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掘香港文學被遺忘的瑰寶!《香港文學鱗爪》精選盧因半世紀文評,深入剖析香港現代主義文學的起源與發展。本書不僅勾勒出六、七十年代香港文學現代主義的輪廓,更透過盧因的視角,重現這場文學思潮如何在港、台、新、馬等地綻放光芒,揭示學界長期忽略的珍貴史料。
內容簡介
本書選錄盧因超過半世紀有關香港文學的史料評論文章,内容涵蓋早至上世紀六十年代《香港時報.淺水灣》,晚至二〇一四年《香港文學》的作品。按寫作年代,第一輯:「述古」寫於作者已過中年之時,旨在回憶昔日文壇人事,例如追記《文藝新潮》、《詩朶》、《新思潮》等刊物對香港文學現代主義的發揚與影響;描繪重要人物如楊際光、劉以鬯、崑南、王無邪等人當年在引領文學潮流的貢獻與意義,勾勒六、七十年代香港文學現代主義的一鱗半爪;第二輯:「憶昔」選錄作者半個世紀之前的文章,旨在重現當年現代主義發生的場域,如何從新詩創作與評論、外國文學翻譯與介紹這兩方面,推動現代主義如何在港、台、新、馬等地開花結果。
產品目錄
【輯一:述古】
記詩人鄭力匡
《星島晚報.大會堂》,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回憶「淺水灣」——兼談《現代小說論》
《星島晚報》,一九八五年七月三日
從《詩朶》看《新思潮》──五、六十年代香港文學的一鱗半爪
《香港文學》第十三期,一九八六年一月五日
文學不能在香港立足?
《星島晚報.大會堂》,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評《劉以鬯研究專集》
《文匯報》,一九八八年四月三日
悼侶倫
《大公報》,一九八八年四月九日
五十年代的現代主義運動——《文藝新潮》的意義和價值
《香港文學》第四十九期,一九八九年一月
我和《筆匯》一段情――兼記劉國松、弦、張默的書信往還
《香港文學》第五十一期,一九八九年三月
閒時散讀馮亦代——大器晚成悼馮老
《文學世紀》總第四十九期,二〇〇五年四月
與瘂弦論交四十七年
《城市文藝》總第十五期,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五日
遲悼楊際光
《香港文學》第二一一期,二〇〇二年七月
我們在藍色的天底下見證歷史——久別重逢賀崑南
《城市文藝》第二十四期,二〇〇八年一月
懷念故人江河
《香港文學》第二九五期,二〇〇九年七月
閱讀與創作經驗閒說及其他——從一九四九年塵封往事說起
《小說風》第十四期,二〇一〇年四月
從翻譯作家到水墨畫家――與王無邪談棄文從畫說天地情
《香港文學》第三一一期,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人天永隔一腔愁——悼故人海辛、林蔭
《城市文藝》第五十四期,二〇一一年七月
悼念羅孚以外
《香港文學》第三百六十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輯二:憶昔】
釋瘂弦的一首現代詩:《巴黎》
《香港時報.淺水灣》,一九六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記一位現代詩人——楊喚
《香港時報.淺水灣》,一九六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六十年代詩選》評介
《大學生活》第七卷第二期,一九六一年六月一日
白萩的「圖象詩」
《香港時報.淺水灣》,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從周作人說起——泛論五四以後的雜文和散文
《中國學生周報》第六二七期,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端木蕻良的小說
《中國學生周報》第六二七期,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記詩人鄭力匡
《星島晚報.大會堂》,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回憶「淺水灣」——兼談《現代小說論》
《星島晚報》,一九八五年七月三日
從《詩朶》看《新思潮》──五、六十年代香港文學的一鱗半爪
《香港文學》第十三期,一九八六年一月五日
文學不能在香港立足?
《星島晚報.大會堂》,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評《劉以鬯研究專集》
《文匯報》,一九八八年四月三日
悼侶倫
《大公報》,一九八八年四月九日
五十年代的現代主義運動——《文藝新潮》的意義和價值
《香港文學》第四十九期,一九八九年一月
我和《筆匯》一段情――兼記劉國松、弦、張默的書信往還
《香港文學》第五十一期,一九八九年三月
閒時散讀馮亦代——大器晚成悼馮老
《文學世紀》總第四十九期,二〇〇五年四月
與瘂弦論交四十七年
《城市文藝》總第十五期,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五日
遲悼楊際光
《香港文學》第二一一期,二〇〇二年七月
我們在藍色的天底下見證歷史——久別重逢賀崑南
《城市文藝》第二十四期,二〇〇八年一月
懷念故人江河
《香港文學》第二九五期,二〇〇九年七月
閱讀與創作經驗閒說及其他——從一九四九年塵封往事說起
《小說風》第十四期,二〇一〇年四月
從翻譯作家到水墨畫家――與王無邪談棄文從畫說天地情
《香港文學》第三一一期,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人天永隔一腔愁——悼故人海辛、林蔭
《城市文藝》第五十四期,二〇一一年七月
悼念羅孚以外
《香港文學》第三百六十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輯二:憶昔】
釋瘂弦的一首現代詩:《巴黎》
《香港時報.淺水灣》,一九六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記一位現代詩人——楊喚
《香港時報.淺水灣》,一九六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六十年代詩選》評介
《大學生活》第七卷第二期,一九六一年六月一日
白萩的「圖象詩」
《香港時報.淺水灣》,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從周作人說起——泛論五四以後的雜文和散文
《中國學生周報》第六二七期,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端木蕻良的小說
《中國學生周報》第六二七期,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作者介紹
盧因
原名盧昭靈,一九三五年於香港出生,祖籍廣東番禺,是香港土生土長的作家,筆名有盧因、洛保羅、馬婁、張學玄等。自一九五二年起向《華僑日報》、《香港時報》、《新生晚報》、《星島日報》、《星島晚報》、《新思潮》、《好望角》、《中國學生周報》、《香港文學》、《城市文藝》及《文學世紀》等報刊發表散文、短篇小説和文學評論。
一九五八年底與崑南、王無邪和葉維廉等人合辦現代文學美術協會,先後出版純文學雜誌《新思潮》及《好望角》。一九五九開始為文學副刊《香港時報.淺水灣》撰稿,介紹和翻譯西方前衛文學。一九六一任台灣《筆匯》月刊香港代理人。一九六六年起參與編輯《南國電影》;其間亦曾任《四海周報》編輯。一九七三年移民加拿大,一九八三年始重新發表文章。與梁麗芳等人於一九八七年與友人共同創立加拿大華裔寫作人協會,歷任會長和理事等職。
一九六六至六七年間以筆名馬婁發表《十七嵗》、《藍色星期六》和《暮色蒼茫》等三本「四毫子小說」,另有文集《溫哥華寫眞》和《一指禪》等。
原名盧昭靈,一九三五年於香港出生,祖籍廣東番禺,是香港土生土長的作家,筆名有盧因、洛保羅、馬婁、張學玄等。自一九五二年起向《華僑日報》、《香港時報》、《新生晚報》、《星島日報》、《星島晚報》、《新思潮》、《好望角》、《中國學生周報》、《香港文學》、《城市文藝》及《文學世紀》等報刊發表散文、短篇小説和文學評論。
一九五八年底與崑南、王無邪和葉維廉等人合辦現代文學美術協會,先後出版純文學雜誌《新思潮》及《好望角》。一九五九開始為文學副刊《香港時報.淺水灣》撰稿,介紹和翻譯西方前衛文學。一九六一任台灣《筆匯》月刊香港代理人。一九六六年起參與編輯《南國電影》;其間亦曾任《四海周報》編輯。一九七三年移民加拿大,一九八三年始重新發表文章。與梁麗芳等人於一九八七年與友人共同創立加拿大華裔寫作人協會,歷任會長和理事等職。
一九六六至六七年間以筆名馬婁發表《十七嵗》、《藍色星期六》和《暮色蒼茫》等三本「四毫子小說」,另有文集《溫哥華寫眞》和《一指禪》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913606005
ISBN13 / 9789887053422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87053422
頁數 / 17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X1.2CM,開數: 25開
級別 / N:無
重量(g) / 237
適用年齡 / 一般社會大眾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