西,對它而言,生命的存在即是冒犯,畢竟生命意味著活動。荒野一門心思摧毀所有活動之物,它凍結了河水,令其無法奔流到海;它榨出樹汁,讓樹木連最堅韌的樹心都結了冰。然而荒野將一切最殘酷最可怕的手段都用在人類身上,因為人類是最不安分的一種生命,總是在反抗,不願遵奉荒野那「萬物都應止息」的警句。
然而,雪撬前後的兩人艱苦前行,他們還是活生生的,且不屈不饒、對荒野並無敬畏之心。他們裹在毛皮和柔軟的鞣製皮衣中,呼吸的水氣凍結在他們的睫毛、臉頰和嘴唇上,令他們面目模糊,彷彿蒙上鬼魂般的假面,成了冥府葬禮上的送行者,但除去這層假象,他們也只是普普通通的人類,深入這片荒涼死寂、嘲諷著他們的土地,他們是投身於偉大冒險的渺小探險者,眼前的大地彷彿另一個世界的深淵,遙遠、陌生又毫無生氣,而他們正對抗著這片土地。
他們一言不發地跋涉,把力氣都留在趕路上。寂靜彷彿某種有形之物,自四面八方壓迫著他們,動搖他們的心神,就好像深水下巨大的水壓重重壓迫潛水者的身體。它以無盡的浩瀚與不可違逆的意志擊潰他們,連他們內心最深處也不放過,如榨葡萄汁般,把一切虛假的熱情、自滿與自負都從人類的靈魂中榨出去,直到他們終於認知自己的有限與渺小,不過是一粒小小的塵埃,以微薄的狡猾與少得可憐的智慧面對大自然,在那盲目而偉大的力量作用與相互作用下掙扎求生。
一個小時過去,然後又是一個小時,缺乏陽光的白晝本就短暫,現在那蒼白的天光逐漸暗下去。此時,遠遠響起一種微弱的嚎叫,傳遍沉滯的空氣,那聲音猛然向上拔到最高音,顫抖而緊繃地持續了一會兒後,才慢慢停息下來。要不是那嚎叫聲中明確帶著慘澹的暴虐與飢寒交切的渴望,它聽起來甚至會讓人誤會是來自迷途靈魂的哀鳴。雪橇前的男子回過頭,與後方的同伴交換了一個眼神,兩人隔著那狹長的箱子,朝彼此點點頭。
嚎叫再度響起,尖銳如針的聲音刺穿了寂靜。那兩人同時分辨出聲音來自身後,就從他們剛剛經過的雪地某處傳來。此時嚎叫聲第三度響起,同樣是後方,由前一聲的左邊傳來。
「他們正追著我們,比爾。」前方的男子說。
他的嗓音沙啞而虛渺,顯然連說話都很費力。
「沒東西吃吧,」他的同伴答道,「這幾天就連兔子的影子都看不到。」
他們沒再多說什麼,而是豎起耳朵,提防著背後接二連三響起的掠食者呼喚。
當夜色降臨,他們趕著狗來到河岸邊一處雲杉林,在那裡紮了營。棺木被他們放在篝火邊,權充桌椅;篝火的另一側,那群模樣似狼的狗聚攏在一起,他們爭吵著、朝對方咆哮,但就是一步也不肯踏入黑暗中。
「看起來,亨利,這些傢伙今天打定主意要待在營地裡了。」比爾評論道。
亨利蹲在火邊,他架好咖啡壺,將一塊冰扔進壺裡燒。他點了點頭,但沒有答腔,等坐回棺木上、開始吃起東西才開口。
「他們曉得待在哪最安全,」他說,「在這搶食物,怎麼都好過被當食物吃了,這些狗可聰明了。」
比爾搖了搖頭。「我看倒也未必。」
他的同伴好奇地望著他。「我還是頭一次聽你說他們不聰明。」
「亨利,」比爾說,不慌不忙地嚼著嘴裡的豆子。「你注意到沒有,在我餵狗時,他們有多吵鬧?」
「是比平時吵鬧得多。」亨利承認了。
「我們一共有幾隻狗,亨利?」
「六隻。」
「嗯,亨利……」比爾頓了頓,好讓自己接下來要說的話更意味深長。「你說得沒錯,亨利,我們有六隻狗,因此我從袋子裡拿了六條魚餵狗,一隻狗一條魚,但是亨利,魚卻少了一條。」
「一定是你沒算清楚。」
「我們有六隻狗,」比爾冷靜地重複了一遍,「我拿了六條魚餵他們,但獨耳沒吃到,我只好又拿了一條魚餵他。」
「我們只有六隻狗。」亨利說。
「亨利,」比爾繼續說,「我只能確定有七個傢伙都吃到魚了,但可沒說他們都是狗。」
亨利擱下他的晚餐,目光越過篝火,數起那群狗來。
「明明就是六隻。」他說。
「我看到其中一個傢伙穿過雪地溜了。」比爾斷然道,「我確定有七隻。」
亨利憐憫地望著他的同伴,說道:「真希望我們趕快跑完這一趟。」
「為何這麼說?」比爾質問。
「我們的貨物把你搞得緊張兮兮,都出現幻覺了。」
「我本來也這麼認為,」比爾嚴肅答道,「所以他剛一跑走,我立刻就去檢查了雪地,也確實看到他的腳印,然後我又數了我們的狗,確定還是六隻。腳印現在還留在雪地上,你想瞧瞧嗎?我可以指給你看。」
亨利不吭聲,只是默默吃完自己那份餐食,又喝光最後一杯咖啡,才用手背揩了揩嘴巴,說道:
「所以你想那是……」
他說到一半,就被一聲長而悽絕的哭嚎打斷,那聲嚎叫來自黑暗中的某處,這令他停下談話,細細傾聽一番後,朝著聲音的方向揮了揮手,「……那是他們其中的一個?」
比爾點點頭。「我想不出別種可能。你自己瞧,看看我們的狗鬧成什麼樣了。」
嚎叫此起彼落、相互呼應,原本寂靜的周遭頓時亂成一團,簡直像一座瘋人院。嚎叫自荒野的每一個角落響起,把那些狗嚇得擠成一團,緊挨在火邊,就連毛都燒焦了。比爾往篝火裡添了木柴,接著點燃菸斗。
「你看起來不太開心。」亨利說。
「亨利……」比爾停下來抽了片刻的菸,才又繼續說下去,「亨利,我只是在想,這傢伙實在比我倆都幸運。」
他將拇指朝下,指指被他們坐在屁股下的棺木,那裡頭躺著這趟旅途的第三名成員。
「你和我,亨利,我們能奢望的就是死後有夠多石頭蓋住屍體,免得被狗拖去吃了。」
「畢竟我們可不像他,要錢有錢,要人際有人際,還有其他有的沒有的東西,」亨利答道,「如此長途的送葬不是你我負擔得起的。」
「我真正好奇的是,亨利,像他這樣的小伙子,出身名門望族,在家鄉肯定吃好穿好的,為何非要跑來這個連老天爺都不管不顧的世界盡頭?這我實在不明白。」
「他要是願意留在家鄉,說不定還能安享晚年呢。」亨利贊同道。
比爾開口想說什麼,卻又改變了主意,他指了指厚重如牆面、由四面八方朝他們壓迫而來的黑暗,全然的黑暗中不見任何有形之物,只有一雙雙明亮如熾紅炭火的眼睛。亨利朝那些接二連三亮起的眼睛抬了抬下巴示意,一圈發光的眼睛包圍了他們的營地,那些眼睛移動著,時隱時現。
狗群愈來愈焦躁不安,一陣突來的恐懼將他們全趕到了火邊,瑟縮匍匐在主人腳邊。混亂間,其中一隻狗在火邊被擠翻過去,只聽到一聲又驚又痛的慘嚎,狗毛燒糊的臭味頓時瀰漫在空氣中。這場騷動令包圍在四周的那圈眼睛也不安地躁動起來,甚至微微向後退卻,但等狗群一靜下來,那些眼睛也跟著停住不動了。
「我們運氣真是該死的差,亨利,彈藥快用完了。」
比爾抽完菸斗,幫同伴將皮毛和毯子在雲杉樹枝上攤開成臥鋪,樹枝則是晚餐前就先鋪好在雪地上了。亨利咕噥著,動手脫下莫卡辛鞋。
「你說你還剩下多少彈藥?」他問。
「三發,」比爾答道,「我真希望是三百發,這樣就有他們好受的了,一群混帳!」
他氣憤地對那些發光的眼睛揮舞拳頭,小心翼翼地將他的莫卡辛鞋架在篝火前烤乾。
「這波寒流愈早過去愈好,」他接著說道,「這種零下五十度的鬼天氣都兩星期了。我真希望我們根本沒跑這一趟,亨利,這樣下去實在不妙啊,不知怎的,我就是覺得不對勁。你問我希望什麼,我只希望我們已經結束這趟旅程了,現在正坐在麥克默里堡的爐火前打克里比奇牌……我真的很希望是這樣。」
亨利又咕噥了一聲,他鑽進臥鋪,就在迷迷糊糊要睡著之際,又被同伴的聲音擾醒。
「說起來,亨利,我們的狗為何不給那混進來吃魚的傢伙一點顏色瞧瞧?這我實在不明白。」
「你想太多了,比爾,」亨利睡意朦朧地答道,「我可不記得你以前會這樣,現在閉上嘴睡覺吧,一覺醒來就啥事都沒有了,我看你是胃不舒服才會胡思亂想。」
這兩人肩並肩,蓋著同一條毯子睡著了,他們的呼吸轉為沉酣。隨著篝火逐漸熄滅,營地周遭那一圈發光的眼睛也一點一點地收緊包圍,嚇得狗群擠成一團,但凡其中一雙眼睛稍稍靠近,都會引起他們威嚇的咆哮。一陣特別吵鬧的吠叫吵醒了比爾,他小心翼翼地爬出臥鋪,沒驚擾熟睡的同伴,並往篝火裡添了柴,燒旺的篝火讓那些眼睛後退不少。他不經意瞥了那些聚攏的狗一眼,接著他揉揉眼睛,又更仔細地打量了他們一番,才爬回臥鋪。
「亨利,」他叫道,「喂,亨利。」
亨利給喊醒了,咕噥著問,「現在又怎麼了?」
「沒什麼大不了的,」比爾答道,「不過就是我們又有七隻狗了,我剛剛數過。」
亨利咕噥一聲表示聽到了,立刻又陷入睡夢中,那聲咕噥也拖長成如雷的鼾聲。
到了早晨,亨利率先起床,並搖醒了他的同伴。現在是清晨六點,不過離天亮還有三小時,他們摸黑幹活,亨利準備早餐,比爾捲起鋪蓋,將東西都放上雪橇。
「嘿,亨利,」比爾突然開口,「你說我們有幾隻狗?」
「六隻。」
「錯。」比爾得意地宣布。
「又變成七隻了?」亨利質問。
「不,這次是五隻,一隻不見了。」
「該死!」亨利破口大罵,他扔下煮一半的早餐,去把狗數了一遍。
「沒錯,比爾,」他說,「肥肥不見了。」
「而且他一跑起來就是腳底抹油,快得像閃電,一溜煙就不見了。」
「他沒希望了,」亨利斷言,「他們會把他活活吞下肚的,我敢打賭,他在滑過他們的喉嚨時還在慘叫呢,該死!」
「肥肥一直都是隻蠢狗。」比爾說。
「再蠢的狗也不至於跑去自殺,」亨利打量著剩下的狗,快速總結他們每一隻的性格特點。「我敢說其他狗都不會這麼做。」
「就算用棍子也無法把他們從火邊打跑,」比爾贊同,「反正我老覺得肥肥某些地方有毛病。」
這就是北國道途上一隻不幸去世的狗兒的墓誌銘——跟其他許許多多同樣命喪於此的人和狗相較,倒也不算太差。
最佳賣點 : 一隻野生混血狼犬的馴化之旅,一段人犬共生的動人故事。
若白牙不曾來到人類的火邊,荒野會將他塑造成一匹真正的狼,
但「神」給了他不同的環境,於是他被塑造成一隻狗,
雖然是隻有點像狼的狗,但終究是狗而不是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