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條文X體系X概念 (2020 高普特考 司法特考 各類考試) | 誠品線上

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條文X體系X概念 (2020 高普特考 司法特考 各類考試)

作者 保成法學苑; 池錚/ 達克/ 監修
出版社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條文X體系X概念 (2020 高普特考 司法特考 各類考試):適用對象參加國家考試的考生適用時間無限制使用功效1.除查閱功能外並兼具研讀、準備考試等多項功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 參加國家考試的考生適用時間 無限制使用功效 1.除查閱功能外並兼具研讀、準備考試等多項功能。2.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並援引實務及學者見解,以利讀者查詢及進一步閱讀。3.以圖表方式,促進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區別。4.讀者能更清楚了解命題趨勢與命題重點所在。改版差異 依照108年修法更新內容書籍特色 .內容架構法條&名詞解釋除蒐錄最新條文外,並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的文字為闡述,以期讀者能掌握各條文之基本概念,並進而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體系表以體系表方式呈現本法之內容架構,讓讀者除能知其脈絡外,更能建構整體思維,免除見樹不見林之學習困擾。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較難理解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方式清楚呈現,破除學習盲點,提升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辨析。.取 材以命題考點為取向,輔以經典教科書、晚近主流、有力學說見解為本,兼及重要期刊論文之重點闡述。.編排體例以便利讀者閱讀、理解、查閱、攜帶為主要考量,版面清晰,字體大小適中,展現最超值之學習模式。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保成法學苑 編著、池錚、達克 監修編著者:保成法學苑 監修者:池錚律師高考及格志光公職講師臺北大學法律系民法組碩士 達克東吳法學碩士執業律師為當事人解決法律問題,但深知法律往往僅能治標,在法律問題的表象之下,隱藏著每個當事人生命中的無明。大學念的是外文,人生轉了一圈好不容易才走到法律的道路上,深知投身考試這條路伴隨著許多犧牲,更多時候需要的是運氣,自己一路上受到許多人的幫助,希望也能幫助仍在奮鬥的考生,早日上岸。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Ⅰ 條文&名詞解釋民法 第一編 總則(108.06.19修正公布)第一章 法例 3習慣法 3法理 3法律漏洞與填補 4第二章 人 6第一節 自然人 6權利能力 6出生 6死亡 6胎兒之部分權利能力 6死亡宣告 7死亡之推定 7家事事件法之死亡宣告相關規定 8同時存在原則 8行為能力 8行為能力制度 9意思能力 9責任能力 9監護宣告 10意定監護(修正草案總說明) 10輔助宣告 11第15條之1第1項第5款之其他重要財產 12人格權 12慰撫金 12人格權救濟機制 13姓名權 13決定住所的標準 14居所 14住所廢止 15 第二節 法人 15第一款 通則 15法人 15董事 16董事代表權之限制 16法人之侵權責任 16第28條規定的類推適用 17解散 19法人之清算 19第二款 社團 21營利社團 21公益社團 21社員權 22社團總會 23第三款 財團 25捐助行為 25他律組織 26第三章 物 27定著物 27物的成分(部分) 27物之特性 28處分 28第四章 法律行為 29第一節 通則 29法律行為 29準法律行為 29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30事實行為 30脫法行為 30強制規定與禁止規定 31公序良俗 31形成訴權 32第二節 行為能力 32無意識 32精神錯亂 32允許 33純獲法律上之利益 33無損益法律行為(中性行為) 33單獨行為 34契約行為效力未定 34承認 35催告 35撤回 35強制有效 36營業 36第三節 意思表示 36意思表示 37心中保留(真意保留、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37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37隱藏行為 38信託行為 38借名登記 38錯誤 39傳達錯誤 40信賴利益 41詐欺 41脅迫 41第三人詐欺 42了解主義 42到達主義 43撤回 43公示送達 43意思表示解釋之客體(參照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748號民事判決) 44第四節 條件及期限 44條件 44停止條件 44解除條件 44期待權 45期限 45第五節 代理 46代理 46冒名行為 47代理行為之瑕疵 48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 48自己代理之禁止 49雙方代理(重複代理) 50代理權之限制 50代理權之撤回 50與民法第169條之不同 50授權行為無因性 51無代理權人之責任 51第六節 無效及撤銷 52無權處分 53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 54第六章 消滅時效 55消滅時效 55除斥期間 56定期給付債權 56商人供給商品之代價 57消滅時效與誠信原則 57消滅時效中斷 58消滅時效不完成 60不可避之事變 61自然債務 62時效利益拋棄 62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 63 權利失效法理 63權利濫用 63誠實信用原則 64正當防衛 64緊急避難 64自助行為 65中華民國刑法(108.06.19修正公布)第一編 總則 66第一章 法例 66罪刑法定原則 66從舊從輕原則 67法律變更 67單純事實之變更 67空白刑法 67限時法 68保安處分 68屬地原則 69領域 69隔地犯 69保護原則 70世界原則 70屬人原則 71保護原則 71公務員 73文書 74性交 74毀敗之意義 75重大不治或難治之意義 75凌虐之意義 76第二章 刑事責任 76過失未遂 76認識主義 78意欲主義(希望主義) 78容認主義 78直接故意 78間接故意 79構成要件錯誤 79客體錯誤 79打擊錯誤 80因果關係錯誤 80包攝錯誤 81無認識過失 81有認識過失 81不作為犯 82純正不作為犯 82不純正不作為犯 82保證人地位 82違法性錯誤 83直接禁止錯誤 83阻卻違法事由錯誤 84阻卻違法事由前提事實錯誤 84幻覺犯 85不法意識 85加重結果犯 86責任能力 87心神喪失 88精神耗弱 88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88原因自由行為 88瘖啞 90阻卻違法事由 91過失與正當防衛 92誤想正當防衛 92偶然防衛 93對物防衛 93挑唆式(後)的正當防衛 94過失共同正犯 95互毆與正當防衛 96過當避難 97補充原則 98自招避難 98超法規緊急避難 98第三章 未遂犯 98陰謀 98預備 99形式預備犯、實質預備犯 99著手 99不能未遂犯 100普通未遂犯 100中止未遂犯 100著手未遂、實行未遂 101準中止犯 102誠摯努力(準中止犯之檢討要件) 102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 103正犯概念 103間接正犯 104共同正犯 104共謀共同正犯 105同時犯 105教唆犯 106間接教唆犯 106失敗教唆 107無效教唆 107狹義之教唆未遂 107未遂教唆 108幫助犯 108片面幫助 109虛偽幫助 109身分犯 109雙重身分犯 110第五章 刑 111主刑 111從刑 111褫奪公權 112第五章之一 沒收 113沒收 114違禁物 114供犯罪所用之物或供犯罪預備之物 114因犯罪所生之物 116第三人沒收 117追徵 117因犯罪所生之物 118判決沒收、裁定沒收 119第五章之二 易刑 119易刑處分 120易科罰金 121執行顯有困難 121易刑處分 122易刑處分 123第六章 累犯 123累犯 124擬制累犯 125執行完畢 125赦免 126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126更定其刑 126第七章 數罪併罰 127數罪併罰 127合併執行 127吸收主義 128併科主義 129限制加重主義 129想像競合犯 130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減 130酌科與酌減之區別 131酌加 131酌科與酌減之區別 131酌免 132自首 133未發覺之罪 133投案、自白 133科刑權限制 134必減 134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 135同加、同減 135併加、併減 136遞加、遞減 137第九章 緩刑 138緩刑與假釋之區別 139暫不執行為適當 139緩刑期間 139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140第十章 假釋 141緩刑與假釋之區別 142合併執行 143第十一章 時效 143追訴權時效 144時效停止制 144行刑權時效與追訴權時效之區別 145行刑權時效與追訴權時效之區別 145時效停止制 146第十二章 保安處分 146刑罰與保安處分之區別 146常業犯 147保安處分之不執行 150Ⅱ 體系表民法總則 153刑法總則 168Ⅲ 概念釐清&比較表.民法總則01「債權」與「物權」之區別 19902私法人之侵權責任 19903「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之區別 20004「法律行為」與其「種類」 20105「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之區別 20206意思表示偶然不一致與意思表示不自由之區別 20307「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詐害債權」之區別 20408「詐欺」與「脅迫」之區別 20509「狹義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之區別 20510「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區別 20611「時效中斷」與「時效不完成」之區別 20712權利的自力救濟 20813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之區分 20814法律行為無效、得撤銷與效力未定 209.刑法總則01「狀態犯」與「繼續犯」之區別 21102「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之區別 21203「未必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之區別 21304確定故意與不確定故意 21405第17條之「能預見」與第13條第2項之「預見」之區別 21506「原因自由行為」與「麻醉狀態下的違法行為」之區別 21607「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 21708「攻擊性緊急避難」與「防衛性緊急避難」之區別 22209「阻卻構成要件該當性之同意」及「阻卻違法性之承諾」之區別 22310「客體錯誤」與「打擊失誤」之區別 22511「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之區別 22712參與犯之區別 23013「教唆」與「煽惑」之區別 23114「連續犯」、「接續犯」與「繼續犯」之區別 23215「酌科」與「酌減」之區別 23416「意圖」與「動機」之區別 23417「刑罰」與「保安處分」之區別 23518「自首」與「自白」之區別 23619「緩刑」與「假釋」之區別 23720「行刑權時效」與「追訴權時效」之區別 24121「公文書」與「私文書」之區別 24422「文書」與「準文書」之區別 24523「準文書」與「署押」之區別 24624保安處分之種類 247

商品規格

書名 / 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條文X體系X概念 (2020 高普特考 司法特考 各類考試)
作者 / 保成法學苑; 池錚 達克 監修
簡介 / 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條文X體系X概念 (2020 高普特考 司法特考 各類考試):適用對象參加國家考試的考生適用時間無限制使用功效1.除查閱功能外並兼具研讀、準備考試等多項功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4816262
ISBN10 / 9864816268
EAN / 9789864816262
誠品26碼 / 2681830707000
頁數 / 272
開數 / 32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7X23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245g

試閱文字

自序 : 本書特色

本書依據完稿前之最新民法修正條文編撰,編排體例除法條查閱功能外並兼具學習功能,茲將其要者,析述如後:
一、內容架構
Ⅰ條文&名詞解釋
除蒐錄最新條文外,並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以期讀者能掌握各條文之基本概念,並進而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
Ⅱ體系表
以體系表方式呈現本法之內容架構,讓讀者除能知其脈絡外,更能建構整體思維,免除見樹不見林之學習困擾。
Ⅲ概念釐清&比較表
將重要考點、較難理解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方式清楚呈現,破除學習盲點,提升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辨析。
二、取材
以命題考點為取向,輔以經典教科書、晚近主流、有力學說見解為本,兼及重要期刊論文之重點闡述。
三、編排體例
以便利讀者閱讀、理解、查閱、攜帶為主要考量,版面清晰,字體大小適中,展現最超值之學習模式。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除查閱功能外並兼具研讀、準備考試等多項功能
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援引實務及學者見解,以利讀者查詢及進一步閱讀
以圖表方式,促進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區別
讀者能更清楚了解命題趨勢與命題重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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