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主題活動中文藝術設計館單筆滿$899贈夏卡爾畫冊,不累送
主題活動
5/24前 全站滿$5,000享88折前往選購
主題活動
5/24前 全站滿$1,500享9折前往選購

伍佰.台北

者:
期:
2014/12/16
79
500395

內容簡介

我在台北的生活,
我日常會經過的地方,
我當時看到的東西,
我工作時的視線,
還有我的朋友。—伍佰
從無垠的風景線起始,途經無盡迴旋的故事,
返回了熟悉的城市—台北,
既是伍佰的生活,亦是伍佰的哀樂喜怒,
藉由冷靜的景窗觀點,捕捉時間流淌的線條
無論擁擠、傷逝、沈默、欲望……
試圖在巨幅的寫實現場裡,
找到屬於自己與這座城市之間
既親密而又宛如漂流、曳盪的關係。

內容介紹 :● 時間淘選後,四百餘幅記憶顯影,尋找徘徊城市裡的深情緒!
● 《伍佰.風景》《伍佰.故事》後,暌違五年之最新攝影作品!
● 集結伍佰自二○○六年至今,八年間拍攝的四百多張關於台北的照片,全書完全讓攝影作品說話,整本攝影集像是一部伍佰執導的紙上電影,日常生活的劇場感十足!伍佰於自序中寫道:「這裡面是我在台北的生活,我日常會經過的地方,我當時看到的東西,我工作時的視線,還有我的朋友。」因此,不但有演唱會後台或是簽名會等工作現場,還有伍佰的四十餘位好友們入鏡,其中有大師風範十足的導演徐克、音樂教父李宗盛、散文家舒國治;亦有後來紛紛嫁作人婦的好友們莫文蔚、蘇慧倫、許如芸、劉若英、徐若瑄等人的婚前最美的容顏;更有好友的得意時刻,例如亂彈阿翔獲得金曲歌王時的後台留影,或是庹宗康步上結婚紅毯的瞬間。這些美好瞬刻,透過伍佰的黑白鏡頭,呈現出與媒體上完全不同的氛圍。 ●書中強悍與溫柔並俱的黑白攝影風格,將情緒推向鏡頭之前,間或數幀色澤瀲豔的彩照作品,宛如時間之河裡
的乍現靈光,特殊開背裝訂,讓城市記憶全然展開,完整涉入伍佰的台北,全書質量兼具,重磅呈現。
關於本書 :
「這些年來,我並沒有設定我拍台北的主題是什麼,我是單純的享受把時間凍結的感覺。」—伍佰

該如何定義台北?或說該如何定義台北的自己?所謂的城市生活又該是何種面貌?當每個人皆試圖以華麗獨特的姿態,反覆穿梭其間,在那無止盡的高速前行中,我們是否都能理解、細查存在的本質。

攝影是極度自覺的藝術,亦是記憶永存之術,每一幀畫面之意象、肌理與情緒脈絡等同於拍攝者的意念與生命體現;留置底片的不僅畫面本身,對個人而言,更有著如畫外音一般的記憶輪廓之顯像:什麼時候?為了什麼?時間、地點以及陪同者?攝影是一種不自覺的時間反饋,最後將發現被留在畫面框架裡的,其實是我們自己。

因而伍佰的台北,不是台北,仍是伍佰。

攝影集裡是伍佰的時間進程,冷靜節制的構圖卻乍現了對生活的力道與熱情。風格獨具的鏡頭語言,作為個人城市記憶的經緯,無關新舊與親疏,而是透過各式環境特性,在畫面裡找到自然衍生的屬於人的各種處境,在樓廈、巷弄、車道、甚至舞台上,尋得城市與人的通性與背離,以及生活的初衷。

贈品說明

作者親筆簽名版已售畢,目前銷售為一般版。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伍佰
華語樂壇最知名的搖滾歌手,吉他手,詞曲創作人,音樂製作人,攝影愛好者。一九九○年出道, 發行廿三張個人專輯,音樂作品於海內外獲獎無數,並已舉辦十一次大型巡迴售票演唱會,有 ”King of Live” 之美譽。主演電影徐克導演的《順流逆流》,及電視劇紐承澤導演的《求婚事務所之戀戀風塵》。



二○○七年首次發行個人攝影書《伍佰‧風景》,由台灣時報文化出版,二○○九年發行第二本個人攝影書《伍佰‧故事》,並於Epson Imaging Gallery 舉行攝影個展。二○一一年於台北,台中,高雄,新加坡,馬來西亞舉辦第二次攝影個展「More Earth」。 二○一三年舉辦第三次攝影個展「橋飛雪」。名導演徐克稱伍佰的攝影:「並非單單的獵影,而是胸有成竹,具堅毅意向的表達。……伍佰的攝影集,出人意表,與他其他的嗜好和創作有所不同,但其實,這些都發自同一個能量。那就是他對人性、憫情,欣賞而產生出來濃烈浮世繪意味的幽默和傷感。」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923703004
ISBN13 / 9789865882860
ISBN10 / 9865882868
EAN貨碼 / 9789865882860
頁數 / 40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6X19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