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概論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SCOIAL WORK

期:
2005/07/31
9
720648

內容簡介

導言

編這本書帶給我的樂趣超過以往任何編輯工作。

我之從事社會工作純屬偶然,記得那年我剛從利物浦唸完社會科學,有一天逛到倫敦經濟學院,無意間瞄到一張用打字機打的,覆蓋了灰塵的告示,邀請有志者前來應徵倫敦的觀護人工作,從那一刻起,我與社會工作就須臾不離了。在那之前,我從未想過可以把社會工作當作終身職業,但我還是進去了,接受一位慈祥的副校長即席面試,接下來,我還沒搞清楚怎麼回事,人已經在倫敦伊斯寧區敲案主家的門,在土坦罕區和一群望之令人生畏的女人一起做「婚姻工作」,這群女人懂得的性和暴力是我連作夢都沒夢到過的,此外,每天早上在蘇活區領薪治安官(stipendiary magistrate)開始處理他慣常處理的一長串流浪漢、娼妓、竊賊案件之前,我就憑著似懂非懂的人性經驗向他獻策。

接下來一年,我遇到的觀護人無奇不有:有一位是退伍的傘兵中士,他最出名的一招是總找得到藉口,給每一名落到他手上的男性案主來個過肩拋,把對方摔得七葷八素,「只為了讓他知道誰是這裡的老大」;另一位觀護人在辦公室牆上掛了一個十字架,每回開始討論社會個案工作之前,都要叫案主先跪在十字架前。沒受過訓練、初生之犢不畏虎的我,就這樣開始跟著一群資深觀護人學習如何應付多達120件的承辦案件,如何在法庭上表演,還有為了讓我的案主能夠「過勤勉的生活」,和當地一批雇主攀交情是如何重要。

直到今天,我仍然被社會工作實務深深吸引─不僅是著迷於它似乎無窮無盡的各種實踐方式而已。然而,不管我、我的同行及社會工作學術界的朋友多麼努力,社會工作的本質與目的仍然難以捉摸。

之所以如此,我想,有兩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我已在另一本書(Davies, 1994)中寫過,即太多人分不清楚社會工作到底是什麼和他們認為社會工作應該是什麼兩者;但就這本書的目的而言,第二個理由更重要,也就是社會工作的確包羅萬象,非常難用工整的概念一言以蔽之。

《社會工作概論》並不試圖呈現一幅幅性質相同的畫像,也不企求整本書前後一致。但不屈不撓讀完整本書的讀者,自然會得到很好的概念,知道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從事的各種活動;他/她會認清政治、經濟環境和人口結構的重要性;他/她也會明白,瞭解人類行為,知曉人類關係的本質,並同意社會工作與介入弱勢者、法律和國家機器之間息息相關,對於社會工作的重要性。
最重要的是,他/她會恍然大悟,原來從事社會工作的人乃是獻身於讓某些人的日子比較過得下去,雖然其他人可能寧可忘記這群人的存在,或甚至加以譴責。至於如何才能達到此一目的,當然是個高度爭議性的話題─在這本書裡就爭論個不休。

「千萬記住,」我六年級的英語老師有次告訴我,「千萬記住,當你讀學術書的時候,別以為那是偵探小說。沒有規定說你一定得從第一頁讀起,讀到最後一頁為止。其實,」他接著說,「先讀最後幾頁的好處多多。這樣做經常能幫你省下不少時間和功夫」。

我相信,他大概理所當然的認為,面對一本論文集時,明智的讀者應該先隨意瀏覽一下目錄,然後直接跳到立刻引起他興趣,或那些看來似乎能滿足某個急迫需要的題目、作者和章節。如果讀者喜歡他/她讀到的部分,幾乎可以確定他/她會忍不住接著讀其他章節,那些先前在他/她放縱自己熱情的衝動下略過的章節。

《社會工作概論》就是設計成這樣一本書。為了幫助讀者瀏覽,每一章作者都列出五個要點;這些要點再度和偵探小說形成對比,應能幫助你立刻找到「這案子是誰幹的」,然後,你可以好整以暇的回頭細嚼內文,找出究竟這案子是如何幹出來的。

讀者可以自行決定哪幾章最有用。每一章我都讀過好幾遍,從中學到很多過去我不知道的東西。當然,我對哪幾篇文章最優美有我自己的看法,但我不打算跟你講。我了解每個人的興趣和欣賞的文體有很大主觀成分在內,所以我知道身為讀者的你,對於哪些篇章最有用的看法可能和我大相逕庭。

所有讀者對於這樣一本論文集大概都會問自己一個問題,那就是整本書的價值是否大於每一章的總和。每一篇論文的目的都在引導讀者進入它的主題,而每一位作者都希望說服讀者更深入、花更多時間去探討那個主題。為達此一目的,每一章都提出三個問題,供讀者思索並同其他人討論;此外還介紹三本參考書,讓學生有機會去深入閱讀。但如果你和我一樣讀完整本書,不論是按頁碼次序或跳著讀都無關緊要,你會不會發現你對當代社會工作獲得一個綜觀全景的認識?我希望如此。我想你也會毫不遲疑的同意,這張風景圖不大整齊。而且,它還在你的眼前不斷改變風貌。

話說如此,這本書還是有一定的連續感和共通性。我們寫的是一個關於人類努力的領域,而此領域本身已有百年歷史;其中包括一些相當穩定不變的要素。況且,社會工作幾乎全神貫注於滿足人類需求,這種需求是古往今來人類始終共有的,而且無論走到哪裡都存在。改變人口型態,會增加需求;同樣的,醫療的進步,乃至家庭結構的變化,都會增加需求。定義和專業術語可能與時俱進;可是與精神疾病、歧視、貧窮及人間暴力相關的經驗,性質始終不變。

《社會工作概論》旨在幫助讀者思索,人類行為在壓力環境中的真實狀況,並瞭解社工人員如何被畀以重任,對之做出適當的反應。

第二版編後語

《社會工作概論》第一版大獲成功,鼓舞我「重頭來過一次」,因為社會工作及其服務的世界比第一版出版時又往前演進了。
不過,第二版與其說是1997年第一版的修訂本,倒不如說是一本新書,但擷取了第一版的精華並加以修訂;許多章已經全部重新寫過,以便納入變遷中的情況。此外,我很榮幸取得23篇特地為第二版寫的論文。

書的結構也更改了。我把編排順序改得更合理,將「社會工作存在的理由」移到第一篇,並在其中增添幾章談家庭暴力、健康不良及身體障礙。

其中第五章是第二版新添的:它們分別代表來自身心障礙者運動及來自照顧者的觀點;還有一章是黑人觀點;另一章則探討實證派方法對實務的意義;全書最後一章強調法律(包括人權立法)的重要性,因為法律是一個始終存在的因素,隨時隨地影響、授權而又限制著實務工作者。

這本書和我在整個社會工作生涯中編過或寫過的其他書籍差不多,它不是一本意識形態前後一致的書:我生活的世界本來就不適合整齊畫一的理解模型。這一版《社會工作概論》是一本時而互相對立的激進觀點撞出火花,時而又對心理諮商理論靜靜反省,對風險評估精確算計的書。但我對自己選擇Chris Jones談貧窮的論文做為這本書開宗明義第一章,有點兒沾沾自喜。我愛這篇文章裡的激情,因為沒有激情的社會工作很快就會淪為犬儒式的官僚作風;作者的憤怒攪亂了我的平靜─這恰是他想要達到的目的,憤怒藏在他討論現代生活的一些層面及其如何影響社會工作實務的文字背後;但我不同意Jones字裡行間流露的信心,他相信總有一天,在某個地方,會以某種方式出現新的結構取代資本主義,於是一切問題終將迎刃而解。

但Chris Jones說的沒錯,貧窮是社會工作存在的首要理由。過去如此,未來仍將如此。在這本書存在於世的期間,有關一個現代城市社會如何運用它的公共資源,去幫助那些很難憑一己之力存活的人改善生活,仍會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議題。社會工作者,不管以哪一種身分出現,都是(直接或間接)受僱於國家以達成此一目標的社會工程代理人。即使他們在有生之年永遠達不到最後或絕對的成功,並不能構成藉口讓他們放棄希望,或拋棄他們只要任此職一天,天天都得面對的任務。

能夠在二十一世紀擔任社工人員,足以令人感到驕傲,而非絕望;但公部門資源對社會工作的大量投資,給這一行的實務工作者、管理者、教師,還有那些制訂政策及通過法律,從而決定社會工作範圍的人,帶來龐大的責任,要求他們清楚知道自己的目標,紀律嚴明地追求那些目標,並以務實的態度看待自己能夠達成什麼、不能達成什麼。

我期盼這本書的讀者和我一樣,在社會工作中尋到一個實現個人抱負的生活;但更重要的是,我冀望由於他們工作的結果,由於他們專業和充滿關懷的貢獻,將造福幾百名,甚至幾千名弱勢者的生活。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393686009
ISBN13 / 9789868107625
ISBN10 / 9868107628
EAN貨碼 / 9789868107625
頁數 / 65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