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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 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

作者 Kitty Mao (毛律師)
出版社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商品描述 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 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遇上校園衝突糾紛,你知道如何正確應對嗎?只是開玩笑,可能構成霸凌?IG上留言轉發也算網路霸凌?只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遇上校園衝突糾紛,你知道如何正確應對嗎?只是開玩笑,可能構成霸凌?IG上留言轉發也算網路霸凌?只是摸頭鼓勵,也可能變成性騷擾?發現狼師出沒,該如何通報?老師違法處罰小孩,我該怎麼做?學校不受理我的檢舉,怎麼辦?這些霸凌與性平疑問,毛律師都有解答!一起從律師視角出發,走進教育現場,結合真實案例與法律實務,拆解校園衝突的複雜成因,幫助老師、家長與學校一起看懂法律、避開風險,孩子成長不再受委屈!★★★★教育現場專家與實務工作者聯名推薦★★★★《遊戲化教學的技術》等書作者、簡報與教學教練、F 學院創辦人 王永福(福哥)傳勝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呂丹琪桃園市公埔國小校長 林來利台北市家長協會常務監事、國立教育廣播電台教育好夥伴節目主持人 胡語姍高雄市第七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律師 張銘峰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教育部法規會委員 莊國榮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校長 莊福泰執業律師、前屏東律師公會理事長 楊靖儀國立竹北高級中學(陽明交大附中)專任教師 雷佳惠(依姓名筆劃排列)這不是一本法律書,這是一本希望孩子平安長大的書。每場校園衝突、每次誤解的背後,也許有大人的用心良苦,也藏著孩子無聲的哭喊。我是律師,也是一個願意傾聽、理解、陪伴教育現場的人。我看見老師的委屈、家長的焦急、孩子的無助、學校的兩難,也看見許多遺憾其實是因為「不知道」而發生。這本書,不是為了責難誰,而是想用最溫柔的方式,說明法律的底線與界線,讓老師不再懷疑自己、讓家長不再無助,讓孩子不再受傷。願我們攜手,讓每個孩子的校園時光,都被好好守護。────給正在努力的你,一盞法律的燈,一份守護的力量。 本書特色▍案例貼近真實故事,最容易感同身受。▍建議實用一步一步,陪你走過每個關卡。▍議題全面從衝突到修復,一書掌握全貌。教育現場專家與實務工作者聯名推薦毛律師長期處理校園霸凌與性平事件,將其豐富的處理經驗轉化為防制指南,提供學校第一線教師與行政人員有效處理校園事件的重要參考,並且協助家長了解霸凌與性平事件的構成要件及程序,一起營造友善的校園環境。——桃園市公埔國小校長 林來利由於自我意識覺醒,霸凌和性平是目前學校最關注的兩件事,我們觀察到兩個現象:第一,不少學生和老師常在無意識下,觸犯這兩大問題;第二,很多家長和學生搞不清楚霸凌的定義,將日常摩擦或人際關係的問題無限上綱到霸凌事件提告。在學校中,教師、家長和學生因為對法規的不清楚,而造成彼此信任關係和職場氛圍的破壞,這對教育工作絕對是負面的。這本書以最直接的個案和最清晰的法律觀點,幫助我們提高霸凌和性平的法律意識,值得所有教師、家長,甚至學生閱讀。——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校長 莊福泰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姓名:Kitty Mao 毛律師法律實務經驗豐富的律師,長期專注於家事及校園法律領域。以犀利洞察與溫柔堅持為當事人爭取權益,因其姓氏與對Hello Kitty的喜愛而得名。在繁忙的法律事務之外,致力將複雜難懂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平易近人的語言,希望透過分享法律知識觀念,協助更多人認識自身權益,共創更友善包容的社會環境。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經歷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委員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校長事件審議會、校事會議、霸凌、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人才庫高雄市、屏東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高雄市、屏東縣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高雄市、屏東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屏東縣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全國律師聯合會修復式司法委員會委員全國律師聯合會性騷擾防治與申訴處理委員會委員歡迎追蹤Kitty Mao毛律師的臉書粉專「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教育現場專家與實務工作者聯名推薦〈專文推薦〉老師能有依循、家長能有方向、校園能更安全/王永福(福哥)關心教育、孩子校園生活環境的你,不可缺少的法律專業書籍/呂丹琪讓更多孩子在祝福中平安長大/胡語姍為下一代的教育環境盡一份心力/張銘峰建立一個更善意安全的校園環境/莊國榮教育界與學生家長的互動守則/楊靖儀理解界線,不逾矩,避免遺憾發生/雷佳惠〈自序〉老師守法,孩子不受傷:用溫暖的法律,守護校園裡的每一個人CHAPTER 1 霸凌?還是玩笑?1-1 同學對我惡作劇,算不算霸凌?——霸凌行為的關鍵特徵1-2 只是開玩笑,也不可以嗎?——玩笑與霸凌的界線1-3 我不跟你要好了,就是排擠嗎?——人際交友與排擠的區別1-4留言、轉發IG貼文,有這麼嚴重嗎?——網路霸凌的常見迷思1-5 我說的是事實,也不行嗎?——從真話演變為誹謗的關鍵1-6 我又沒有指名道姓,幹嘛對號入座?——不可忽視暗示性的霸凌1-7 只是想「保護」學生,為什麼反而害他被孤立?——關係霸凌的殺傷力1-8 體育場上的競爭,錯了嗎?——運動霸凌的具體表現1-9 我的口音不一樣,為什麼成了異類?——面對文化霸凌與被標籤的應對方法1-10 老師被學生惡意羞辱,只能忍嗎?——生對師霸凌規範及法律保障CHAPTER 2 師生之間,誰踩了誰的線?2-1 惡師違法處罰孩子,我該怎麼做?——師對生霸凌的應對機制及申訴管道2-2 一句善意提醒,卻換來檢舉投訴?——校事會議調查流程與法規2-3 老師長時間「冷處理」學生,也可能觸法?——持續性漠視學生的風險與影響2-4 我是在指導學生,怎麼會越界?——師生互動的法律紅線與行為規範2-5 師生戀,到底行不行?——違反師生專業倫理的嚴重後果CHAPTER 3 學校,你在搞什麼飛機?3-1 在安親班發生的衝突事件,學校也要處理嗎?——霸凌的適用範圍及場域3-2 教育局與學校互踢皮球?——案件處理的權責劃分與程序3-3 學校不受理我的檢舉,怎麼辦?——家長的權益申訴途徑3-4 為什麼學校不相信我?——蒐集證據的關鍵原則3-5 我可以要求霸凌者轉學嗎?——學校的輔導策略及替代方案3-6 不提出檢舉,學校就不會處理嗎?——過度調查的隱形代價3-7 校長為了剷除異己,故意召開調查「對付」我?——教師對調查程序規範的誤解與應對之道CHAPTER 4 性別平等不是口號4-1 當性別刻板印象成為武器時?——解析性霸凌的多元樣態與法律界定4-2 性霸凌不歸校園霸凌管?——正確申訴途徑與處理程序4-3 只是好意也可能越界?——性騷擾認定標準4-4 狼師出沒,小心!——教師性騷擾情節重大的判斷依據4-5 當老師成為學生的目標時?——偷拍事件下的師生權益攻防4-6 猥褻也算性侵害?——性別事件中的常見誤解4-7 遲到了35年的正義——校園性平案件的追訴時效4-8 王老師是色狼!——性平通報義務與程序詳解CHAPTER 5 解決問題的一百種方法5-1 你以為是善意提醒,其實是4D語言?——打造親師互信的溝通策略5-2 想用訴訟爭取權益,為何最後雙方都輸了?——化解校園衝突新途徑5-3 孩子被排擠孤立,調和能解決問題嗎?——調和程序流程與適用情境5-4 校方處理不當,找民意代表介入最有效?——正確處理衝突糾紛的方式5-5 沒掃完廁所不能回家,這樣教不對嗎?——教師合法管教界線5-6 學校要求學生道歉,有沒有違反言論自由?——從性騷擾發言到強制道歉的法律爭議與實務建議5-7 告白被拒絕,就可以惡意攻擊別人?——公然侮辱與誹謗的法律責任5-8 被同學嘲笑逼到崩潰,我們該如何守護他?——及早辨識及預防言語霸凌CHAPTER 6 陪孩子走過校園衝突:家長與老師的行動指南6-1 你不是說只是小事嗎?怎麼變成霸凌?——教師處理校園案件的挑戰及與家長期待的落差6-2 小孩早已經和好了,大人卻還放不下恩怨?——衝突落幕後,家長與教師的放手與修復之道6-3 性平通報來了,怎麼可能是我的孩子?——家長與老師面對性平事件的溝通與協調6-4 當孩子在校發生衝突,我們能做些什麼?——家長第一時間的心態調整與行動建議6-5 難道要等到我的孩子被打死了,才算是霸凌嗎?——理解「偶發事件」與「霸凌」的界線與應對6-6 我的孩子怎麼可能是霸凌者?——從否認到接納的陪伴歷程與行動建議

商品規格

書名 / 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 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
作者 / Kitty Mao (毛律師)
簡介 / 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 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遇上校園衝突糾紛,你知道如何正確應對嗎?只是開玩笑,可能構成霸凌?IG上留言轉發也算網路霸凌?只
出版社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ISBN13 / 9786263904521
ISBN10 /
EAN / 9786263904521
誠品26碼 / 2682943319005
頁數 / 30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7X23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專文推薦〉
老師能有依循、家長能有方向、校園能更安全
《遊戲化教學的技術》等書作者、簡報與教學教練、F學院創辦人 王永福(福哥)

參加毛律師的校園講座後,我驚訝發現:原本生硬的法條與規定,例如「性平三法」、「不當管教」、「校園霸淩」等,被毛律師轉化為一個又一個真實的案例,讓老師們參與其中的決策、選擇、甚至搶答,讓每一個老師都精神奕奕、全心投入。

看一下時間,現在是下午三點!不是說下午大家精神會比較萎靡嗎?為什麼參與研習的老師們都還是那麼投入?而且都帶著笑容點著頭,因為毛律師分享的案例與做法,就是老師們日常最需要的法律知識,而且又是能讓人秒懂的教學方式。不誇張地說,就連不在教育現場第一線的我,也完全能理解老師在校園中必需遵守的法律規定,以及因應之道。這次來旁聽這場「校園法律講座」,真是讓我印象深刻,也太有價值了!

幾年前,我會注意到毛律師精彩的校園講座,是因為她總是不吝提及:她使用的是我在《教學的技術》裡提到的教學技巧。我也注意到她總是熱心助人,總是騎著一台小摩托車跑來跑去,分享的足跡遍及偏鄉與離島,那時心裡也好奇:律師不是應該忙著承接案件、在法院出庭?為什麼會經常在校園演講?

後來有機會更認識毛律師,才知道她不只在校園宣導法律觀念,也曾協助遇到法律問題的老師,維護自身的權益。原因只是她「看不下去」, 主動伸出援手。這種俠女性格實在太令人尊敬了!因此,我主動連繫毛律師,希望能為她與其他法扶律師,開設一門研習課程,讓大家未來在教學技術與遊戲化教學實務上,能有更熟悉的應用。上完課後,毛律師的校園講座似乎又持續演化,變得越來越厲害、越來越精彩了。透過臉書的演講照片紀錄,我能看到這些改變。身為毛律師的教學教練,我也深感榮幸。

不過這樣的改變,也造成了一些困擾,就是毛律師的講座越來越熱門,甚至一年前預約都還排不上。先暫且不論這對毛律師本人造成的負荷,有許多老師與家長們也都殷殷期待,希望早日有機會能被列入演講的候補名單。當然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毛律師有了出書的念頭,希望讓更多老師以及家長能更清楚的透過文字,暸解校園霸凌、管教、性平等法律知識與相關個案,幫助老師能有依循、家長能有方向、校園能更安全。在我知道毛律師的出書計劃後,很高興能盡一臂之力,因此安排毛律師與出版社接觸,也在毛律師的努力筆耕之下,一年後本書終於問世。

那天我參與旁聽的教學現場,身在其中,我比大多數人都清楚毛律師要做到這麼精彩的教學,背後需要多少的投入與付出。同樣身為多本書的作者,我也比大多人都了解要把心中的知識轉為文字,絕不是一蹴可幾的簡單事情,需要花費許多的時間、精力、耐心無比的投入,才會有這本書的問世。在看這本書《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 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時,我總是能想像:毛律師騎著小摩托車,在不同的地方為老師家長權益奔走時的樣子。那是一種熱情、使命、付出, 與不計代價的投入,也是對老師、家長、以及孩子的一種愛與關懷。

謝謝毛律師,有你真好,有這本書真好。我誠摯推薦!

〈專文推薦〉
關心教育、孩子校園生活環境的你,不可缺少的法律專業書籍
傳勝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呂丹琪

我與毛律師邂逅於教育部擔任培訓講師時,毛律師永遠都是隨身帶著筆電,而且笑容滿面、充滿活力,即使深夜講師群會議,毛律師永遠都是精力充沛、毫無倦容,更令人敬佩的是,在會議結束後,眾人都精疲力盡時,毛律師卻可以立刻將會議討論重點,製作成精美的簡報上傳群組,所以我都稱呼毛律師為「女神」。

毛律師對於擔任講師的課前準備,更是極緻要求完美,至今法律界無人能敵,毛律師會自行攜帶自製的各種精美課程道具,所到之處,總是場場名額秒殺,像是名星演唱會般瘋狂,很難想像「校園法律專業研習」,可以這麼親民、這麼受歡迎。毛律師就是這麼有魅力,光芒四射,令人難以抗拒,「女神」稱號當之無愧。

毛律師長期投入校園相關法規的研究,以及協助校園霸凌、性平、校事會議的調查、調和的經驗,累積了非常多的實務案例。臉書粉專「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已超過三萬位粉絲追蹤,不定期分析實務案例,提供粉絲正確的法律觀念,嘉惠無數粉絲。本書以案例分析為主軸,透過個案說明校園霸凌的定義、類型、法規防制、預防及輔導、調和制度介紹及應用、校園性平事件、性霸凌定義等,每個案例分別從「毛律師來解惑」、「毛律師建議你」、「毛律師幫你抓重點」三個觀點,給予教育人員、家長、學生等讀者,正確的法律觀念,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法,毛律師用平易近人的文字,解說深奧難懂的法律概念,最重要的是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絕對是關心教育、孩子校園生活環境的你,不可缺少的法律專業書籍,相信透過本書的介紹,不但可以充實校園法規的法律專業知識,更可以在遇到校園紛爭時,手握正確的解決方法。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讀再讀的好書。


〈專文推薦〉
讓更多孩子在祝福中平安長大
台北市家長協會常務監事、國立教育廣播電台教育好夥伴節目主持人 胡語姍

在大環境快速變化的時代,父母的任務,除了關心功課成績、吃飽穿暖之外,教導孩子們如何自我保護以及學習人際互動,好像成了人生的日常課題。

我自從擔任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的一員後,方才漸漸理解在AI 世代,生活的熱情和同理心的傳遞有多麼不易,執行「修復式正義」的調查必須具備專業與耐性,在冗長且繁複的過程中,努力釐清案件中充斥的怨懟與不平,如何平復各種糾結、讓彼此覺得得到公平的感受與友善的對待,實屬不易,從檢舉文字和現場描述中,可以看到家長的不易、孩子的苦楚、老師的為難,甚至相關人的壓力……這些難解的校園習題,無法隨著年齡增長、學層更替而消失,創傷反而會因為時間流轉而疊加。

在這個紛擾的時刻,得知毛律師出版《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讓親師生在關係中,有了喘息的機會,也看到了彼此同理的可能。

我很少看到一位律師這樣親力親為經營社群粉專,而且幾乎可以說是「日更」的頻率,加上屢屢蒞校的研習分享,豈不是天天都在處理這些校園負能量?看著毛律師運用各種角度的分析,可見她對於當事人間這些委屈、甚至於難堪的處境,不僅觀察入微又深具條理,讓人有一種「交給你,我放心」的溫暖,非常推薦老師一定要好好體會其中的深意,更想邀請家長們一起共讀。其實無論是教學還是教養,縱然核心觀念依舊,但做法上必須因時制宜,而這場修煉行動正在陸續展開,相信在毛律師這本書的敘說裡,可以讓更多的孩子在我們的祝福之中平安長大。


〈專文推薦〉
為下一代的教育環境盡一份心力
高雄市第七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律師 張銘峰

與毛律師在校園性別、霸凌事件調查的多次合作經驗裡,毛律師不僅能迅速且簡要的抓到事件重點,對許多微小細節也能一一抽絲剝繭的釐清,時常在我們討論中,用著律師式的超高語速,對事件作出精確的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同時也能感受毛律師在處理結果與建議中,展現對學生、家長與教師的溫情一面。

我也曾和毛律師在教育主管機關設置相關的性別或霸凌委員會中共事。在共事經驗裡,毛律師總是展現對校園議題的高度關注,本於她的專業及良知,提出適切的建議給予主管機關參酌。除了案件調查與參與主管機關的議題研討外,毛律師更積極參與各項校園講演活動,及成立臉書粉專「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將她寶貴的經驗無私分享。因此我們除了能在她的臉書粉專上,汲取最新的校園法律新知、案例分享、心得見解外,更能在粉專上見到我們江湖敬稱的「毛神」:不計時間成本的巡迴講演到偏鄉的學校機關,所到之處聽眾無不積極參與,熱烈迴響反應。

這次答應推薦,一是基於對毛神的無私分享獲益良多,二是能就本書先賭為快,三是因為從事相關校園事件的處理經驗上,發現校園事件的防制及處理,已造成學校人員的負擔沉重。能有一本這樣的好書作為校園性別、霸凌事件的處理與防制指引,讓學校得以依循,並對學生、家長進行宣導與說明,更有助於建立一個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

本書精粹了44 個情境化的案例說明,將複雜的法律條文,用簡白淺顯的方式說明,加上有條理的解釋、建議及重點綱要,不僅提供校園性別事件與霸凌事件的預防與應對方法,對從事校園事件的實務工作者,也是一本最新法律動向及快速、有效的參考指南。

經驗的累積需要時間,有智慧的人則從他人的經驗學習。您如果已跟上毛律師的粉專,本書能提供您最精要的案例彙整;您如果還沒認識毛律師或參與她的粉專,本書將能帶領您以最少的時間及資源,汲取最新的法律知識及最寶貴的經驗。

期望我們共同增能,為下一代的教育環境,盡一份心力。

〈專文推薦〉
建立一個更善意安全的校園環境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教育部法規會委員 莊國榮

我和毛律師曾經多次一起擔任教育部校園霸凌相關研習的講師,目前也一起擔任教育部某些委員會的委員,我對毛律師的認真負責、充滿活力及優秀的專業素養,印象深刻。

我曾經參與過《教師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教育法規的修法工作,深知重要法規修正後,一定要讓學校、教師、家長、學生了解新規定,才能有效落實新規定。可是要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講解法規,協助一般人了解,實在是很不容易的工作。

毛律師長期大量參與校園霸凌事件及性別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也經常被邀請在學校或各種研習演講相關議題,可能是因為這些豐富的實務經驗,再加上她相當具有同理心,所以她很了解學校處理霸凌事件時,所面對的困難及盲點,也很了解家長面對孩子被霸凌時的焦慮及困擾。此外,毛律師有一般法律人罕見的能力,很擅長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問題,並搭配大量簡明的圖表,使讀者更容易了解問題。

113 年4 月19 日修正施行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對於師對生霸凌事件,有新的調查處理規定;對於生對生霸凌事件,也提供了更簡便可行的調和、調查和處理方式。新的規定實施超過一年,就已經展現了驚人的成效。學校、教師、家長及學生,如果能更了解新的規定,一定能更有效地處理校園霸凌事件。

毛律師這本書,對於學校、教師、家長及學生了解新的法規及具體運用,提供很好的協助。如果您有校園霸凌或性別事件相關的困擾,這本書應該可以提供您很好的協助。不過這本書不只可以幫助讀者知道在霸凌發生時,如何有效處理;也可以幫助讀者學習如何預防霸凌,建立一個更善意安全的校園環境,所以是一本非常值得閱讀的著作。

〈專文推薦〉
教育界與學生家長的互動守則
執業律師、前屏東律師公會理事長 楊靖儀

近來校園法律議題,包括性平、霸凌、不適任教師及不當管教及體罰事件,層出不窮,且不時引發社會高度重視。曾有校長感嘆:「教育重心本來是辦學,怎麼變成辦案?」雖然有些自嘲意味,但也顯見這些法律議題成為校園治理極為重要一環。

因應大量校園法律事件,許多律師也積極投入,包括參與擔任第一線的調查,或以法律專家參與委員會,甚至進而受校方或學生方委任參與相關的民、刑事及行政訴訟。

在投入校園法治的律師中,個人覺得最特別、也最令人敬佩的是毛律師,她本諸從事公益奉獻的心念,以驚人的毅力獨自親為經營臉書粉專「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非常勤奮介紹最新法院判決及校園法律時事,以絕佳的文筆深入淺出地解析困難複雜的法律問題,粉專更新速度之快,令人讚嘆!更感人的,除了法律之解惑及傳授正確解析,毛律師還會幫讀者抓重點,提出具體之行為準則建議,讓讀者得以知法、遵法。

另外,毛律師以近似傳教士的熱誠,受邀至各學校演講,她採用獨特的互動式演講,讓學校同仁全心投入,寓教於樂,成為國內最受歡迎的講座!

我與毛律師長期在高屏地區執業,多年來我見她不忘初衷地投入校園法治觀念之宣導,個人甚為感佩,我身為鐵粉,平時大力向教育界推薦此粉專,受邀撰寫推薦文倍感榮幸!這本書很值得作為教育界與學生家長的互動守則。閱讀本書外,建議也要繼續追蹤毛律師的臉書,汲取最新的法律知識,感謝毛律師的奉獻與貢獻!



〈專文推薦〉
理解界線,不逾矩,避免遺憾發生
國立竹北高級中學(陽明交大附中)專任教師 雷佳惠



追蹤「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臉書粉專一段時間後,我首次與毛律實體相見,是在傳說中的日月潭那場「三天兩夜不能睡、熬夜傷肝寫作業」的113 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研習。前兩梯次的「傳說」讓我們這批學員早有心理準備,知道這將是一場焚膏繼晷、挑燈夜戰的歷程。而我很幸運地被分配到由毛律擔任分組講師的第五小組。令人慶幸的是,毛律要我們早點睡,並保證隔天一定教到會。她以深入淺出的校園案例,普及法律概念,讓我們能夠快速理解、靈活應用。

在教育領域推動法治觀念的律師中,只有「毛律能超越毛律」,從創立臉書粉專、擔任教育部人才庫講師、主講校園研習,到如今出版書籍,她不遺餘力地透過各種管道,讓「守法、遵法」的概念深植校園。校園並非法外之地,而是法律適用的重要場域。法普的目的,不僅是避免校園成員因不諳法規而踩紅線,更是為了實現和諧校園的終極目標。


近年來,人權意識抬頭,《兒童權利公約》入法後,校園輔導管教法亦相應修正。面對現今孩子如脫兔般的行為,教師應以正向輔導與管教為原則,而非沿用自身求學時代教師的舊有管教方式。試想,我們當年在課業上已經竭盡全力,卻因未滿一百分而被一分打一下,或在體能測驗時已拚盡全力,卻仍因秒數未達標準而被罰在烈日下跳青蛙跳,那份無奈與委屈,是否仍歷歷在目?我們應避免複製過去的經驗,以免不慎逾越紅線,進而構成不當體罰,甚至演變為校園霸凌。


本書對於「師對生」的體罰、霸凌與性平議題,堅持零容忍;而在「生對生」的校園事件中,則強調教育為最終目標,期望孩子能發展健全的身心並培養人際智慧。隨著社交媒體的興起,校園事件的樣態愈加多元,如何即時辨識與預防?本書透過44 則案例,詳實解析校園事件的法律適用,並從受害者、加害者、家長、教師、校方等不同視角切入,深入探討校園衝突的關鍵點,提供解惑與建議,並反覆強調核心重點。

此書將助教育者從實例中理解法律適用範圍,學習如何運用建設性機制,以教育為出發點,預防問題、解決衝突、修復關係、減少創傷,共同打造和諧校園,並培養學生面對人際關係的智慧。校園中的每個人都是法律的適用對象,唯有共同理解界線,不逾矩,才能避免遺憾的發生。

誠心推薦此書!

試閱文字

內文 : 〈自序〉老師守法,孩子不受傷:用溫暖的法律,守護校園裡的每一個人

校園,應該是孩子快樂學習、安心成長的地方。但我在參與多起校園事件調查與法律輔導的過程中,看到太多令人遺憾的誤解與衝突。有時,是孩子之間不懂分寸的互動,演變成傷害;有時,是老師原本出於善意的舉動,卻在不知情中踩到法律紅線;有時,是家長急切想要為孩子討回公道,卻在資訊不明中感到無助與憤怒。

懂法律,是為了更好地愛孩子
我是律師,但我從不以審判者的姿態面對教育現場。我深信,絕大多數的校園問題,不是惡意造成的傷害,而是資訊不對等、制度複雜、溝通斷裂的苦果。我寫這本書,不為指責任何人,而是想為校園中的每一個靈魂―從風雨中守護孩子的老師、日夜牽掛的家長、肩負制度重擔的行政人員―提供一張清晰的法律地圖,讓我們能在同一片星空下,找到共同的北極星。這不是一本法律書,是一本希望孩子平安長大的書。

2023 年8 月23 日,是我人生的轉捩點。那天,參加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培訓時,聽見一個個真實故事在教室迴盪:孩子的淚水、老師的無奈、家長的怒吼。這些不就是我日日面對的縮影嗎?那一刻,我明白了——有時候,最危險的不是違法,而是不知道自己正在違法;最遺憾的不是沒有愛,而是愛的方式出了錯。

於是,我創立了臉書粉專「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用平凡人的語言,講述法律背後的故事。讓老師知道界線在哪裡、讓家長明白權利如何維護、讓行政人員在人情與制度間找到平衡點。粉專目前已經累積超過四萬人追蹤,每一則貼文下的熱烈迴響,都在訴說著:我們同樣渴望一個既有規範、又有溫度的校園。這股共鳴告訴我,這條路不只值得繼續走下去,更需要我們攜手同行。

守住法律的界線,才守得住教育的本心
在少子化寒冬與社會高期待的烈日下,教職早已不再是單純傳道授業的旅程。昨日的「慣例」,今日可能變成讓老師失去一切的陷阱。法律的天秤,往往比我們想像的更精準、更不留情面。但也正因如此,我更渴望讓法律有血有肉、貼近人心。

有些錯誤,老師不是故意的;有些傷害,孩子卻真的會記一輩子。
這本書,獻給每一位站在教育第一線的勇者,獻給每一顆為孩子未來而跳動的心。我們將一起探索:霸凌的真正定義是什麼?性平事件該如何妥善處理?管教與處罰的界線在哪裡?什麼是真正的程序正義?我會用故事呈現法條,讓實務解析有溫度,讓你不必穿梭法律迷宮,也能找到答案。

不是責備,是提醒;不是對立,是同行。
教育的根本永遠是愛。而法律,不該是凍結這份愛的冰霜,而是讓這份愛更穩固的地基。讓我們攜手同行,在校園中找回溫度、守住底線,一起編織每個孩子心中真正安全又溫暖的成長記憶。

願每位老師,都能安心站在講台上。
願每個孩子,都能快樂走進教室。
你守法律,我守你;我們一起守住孩子的世界。
用法律溫暖守護教育現場的每一顆心。
——2025 年6 月於高雄文化中心


1-1同學對我惡作劇,算不算霸凌?——霸凌行為的關鍵特徵

明儒是國小五年級生,有一群好朋友,經常在課間一起玩耍、打鬧,平時也會互相開玩笑、搞些小惡作劇。明儒是這群朋友中的孩子王。華敏是明儒的好朋友之一,個性較為內向,但和大家相處得也很融洽。

有一天,華敏帶來了一個他跟家人去東京旅遊買回來的庫洛米鉛筆盒。這個鉛筆盒不僅外觀亮眼,還有一些獨特的功能,比如按鈕式開關和秘密夾層。明儒看見後覺得這個鉛筆盒很有趣,便打算趁著華敏去廁所的時候,來個小惡作劇。他把鉛筆盒悄悄藏了起來,心裡想著等華敏發現鉛筆盒不見時,一定會露出驚訝的表情。

果不其然,華敏回來後發現鉛筆盒不見了,頓時驚慌失措,四處尋找,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忘了帶。看到華敏那焦急的模樣,明儒忍不住笑出了聲,從書桌下拿出鉛筆盒,笑著說:「嘿!在這裡啦! 我只是想逗你玩。」

華敏雖然有些不高興,但看到鉛筆盒完好無損地回到自己手中,也就沒有多說什麼,心裡明白這只是明儒的惡作劇。
毛律師來解惑
你認為明儒是在霸凌華敏嗎?

在學校的場域裡,像明儒這樣的惡作劇,並不罕見。對於許多學生來說,這種小惡作劇和開玩笑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他們表達友誼的一種方式。

明儒只是想逗華敏,看他緊張的樣子好玩,並沒有想要真的傷害他或讓他難堪。雖然華敏一開始有點不自在,但後來發現只是朋友間的玩笑, 就不太在意了。其實,大多數孩子都能理解這種打鬧方式,不會因為這樣的玩笑而受傷害。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惡作劇都能被視為無害或是可以接受的行為。當惡作劇變得過分,或是經常針對同一個人時,它就可能會引起更深層的問題,甚至演變為霸凌。

霸凌行為的關鍵特徵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4 條第1 項第6 款定義了「生對生霸凌」:即「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之間,於校園內、外發生的霸凌行為。」這一規定旨在防止學生之間因長期的言語或肢體暴力而產生的負面影響。

根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4 條第1 項第4 款的規定,霸凌指的是「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進行故意的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的環境,進而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的進行」。
從以上法規定義來看,霸凌行為有四個關鍵特徵:
1. 持續性(非單一事件)
霸凌行為通常不是單一偶發的事件,而是具有持續性或重複發生的特徵。本案例中,當明儒發現華敏焦急,並四處找尋鉛筆盒的樣子後,就立即還給他,這樣的行為僅發生一次,沒有持續進行類似行為。

2. 故意性
在評估行為是否具有「故意性」時,不應僅依賴行為人自述的動機,而應從多方面進行客觀綜合判斷:
1受害者的感受與陳述:受害者如何解讀和感受該行為是判斷的重要依據。若受害者反覆表示感到被針對、羞辱或恐懼,即使行為人宣稱「只是開玩笑」,也應重視受害者的主觀感受。
2旁觀者的觀察與證詞:同學、老師等第三方的觀察可提供更客觀的視角。他們能描述行為發生的頻率、方式,以及受害者當時的反應和後續影響。
3行為的情境與方式:考量行為發生的背景、時機和方式。例如,若行為是在公開場合進行,使受害者當眾難堪,或是選在受害者特別脆弱的時刻,這些都可能顯示出故意性。
4 是否有權力不對等:評估行為人與受害者之間是否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如年齡差距、社交地位高低、體型差異等)。權力不對等可能強化行為的故意性與傷害性。
5 行為模式與歷史:檢視是否有類似行為的歷史模式。重複針對同一對象的行為,即使每次都宣稱是「玩笑」,累積起來可能顯示出具有故意性的模式。透過以上多元角度的評估,能更全面客觀地判斷行為是否具有霸凌的故意性,避免單憑行為人的自我解釋或動機辯解來做決定,更能保護潛在的受害者。
在本案中,明儒確實是「故意」進行這個行為(想逗華敏),這符合霸凌中「行為故意」的要素。然而,霸凌的認定不應僅看行為人主觀動機,而應從整體情境客觀判斷:
1受害者感受:華敏雖「有些不高興」,但理解這只是惡作劇,並無持續不適。
2行為情境:明儒迅速歸還物品,未造成公開難堪或延長華敏的不安。
3權力關係:雖然明儒是「孩子王」,華敏較內向,但明儒未利用這種差異造成長期壓力。
4行為模式:這似乎是單一事件,未見針對華敏的重複行為模式。
綜合判斷,明儒的行為雖有「行為故意」,但根據客觀情境和華敏的實際反應,更符合一般同儕間的惡作劇性質。

3. 敵意或不友善環境
霸凌的核心在於讓被害人長期處於敵意或不友善的環境,例如透過貶抑、排擠、欺負或騷擾,使其在學校或社交生活中感受到壓力、孤立或恐懼。本案例中,明儒的行為並未讓華敏長期處於這種環境,雙方仍維持友誼,沒有出現社交排擠的情況。

4. 造成損害(精神、生理、財產、學習影響)
霸凌行為通常會對被害人造成具體的損害,例如:
1精神損害:焦慮、恐懼、壓力、失去自信。
2生理損害:身體傷害、健康影響。
3財產損害:物品損毀、財物被奪走。
4學習影響:成績下降、逃學、拒學。
本案例中,華敏雖然一開始感到焦急,但當他意識到這只是朋友的玩笑後,並未產生持續的精神壓力或學習適應問題,因此難以認定為霸凌。

毛律師建議你
藉由明儒和華敏的故事,我想和大家聊聊「惡作劇」和「霸凌」的差別。其實,不是所有惡作劇都是霸凌,尤其當只是一時興起的玩笑,沒有惡意也沒讓別人受到長期傷害的時候。

身為老師或家長,要怎麼分辨這兩種行為呢?霸凌會一直持續發生,而且是有意傷害別人,會讓受害的孩子在心理、課業或生活上都受到嚴重影響。如果把一般的玩笑或偶發的衝突都叫做霸凌,反而會看不清真正的問題在哪裡。

不管大人還是小孩,動不動就說:「這是霸凌」。結果學校調查後發現不是霸凌時,家長可能會認為學校在包庇,不處理問題。此外,被說是「霸凌者」,對孩子來說也是很大的壓力,可能會影響他的心理發展。不過,如果發現孩子一直很不安、不想上學,我們當然還是要認真關心和處理。

或許學校老師和家長可以一起教孩子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如何影響別人,學會用善意和尊重的方式和同學相處。這樣既能預防霸凌,又不會讓孩子失去和朋友互動的樂趣,讓他們在快樂、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遇上校園衝突糾紛,你知道如何正確應對嗎?

只是開玩笑,可能構成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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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霸凌與性平疑問,毛律師都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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