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陀之心: 一行禪師的佛法講堂 (增修第3版)
The Heart of the Buddha's Teaching
打破似是而非的佛法迷思,
最精確的一行禪師正念生活指導書
內容簡介
在本書中,他以平實的文字重新解譯佛陀四聖諦、八正道及其他基本佛法,釐清兩千多年來人們對佛法的迷思,如「佛陀不否認苦的存在,但同樣也不否認喜悅、快樂的存在。」、「佛陀教授的佛法是非修行的修行。」、「佛陀告誡弟子別執著於『有』、『無』,因這兩者都是內心所建構的產物,而實相介於兩者之間」等。
一行禪師提到:「當我還是個小沙彌時,我無法理解:如果世間充滿了苦,佛陀為何有如此莊嚴的笑容?為何他對一切苦都不為所動?後來我才了解,原來佛陀有足夠的智慧、平靜與力量,這就是苦為何未擊倒他的原因。他能對苦微笑,是因為他知道如何處理苦,並轉化它。我們必須察覺苦的存在,同時也要保有清醒、平靜與力量,才能有助於轉變情勢。若有悲心,淚海就無法淹沒我們,這就是佛陀能展露微笑的原因。」
只要我們知道如何澆灌自己內在的佛性種子,時時抱持正念、深入觀察,苦就能轉化為平靜、喜悅、解脫。一行禪師透過自身的深刻體驗,將佛法濃縮成一篇篇貼近生活的行動方針,他不僅告訴你根本的義理,也揭示了身體力行的訣竅。若想在佛法中安頓身心,這便是一本能讓你貼近佛陀本懷的佛法生活版教科書。
◎本書的三大主題
一、理解苦、集、滅、道四聖諦
佛陀將苦稱為「聖諦」,因為我們的苦能讓我們看到解脫之道。修習第一聖諦「苦」,辨識自己的苦;修習第二聖諦「集」,看清苦的根源;修習第三聖諦「滅」、第四聖諦「道」,找出轉化苦與證得寂靜之道。
二、通達安樂的八聖道
避免做出讓自己受苦的行為,這是我們最需要的修習之路,佛陀稱之為「八聖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及正定。透過八聖道的修習,有助於我們辨識及取捨內在藏識中的善根與不善根,從中增長我們的智慧與慈悲。
三、其他基礎佛法
在佛教中,「信」並不意味我們要接受一種未經親身驗證的理論,實際上,佛陀鼓勵我們親自去看去體驗。你可以透過基礎佛法的教導,學會付出與擁有同理心,感受到慈、悲、喜、捨所帶來的快樂。
產品目錄
第一章 進入佛陀之心
第二章 初轉法輪
第三章 四聖諦
第四章 理解佛陀的教法
第五章 一切皆苦嗎?
第六章 停止、平靜、休息、療癒
第七章 體會自己的苦
第八章 證得安樂
◎第二部 八聖道
第一章 正見
第二章 正思惟
第三章 正念
第四章 正語
第五章 正業
第六章 正精進
第七章 正定
第八章 正命
◎第三部 其他基本佛法
第一章 二諦(兩種真理)
第二章 三法印
第三章 三解脫門
第四章 佛的三身
第五章 三寶
第六章 四無量心
第七章 五蘊
第八章 五力
第九章 六波羅蜜
第十章 七覺支
第十一章 緣起支
第十二章 接觸心中的佛陀
◎第四部 經典
《轉法輪經》
《大四十經》
《正見經》
作者介紹
一行禪師(Thich Nhat Nanh)
1926年出生於越南,為越南臨濟法脈第四十二代傳人。1960年代越戰期間,一行禪師秉持「正念必須入世」的信念,以堅實的修行為基礎,以具足的定力、慈悲與智慧濟世在戰火下煎熬的眾生。 1967年,美國黑人民權領袖小馬丁.路德.金(Dr. Martin Luther King, Jr)宣稱:「我不知道還有誰比這位來自越南的溫和僧侶,更有資格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並提名法師為當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1970年代,越南赤化後,一行禪師旅居法國,長期從事難民救援。1982年,法師在法國南部建立了「梅村」(Plum Village)禪修道場,並經常赴世界各地弘法。
一行禪師通曉越、英、法及中文,除了佛學論述之外,並著有詩集、小說、戲劇、傳記等,迄今已有上百本著作。已在台灣出版的有:《橘子禪》、《經王法華經》、《與生命相約》、《你可以不生氣》、《你可以不怕死》、《正念的奇蹟》、《觀照的奇蹟》、《見佛殺佛》、《祈禱的力量》、《你可以,愛:慈悲喜捨的修行》、《生生基督世世佛》、《步步安樂行》等。
【譯者簡介】
方怡蓉
師範大學英語研究所碩士,中華佛學研究所畢業。譯作有《中觀》、《經王法華經》、《橘子禪》等等。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