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永遠比昨天更美麗: 英國最炙手可熱90歲名模, 寫給你的11堂時尚優雅課 | 誠品線上

The Way We Wore

作者 Daphne Selfe
出版社 知己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今天永遠比昨天更美麗: 英國最炙手可熱90歲名模, 寫給你的11堂時尚優雅課:「雖然新的時尚會影響我,我卻不是個流行的奴隸,我只挑適合我的。訣竅就在於找出穿起來好看的衣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雖然新的時尚會影響我,我卻不是個流行的奴隸,我只挑適合我的。訣竅就在於找出穿起來好看的衣服。」「我很少會去想到我的年紀。那個年頭是不會有人真的提起自己的年齡,沒有人會談它。我就一直不知道媽咪幾歲,等她真的很老了之後,那時她覺得很驕傲,我現在也是。」--黛芙妮‧莎爾菲頂尖攝影師尼克‧奈特正在為《Vogue》雜誌拍攝照片。模特兒穿著鮮紅色的候塞因‧卡拉揚洋裝,衣服太貼身了,她不能穿內衣。髮型設計師山姆‧麥克奈特為她梳了個希臘式髮型,她還光著腳。這個場景並沒有什麼特別--只不過模特兒是我,而且我70歲了。我不僅身在時尚界,還是個搶手貨,每一刻都樂此不疲。21歲被「發掘」過一次,開啟我五○年代的模特兒生涯,70歲為「Red or Dead」的設計師走秀,隨後擔任《Vogue》模特兒,能在兩個截然不同的世代展現時尚,太奇妙。我很少察覺自己的年紀,渴望嘗試任何新鮮事,穿不尋常的衣服,拍古怪的照片,挑戰瘋狂企劃……這是我的人生與風格故事,囊括了將近一世紀的時裝界,從我父母因為一隻「吉布森」鞋相遇開始,直到我最近為名牌服裝公司代言……時而微笑時而舞蹈,全身充滿活力,一頭銀色長髮的她魅力十足, 她是黛芙妮˙莎爾菲,活躍國際時尚圈的首席名模!媽媽從小把她打扮成公主,一舉一動倍受矚目,養成自信,那個年代特別注重儀容,帽子是表達自我的方式,無時無刻都像是走秀。中學初次織紅色羊毛圍巾,點燃她對縫紉與服飾的熱情,作為妻子、媽媽、模特兒,她永遠享受自己當下的每個角色。雖然時間會皺了你的皮膚,卻無法老化你的心智,《今天永遠比昨天更美麗》不只是自傳,更是跨世紀的優雅品味書,讓你將生活瑣事都化腐朽為神奇,永保好奇心。

各界推薦

各界推薦 「相當喜歡本書書名,言簡意賅地說明經過時間淬煉以後的美是與日俱增,而且是誰也替代不了的。黛芙妮˙莎爾菲的故事告訴我們,歲月帶走的,只是皮膚的緊實,心靈的緊緻才是讓你最迷人的祕方。Live Young and You Will Never Get Old.」--時尚評論家/Mr.布雷蕭「變老是你作不了主的,長大卻是你的選擇。」--英國《紅》雜誌「這是一封情書,寫給愛打扮的一生--無論是在鏡頭前或鏡頭外。」--《每日郵報》「每個時尚達人的書架上都該有一本!」--《第一月刊》「醫生應該用這本書當處方,治療那些愛慌亂失措、愛自尋煩惱以及過分內省的人,讓他們迅速振作起來。」--《泰晤士報》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黛芙妮.莎爾菲(Daphne Selfe)生於一九二八年,長於倫敦及英倫三島,在二次大戰期間被送到寄宿學校。21歲生日剛過,她就贏得了當地雜誌的封面女郎競賽,加入了倫敦的蓋比.楊經紀公司,接受模特兒的訓練。她擔任過藝術家的模特兒、駐店模特兒、商業廣告模特兒,出現在各種的廣告中,從服裝到早餐穀片到杜松子酒。她的先生吉姆.史密斯投身於劇場以及電視製作,結婚之後,黛芙妮就放棄了模特兒生涯,搬到赫特福德郡,養大了三個孩子。今天她仍住在那裡。可是在她先生患病多年,終於過世之後,她突然又被發掘了--在70歲的高齡。從此一直忙於工作。■譯者簡介趙丕慧一九六四年生,輔仁大學英文碩士。譯有《杜鵑的呼喚》《臨時空缺》《少年Pi的奇幻漂流》《24個比利》《絲之屋》《莫里亞蒂的算計》《穿條紋衣的男孩》《不能說的名字》《易經》《雷峯塔》等書。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楔子 Class 1 一隻白鞋 Class 2 天鵝絨毛與荷葉邊 Class 3 大紅斗篷和大燈籠褲 Class 4 騎士帽與騎士外套 Class 5 有骨撐的上衣和亮片 Class 6 貂皮大衣 Class 7 古董蕾絲頭紗 Class 8 綠白條紋洋裝 Class 9 手工縫製熱褲 Class 10 杜嘉班納褲裝 Class 11 小馬甲

商品規格

書名 / 今天永遠比昨天更美麗: 英國最炙手可熱90歲名模, 寫給你的11堂時尚優雅課
作者 / Daphne Selfe
簡介 / 今天永遠比昨天更美麗: 英國最炙手可熱90歲名模, 寫給你的11堂時尚優雅課:「雖然新的時尚會影響我,我卻不是個流行的奴隸,我只挑適合我的。訣竅就在於找出穿起來好看的衣
出版社 / 知己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1795249
ISBN10 / 9861795243
EAN / 9789861795249
誠品26碼 / 2681577557005
頁數 / 312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內文 : 謝辭


我動筆寫我的故事時,只想給家人看,但是時間一長,其他人說他們也很想看, 所以我被說動了,預備要出版。一開始很困難,因為沒人有興趣,最後我才找到這家出版社。我讀過了太多悲慘艱辛的故事,雖然結局總是苦盡甘來,所以我不覺得我的故事會有多大的吸引力。顯然我的喜怒哀樂都跟平常人差不多,但整體而言,我過了幸運又幸福的一生。


我要謝謝我的孩子馬克、珂蕾兒、蘿絲,我的孫子傑克、亞歷克、葛莉絲、羅賓,我的堂姐妹莫妮卡和愛莉,以及我那一大堆的親戚朋友對我的鼓勵。不過我主要必須感謝我了不起的女兒珂蕾兒,她的協助和現代科技上的專才讓我走到這裡。


我總愛把她看作是「老木頭上掉下來的小木片——有其母必有其女」,只是外表要摩登得多,而且跟得上時代!我也想感謝一切有關的人士,尤其是蕾貝卡‧奎普斯、柯蒂斯‧布朗經紀公司的戈登‧懷茲,喬琪雅‧摩里、達斯提‧米勒以及泛麥克米倫團隊,當然,還有「Models1」模特兒經紀公司所有可愛的人兒,主要是香朵和巫維,謝謝他們對這個令人興奮的計畫持續的幫助以及支持。





楔子





頂尖攝影師尼克‧奈特(Nick Knight)正在為《Vogue》雜誌拍攝照片。模特兒穿著鮮紅色的候塞因‧卡拉揚(Hussein Chalayan)洋裝,衣服太貼身了,她不能穿內衣。著名的髮型設計師山姆‧麥克奈特(Sam McKnight)為她梳了個希臘式髮型,她還光著腳。這個場景並沒有什麼特別—只不過模特兒是我,而且我七十歲了。


那是一九九八年。突然之間,我這個高齡模特兒不但身在時尚界,還是個搶手貨,而且每一刻我都樂在其中。設計師跟我嗤嗤笑個不停,為了讓我穿上這一件非常緊身的彈性針織洋裝,試驗了各種不同的造型。失敗了頭幾次之後,我們終於弄好了造型,還沒弄亂我的頭髮,可是短襯褲得脫掉,因為在這件特別的衣服之下,不管什麼都會露出難看的線條來。


這一切都大出意料之外。要是一年前你問我這一年要做什麼,我怎麼也不會說:「為《Vogue》擔任模特兒。」奇怪的是,我被「發掘」過一次,二十一歲的時候,那時我獲選為《雷丁評論》(Reading Review)雜誌拍攝封面,也開啟了我在一九五○年代在倫敦多年的模特兒生涯。後來我在七十之齡又被「發掘」,我在倫敦時裝週為「Red or Dead」的設計師「走秀」,隨後又獲邀為《Vogue》擔任模特兒。在兩個非常不同的時代咬了兩次的櫻桃是相當奇妙的經驗,因為模特兒這一行以及別的方面在五十年中都有極大的改變。


我的故事很簡單,既不是飛上枝頭變鳳凰,也沒經過什麼顛沛流離。我只是很幸運,而且能夠重視自動送上門來的機會與巧合。我過了平凡的一生,只是發生了不平凡的事情,而且也順帶囊括了將近一個世紀的時裝界,尤其是我一直都對衣著很感興趣。這是我的人生與風格的故事,從我父母因為一隻「吉布森」鞋相遇開始,一直到我最近為一家大品牌服裝公司代言……


為《Vogue》拍攝已經是十七年前的事了,我今年八十七歲,仍忙著當模特兒—而且仍然驚異不已。





內文摘文





p.143-157


Class Ⅵ 貂皮大衣





沒有暖氣的日子是很寒冷的,所以皮草是一個實際的選擇,可是它也象徵了舒適與成功。女人往往被批評一心只想要一件貂皮大衣,甚至勝過於找先生!在我一生中,社會對皮草的觀點是徹底改變了—─可以說是變得更好了!





如果你在一九五○年穿貂皮大衣,那你就是成功人士了。皮草是大家渴想的東西,是一種身分地位的象徵,尤其是黑貂、白鼬、水貂或狐狸皮。我很開心能在「伍爾夫」(L. Woolf)當模特兒,這是一家在梅菲爾葛洛斯文納街的皮貨商,在業界享有極高的聲譽。反皮草運動還要好幾年才開始,那時我壓根兒就沒多想,不過現在我當然會三思。


我在蓋比‧楊的建議下找了份專職的模特兒工作。我在她的經紀公司上了三週的課程,學會了走伸展台,學會了一百八十度轉身,以及在行進間脫下大衣或外套。也有一堂課教我們如何優雅地上下汽車—膝蓋要緊緊併攏。其他的模特兒訓練生跟我也學著做頭髮、化妝,盡量利用飾件,像是圍巾、珠寶、手包和手套。這一切對一個騎馬的鄉下女孩來說都很刺激好玩,不過最有用的一課可能還是如何擋掉不同雇主的表態,卻能不丟掉工作以及冷靜!


一旦我們通過了蓋比‧楊的鷹眼審查(她本身就是位高雅的模特兒),我們就被派去找攝影師,拍「卡片」照,我們會拿著這張卡片去各處的攝影師那兒看有沒有工作。我並沒有多少的經濟支援,所以經紀公司建議我找一份專職的模特兒工作,讓我在成為自由接案的模特兒之前能存點錢。一開始我沒辦法接到足夠的工作,讓我的收支平衡,所以我就開始到處尋找合適的事情。


我的人生開始繞著倫敦轉,我從沃金漢搭火車通勤,一直到我找到了住處。我住在切爾西歐克力街,懷娥萊特姑媽幫我在那邊的公寓找到了空房,只有兩個房間,臥室和小小的客廳,客廳有水槽和廚房設備,以現在的標準來看相當原始,而且就跟同時代的其他公寓一樣,也漆著深綠色和褐色。洗澡和洗衣服都在地下室。不過,有懷娥萊特姑媽住在附近,仍然讓我安心,而且她非常風趣,總是去聽音樂會看戲,而且會把我介紹給她的朋友。她也跟她的姐妹奧莉芙一樣,終身未嫁,而她的生活充滿了交際應酬和文化活動,熱鬧得不得了。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藍道與鑽石」擔任模特兒,那是一家在瑪格麗特街的成衣批發商,我跟幾個女孩在零售商面前穿著大衣和裙裝樣品走台步,朝九晚五。這是很好的時裝界經驗,但我也得趕緊學習如何讓那些相當熱切的雇主跟我保持一臂的距離。他們有點太友善了。微笑加上冷冰冰的禮貌似乎就能奏效。我知道我錯失了許多後來的表演和模特兒工作,因為我不肯玩陪睡那一套。


工作了四個月之後,我很高興能換到梅菲爾的伍爾夫。這是一家一流的服飾商,而且聲譽比「藍道與鑽石」要好得多。櫥窗裡會擺一張相片,我發現是我的相片,覺得好光榮,我穿著上等的野生貂皮大衣和晚禮服。那實在是一份非常好的工作—而且不會有你不想要的示好。我的職責是展示皮草,做一點簿記,泡茶,注意顧客的需求。


皮草一直是時裝界極珍視的材質,可如果你不是皮貨商,也很難處理。後來到了二十世紀初,皮草加工的技術有了振奮人心的進步,把各種皮革弄得更軟、更蓬鬆、更容易染色等等問題都可以克服,所以皮草對於巴黎的設計師,像是珍‧浪凡和保羅‧波烈,就變得無法抗拒。


浪凡和波烈把皮草鑲邊運用到他們的大衣和外套上,沒多久又把皮草大衣也加入了他們的成品中,伊莎朵‧巴甘(Isadore Paquin)也不能免俗。到了一九二○年代,大部分時髦的中產與上流階級的婦女都穿全長的皮草大衣—而英國女性三個之中就有兩個至少會穿鑲皮草的衣服,甚至還有從頭到腳都是銀藍貂皮的。我有一張媽咪的相片,一九二七年拍的,她穿了一件非常漂亮的鑲皮草大衣。我的愛蜜莉外婆的冬天大衣上也總是有皮草領和袖口。可能是海狸或狐狸。


沒有暖氣的日子是很寒冷的,所以皮草是一個實際的選擇,可是它也象徵了舒適與成功。女人往往被批評一門子心思就想要一件貂皮大衣,甚至勝過想找先生!皮草大衣也分幾個等級:家庭主婦的特選可能是兔子、松鼠、鼹鼠,或只要是便宜的;中產階級的話,大概是栗鼠、海狸;再來就是奢華級的了。如果你有汽車—並不是很多人買得起車子—那你就一定會有一件長皮草大衣,因為汽車在一九二○年代是特別透風的。在我這一生中,社會對皮草的觀點是徹底改變了—我可以說是變得更好了!


我還是學走路的小娃娃時就有皮草鑲邊的衣服—可能是兔毛。一九三○年代狐狸毛是奢侈品,不過在大蕭條和二次大戰期間,售量下滑,因為無法供應生產,就算有大家也買不起。戰後需求量又增加了,而貂皮也取代了狐狸皮,成為首選,最終成為絢麗與財富的極致象徵,是高調消費的顛峰。皇室與貴族裹著各種色調的貂皮大衣,英美兩國的電影明星從費雯麗到瑪麗蓮‧夢露也總是皮草不離身。有的人甚至還戴貂皮耳環哪。


我在伍爾夫展示過數不清的奢華皮草,覺得像家常便飯,雖然我當時可能也想買一件,卻買不起!一九五○年代我的大衣不是粗呢就是羊毛的,不然就是我那件一開始是淡藍色的「新面貌」燈芯絨大衣,後來我把它送去染成了黑色。這些日子我有了許多的人造皮草,品質極佳,幾乎看不出來是人造的。其實最重要的是皮草在冬天穿既暖和又舒服—我就很喜歡穿我「毛茸茸」的大衣。我從來就沒買過真正的皮草大衣,現在也不想要了。只要想到美麗的動物被殺,僅僅為了時尚和裝飾,我實有沒辦法接受。近來人造皮草做得也一樣美—我倒好奇伍爾夫會怎麼看現今的人造皮草業?


我在伍爾夫和雇主的關係不錯。伍爾夫太太是法國人,是位明豔不可方物的大美人。她努力要把我改造成一個俏麗的城市女郎,先把我帶到厄榮街一位設計師那兒,讓我試穿自己的黑色小禮服。那件的風格很樸素,側面垂綴,雖然簡單卻十分漂亮。當然啦,黑色小禮服是可可‧香奈兒在一九二○年代創造出來的。尚‧巴杜(Jean Patou)的貢獻也不能忽略,只是讓香奈兒搶了頭香。美國《Vogue》雜誌在一九二六年刊登了第一件黑色小禮服,稱之為「香奈兒的福特」,而且《Vogue》說它會成為「一切有品味女性的制服」。那種衣服簡單俏麗,容易穿脫—到今天仍然是。


我每週都去倫敦的「斯代納」修指甲,到戴維斯街的美髮沙龍做頭髮。我的及肩長赤褐色頭髮清洗過,捲上了大髮卷,在罩子下烘乾,罩子直蓋到我的眉毛。我會坐在罩子下一個鐘頭,一手拿著遙控器,以防過熱,必須調整,最後我從沙龍裡出來會頂著完美光亮的頭髮,可是等到週末又弄亂了,因為我會搭雙層公車,從維多利亞車站到雷丁,回家去騎馬。


在伍爾夫的第一個夏天,我發現八月的倫敦實在是死氣沉沉的,所以我跟朋友貝柔‧貝特森會到康瓦爾郡的帕德斯多(Padstow)去度一週的假。貝柔跟我在沃金漢就是多年的鄰居,我們成了好朋友,友誼維繫了終身。我們就住在帕德斯多鎮外大克魯米爾村(Great Crugmeer)的一間農舍裡,屋主是巴特菲爾太太。那裡的衛浴設備帶給我們許多歡樂,也引發了許多的嗤嗤傻笑。廁所建在花園裡,是一間小棚屋,兩個人可以並肩而坐,馬桶座是打磨得非常光亮的桃花心木,架在高台上,寶座似的。那次的假期非常愉快,巴特菲爾太太也非常親切,每天早晨都餵我們一大堆早餐,飯後我們去探索帕德斯多以及鄰近的海灘—博斯魯登、康斯坦汀灣等等。我們還跑到南岸的莫瓦基西村(Mevagissey)和弗維宜鎮(Fowey),慢慢熟悉康瓦爾,也愛上了它。我永遠也忘不了我們到位於廷塔哲(Tintagel)的亞瑟王城堡。那天出門時天氣晴朗,可沒多久就下起雨來了,把我們兩個淋成了落湯雞。貝柔還穿了一件新的茶色燈芯絨長褲,卻褪色了,最後她全身都染上了粉紅色,連腿都是!等我們回到農莊後,清洗成了一個大工程,可是我們還是笑得很開心。


回到倫敦,我母親的一位朋友幫我在男爵宮車站的女王俱樂部花園找到了一間未裝潢的公寓。崔佛是土地開發商,全英國南部的房屋和公寓都由他經手,他會裝潢,然後不是出租就是出售。我跟著他出去許多次,去視察新的建設案,他和他的太太芙蘿定期會帶我上倫敦的夜總會—通常是梅菲爾的「輕快小曲」—在我們出門去把胃灌滿香檳之前,總是要我先喝下一杯牛奶。他們其實不必擔心。我雖然參加過許多的舞會和派對,無論有多少酒品,我都只喝一點點雪莉酒或是香檳。我對酒從來就不怎麼感興趣—而且也沒抽過菸。


在當時「輕快小曲」是絕對不能錯過的夜總會。伊莉莎白公主在一九四○年代首次公開跳舞就是在這裡,也讓這家夜店一夕成名。夜總會的主人是千里達籍的樂團團長愛德蒙多‧羅斯(Edmundo Ros),後來他經常應邀到白金漢宮去演唱演奏。他有美妙的歌喉。我在那兒看過許多不同的表演,像是「深水男孩」(Deep River Boys),那是美國的福音團體,他們跟胖子華勒(Fats Waller)、貝西伯爵(Count Basie)一起表演。崔佛是位極佳的舞者,我們共舞非常愉快。我那時壓根兒就沒想到有一天我也會在愛德蒙多‧羅斯的夜總會當職業舞者。


「雞尾酒禮服」是克里斯汀‧迪奧的發明,指的是你在傍晚穿的衣服,可是到這個時候我們都開始穿雞尾酒禮服上夜店、出去跳舞了。我特別記得一件禮服,因為是我自己做的。上衣是露肩式的,裙子展開,灰色塔夫綢,一邊肩膀有條黃色肩帶,另一端垂在臀部。我還有一條黑色塔夫綢裙子,鋪棉繡花滾邊,我會搭配蕾絲上衣。今天的雞尾酒禮服一般都是及膝長,不然就是膝蓋以上,可是在當年裙襬較長,如果不是只露出腳踝,至少也要蓋住小腿。


有個週五晚上有人送我一張電影票,是首映會,在蘭開斯特廣場。我很開心地發現坐在我前面的是瑪格麗特‧拉克伍德(Margaret Lockwood),著名的電影明星,她的代表作是《貴族女響馬》(The Wicked Lady),她扮演一個公路搶匪。這部電影大受歡迎,而且還滿刺激的。能跟名人靠得這麼近,還真是幸運!電影劇情我倒不記得多少,只知道是黑白片,叫《危機重重》(Highly Dangerous),充斥著冷戰的恐懼以及細菌戰。我大概是太忙著去捕捉瑪格麗特‧拉克伍德偶爾露出的側臉,所以沒注意電影。


隔天早晨,崔佛和芙蘿開他們的辛格(Singer)汽車帶我到湖區的溫德米爾(Windermere)。汽車前座是一張長椅,所以我們三個人都坐得下—那時是沒有安全帶的—這樣子欣賞鄉間風景實在是美極了。那是一趟極漫長的旅程,卻很值得,因為等我們抵達之後,從飯店可以眺望湖的極遠處。晚餐也非常可口。可是對我這麼一個好動的人來說,坐車的時間實在是太長了。回程我們在唐卡斯特市(Doncaster)暫停,讓大家都能歇一歇,伸伸腿,讓人鬆了好大一口氣。


我現在只在週末騎馬,需要找別的方法運動,所以我晚上開始去上芭蕾課。我到諾丁山門(Notting Hill Gate)的「水銀劇院」,穿著一般舞者會穿的緊身衣、護腿、開襟羊毛衫。瑪莉‧藍柏特(Marie Rambert)當時在水銀有她的舞團—要是你的舞步跳得不對,她就會一巴掌飛過來,往你的雙腿招呼。我總站在邊線上,因為我不是受過訓練的舞者,但是對芭蕾世界卻是越來越感興趣。藍柏特芭蕾舞團很是神奇。他們的舞碼我盡可能地多看,尤其是由安東尼‧杜鐸(AntonyTudor)創造的芭蕾舞。


而在文化光譜的另一頭,我漸漸認識了一位名叫休‧懷特(Hugh White)的攝影師, 也和他一起工作。他建議我加入他製作的兩場秀, 在伊斯靈頓(Islington)的柯林斯音樂廳,後來在沃森斯多宮,每場各一週。兩齣都是輕歌舞劇,節目、舞者、歌舞女郎都不同,我不需要什麼特別表演,只是立在背景,穿著小亮片衣服當裝飾。不過那倒是接觸劇場生活一個很好的入門,我也因此認識了幾位職業舞者。柯林斯是一間歷史悠久的劇院,更衣間在地窖裡,看見老鼠跑來跑去是很正常的事。現在它是水石書店(Waterstones)的一家分店。


我的芭蕾教育在一九五一年的夏季仍持續進行—正好是大英國協節慶年—吉爾伯‧亞當斯要拍攝「節慶芭蕾舞團」,問我是否願意當他的助手。他主要是需要有人來扛他的照相機,記錄他拍攝的舞者的姓名。節慶芭蕾舞團—現在的名稱是英國國家芭蕾舞團—是由愛莉西亞‧瑪珂娃(Alicia Markova)、 安東‧道林(Anton Dolin)、朱利安‧布朗斯韋格(Julian Braunsweg)在前一年創立的。接下來的三週能夠觀賞這支新的舞團表演實在是太好了。我覺得真是上天對我的眷顧。他們在國王路的思鐸劇院登台(可惜現今已經不存在了,被既呆板又比較小的孔雀劇院取代,可是至少仍是一家劇院!)


我們一定得認識舞者和舞台工作人員,表演結束後就跟他們一塊兒出去,大部分是去皮卡迪利的「巴克斯東俱樂部」,吉爾伯是這裡的會員。我們這一幫人裡有燈光指導吉姆‧史密斯,他是個高個子,長得很好看,人又聰明,後來他會是我生命中的一個重要角色,可惜我當時並不知道。吉姆跟我在巴克斯東玩得非常開心。這家店的主人是傑若德‧康皮恩(Gerald Campion)(他在BBC演出極受歡迎的影集《比利‧邦特上學記》,雖然他的年紀比這個角色大了幾十歲)。俱樂部總是有著名演員來光顧—多到沒法一一列出—但是我最記得的是演員兼劇作家休‧波登(Hugh Burden),每次我走進門口,他就會跟我求婚!


而那幾週的高潮,對我而言,就是有天晚上登上舞台,在史特拉汶斯基的芭蕾舞劇《彼得魯斯卡》跳群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麼答應的,但最後我卻極其享受整個過程。我拿到的戲服太緊了,因為所有的舞者都比我嬌小許多,可是我決定無論如何都得擠進去。我成功了,不過我幾乎沒法呼吸。我的左右兩邊都是專家級的舞者,在她們堅定的指引下,我在職業芭蕾舞台上首次登場,實在興奮極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氣氛使然,可是到南岸(South Bank)去參加大英國協節慶,並且訝異地看著不可思議的天空塔以及其他的未來展品,讓我得到了啟發,我大膽離開了伍爾夫,在早秋時節成為了自由模特兒。沒多久就證明了我的這個決定沒有錯,因為在往後的幾年,我為許多產品拍廣告,包含服飾、帽子、穀片、啤酒、葡萄酒、杜松子酒、餅乾和培根。


我拍的一個雜誌廣告幾乎讓人認不出來,要怪都怪在我趕往攝影棚的途中天氣忽然變了。雪花滿天飛,等我抵達時,我整個人都濕透了。當然,沒有人會幫你弄頭髮—你本來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所以我手上拿著一品脫(約五百六十八毫升)的啤酒,在鏡頭前擺姿勢,我的自然鬈頭髮扁扁地貼著我的頭。幸好,似乎沒有人在意。又不是洗髮精廣告,他們就是根據現有的條件盡量拍好就對了。


在一九五○年代當模特兒跟現在完全是兩碼子事。模特兒需要自備飾件—珠寶、圍巾、皮帶、鞋子、手套、內衣褲—還得自己做頭髮、化妝。所以呢,你得揹著一個大帆布袋,裡頭裝著可能用上的一切物品—那時候的行李箱還沒有輪子呢。現在呢,你就空著手去,樣樣都會為你準備好—只是你得帶著正確的內衣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