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 | 誠品線上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

作者 謝哲勝/ 主編; 張格明/ 陳明燦/ 張永健/ 何圳達/ 黃健彰/ 等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本書的第二章首先介紹不動產登記的功能與立法政策,並提出不動產登記數據的蒐集與應用的法律政策建議,作為全書論述的基礎;第三章從不動產與不動產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的第二章首先介紹不動產登記的功能與立法政策,並提出不動產登記數據的蒐集與應用的法律政策建議,作為全書論述的基礎;第三章從不動產與不動產權利的範圍,重新思考不動產登記的客體;第四章從不動產登記的公示力、公信力與公信力檢討不動產登記的效力;第五章探討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並歸納整理檢討分析實務上分歧的見解;第六章從規費核計標準檢討目前登記費的收取標準;第七章比較美國的區分所有不動產登記,並對區分所有不動產登記的範圍,尤其是共有部分應否登記,提出本書的評析意見;第八章從辦理權利變更登記的必要性與否,重新檢討現行信託登記作法與登記內容;第九章總結各章探討,提出本書結論。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謝哲勝/主編暨作者現 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學 歷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內政部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訂小組委員法務部民法物權編、信託法、研修專案小組委員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長張格明現 職律師學 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逢甲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助理教授臺中市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委員苗栗縣政府公寓大廈管理爭議處理委員會委員紀聰吉現 職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及城鄉環境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擔任兼任副教授學 歷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經 歷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處長臺灣省政府地政處副處長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處長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工程學系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兼任教師陳明燦現 職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終身特聘教授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委員學 歷國立中興大學地政學系法學學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法學碩士德國波昂大學農學博士經 歷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系主任張永健現 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實證研究中心執行長學 歷紐約大學法學博士、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學士經 歷芝加哥大學、鹿特丹大學、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海法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何圳達現 職內政部地政司地價科長學 歷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國立中興法商(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經 歷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審查內政部地政司地價科視察黃健彰現 職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學 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法制類科)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研究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澳洲墨爾本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等法學院訪問學者湯文章、李兆環湯文章現 職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兼任講師學 歷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候選人經 歷臺灣臺東、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律師高考及格國立東華大學社會發展學系、空中大學兼任講師李兆環現 職得聲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國立臺北大學兼任講師教育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委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 學 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高仁川、郭俊佑高仁川現 職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學 歷美國柏克萊大學法學博士郭俊佑現 職國防部軍法官美和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兼任講師學 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院博士候選人經 歷律師高考及格臺中地方軍事法院審判官高雄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張鈺光、謝昆峯張鈺光現 職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學 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研究(1999-2000)謝昆峯現 職冠博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學 歷威斯康辛大學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經 歷美國CCIM不動產投資專業認證饒倬亞、李福隆饒倬亞現 職冠博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學 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經 歷公務人員高考法制及格李福隆現 職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學系副教授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南區分會委員學 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商學碩士經 歷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學系系主任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國立中興大學訪問學人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序 言/ 謝哲勝作者簡介引用說明第一章 緒 論/謝哲勝第二章 不動產登記的功能與立法政策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的功能/張格明壹、引 言貳、何謂不動產登記參、憲法財產權之保障肆、登記之法律上功能一、登記之對內效力二、登記之對外效力伍、登記之經濟上功能一、降低交易成本二、減少交易之不確定性及複雜性三、合理分配交易風險四、區分風險態度及屬性五、避免內部成本外部化陸、不動產登記制度產生之相關問題一、生效要件或對抗要件二、強制登記或任意登記三、實質審查或形式審查四、登記內容不實五、不動產交易與風險分配柒、小 結一、登記宜全盤採對抗要件二、改採任意登記制度三、補強形式審查之作業程序四、創設登記過程中風險分配機制附錄、「不動產登記的功能」與談意見/紀聰吉第二節 我國不動產登記的基礎制度與實務問題/陳明燦壹、引 言貳、不動產登記基礎制度分析一、外國立法例分析──德國法之觀點二、我國現行不動產登記制度分析三、未來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分析──不動產登記法(草案)之觀點參、相關實務議題分析──以憲法解釋、法院判例與決議為中心一、憲法解釋方面二、最高法院判例方面──以最高法院64年臺上字第2552號判例為中心三、行政法院會議決議方面──以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3月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為中心肆、小 結附錄、「我國不動產登記的基礎制度與實務問題」與談意見/紀聰吉第三節 不動產登記數據的蒐集與應用/張永健壹、引 言貳、原始數據之蒐集與開放──以實價登錄數據為例一、檔案格式不利於分析二、Codebook觀念亟待建立三、公開的數據,清乾淨了嗎?四、我們真的OPEN DATA了嗎?參、未開放的大數據──以土地登記為例一、共有物分割二、有多少人時效取得不動產物權?三、誰還在用典權?四、地上權與抵押權的逆轉趨勢五、不動產分管六、地政敘述統計──為誰辛苦為誰忙?肆、未開放的小數據一、徵 收二、都市更新三、容積移轉四、違章建築伍、小 結附錄、不動產登記數據的蒐集與運用──以實價登錄制度為例/何圳達一、引 言二、實價登錄資訊蒐集之目的三、實價登錄資訊蒐集及運用規劃四、實價登錄資訊的成效五、實價登錄資訊OPEN DATA六、小 結第三章 不動產登記的客體/黃健彰第一節 引 言第二節 不動產的範圍壹、實質違建一、現 制二、政 策貳、建築物以外的工作物一、現 制二、政 策第三節 不動產權利的範圍壹、現 制一、總 說二、先買權的預告登記三、土地參考資訊檔貳、政 策一、各國情形二、本文分析第四節 小 結第四章 不動產登記的效力/湯文章第一節 引 言第二節 土地登記之效力壹、公示力貳、公信力參、推定力 第三節 土地登記效力之檢討壹、公示力效力之檢討一、契據登記制應是成本最低的登記制度二、權利登記制對二重買賣契約之先締約人並不公平三、權利登記制公示的內容不足四、現行法制多採契據登記制貳、公信力效力之檢討一、採形式審查不應賦予公信力二、公信力之範圍不明確三、公信力之要件過嚴四、更正登記過於寬鬆,致損害公信力的效力參、推定力效力之檢討一、推定力範圍不及權利取得之原因二、推定力效力得舉反證予以推翻第四節 小 結第五章 不動產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湯文章第一節 引 言 第二節 造成土地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的原因壹、登記人員之過失貳、申請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參、司法機關肆、其他機關伍、第三人使用詐術 第三節 請求損害賠償的原因第四節 土地法第68條第1項與國家賠償法之關係第五節 登記審查制度與賠償責任之關聯第六節 賠償權利人第七節 賠償義務人第八節 損害賠償範圍第九節 損害賠償時效之計算第十節 求償權之範圍第十一節 賠償基金之運用第十二節 小 結附錄、「不動產登記的效力」與「不動產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與談意見/李兆環壹、引 言貳、土地登記制度簡介一、權利登記制二、契據登記制三、托崙斯登記制四、我國登記制度概述參、登記之公示力與公信力一、登記之公示力二、登記之公信力肆、土地登記之絕對效力伍、土地登記機關損害賠償責任之探究一、土地法第68條第1項之規範目的二、本條規定之解釋適用三、內部求償權之問題四、賠償基金之運用陸、小 結第六章 不動產登記費/高仁川第一節 登記費的性質壹、土地登記制度的立法例貳、登記費具有登記儲金之性質參、登記費兼具行政規費之性質 第二節 登記費的核計標準壹、土地登記費的核計原則貳、現行規費法已有調整之授權參、登記儲金制度實務上之問題第三節 核計標準的理論基礎壹、規費定價之標準貳、托崙斯登記制度再檢視參、土地法第68條的責任賠償範圍肆、土地登記損害賠償責任的分流第四節 小 結第七章 區分所有不動產登記/郭俊佑第一節 引 言 第二節 區分所有之基本理論壹、區分所有之界定範圍貳、一物一權主義與區分所有之分辨 第三節 專有部分登記之理論與實務壹、專有部分之定義與要件一、構造上獨立性非必要性要件二、使用上獨立性為必然性要件貳、專有部分之範圍界定與登記問題探討一、專有部分之界限探討二、區分所有建築物之測繪範圍與登記三、專有部分登記問題之探討 第四節 共有部分登記之理論與實務壹、共有部分之定義與分類一、法定共有部分與約定共有部分二、全體共有部分及一部共有部分貳、共有部分之範圍界定與登記問題探討一、共有部分之測繪範圍與登記二、共有部分登記問題之探討 第五節 區分所有其他相關問題探討壹、共有部分約定專有之登記──以停車空間為例一、專用權之主客體與設定方式二、停車空間之設置與登記問題探討貳、基地與區分所有建築物一體化登記之探討一、基地之性質與使用態樣二、區分所有一體化登記與一定比例之移轉之探討 第六節 小 結附錄、「區分所有不動產登記」與談意見/張鈺光壹、引 言貳、區分所有的意義與構成內涵一、區分所有的意義二、區分所有的構成內涵參、區分所有的兩個重點肆、對本章之建議與回應伍、小 結第八章 不動產信託登記/謝昆峯、饒倬亞第一節 引 言 第二節 物權法定原則與公示登記制度壹、物權法定原則概說一、物權法定原則之意義二、物權法定原則與公示制度之關係貳、不動產登記制度一、不動產登記制度概說二、比較法上登記制度之類型三、我國之不動產登記公示制度參、不動產公示登記之效果一、推定力二、公信力三、對抗效力 第三節 登記公示制度的局限性與物權法定原則的緩和壹、物權法定原則之緩和貳、債權物權化──登記公示制度的局限性一、債權物權化概說二、債權物權化與公示原則之關聯三、債權物權化的具體類型例示 第四節 債權物權化與信託登記壹、信託概說貳、我國現行不動產信託登記制度一、不動產信託登記之意義二、辦理信託公示登記之機關與現行信託登記做法三、信託登記之事項與效力參、信託登記與信託受益權的關聯性一、信託受益權二、信託受益權於信託登記上的體現肆、信託受益權債權物權化與公示制度衝突之影響──以強制執行之範圍與疑義為檢討點一、信託受益權係可強制執行之權利二、信託受益權強制執行程序三、信託契約約定對信託受益權強制執行之影響四、信託法就信託受益權之行使與強制執行更為明確規定之可能性 第五節 小 結附錄、以債權物權化與物權公示的論理基礎評議不動產信託登記法制及現行做法/李福隆壹、引 言貳、債權物權化一、債權物權區分絕對化二、債權物權區分相對化參、物權公示制度與不動產登記制度一、物權公示制度二、不動產登記制度肆、不動產信託登記法制一、不動產信託與其公示制度二、不動產信託登記法制規範三、不動產信託登記法律爭議伍、小結──信託登記法制規範納入不動產登記專法,循序漸進檢討並修正現行信託登記做法第九章 結 論/謝哲勝壹、不動產登記功能在於保護交易安全貳、不動產登記立法政策應秉持「為民服務」與「簡政便民」的精神參、應提高登記審查的人員的級職和薪資肆、不動產登記的客體範圍應擴大伍、登記的效力應採對抗效力或建立可由當事人自行登錄的制度陸、登記賠償應採過失責任,且不包括標示部的登記柒、登記費計徵應採成本填補原則捌、區分所有不動產應登

商品規格

書名 /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
作者 / 謝哲勝 主編; 張格明 陳明燦 張永健 何圳達 黃健彰 等
簡介 /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本書的第二章首先介紹不動產登記的功能與立法政策,並提出不動產登記數據的蒐集與應用的法律政策建議,作為全書論述的基礎;第三章從不動產與不動產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557044
ISBN10 / 9862557044
EAN / 9789862557044
誠品26碼 / 2681276502009
頁數 / 384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