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與計算錯誤: 契約法之現代化 III | 誠品線上

和解與計算錯誤: 契約法之現代化 III

作者 陳自強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和解與計算錯誤: 契約法之現代化 III:本書第一章「民法上和解之效力」,探討和解契約是否發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及對原有法律關係之影響,第二章以下諸部分均屬於民法錯誤論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第一章「民法上和解之效力」,探討和解契約是否發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及對原有法律關係之影響,第二章以下諸部分均屬於民法錯誤論之範疇,第三章「政府工程採購中之計算錯誤」又為第二章「計算錯誤」各論中之各論,第四章「和解之錯誤」不僅與錯誤論有關,更以第一章之研究為基礎。因計算錯誤及和解錯誤多非意思表達階段錯誤,德國法系國家常依法律行為基礎理論以為問題處理之張本,本書四個單元故而形成首尾相接,環環相扣結構完整的論述。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陳自強【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經歷】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獎學金生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詳 目第一章 民法上和解之效力 一 導論 A 訴訟外紛爭處理之制度 B 和解在契約法中之地位 C 和解之課題與本文研究之範圍 二 學說判例之見解及問題所在 A 不直接發生訴訟上效果 B 和解為雙務契約與有償契約 C 確定效 D 認定效與創設效之論爭 1 學說關於認定與創設效力之論爭 2 最高法院77年度第19次民庭總會決議 a 應依個案認定其效力 b 對明確之法律關係亦得成立和解 c 認定效 d 無因債務約束之一般性承認 3 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620號判例 4 日本學說之繼受 三 財產法律關係所生之爭執 A 對物關係與對人關係所生之爭執 1 對物關係所生之爭執 2 對人關係所生之爭執 a 對債之關係是否成立之爭執 b 對約定債之關係是否有效存在之爭執 c 對狹義債之關係是否消滅的爭執 d 關於實體法意義的抗辯權之爭執 e 關於給付態樣之爭執 3 實務見解僅針對債權之和解 B 終止爭執與防止爭執發生 1 終止爭執 2 因法律關係不明確而成立和解 3 因權利實現與否不確定而成立和解? C 固有的與現代型紛爭事件 1 固有的民事紛爭類型 2 現代型紛爭類型 3 權利之確定 a 裁判上確定權利 b 裁判外確定私權-和解 四 債之關係和解之效力 A 和解不必然創設新的債權 1 給付態樣有爭執之和解 2 契約給付數額有爭執之和解 3 無因債務之負擔 4 要因債務之負擔 B 對認定效與創設效論爭之批判 1 「認定的」或「創設的」概念之多義性 a 溯及效之有無 b 和解是否反於真實 c 新的法律關係是否創設 d 法律關係是否仍有其同一性 2 學說對「創設的效力」之理解 3 反於真實之和解? 4 最高法院對認定效之判定 5 最高法院對創設效之判斷 a 以無因債務約束代替原債務而成立和解? b 以其他法律關係替代原有法律關係:債之更改 C 和解契約典型內容:確定效 1 民法第737條之規範意義 a 契約典型效果之規定 b 非在解決認定效與創設效之爭議 c 為確定效之規定 2 確定效之基礎 a 實體法律關係變動說之一:債之更改 b 實體法律關係變動說之二:債之變更 c 不起訴合意 d 本文見解:法律關係之確定 3 和解屬確認契約 a 確認契約 b 和解契約皆具有處分行為之性格 c 對明確之法律關係成立和解? 4 確定效之相對性 5 溯及效與非溯及效 D 依和解契約主張權利 1 確定效之積極面 2 因和解額外負擔新的給付義務 3 訴訟上請求 a 因和解額外負擔新的給付義務 b 和解所確認之債之關係 4 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620號案例之檢討 五 對物關係和解之效力 A 所有權歸屬關係之爭執 1 學說之基本見解 2 所有權歸屬之和解具有處分行為之性格 a 確定所有權之歸屬主體為處分行為 b 和解確認之歸屬主體與徵表不符時 c 和解確認之歸屬主體與徵表相符時 3 所有權人為第三人時 a 確定所有權歸屬主體須有處分權限 b 當事人一方為占有人或登記名義人 c 雙方皆非占有人或登記名義人 B 其他權利歸屬關係之和解 六 結論第二章 計算錯誤 一 導論 二 隱藏估算錯誤 A 民法第88條第1項之適用 B 民法第88條第2項之適用 C 特殊情形 1 錯誤於相對人明知 2 錯誤於相對人為顯然 3 約定以正確計算出之價格為內容 三 公開估算錯誤 A 問題之說明 B 契約之成立 1 用語錯誤無害真意 2 隱藏不合意 C 錯誤之撤銷 1 德國帝國法院之見解 2 我國學說 3 分析檢討 D 法律行為基礎理論 1 一般論 2 Larenz主觀法律行為基礎理論 3 主觀法律行為基礎理論在我國法之運用 四 法律行為之解釋 A 計算基礎不成為契約內容時 B 誤寫誤算(單純計算上錯誤) 1 更正錯誤 2 契約解釋 五 結論第三章 政府工程採購中之計算錯誤 一 導論 二 標價偏低機關依採購法之處置 A 標價偏低採購法之相關規定 B 標價偏低相關規定之解釋與適用 1 適用範圍 2 標價錯誤不得更正 3 評估與再評估程序之踐行 4 事後審審理範圍 a 形式與實質審查說 b 形式審查說 c 高等行政法院之見解 C 廠商拒不簽約之停權處分 三 外國法例之他山之石 A 美國聯邦採購法 1 採購官之檢查及確認義務 2 明顯錯誤 3 決標前投標者之救濟 a 投標者之責任 b 錯誤之更正 c 撤回投標 d 主張錯誤時之處理程序 4 決標後之救濟 a 解消或修改契約 b Chemtronics test c 顯失公平原則 5 共通錯誤 B 德國工程採購及契約規則 1 明顯誤算誤算之更正 2 標價過高或過低 3 估算錯誤之斟酌 四 對我國採購法之啟發 A 裁量權之行使或不確定法律概念? B 採購機關之檢查與通知義務? C 誤寫誤算之救濟 1 民法之救濟 a 更正錯誤 b 錯誤之撤銷 c 締約上過失責任 2 開標前更正錯誤 3 開標後決標前 4 決標後 D 在決標程序即斟酌估算錯誤之可能 E 停權處分判斷之檢討 五 結論 六 附錄第四章 和解之錯誤 一 前言 二 得依民總撤銷之和解錯誤 A 我國學說及實務見解 1 民總錯誤規定之適用 2 依民總撤銷和解之錯誤 B 民法第738條之錯誤 1 文件偽造變造 2 確定判決 3 當事人資格或重要爭點有錯誤 三 和解基礎錯誤 A 比較法考察 1 德國法律行為基礎理論 a 制定史 b 現行法第779條1項 c 法律行為基礎一般規定之適用 d 民總錯誤規定之適用 2 瑞士基礎錯誤 3 奧地利民法第1385條 4 日本 B 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 1 和解對象之錯誤不得撤銷 2 基於和解契約之效力 a 創設效與認定效? b 確定效 3 確定效範圍為和解契約解釋問題 C 重要爭點錯誤 1 非爭執事項之錯誤 2 獨立錯誤類型 3 雙方共通動機錯誤 a 一方誤認? b 第三人所提供之和解基礎 4 當事人資格錯誤 四 結論事項索引參考文獻 一 中文 二 日文 三 西文

商品規格

書名 / 和解與計算錯誤: 契約法之現代化 III
作者 / 陳自強
簡介 / 和解與計算錯誤: 契約法之現代化 III:本書第一章「民法上和解之效力」,探討和解契約是否發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及對原有法律關係之影響,第二章以下諸部分均屬於民法錯誤論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555347
ISBN10 / 9862555343
EAN / 9789862555347
誠品26碼 / 2680930956004
頁數 / 34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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