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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案例研習講義 (第4版)

作者 植憲
出版社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憲法案例研習講義 (第4版):【本書特色】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鋪陳的訓練參考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植憲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博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四版序二版序寫在前頭—作答練習之提醒 第一部分 基本權利題型 第一章 基本權利解題架構建立第一節 步驟一:判斷「誰」的「何種」基本權利受到限制 3壹、「誰」作為爭點設計 3貳、「何種」基本權利作為爭點設計 11第二節 步驟二:找出是「誰的行為」侵害(限制、干預)基本權利→對應不同解題架構 23壹、主要題型:國家公法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憲法第23條等之法治國原則限制 23貳、次要題型:人民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基本權對第三人效力理論 59參、少見題型:國家私法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行政私法理論(全面直接拘束說?) 59 第二章 平等權第一節 平等權之解題架構 61壹、審題架構 61貳、範例模型 63第二節 國家公法行為侵害平等權題型 64壹、性別平等 64貳、性傾向平等 71參、種族平等 76肆、國籍平等 80伍、言論自由之平等 83陸、工作權之平等 86柒、應考試服公權之平等 87捌、國家資源使用之平等題型 94第三節 人民私法行為侵害平等權題型 98壹、契約自由vs.平等權 98貳、居住自由vs.平等權 101參、宗教自由vs.平等權 104 第三章 自由權第一節 人身自由 106壹、解題架構 107貳、範例模型 108參、人身自由限制之正當法律程序題型 109肆、人身自由限制之比例原則題型 118第二節 居住遷徙自由 120壹、居住遷徙自由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120貳、遷徙自由之限制 122第三節 言論自由 127壹、國家公法行為侵害言論自由題型 127貳、人民私法行為侵害言論自由題型 163第四節 學術自由(講學自由) 172壹、學術自由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172貳、大學入學許可規則之合憲性 176參、大學退學學則之合憲性 178肆、大學補考學則之合憲性 183第五節 宗教自由 186壹、宗教自由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186貳、信教自由之限制 189參、政教分離原則 193肆、宗教團體自治 195第六節 集會自由 200壹、集會自由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200貳、集會自由保護範圍之界定 206參、集會自由之事前許可管制 208肆、集會內容之管制 216第七節 結社自由 219壹、結社自由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219貳、結社設立許可之限制 221參、結社團體之財產使用 228第八節 生存權、工作權 232壹、生存權、工作權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232貳、社會權性質面向之生存權、工作權 239參、職業自由之限制 242肆、營業自由之限制 245第九節 財產權 249壹、財產權保障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249貳、財產權限制與否之判斷 252參、財產權限制之損失補償 253肆、財產權限制之比例原則 255第十節 參政權 261壹、參政權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261貳、選舉權(含被選舉權)之限制 262第十一節 應考試、服公權權 265壹、應考試、服公職權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265貳、應考試權之資格限制 266參、免職 275第十二節 受國民教育權 280壹、學習權 280貳、學習自由 281參、受教育權 281第十三節 非明文基本權 284壹、基本權概括條款之意義 284貳、一般行為自由 286參、名譽權(vs.言論自由) 292肆、隱私權 292伍、性行為自由 304陸、環境權 308柒、健康權 311捌、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 312玖、原住民文化權 313 第四章 訴訟權壹、訴訟權之意義與解題架構之建立 318貳、案例解析 319 第二部分 權力分立題型 第一章 權力如何分立(權限如何劃分)第一節 如何分權的思考 327第二節 功能論之權力分立的解釋取向 328第三節 案例解析 331 壹、憲法第63條「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解讀 331 貳、獨立機關之概念與人事任命權限 332 第二章 中央政府體制運作(中央水平權力分立制衡) 第一節 權力尊重(機關忠誠)法理 338 第二節 中央政府體制設計 340 壹、我國中央政府體制類型 340 貳、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之分權關係 342 參、總統、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的合憲性 345 肆、行政院院長於現行中央政府體制下的去職原因 347 第三節 中央政府體制下之行政權與立法權的互動關係 349 壹、概論 349 貳、總統的人事提名權與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 351 參、總統的緊急命令權與立法院的10日追認權 354 肆、總統的國情報告與立法院的聽取權 356 伍、行政院之覆議與立法院之審議 357 陸、行政組織權限與法律保留適用關係 360 柒、立法委員選舉制度 361 捌、立法院決議之效力 365 玖、立法院之預算案審議權 367 拾、立法院之質詢權、詢問權、聽取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之合憲性審查(憲法法庭113憲判9決、釋461、498) 369 拾壹、立法院之不信任案提出權與行政院之解散國會制衡權 376 拾貳、立法院之調查權 379 拾參、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提出權 392 拾肆、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 394 第四節 中央政府體制下之司法權與其他權力的互動關係 396 壹、司法規則發布權與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396 貳、審判獨立保障 400 第五節 中央政府體制下之監察權與其他權力的互動關係 404 第六節 中央政府體制下之考試權與其他權力的互動關係 407 第三章 地方自治運作(垂直權力分立制衡)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理論—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萊劑殘留標準之權限爭議案】 413 壹、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萊劑殘留標準之權限爭議案】 413 貳、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具合格教師資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案】 422 第二節 地方立法權對於地方住民權利之限制 431 壹、自治條例之性質—地方性法律 431 貳、自治立法權的界限—自治立法與中央立法之關係 433 參、自治條例設立罰則之相關問題 434 第三節 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爭議解決機制 440 壹、中央對於地方事權監督強度 440 貳、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爭議解決機制 441 第三部分 憲法訴訟題型 第一章 選擇正確憲法訴訟類型 第一節 訴訟類型 447 壹、憲訴法第1條第1項規定為「例示」訴訟類型—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 448 貳、憲訴法第1條第2項顯示憲訴法獨占訴訟類型及聲請程序之規範權 448 第二節 法規範憲法審查類型 450 壹、概觀 450 貳、國家最高機關(含二級獨立機關)之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451 參、四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聲請法律憲法審查 454 肆、法院聲請法律憲法審查 460 伍、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須依附於裁判憲法審查 468 陸、地方自治機關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470 第三節 裁判憲法審查類型 471 壹、概觀 471 貳、人民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472 參、地方自治團體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484 第四節 機關(憲法權限)爭議案件 495 第五節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496 第六節 統一解釋法令 497 第七節 特殊憲法訴訟:總統、副總統彈劾訴訟及政黨違憲解散訴訟 498 第二章 暫時處分 第一節 釋字第599號解釋的兩種假定狀態的利益權衡模式 501 壹、第一種假定:假使未作成暫時處分,而嗣後被指摘違憲之規定在本案程序中被認定違憲時,其可能的不利後果 501 貳、第二種假定:假使作成暫時處分,而該規定嗣後被判定為合憲的不利後果 501 參、兩種假定之利弊權衡:第一種假定的後果是「對人民的資訊隱私權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而第二種假定的後果則僅是「行政成本的增加(不構成公益的難以回復損害)」。兩相權衡下,第一種假定所造成的不利後果,顯然嚴重許多,故應防止第一種假定狀況的發生 502 第二節 憲訴法時期之首次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111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 502 第三章 三人審查庭及憲法法庭之審理 第一節 三人審查庭 507 壹、審查庭之組織 507 貳、審查庭的權限 508 第二節 憲法法庭的審理與裁判 510 壹、憲法法庭之組織 510 貳、審理程序 511 參、新修之憲訴法第30條判決門檻的憲法爭議—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518 第四章 裁判之效力 第一節 裁判本身之效力 532 壹、羈束力→對憲法法庭 532 貳、確定力→對聲請人 532 參、一般(對世、全面)拘束力→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禁止聲請變更判決之效力) 533 肆、時間效力 540 第二節 裁判效力之擴張 540 第五章 各類型憲法訴訟之裁判效果 第一節 釋憲實務之發展 542 壹、單純違憲宣告 543 貳、合憲宣告+檢討改進要求 543 參、合憲宣告+警告 543 肆、附條件之合憲宣告 544 伍、單純違憲宣告 544 陸、違憲宣告+定期失效 544 柒、違憲宣告+定期失效+過渡期間內司法造法 545 捌、違憲宣告+定期失效+逾期未修法後司法造法 545 玖、違憲宣告+立即失效 546 拾、違憲宣告+司法造法 546 拾壹、違憲宣告+先(定期)要求修法+過渡期間內司法造法 546 拾貳、違憲宣告+先定期要求修法+逾期未修法則司法造法 547 拾參、違憲宣告+溯及失效 547 第二節 憲訴法關於國家機關、立法委員、法院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之裁判效果 548 壹、違憲宣告之時間效力類型 548 貳、法規範失效對法院案件之效力 549 第三節 憲訴法關於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之裁判效果 550 壹、判決宣告 550 貳、宣告法規範違憲時間效果選擇之裁判效果 551 第四節 憲訴法關於機關爭議憲法審查之裁判效果 553 第五節 憲訴法關於地方自治保障憲法審查之裁判效果 553 第六節 憲訴法關於統一解釋法令之裁判效果 554 第七節 憲訴法關於總統、副總統彈劾與政黨違憲解散之裁判效果 555 壹、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之判決效果 555 貳、政黨違憲解散之判決效果 555 附錄—精選試題索引 I

商品規格

書名 / 憲法案例研習講義 (第4版)
作者 / 植憲
簡介 / 憲法案例研習講義 (第4版):【本書特色】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4645589
ISBN10 /
EAN / 9789574645589
誠品26碼 / 2683155742001
頁數 / 576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2.6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836

試閱文字

自序 : 七版序

  「故事速成版」是我出版的第一套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書籍,之後又將歷屆試題包括選擇題的每個選項通通解答,出版了「解題懶人版」。常常遇到有人問我這兩套書的差異,我趁著寫序的機會來講一講,其實也是這二套書的使用說明書,有時間的人怎麼用?沒時間的人怎麼用?

1. 故事速成版
包括:
⑴ 應急小偏方:大家說法律很難念,看不懂,其實法律就是生活,所以我用春嬌跟志明的故事寫法律內容,看了就知道原來法律就是這個意思,很生活、很好懂。
⑵ 正統保健室:畢竟是要考試的,寫得出來很重要,在理解法律之後,對於法律的體系跟概念還是必須了解,所以這部分有很多表格、關鍵字跟口訣,一目瞭然又好記。
⑶ 重點法條摘要及歷屆試題總匯整:這部分把歷屆考題整理在條文下面,加上統計次數,一眼就清楚了解哪些條文常常考。坦白說,也不用看考前猜題,看完都會猜了,因為有些條文幾乎年年考,例如民法第758條不動產物權登記。

2. 解題懶人版
其實就是歷屆試題的詳解。因為大部分的歷屆試題,只有申論題詳解,而選擇題都只有標注答案是ABCD哪一個,至於每個選項為什麼對?為什麼錯?都沒有說明。
我的解題懶人版,除了申論題詳解,選擇題每一個選項,包括對、錯、判決、函釋、大法官會議解釋通通都有,考生不用自己一個一個查,直接看很省時間,而且排列整齊,不會凌亂。

3. 這二套書該怎麼使用?
⑴ 有時間的考生:
把故事速成版及解題懶人版通通完整讀完,而且速度要加快,不只讀一遍,要讀好幾遍。
⑵ 時間比較緊迫的考生:
讀故事速成版,把解題懶人版當字典。當看到故事速成版後面的考題不理解或比較重要的,我在故事速成版上面都有標示年度跟題號,可以馬上翻閱解題懶人版,得到完整解答同時加深印象。
⑶ 想要臨時抱佛腳的考生:
直接讀解題懶人版,因為不動產經紀人歷屆考題重複度很高,所以從考題直接入門是最快的方法。但畢竟沒有從故事速成版開始打底,所以一開始讀起來會模模糊糊的,只能靠一直讀,讀很快,讀到有印象。
坦白說,這種方式就是不知道是什麼,但是答案居然寫對了,人家常常說考運很好那種情況,只適合真的沒時間、想要臨時抱佛腳試試看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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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雄律師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
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
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鋪陳的訓練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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