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生性文學史理論重構

中國原生性文學史理論重構

出版日期:
2024/06/19
79
850671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廣蒐深究史料,揭明「詩言志」傳統與「詩緣情」傳統、「文以明道」傳統與「獨抒性靈」傳統,二種對立性的文學本質觀;以及「源流」、「正變」、「通變」、「代變」四種文學史觀;經過精密的文本分析詮釋與現代話語轉換,重構系統性的中國「原生性」文學史理論,可資應用到「中國文學史」這門學科的研究、書寫與教學。

內容簡介

    晚清光緒三十年左右,林傳甲撰述第一本章節體《中國文學史》;至今百年間,國內外已生產一千多種相關著作。其中,通史就有四百多種。

    諸多著作,有的缺乏文學史觀,只是文獻鋪陳;有的謬用「文學進化史觀」;有的受迫使用馬克斯唯物論的文學史觀。兩種史觀都是舶來品,硬套鑿入中國古代已創生而演變幾千年的文學史,幾無詮釋有效性。

中國古代文學史中,本就內含「原生性」文學本質觀與文學史觀,可經由創造性詮釋而重構為系統性的中國文學史理論。本書廣蒐深究龐雜的史料,揭明「詩言志」傳統與「詩緣情」傳統、「文以明道」傳統與「獨抒性靈」傳統,二種對立性的文學本質觀;以及「源流」、「正變」、「通變」、「代變」四種文學史觀;經過精密的文本分析詮釋與現代話語轉換,重構系統性的中國「原生性」文學史理論,可資應用到「中國文學史」這門學科的研究、書寫與教學。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 中國文學史的外國性與政治性/龔鵬程  
自序 找尋文化歸鄉之路 
第一章 緒論:從反思批判到回歸
第一節 《中國文學史》之「外造建構」書寫的迷蔽
第二節 從前行《中國文學史》書寫的反思批判到回歸中國「原生性」文學史理論的重構
第三節 文學史建構的基本型態以及重構中國「原生性」文學本質觀與文學史觀之「詮釋模型」的藍圖
第四節 「總體情境」與「動態變化歷程」的文學本體觀以及「內造建構」的原則性方法
第二章 中國原生性「文學本質觀」重構(一):詩言志與詩緣情
第一節 引論
第二節 「詩言志」本質觀重構
第三節 「詩緣情」本質觀重構
第四節 結論
第三章 中國原生性「文學本質觀」重構(二):文以明道與獨抒性靈
第一節 「文以明道」文學本質觀重構
第二節 「獨抒性靈」文學本質觀重構
第三節 結論
第四章 中國原生性「源流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一節 引論
第二節 「源流」關鍵詞釋義
第三節 「文體源流」論述的發生以及「源流文學史觀」的形成與演變
第四節 原生性「源流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五節 結論
第五章 中國原生性「正變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一節 引論
第二節 「正變」關鍵詞釋義
第三節 「正變文學史觀」之「詮釋模型」的構成因素條件及論述取向
第四節 原生性「正變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五節 結論
第六章 中國原生性「通變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一節 引論
第二節 「通變」關鍵詞釋義
第三節 「通變文學史觀」的文化思想淵源及其理論基礎
第四節 原生性「通變文學史觀」的涵義
第五節 原生性「通變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六節 結論
第七章 中國原生性「代變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一節 引論
第二節 「代變」關鍵詞釋義
第三節 「代變文學史觀」論述取向的焦點議題
第四節 原生性「代變文學史觀」詮釋模型重構
第五節 結論

作者介紹

顏崑陽
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曾任中央大學中文系教授、東華大學中文系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淡江大學中文系教授、輔仁大學中文系講座教授,現為東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兼擅學術研究與文學創作,學術博及中國古典美學、文學理論、老莊思想、李商隱詩、蘇辛詞、一般詩詞學、現代文學批評等。著有《詩比興系論》、《學術突圍》、《中國詩用學》等十餘種。創作以古典詩詞、現代散文、小說為主,曾獲聯合報短篇小說獎、中國時報散文獎、中興文藝獎章古典詩獎等。著有《顏崑陽古典詩集》,短篇小說集《龍欣之死》,現代散文集《窺夢人》等十餘種。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590213008
ISBN13 / 9789570873375
ISBN10 /
EAN貨碼 / 9789570873375
頁數 / 59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長 21 × 寬 14.8 × 高 3.8 cm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