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法律大不同: 婚姻案例解析
作者 |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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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兩岸法律大不同: 婚姻案例解析:本書將以作者的碩士論文「兩岸夫妻財產分配之研究—以法院裁量權應用之比較為中心」為延伸,以解析案例的方式,帶入臺灣及大陸的法律規範, |
作者 |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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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兩岸法律大不同: 婚姻案例解析:本書將以作者的碩士論文「兩岸夫妻財產分配之研究—以法院裁量權應用之比較為中心」為延伸,以解析案例的方式,帶入臺灣及大陸的法律規範, |
內容簡介 本書將以作者的碩士論文「兩岸夫妻財產分配之研究—以法院裁量權應用之比較為中心」為延伸,以解析案例的方式,帶入臺灣及大陸的法律規範,並比較兩者間之異同。在編著的過程中,顧及一般民眾常認為法律文字艱澀難懂,故特別設計活潑的案例,並結合兩岸實務見解,嘗試以淺顯易懂的講解方式,增進讀者閱讀的意願,希望讀者看完本書後,可以將冷冰冰的兩岸法律文字,深化變成自身的法律知識,在遇到兩岸婚姻、家事及繼承的問題時,不再求助無門,可以有方向地解決目前所遇到的困境,進而獲得幸福圓滿的結果。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楊軒廷律師Josh Yang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所長福建信實律師事務所台籍律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學歷 臺灣東吳大學法學院中國大陸法碩士 澳洲阿德雷德大學 Adelaide University Master of law(LLM)&Marketing法律暨行銷雙碩士研習 臺灣臺北大學法學院法學系法學士 .專業資格 臺灣律師專技高考及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 .執業經歷 臺灣台南/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福建信實律師事務所擔任台籍律師 .現職 廈門總商會/法律顧問 國際獅子會300A2區/法律長/法律諮詢委員會主席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僅辦認證)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法律顧問 中華金門同鄉會/理事 中華金門公共事務協會/監事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台灣與大陸間關係密切,兩岸法律問題日漸增加,然真正熟稔兩岸法律,並能提供專業兩岸法律服務的律師團隊卻寥寥無幾。宸軒律師團隊多擁有台灣及大陸【雙律師證照】,同時具備豐富的法庭實務經驗,除能有效解決台灣相關法律問題外,宸軒團隊更專精大陸婚姻、繼承、民商事糾紛及爭議處理,並提供兩岸文書認證,讓兩岸法律需求之服務更加完備。 金冠穎律師Danny Chin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兩岸律師 .學歷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專業法學碩士 臺灣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臺灣輔仁大學金融與國際企業管理學士 王淨瑩律師Emma Wang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學歷 臺灣臺北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系法學士.專業資格 臺灣律師專技高考及格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律師.執業經歷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助理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刑事庭法官助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員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助理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蕭采如律師 執業律師.學歷 臺灣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專業資格 臺灣律師專技高考及格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業人員
產品目錄 第一部 步入婚姻01 雙方的訂婚取消或解除時,可以請求對方返還聘禮或是請求賠償嗎?102 婚前給付聘金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時能請求對方返還聘金彩禮嗎?703 兩岸對結婚年齡的限制有何不同?當事人違反結婚的法定要件時,效力又有什麼差異呢?1404 兩岸對於未為結婚登記的「事實上婚姻」效力規定,有何不同?2105 婚姻如有「錯誤登記」情形,兩岸法院處理的方式,有無不同?2806 兩岸法律對於「重婚」的定義,規定有無不同之處?3507 兩岸關於「禁婚親」的規定,與前妻離婚後,可否再與其女兒結婚呢?45 第二部 維繫婚姻08 兩岸夫妻間,事先就婚姻訂定「忠誠協議」,效力有無不同?5109 兩岸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有無不同?5910 兩岸對於子女稱姓及改名的規定有無不同?6611 兩岸子女身分確認(婚生推定、認領及準正)的規定有無不同?7612 兩岸婚生否認訴訟制度及時效的規定有無不同?8513 兩岸監護人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有無不同?94 第三部 婚姻的結束14 兩岸裁判離婚事由及除斥期間的規定有無不同?10215 大陸對軍人婚姻及懷孕婦女之保護,有無不同?11216 大陸離婚冷靜期及再次起訴離婚的限制有無不同?12017 涉對岸之重婚,兩岸是如何處理的呢?12918 兩岸對於有責配偶離婚請求權的規定有無不同?13819 離婚時,兩岸就夫妻財產分割的範圍規定有無不同?14920 兩岸就夫妻間簽署的婚前協議書是否有效?15921 兩岸法院在處理夫妻剩餘財產時,有哪些裁量標準?16922 兩岸法院在處理夫妻剩餘財產時,有哪些裁量標準?㈡17923 臺灣的「贍養費」與大陸「經濟上幫助」有什麼差異呢?18824 兩岸對於「經濟補償」規定有無不同?19725 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為的財產分割協議,於離婚時有效嗎?206 第四部 收養26 兩岸對於「收養」的規定有無不同?21427 於兩岸修法、立法前,未辦理收養程序的收養關係是否有效?22528 養父母死亡後,兩岸對於養子女可否終止收養關係之規定,有無不同?235
書名 / | 兩岸法律大不同: 婚姻案例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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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
簡介 / | 兩岸法律大不同: 婚姻案例解析:本書將以作者的碩士論文「兩岸夫妻財產分配之研究—以法院裁量權應用之比較為中心」為延伸,以解析案例的方式,帶入臺灣及大陸的法律規範, |
出版社 /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4644056 |
ISBN10 / | |
EAN / | 9789574644056 |
誠品26碼 / | 2682525740005 |
頁數 / | 260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3X17 |
級別 / | N:無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作者序
身為一名兩岸執業律師,投入法律工作已有十餘年之久,期間因我的祖籍在金門官澳,老家窗戶看過去就是大、小嶝島(廈門新機場的預定地),因此自小三通開放以來,就常常到廈門旅遊,發覺隨著臺灣與大陸開始頻繁交流後,兩岸法律問題日漸增加,因此立誓奮發考取大陸律師執照,隨後也實際到大陸當地執業,進而累積兩岸法律事務的相關經驗,以求提供更完善的兩岸法律服務。
然而,在執業的過程中,發現兩岸人民互為通婚的情形與日俱增,衍生出大量的兩岸婚姻、家事及繼承的法律問題,舉凡婚姻關係、夫妻財產關係、親屬關係、收養關係、繼承人之確定、遺產分配、遺囑形式與效力等,均為重要之議題,為了解決兩岸人民在身分上及財產上的問題,我在兩岸執業期間,選擇繼續攻讀碩士,想更進一步熟稔兩岸相關親屬繼承之規範。無論律師執業或撰寫論文時,我透過大量蒐集兩岸法院判決見解,比較兩岸夫妻財產分配的差異,都深刻體悟到,唯有專精兩岸法律規範之異同,才得以協助當事人維護自身的權益。
本書將以我的碩士論文「兩岸夫妻財產分配之研究—以法院裁量權應用之比較為中心」為延伸,以解析案例的方式,帶入臺灣及大陸的法律規範,並比較兩者間之異同。在編著的過程中,顧及一般民眾常認為法律文字艱澀難懂,故特別設計活潑的案例,並結合兩岸實務見解,嘗試以淺顯易懂的講解方式,增進讀者閱讀的意願,希望讀者看完本書後,可以將冷冰冰的兩岸法律文字,深化變成自身的法律知識,在遇到兩岸婚姻、家事及繼承的問題時,不再求助無門,可以有方向地解決目前所遇到的困境,進而獲得幸福圓滿的結果,那宸軒全體同仁及本人,出版此書所付出的一切辛勞,也就徹底值得了。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所長
楊軒廷律師
最佳賣點 : 本書特別設計活潑的案例,並結合兩岸實務見解,嘗試以淺顯易懂的講解方式,增進讀者閱讀的意願,希望讀者看完本書後,可以將冷冰冰的兩岸法律文字,深化變成自身的法律知識,在遇到兩岸婚姻、家事及繼承的問題時,不再求助無門,可以有方向地解決目前所遇到的困境,進而獲得幸福圓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