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 作者 | 俞百羽/ 王宗偉 |
|---|---|
|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民國112年甫修正並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就智慧財產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為一統合性規範。此一法制之變革,坊間至本書出版前暫無相 |
| 作者 | 俞百羽/ 王宗偉 |
|---|---|
|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民國112年甫修正並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就智慧財產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為一統合性規範。此一法制之變革,坊間至本書出版前暫無相 |
內容簡介 民國112年甫修正並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就智慧財產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為一統合性規範。此一法制之變革,坊間至本書出版前暫無相關論著書籍,俞百羽律師及王宗偉律師不揣簡陋,決心拋磚引玉而為天下先;尤其王宗偉律師於撰寫期間因投入過甚,積勞成疾而蒙主寵召,本書可謂其竭盡心力之終極力作。除就智慧財產訴訟之法理進行闡釋,亦列舉相關之程序及實體規範,甚至法院之審理規則,並輔以實際案例,以相當白話之行文方式進行解說。書內附有國家考試相關考題與擬答,以供自行測驗以進行閱讀反饋,相信有助讀者對本法較深度之理解,並能實際運用。
作者介紹 作者俞百羽現職蔚理法律事務所律師學歷台灣大學法學碩士經歷星能電力公司董事長特助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理事台灣老年健康慈善協會監事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環境法委員會委員王宗偉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華民國專利代理人資格律師高考及格曾從事專利實務工作二十年
產品目錄 出版緣起自 序凡 例沿 革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智慧財產民事事件程序第三章 智慧財產刑事案件程序第四章 智慧財產行政事件程序第五章 罰則第六章 附則附錄一 專利有效性技術分析表之說明與範例附錄二 專利侵權技術分析表之說明與範例
| 書名 /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
|---|---|
| 作者 / | 俞百羽 王宗偉 |
| 簡介 /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民國112年甫修正並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就智慧財產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為一統合性規範。此一法制之變革,坊間至本書出版前暫無相 |
| 出版社 /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9864513895 |
| ISBN10 / | |
| EAN / | 9789864513895 |
| 誠品26碼 / | 2682877083003 |
| 頁數 / | 344 |
| 注音版 / | 否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1*14.8*1.8 |
| 級別 / | N:無 |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紀念王宗偉律師
劍外忽傳收薊北,初聞涕淚滿衣裳;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杜甫)
1947年,正值國共內戰炙熱之際,張靈甫將軍率領國軍最精銳的部隊整編74師前往山東剿共,卻遭中共華東野戰軍重重包圍。在此危局,張靈甫將軍不選擇奮力突圍,而選擇將部隊開上當地險要地形孟良崮山頭,以自己為餌,吸引敵軍主力部隊集結,以待援軍反包圍,企圖將敵軍主力一舉殲滅。不料,計畫趕不上變化,援軍始終不能突破共軍防線,無法及時馳援孟良崮。最終整編74師困守孤山,遭共軍全殲,寫下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
張靈甫將軍英勇取義,寫下絕命書:「十餘萬之匪向我猛撲,今日戰況更趨惡化,彈盡援絕,水糧俱無。我與仁傑決戰至最後一彈,飲訣成仁,上報國家與領袖,下答人民與部屬。老父來京未見,痛極!望善待之。幼子望養育之。玉玲吾妻,今永訣矣!靈甫絕筆 五月十六日 孟良崮。」
以上故事經名作家倪匡致敬而著有《背叛》一書,有一次在機緣巧合下,我向宗偉兄聊到這件事,沒想到宗偉兄居然能立刻回應,當時我的感覺是,你怎麼連這個都知道!在我所有的朋友裡面,恐怕也只有博學多聞的宗偉兄能夠與我談論這種話題。
時間轉到2024年1月2日,宗偉兄與我約定隔日見面討論本書內容;1月3日,寒風刺骨,我在冷風中等待半小時,宗偉兄仍未至,電話亦聯絡不上,我心想難道是被放鴿子了嗎?只能悻悻然離去。詎料,嗣後竟傳來宗偉兄已仙逝的消息!
震驚!震驚!再震驚!
宗偉兄素懷大志,使人感佩,如今可謂「出師未捷身先捷,長使朋友淚滿襟」。在宗偉兄的告別式上,其胞妹表示宗偉兄是個孤獨的人,與其相熟的牧師更稱宗偉兄有一次去找他,似乎心事重重,但什麼事也不說,於是他們兩人只能拼命地一直呼喊主。
聽到百感交集,讓我不禁當場哽咽。
現今諸多律師「發財擺第一,道德放兩旁」,為了賺錢被公會懲戒或是自身犯罪都在所不惜。終日譁眾取寵,連別人至親往生陷入極度哀痛當中,居然還要趕快發文蹭新聞熱度。
反之,宗偉兄卻以己身之孤獨默默成就諸多著作,這必須要熬過多少個孤寂的夜晚?又有誰能夠理解、體貼?可想見其用功之苦、之勤;總是做一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正如王瀚興律師所稱「大功不顯,君子不器」;其對近代史之研究,更是我少數可與之暢談的朋友,如今痛失一友,法界亦少了一名天真耿直的人材。世間再無王宗偉。
不捨!不捨!再不捨!
我想凡事均有上天的安排,「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本書可謂是宗偉律師的絕命書,也是臺灣第一本講述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之專著,有其指標性的意義,盼稍能告慰宗偉兄及其家人。
俞百羽 謹誌
內文 : │第一章│總 則
第1條(立法意旨)
為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之訴訟制度,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法。
意義
本條揭示本法之立法目的。在全球化經貿競爭的時代,因科技不斷推陳創新,所衍生之智慧財產保護,成為各國推動經濟發展與貿易自由化之重要課題,更為國家整體競爭力指標之一。
為強化競爭優勢,各國無不致力於研修相關法令與政策,以保護各種智慧財產權益,並發展知識經濟。為建構符合國際趨勢之專業、妥適訴訟制度,迅速解決智慧財產權益紛爭,創造更完善之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之保護環境,因而制定本法。
2007年智慧財產法院設立後,集合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三種程序於一法院審理,其一目的是為改善本法施行前,智慧財產案件民事、刑事與行政訴訟制度分軌進行所生訴訟延滯之問題。例如,在過去由普通民事與行政法院依一般訴訟法審理智慧財產案件時期,常見的延滯訴訟問題,是在專利商標的民事、刑事侵權訴訟當中,被告向主管機關對相關標的之專利提起舉發;商標則以異議評定廢止,爭執其有效性,作為反制原告的武器。
相關行政程序落幕後還要繼續打延長賽,進入行政爭訟救濟程序,讓民事訴訟不得不停下、等待行政程序與爭訟的結果。這使得在專利商標的民事、刑事侵權訴訟當中,往往要拖過多年,來回訴訟才有結果,導致當事人之智慧財產權難以及時投入市場,交易價值大幅貶損。
目前,專利商標的民事、刑事侵權訴訟當中,過去延滯訴訟之問題已得到有效改善,寫作本書時,適逢「帝寶車燈設計專利侵權訴訟案」上訴三審宣判,被最高法院發回二審。帝寶車燈設計專利侵權訴訟案,作為一個有一定程度複雜性的設計專利指標性爭訟案件,該案自2017年春起,在大約六年半的時間內完成了一、二、三審的歷審訴訟來回。相對於過去訴訟延滯的程度,我國智慧財產案件司法審理上的妥速程度,在本法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建立的十五年來,目前審理品質與速度已經有明顯的提升。
2003年1月12日本法更大幅修正,增訂36條,修正41條,成為現在77條的樣貌,加上各個子法,構成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的新體系,是為新時代的里程碑。由於本法是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三種程序的特別法,因此其中有許多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的普通基礎法理,本書限於篇幅未全部重述,讀者得另尋適合自己的參考讀物,或是參見本書系「新白話六法系列」。
最佳賣點 : 民國112年甫修正並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就智慧財產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為一統合性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