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鏡頭前的二次創傷: 嗜血新聞背後的真相與人性
The Trauma Beat: A Case for Re-Thinking the Business of Bad News
內容簡介
|
一名得獎犯罪新聞記者對媒體生態的深刻反思 透過突破性的調查訪談,探討媒體報導對受害者和記者造成的衝擊
為什麼有些受害者家屬在悲痛親人遇害後,必須忍受大量媒體不必要的關注?而有些受害者家屬卻乏人問津?才剛從最近的大規模槍擊案中死裡逃生沒幾秒鐘,就有麥克風塞到面前,這是什麼感覺?這又對拿著麥克風的記者有什麼揮之不去的影響?《鏡頭前的二次創傷》以最真實的細節探索和反思,見證記者從無知到理解、羞愧到療癒的過程。 【重點介紹】 揭露攝影機和記者離開後不為人知的祕辛, 一本具有原創性和反省力的重要傑作! 《鏡頭前的二次創傷》結合了調查報導和回憶錄,是一本令人大開眼界的著作,作者塔瑪拉·雀莉曾在大城市擔任犯罪記者,她運用備受肯定的記者技能審視媒體對創傷倖存者的影響,以及創傷對媒體從業人員的影響。塔瑪拉記錄了那些創傷被攤在大眾面前的故事,同時也面對自己過去在犯罪報導中曾犯下的所有錯誤。 塔瑪拉·雀莉報導過的主題從凶殺、死亡車禍到性侵害和大規模暴力都有,她揭露了一個讓創傷倖存者和記者失望的新聞生態。她透過問卷與100多位創傷倖存者互動或進行訪談,有71名凶殺和死亡車禍的倖存者塡寫了研究調查,其中五分之一提到了他們與媒體互動時存在著隱私方面的擔憂,十分之一的受訪者描述了媒體對他們生活造成直接、負面與長期的影響。 「見到血,才能見頭條。」 記者經常主導犯罪新聞的報導, 但這是因為要揭露重要的議題,而不是消費他人的痛苦。
在事發現場,每位記者輪流以各式尖銳問題採訪受害者或加害者的家屬,甚至倖存者,期待挖到大獨家,讓這些原本就傷痕累累的人,一遍又一遍講述不願意再想起的事情,造成二次傷害。然而看似冷酷無情的記者們,其實也受到來自現場的殘酷畫面、家屬的控訴衝擊。作者總是忍著淚水進行訪問,在回程時為受害者與其家屬哭泣,然後第二天所有事情重來一遍,下個月、下一年,反覆地發生。 媒體對創傷倖存者和報導者都會造成有害的影響。犯罪新聞報導該如何進行,才能不對倖存者和記者造成傷害?記者的創傷教育來得還不夠快。讀者可以透過這本書了解為何媒體業發展至此,了解記者為什麼如此冷漠;而媒體工作者可以從作者問卷的反思,學習如何在報導真相的同時,不會再次傷害家屬,進而一起努力改變新聞媒體的報導生態。作者並於書末忠誠的提出不造成倖存者二次創傷,且能照護記者免於「替代性創傷」之苦的方式。
創傷報導很重要。它可以讓領導人承擔責任;可以推動變革;可以激發同理心。如果創傷故事能好好地被述說,將會帶來多麼令人震撼的力量。
|
產品目錄
各界推薦
序言
閱讀前的說明
1.金寡婦
2.葛瑞格利·史都華的母親
3.羶色腥新聞搶先報
4.受創傷的大腦
5.過度曝光
6.壞的、醜陋的、好的,再次重複
7.道德預設的一搭一唱
8.奪走故事的人
9.受害者之友
10.當轉播車離開時
11.危險信號
12.知情意圖
13.奇怪又孤獨的創傷
14.理性的人
15.經典案例
16.停車場
17.就是不一樣
後記
致謝
註釋
各界推薦
岑永康 資深媒體人
江仲淵 「歷史說書人History Storyteller」創辦人
呂秋遠 執業律師
陳志恆 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
•好評推薦
「塔瑪拉.雀莉以真誠和同理心提出關鍵問題,探討記者該如何處理有關創傷的故事。」
——蘿蘋.杜麗特(Robyn Doolittle),《活該:在#MeToo時代什麼是公平的》(Had It Coming:What’s Fair in the Age of #MeToo)作者
「《鏡頭前的二次創傷》是必備讀物,它迫切呼籲新聞業做出改變,也是負責任新聞業力量的證明。每個新聞編輯部都應該有一本。」
——溫蒂.吉里斯(Wendy Gillis),《多倫多星報》犯罪記者
「塔瑪拉·雀莉是一名出色的記者,她重新檢視自己報導大城市犯罪事件的實地經驗,以原創研究的精神深入剖析媒體對暴力犯罪的態度。她的親身描述不但啟迪人心又絲絲入扣,揭露攝影機和記者離開後的不為人知的祕辛。《鏡頭前的二次創傷》是一本具有原創性和重要性的傑作,展現這個產業最好和最壞的一面,以及『太多』、『太少』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讓每位讀者都能深受啟發。」
——阿德里安.亨弗瑞斯(Adrian Humphreys),《國家郵報》資深犯罪記者、暢銷書《執法者》(The Enforcer)作者
「我們不一定會意識到自己與他人互動所帶來的影響,但《鏡頭前的二次創傷》從一名記者的角度讓我們學到艱難的課題。對任何與創傷及犯罪受害者互動的人來說,這是一本內容豐富、意義重大的讀物,提供創傷知情的案例,讓受害者能夠講述他們想要分享的故事。這本書是一份禮物。」
——艾琳.葛林(Elynne Greene),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受害者服務與人口販賣防治主管
「塔瑪拉正在找回人性!在這本著作中,她誠實描述並深刻反思自己身為前犯罪記者的工作,我們認識到,媒體對創傷倖存者和報導者都會造成有害的影響。塔瑪拉證明了創傷知情系統對所有相關人員的心理健康和福祉是重要且必要的。此外,她改變制度的方式以人為尊,這樣的心意和熱情令人大為感動!」
——寶拉.里維羅(Paula Rivero),創傷治療師、《我的名字叫創傷,我很棒!》(My Name Is Trauma and I am Awesome!)作者
「我們這些因為媒體而再度受創的創傷倖存者可以鬆一口氣。正如《鏡頭前的二次創傷》中的倖存者故事所述,記者的創傷教育來得還不夠快。這本大膽創新的書挑戰新聞業,刺激它變得更好。」
——露易絲.戈德堡(Louise Godbold),創傷專家、打破沉默者
「塔瑪拉.雀莉以多年報導犯罪新聞的經驗舉起一面照妖鏡,反映出創傷事件的媒體亂象,並且讓我們知道怎麼樣可以做得更好。」
——鄧肯.麥庫(Duncan McCue),《去殖民化的新聞業:原住民社群報導指南》(Decolonizing Journalism: A Guide to Reporting in Indigenous Communities)作者
「力道強大、引人入勝又感人肺腑。這本書鉅細靡遺地描述頭條新聞背後不為人知的痛苦,為新聞產業敲響了警鐘。」
——喬·希利(Jo Healey),前BBC記者、「創傷報導」訓練計畫創辦人兼主持人及《創傷報導:給記者的敏感故事報導指南》(Trauma Reporting: A Journalist's Guide to Covering Sensitive Stories)作者
「《鏡頭前的二次創傷》促使你思考,我們有什麼樣的新聞業,以及我們想要什麼樣的新聞業。」
——彼得.曼斯布里奇(Peter Mansbridge),退休CBC新聞首席記者、《全國》新聞主播、《非公開》(Off the Record)作者、《彼得·曼斯布里奇之橋》主持人
作者介紹
是一位居住於加拿大雷吉納的得獎記者、創傷研究員與媒體評論家。曾在加拿大最大的新聞編輯室報導犯罪新聞達15年之久。她創辦了「Pickup Communications」公關公司,致力於改變創傷倖存者和媒體互動以及被媒體影響的方式。
譯者:洪慈敏
英國倫敦國王學院國際關係碩士,輔仁大學跨文化研究所翻譯學碩士班。現為專職口筆譯者。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