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礎五講 (2021年增訂6版)
| 作者 | 李淑明 |
|---|---|
|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民法基礎五講 (2021年增訂6版):.想擺脫法律文盲,卻又不得其門而入嗎?這是一本有著偶像劇情節的民法入門書,由男主角王大明、女主角陳小美,帶您從日常生活認識民法。. |
| 作者 | 李淑明 |
|---|---|
|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民法基礎五講 (2021年增訂6版):.想擺脫法律文盲,卻又不得其門而入嗎?這是一本有著偶像劇情節的民法入門書,由男主角王大明、女主角陳小美,帶您從日常生活認識民法。. |
內容簡介 .想擺脫法律文盲,卻又不得其門而入嗎?這是一本有著偶像劇情節的民法入門書,由男主角王大明、女主角陳小美,帶您從日常生活認識民法。 .想成為法律人,卻又看不懂法律的有字天書嗎?這是一本口語化的民法入門書,「讀」書像在和作者「對話」一樣,讓您輕鬆學完整套民法。 .想躋身公職,卻又覺得比登天還難嗎?這是一本務實的民法入門書,【考情觀測站】和【爭點分析】帶您掌握得分技巧,邁向公職之路,從本書開始!
作者介紹 李淑明李淑明經 歷司法官特考及格律師高考及格學 歷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畢業臺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民商法組畢業著 作民法總則債法總論債法各論民法物權民法入門民法基礎五講民事訴訟法(第一~四冊)原來~答案要這樣寫-財產法原來~答案要這樣寫-民事訴訟法財產法(I)-契約法財產法(II)-侵權行為法.物權法論 文美國反傾銷制度損害要件之研究(碩士論文)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代客停車,把車弄丟了,該怎麼賠?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產品目錄 戲說民法 自 序 第1講 總則編──為什麼法律人的第一課,總是從民法開始? 第一回 權利主體/3 第一課 先從「權利能力」談起/3 第二課 再談「行為能力」之設/11 第二回 法律行為/26 第一課 什麼是「意思表示」?/26 第二課 什麼是「法律行為」?/30 第三課 代 理/47 第四課 無權處分/57 第五課 條件與期限/59 第三回 期日期間與消滅時效/70 第一課 期日及期間/71 第二課 消滅時效/72 第2講 債編──錢很重要!先從財產法談起 第一回 契約──以買賣契約為例/85 第一課 契約之成立/85 第二課 契約之效力/91 第三課 契約之擔保/124 第四課 涉他契約/134 第五課 契約之消滅/138 第六課 懸賞廣告/145 第二回 無因管理/156 第一課 無因管理之成立/158 第二課 無因管理之效力/160 第三回 不當得利/166 第一課 不當得利之成立/167 第二課 不當得利之效力/171 第四回 侵權行為/177 第一課 侵權行為之成立/177 第二課 特殊侵權行為/190 第三課 侵權行為之效力/202 第五回 其他契約類型/215 第一課 贈與契約/217 第二課 租賃契約/220 第三課 借貸契約/227 第四課 委任契約/232 第五課 僱傭契約/238 第六課 承攬契約/241 第七課 合會契約/246 第八課 保證契約/249 第3講 物權編──繼續拼經濟!續談財產法 第一回 物權法之基本原理/266 第一課 何謂「物」?又何謂「物權」?/266 第二課 「物權」之變動原因/276 第三課 公示原則vs.公信原則vs.善意受讓/290 第二回 所有權/303 第一課 所有權之特性與權利內容/305 第二課 不動產所有權/309 第三課 動產所有權/314 第四課 分別共有/320 第五課 公同共有/329 第六課 區分所有/332 第三回 用益物權/343 第一課 什麼是「用益物權」?/346 第二課 地上權/346 第三課 農育權/351 第四課 不動產役權/353 第五課 典權/355 第四回 擔保物權/360 第一課 認識「擔保物權」/363 第二課 抵押權/365 第三課 動產質權/375 第四課 留置權/378 第五回 占有/386 第一課 占有之要件/386 第二課 占有之類型/387 第三課 占有之保護/390 第四課 占有之喪失(消滅)/391 第4講 親屬編──談點人情世故~身分法 第一回 從親屬法之基本觀念談起/399 第一課 親屬關係/399 第二課 親等之計算/403 第二回 婚姻/408 第一課 婚約(訂婚)/408 第二課 結婚/410 第三課 夫妻財產制/420 第四課 離婚/429 第五課 同性婚姻/433 第三回 父母子女/444 第一課 婚生子女/444 第二課 非婚生子女/448 第三課 親權/450 第四回 監護&扶養/457 第一課 監護/457 第二課 扶養/459 第五回 收養/463 第一課 收養之成立/463 第二課 收養之效力/467 第三課 收養之終止/468 第5講 繼承編──曲終人散後的身後事 第一回 繼承權/475 第一課 什麼是「繼承權」?權利內容如何?/475 第二課 繼承之效力何時發生?/476 第三課 繼承權之喪失/477 第四課 繼承回復請求權/479 第二回 誰是繼承人?/485 第一課 法定繼承人/485 第二課 代位繼承/487 第三課 應繼分之計算/489 第四課 遺產酌給請求權/491 第三回 遺產之繼承/495 第一課 哪些遺產可以繼承?/495 第二課 共同繼承主義/498 第三課 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制/500 第四課 拋棄繼承/502 第五課 遺產之分割/505 第四回 遺囑/514 第一課 該如何立有效的遺囑?/514 第二課 遺贈vs.特留分/518
| 書名 / | 民法基礎五講 (2021年增訂6版) |
|---|---|
| 作者 / | 李淑明 |
| 簡介 / | 民法基礎五講 (2021年增訂6版):.想擺脫法律文盲,卻又不得其門而入嗎?這是一本有著偶像劇情節的民法入門書,由男主角王大明、女主角陳小美,帶您從日常生活認識民法。. |
| 出版社 /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9575114718 |
| ISBN10 / | 957511471X |
| EAN / | 9789575114718 |
| 誠品26碼 / | 2682017610007 |
| 頁數 / | 552 |
| 開數 / | 20K |
| 注音版 / | 否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3X17X2.5CM |
| 級別 / | N:無 |
自序 : 改版序
戲~說~民法
該怎麼樣寫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民法入門書呢?用畫的?說個故事?還是……寫成劇本呢?ㄟˊ!劇本?應該是個不錯的點子喔!民法,說穿了,不就是套「遊戲規則」嘛!用以規範你我每天從睜開眼睛開始、直到~說遠一點,直到人生謝幕的時候為止,大至買下人生的第一棟房、找到人生伴侶共組家庭,小至每天到早餐店、超市買些吃的、用的,這些大大小小的事兒,該遵守哪些規範?又會發生什麼樣的法律效果?這就是民法。既然民法和每天的日常生活如此相關,那麼,把整套民法寫成連續劇(如果能有俊男美女擔任主角,並且附上照片,成了偶像劇,那就更棒了),應該是最平易近人、深入淺出的民法入門書的寫法了。
果然!本書自問世以來,得到許許多多讀者熱情的迴響,讓筆者好開心,找到知音了!謝謝各位!當然,各位的肯定更讓筆者不敢偷懶,時時刻刻注意立法動態,還有最新的考情資訊,希望能及時地透過改版,將這些資訊傳遞給各位。
終於到了改版的時候了。趕緊來說明一下這次改版的內容。
改版重點一:趕早不如趕巧!就在告別悲傷的2020年前夕,立法院通過了民法修正草案,將行之有年的20歲成年制改為18歲。別小看這一丁點兒的改變,可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影響層面極廣!單單就民法來說,結婚及訂婚之法定年齡亦隨之調整。這些最近的立法動態,全都收錄於新版內容中。
改版重點二:重新改寫【第4講】和【第5講】。和生澀難懂的契約關係、抵押權等等比較起來,民法親屬編和繼承編(合稱為「身分法」)的規範與內容,實在是平易近人、溫馨可愛許多;更重要的是~實用性更甚於財產法。尤其是近幾年來,立法動態無不繞著身分法打轉,從繼承法的無限責任修改為有限責任、親屬法的扶養義務的變革以因應層出不窮的家暴事件,乃至於大法官會議於106年作成第748號解釋,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性法,哇!這些關係著你我一生幸福的法規內容,當然不能不知道囉!於是,筆者於【第4講】和【第5講】大幅地補充、更新、修正,變動幅度之大,幾乎可說是全部重新改寫。全新的內容,更豐富、更符合時事所需,希望您也會喜歡!
改版重點三:【考情觀測站】的更新。雖然參加國家考試可能還未成為您的近期目標,可一旦進入法律人的世界,好像……很容易踏上這條「不歸路」!國家考試很難嗎?嗯~難說,這得看您懂不懂得讀書方法而定。有道是「師父帶入門,造化看個人」。如果您現在正捧著這本小書,那筆者可以很自信的告訴您:至少,您踏出了正確的第一步。這不但是一本民法入門書,而且是一本「好的」入門書。除了傳達正確的民法知識外,還有許多國家考試全真考題的解說。相信您在看完這本小書之後,面對未來的規劃會胸有成竹、信心滿滿。
時時傳達正確的知識、反應讀者的需求,讓這本小書帶領您加入法律人的行列,是筆者一直努力不懈的方向。您的不吝指正,更能幫助筆者將本書推向完美的極致,不懈怠地往「一本好書」的方向邁進!期待得到您的批評與指教,謝謝!
李淑明
2021年4月
最佳賣點 : .想擺脫法律文盲,卻又不得其門而入嗎?這是一本有著偶像劇情節的民法入門書,由男主角王大明、女主角陳小美,帶您從日常生活認識民法。
.想躋身公職,卻又覺得比登天還難嗎?這是一本務實的民法入門書,【考情觀測站】和【爭點分析】帶您掌握得分技巧,邁向公職之路,從本書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