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檔案: 法醫人類學家的鑑識筆記, 解開隱藏在屍骸中的死亡密碼 | 誠品線上

Written In Bone: Hidden Stories In What We Leave Behind

作者 Sue Black
出版社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商品描述 人骨檔案: 法醫人類學家的鑑識筆記, 解開隱藏在屍骸中的死亡密碼:臺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暨臺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孫家棟臺大法醫學研究所講師暨臺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吳木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臺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暨臺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 孫家棟 臺大法醫學研究所講師暨臺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 吳木榮 專文推薦 屍體經過支解、焚燒或是自然腐化之後, 只剩下骸骨記錄著死者在生命終點前的遭遇! 骨骼是我們人生的沉默目擊者。我們的故事全被刻在骨頭裡。 顱骨藏有性別、年齡、種族的訊息;脊椎告訴我們死者患過什麼疾病、受過什麼傷; 背部中刀中彈會在肩胛留下傷痕,球棒、鐵管之類鈍器會造成骨折;手骨腳骨能判斷身高體型…… 享譽全球的法醫人類學家蘇‧布萊克以多年研究與豐富經驗為本,向我們展示從頭顱到腳底,途中經過臉、脊椎、胸腔、雙臂雙手、骨盆與雙腿,人身上的每個部位都有故事可說,不論犯罪性、歷史性,甚至遠超乎一般想像的情節。 本書以解剖學與法醫人類學角度進行觀察說明,透過科學手段重現死者生前的遭遇,協助犯罪偵查與釐清死亡疑點。作者以細膩感性與悲憫之情,為我們還原數十起比電影小說更曲折離奇的案例。 *泰拉佐怪物案:顏面照片疊合顱骨影像的技巧確認受害女性身分。 *棚頭謀殺案:頸椎骨頭的切痕將自然死亡翻盤為他殺案件。 *哈利虐童案:肋骨骨折是虐待事件持續不斷的最有力證據。 *殺人焚屍案:餘燼裡如指甲般細小的骨片是判斷年齡的犯罪佐證。 *男孩自殺案:長骨上的哈里斯線揭露死者祖父施暴的真相。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蘇.布萊克Sue Black全球頂尖解剖學家與法醫人類學家,生於蘇格蘭,曾於丹地大學(University of Dundee)及蘭卡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Lancaster)等多所教學及醫學機構任教,擔任布列顛暨愛爾蘭皇家人類學學會會長,因對法醫人類學的重大貢獻而榮獲英國女王於二○一六年授予大英帝國爵級司令勛章(DBE),亦曾獲頒蘇格蘭傑出女性獎。除了協助警方鑑識刑案中的遺骸、判定骨骼生理特徵,也曾參與古羅馬遺址考古,並曾遠赴科索沃戰地與南亞大海嘯災區,為罹難者進行身分鑑定。在本業之外,她也為BBC熱門紀錄片影集《歷史懸案》(History Cold Case)擔任主講者,對大眾介紹法醫人類學知識。著有暢銷書《解開死亡謎團的206塊拼圖》(All That Remains)。陳岳辰師大翻譯研究所畢業,現任專業口筆譯者、大學兼任講師,並參與多款軟體及遊戲中文化專案。譯作有:《死亡之門》、《御劍士傳奇》、《非理性時代:天使微積分》、《非理性時代:渾沌帝國》、《非理性時代:上帝之影》、《無名之書》、《我無罪》、《無罪的罪人》、《原罪》、《把他們關起來,然後呢?》、《誘惑者的日記》、《法國人如何思考》、《別因渴望你沒有的,糟蹋了你已經擁有的》、《失控的同理心》、《再啟蒙的年代》等書。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前言 人體骨架 第一部 頭部:顱骨 Cranial Bones 第一章 腦的容器:腦顱 Neurocranium 第二章 顏面:面顱 Viscerocranium 第二部 軀幹:顱後中軸骨 Postcranial Axial Bones 第三章 背脊:脊椎 Vertebral Column 第四章 胸部:胸椎 Thorax 第五章 咽部:舌骨與喉頭 Hyoid and Larynx 第三部 四肢:顱後附肢骨 Postcranial Appendicular Bones 第六章 胸帶 Pectoral Girdle 第七章 骨盆帶 Pelvic Girdle 第八章 長骨 Long Bones 第九章 手 The Hand 第十章 腳 The Foot

商品規格

書名 / 人骨檔案: 法醫人類學家的鑑識筆記, 解開隱藏在屍骸中的死亡密碼
作者 / Sue Black
簡介 / 人骨檔案: 法醫人類學家的鑑識筆記, 解開隱藏在屍骸中的死亡密碼:臺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暨臺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孫家棟臺大法醫學研究所講師暨臺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吳木
出版社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ISBN13 / 9789860734799
ISBN10 / 9860734798
EAN / 9789860734799
誠品26碼 / 2682035294005
頁數 / 368
開數 / 菊16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4.8X1.5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推薦序
進入法醫人類學的真實世界
臺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暨臺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孫家棟

法醫鑑識是一種由各類專家組成的團隊,當然法醫人類學家的意見也是重要一環,這門專業在國外有特殊證照,如創立世界第一所專門研究人體腐化的實驗場「人體農場」(the Body Farm)、美國田納西大學的William Bass博士,曾來臺灣協助井口真理子的骨骸鑑定。而本書作者蘇.布萊克正是以人類學家的身分,訴說在法醫鑑識中所扮演的角色,全書依傳統解剖骨頭的架構分成三大部:顱骨、軀幹中軸骨和四肢;再細分十章分別敘述。
最引人入勝的是作者帶入自身接觸的實際案例,茲將每一部的例子提出分享:
顱骨的章節中,「棚頭謀殺案」最初以為是自然死,後來找到失蹤的頭顱骨和頸椎,藉由頸椎的骨頭切痕將死亡方式由自然死翻盤成他殺。顏面的章節中,作者介紹「行李箱女屍命案」利用電腦和理想中軟組織厚度,以顏面復形法(restoration)或疊影(superimposition)模擬出原有樣貌以協助判案,正確找出受害者身分。面顱包括口腔內的牙齒,可提供樣貌、年齡,甚至DNA的比對,皆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此外,作者提出顏面鑑識中不可忽略的洗鼻動作可找出毒物的證據。
第二部背脊的章節提出「賽蒙•弗雷澤骨骸被盜案」,利用開棺發現的骨骸確認歷史懸案。「貝瑞案」分析上吊(hanging)和勒殺(Strangulation)之鑑別,實務上兩者有死亡方式(manner of death)不同的意義,上吊較偏向自殺,在鑑定時特別檢查寰椎(Atlas,第一頸椎)與顱骨交界和腦幹的關係。這一點在現代法醫學實務上仍非常實用,尤其只剩骨頭的大體頸椎的表現在判斷上吊時更為重要。而胸骨(manubrium)不僅於心臟外且與發育相關,前面所提行李箱女屍案部分即是根據胸骨來推斷年齡。此章更提出「嬰兒搖晃症後群」(Shaken Baby Syndrome)的爭議,其中肋骨有無骨折與虐兒有很大的關聯性;虐兒通常有新舊骨折存在。此章最後還提到藉由肉眼和顯微鏡判定舌骨斷裂是發生在死前、死後,還是死時的精彩案例。
最後一部主要介紹胸帶(shoulder girdle)及骨盆帶(pelvic girdle)兩個連接點。在英國法律中,懷孕二十四週是辨別死產或墮胎的分界點,而胎兒胸帶中的鎖骨尤其具有判斷力;作者提出鎖骨在胎兒二十四週的長度特別精準之理論,並藉此鑑定出一堆骨骸中有三個嬰兒的骨骸,根據鎖骨推斷為四十週左右,這也是一項法醫人類學的鑑定例。然而也有因時間而無法判定是活胎或死產的案例。而在「瑪瑟拉案」中,被害者被焚燒到剩小碎骨且無法驗DNA,後來根據牙科紀錄確定死者身分,儘管已無法確認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由此可知並非所有鑑定實務一定都能夠確定死因,但至少要想辦法確認身分。骨盆帶則是目前實務用於判定年齡和性別重要的骨頭,甚至可找到胎兒的骨頭而推測懷孕。還有十一歲男孩的自殺案,藉由長骨上的哈里斯線配合調查,才發現死者爺爺施暴的真相。另外,骨頭在分屍案也占有相當角色,書中案例藉由長骨比對失蹤人口,尋線找到人頭而順利破案。作者也提出以骨頭來辨別慣用左手或右手的有趣例子。
諸如這些作者親身接觸的案例,目的不在於呈現作者有多厲害,而是闡示法醫鑑定團隊的重要:法醫病理、法醫牙科、法醫毒物、法醫生物學家,甚至現在被重視的法醫昆蟲學家(Forensic Entmologist)。此外,檢調系統和鑑識搜集都必須完整,畢竟鑑識團隊也沒有看到案件實際發生的經過,唯有完整的配合才能得出最接近真實的結果。本書由書名《人骨檔案》看來像是專業的法醫書籍,實際上作者利用淺顯的字句加上實際的案例,引領讀者進入法醫人類學的真實世界,不僅適合一般有興趣的讀者閱讀,更是合法醫師對日常實務的理論補充(畢竟作者提出很多實務的理論說明)。就我個人三十多年的實務和一九九二在美國Smithonian人類學進修過的經驗,仍然頗有收穫,期待並榮幸推薦給有興趣的讀

試閱文字

內文 : 前言 人體骨架

血肉會遺忘,骨頭卻能記住。
――作家強恩.傑佛遜Jon Jefferson



人類保留生命記憶的器官並非只有大腦。成人骨骼超過兩百塊,各有不同故事;有些骨骼很願意分享,但也有些守口如瓶,想問出真相需要研究者的敏銳和耐性。骨骼是身體的支架,比起皮膚、脂肪、肌肉和臟器更晚回歸塵土。它們堅固,能夠維持人類形態的直立與穩定,也因此理所當然會見證生命直至最後。
通常我們看見的骨骼已經失去水分與生氣。其實人活著的時候骨頭也活著,切開會流血、敲碎會疼痛,受損了會試圖自癒並回復原貌。骨頭隨我們成長,根據生活模式做出調適變化。既然骨頭具有生命又結構複雜,當然也就會透過周圍動脈自消化系統取得養分,再經由同樣複雜的靜脈和淋巴網絡排出廢棄物。
骨骼不斷吸收或轉換特定物質才變得如此堅硬,其中包括鈣與磷這類礦物質,微量元素如氟化物、鍶、銅、鐵、鋅等等。如果骨骼純粹由無機物構成會很容易折斷,因此需要有機緩衝成分膠原蛋白(collagen)賦予柔韌性。膠原蛋白的命名淵源是「膠」(glue)的希臘字根,而它也名副其實將礦物成分黏著於骨骼,造就剛柔並濟的完美組合。
我在學校教室裡會透過實驗展示骨骼的二元性:找兩塊骨頭,通常是兔子的大腿骨(大多是我父親去打靶帶回來的)。第一塊放進爐子燃燒去除有機物,骨頭裡就沒了維持結構的彈性成分,剩餘的基本上只是灰燼。燒完取出時外觀看似變化不大,但輕輕碰觸就會斷裂粉碎。
另一塊骨頭則浸泡鹽酸去除礦物成分,取出的骨頭缺乏礦物質也就失去硬度,以手指按壓會感覺它Q彈得如同橡皮擦,即使彎曲兩端繞個圈也不會折斷。由此可見純粹的有機或無機都會導致骨骼失去功能,兩者相輔相成才可以支撐人類的生存演化。
骨骼外表堅硬,但從橫切面看得到內部另有一層結構,帶骨食材或給狗兒咬的骨頭是很好的觀察對象。厚而硬的外層稱為緻密骨(compact bone),視覺上與象牙相似。細密格狀的內層稱作枝狀骨、海綿骨或者鬆質骨(cancellous bone),形狀類似蜂巢,孔隙裡是血管與構成骨髓的脂肪,紅血球、白血球與血小板在此生成。換言之,骨骼並非只是放置肌肉的框架,還承擔了儲藏礦物質、生產血液成分以及保護內臟的重責大任。
人類一生中骨骼會持續重組,學界認為骨架大約每十五年經歷一輪完整更新,但各部位變化速度不同,例如鬆質骨較快、緻密骨最慢。鬆質骨常會出現小破損和個別區塊碎裂,必須在失去支撐力之前完成修補。修補過程一般而言不會影響骨架形狀,但既然是壞了才修,年紀又會影響人體再生能力,骨架形狀便隨歲月增長漸漸變化。
因此骨骼是否保持最佳狀態與養分攝取息息相關。骨骼的礦物質密度約在四十歲達到高峰,耗損隨年齡增加,懷孕及哺乳婦女的需求也比較高,導致骨質易碎的問題。停經後女性尤其明顯,內分泌變化、雌激素不足,保護作用降低,礦物質像打開水門傾瀉後一去不返,骨骼變得特別脆弱,也就是所謂的骨質疏鬆,因此容易骨折,好發於手腕、臀部、脊椎。不過任何部位因跌倒或其他外傷受創都很危險,而且不必大動作,一個不小心扭到都有可能骨折。
所以建議未成年到成年之初要攝取大量礦物質。鈣質對骨骼是最重要的元素,通常鈣質最佳來源是奶類,所以二次大戰後英國小學開始供應免費牛乳,目前五歲以下幼童在幼稚園仍享有這項福利。
另一項對骨質很重要的養分是維生素D,它能幫助人體吸收需要的鈣和磷。維生素D雖然能從奶蛋以及含油較高的魚類攝取,但最好的辦法其實是曬太陽,陽光中的UVB可以將皮膚內膽固醇轉換為維生素D。維生素D不足會引起許多臨床症狀,孩童尤其為甚,嬰兒太長時間裹襁褓、幼兒足不出戶會罹患軟骨症,導致骨質軟而脆,表現為下肢的O型腿或X型腿。
無論組織軟硬,人體幾乎各部位都會留存我們的生活體驗、習慣與活動痕跡,使用對應工具便能取得跡證進行解讀詮釋。舉例而言,酗酒會在肝臟留下疤痕,冰毒成癮造成牙齒腐爛退化(即所謂「冰毒嘴」),而高脂肪飲食不僅在心血管手術切開胸腔後能得到印證,其實從皮膚、軟骨、骨骼都看得出端倪。
許多記憶也封存在骨骼內,比方說素食者的骨頭很不同,鎖骨癒合的縫隙可能是騎車摔過,常去健身房做重訓不只增加肌肉量,對應部位的肌肉與骨骼密合度也更高。
或許這些並非常人所謂的「記憶」,但的的確確像一張原聲帶保留生活的每個小節,可惜平常無法播放,多半由他人透過醫學造影、或死於非命時為查明身分與死因進行解剖檢驗才得以聆聽。
受過專業訓練才能聽得懂藏於骨骼的樂曲,然而完整重現所有音符是不切實際的期待。即便如此,很多時候需要的只是蛛絲馬跡,好比聽見前奏就猜得到曲名。
法醫人類學家的工作是將骨骼視為唱盤,以專業唱針在表面搜索可供辨識的片段,取得身體記憶轉譯為人生樂章,再現許久前已然終止的演奏。多數狀況下,演奏者生命已經結束,我們試圖還原軀體度過怎樣的人生,抽取儲存其中經驗拼湊出故事,若是可以便將姓名歸還。
法醫人類學從法醫角度研究人類,或者說人的遺體。面對遺體,無論是否完整,執業人士需要探究四個基本問題。一般而言,只要由正確的人以正確的方式提出了正確的問題,這些都能迎刃而解。
基本問題第一題:是人類的遺骸嗎?
在意料之外的情況下發現骨頭時,第一題沒得到解答之前,警方連展開調查的理由也沒有。若專家向警方表示遺骸為人骨,最後卻發現是貓、狗、豬,甚至烏龜,結果不僅勞師動眾還所費不貲。因此法醫人類學家必須能確認自己面對的骸骨來自何種生物,這也代表他們得對服務地區常見物種的骨骼有充分知識。
英國四面環海,常有各種生物遺體被沖上岸,其中許多屬於海洋生物,所以本地法醫人類學家必須識別海豹、海豚、鯨魚生前死後、以至於腐爛中的各部位長相。
同時我們也要熟悉各種家畜,牛馬羊豬都不例外。寵物貓狗不必贅言,野生動物如兔、鹿、狐狸同樣不能放過。每種動物的各部位骨骼都存在些微差異,但若功能相同外觀就會高度相似,股骨(即大腿骨)無論在馬還是兔子身上都差不多形狀,必須透過體積大小與其他細節做研判。
不同物種但有共同先祖的情況更難判斷,比方說綿羊與鹿的脊椎骨就不容易分辨。所幸大部分動物與人類骨頭有明顯區隔,只要調查人員具備基礎解剖知識應當不至於混淆。但是仍有需要警覺的情況,例如人類與豬的肋骨很像,馬尾骨與人類指骨也神似。最危險的當然是生物學遠親,也就是其他靈長類動物。以英國而言,這類情況不算常見,但鑑識科學領域的黃金原則就是不要覺得理所當然、掉以輕心,後面章節會以真實案例進一步說明。
骸骨會出現在地表也會出現在地底。我們可以推論把遺體埋葬好是有意為之的行為,通常行為者是人類。我們直覺認為人會埋人也會埋葬自己愛護的動物,多數是寵物。另一項原則是,埋葬動物的地點較隨意,花園或樹林都無妨,但埋葬人類就有特定地點,正常都是墓園。如果人類遺體就這麼躺在地上,或被埋在不合乎常識的環境,如居家後院或農田,法醫就有一連串問題需要找出答案,白話說法就是該啟動調查了。
基本問題第二題:遺體是否值得進一步檢驗?
遺體或許被發現不久,但並不代表死亡時間也不久,挖到羅馬帝國時代的骸骨,再怎麼調查也不會破案。犯罪類電視劇裡,人物角色面對醫師、病理學家、人類學家總是劈頭就問:「這人死了多久?」其實這並不是個簡單的問題,但粗淺判斷的話,還有皮肉附著、保有脂肪、散發臭味就代表死亡發生在近期,最好展開後續檢驗。
如果骨頭已經乾燥,軟組織不見了就比較棘手。依據地理區不同,遺體進入這個階段需要的時間也有差異。溫暖氣候下昆蟲活動頻繁,未經埋葬的遺體只要一兩週就只剩下骨骸,但埋葬後由於土壤冰涼、昆蟲活動大減,化為骸骨的時間難以估計,短則兩週、長者可達十年。相對地,遺體在極度寒冷乾燥的地方或許擺多久都不會化為白骨。變數過多讓警方很頭疼,然而研判死後間隔時間的技術限制目前還是無解。
基於實務需求,遺體死亡超過一定時間通常可略過後續檢驗,但當然某些情況下無論經過多久都有調查必要。舉例來說,英格蘭西北方薩德沃斯沼澤(Saddleworth Moor)發現未成年人遺骨都必須詳細檢查,因為可能與一九六○年代伊恩•布雷迪(Ian Brady)和麥菈•辛德利(Myra Hindley)犯下的連續凶殺有關。該案受害者遺體並未全部尋回,兩個凶手卻已經將真相帶入墳墓。
普遍原則是死亡超過七十年以上者的骸骨很難查出確切死因並成案,技術上通常將其歸於考古學領域。這條分界線只是因時制宜,背後主要理由是人類預期壽命不過如此,但科學上並不存在確切理由阻止我們進行調查搜證。
某些情況下脈絡是關鍵。死者身旁有羅馬古硬幣、地點又在知名考古遺跡,當然無法引起警方興趣,奧克尼(Orkney)沙丘被風暴暴露出來的屍體也差不多。話雖如此,還是會做基本調查以防萬一。法醫人類學家進行初期鑑識,如果結論不夠確切則取樣本送驗。化驗項目主要是碳十四(C14),這種放射性同位素會在大氣與有機物如木頭或骨頭自然生成。一九四○年代開始,考古學家就活用放射性碳定年法來判斷有機物的年代。動植物死亡以後碳十四含量逐漸減少,換句話說,骨頭年紀越大裡頭的碳十四就越低。碳十四要幾千年才會完全消失,可是放射性碳定年法只對五百年以上的遺骨有意義,無法將死亡時間推近到現代。
巧的是近一百年內地表上放射性碳濃度受到人為干預,核彈試爆創造出人造同位素鍶九十(strontium-90),半衰期僅三十年。由於核試爆前這個同位素根本不存在,如果遺骨含有鍶九十,顯而易見是死者在世時進入體內,所以能夠縮小死亡時間到過去六十年左右。但由此可證,類似檢驗都會隨時間流逝越來越不精準,所以電視上法醫斬釘截鐵表示「遺體被埋在地底十一年」只是戲劇手法。
基本問題第三題:死者是誰?
遺骸經過確認是近期的人類就必須找出其活著時的身分。雖然基本上沒有人會將姓名刻在骨頭上,但骨骸往往可以提供足夠的線索,藉此比對生前各種紀錄、病例、牙醫紀錄、家族遺傳等等,就有機會查出死者是誰。法醫人類學家的科學專業正是判讀骨頭上的各種訊息。死者是男是女?死亡時的年齡?種族血統?身高多少?
這幾個問題的答案就能夠建立起四項基本的生物特徵檔案:性別、年齡、族裔與身高。例如:男性,介於二十到三十歲,白人,身高在六到六呎三吋之間。比對檔案時可以直接排除不符合特徵的失蹤人口,縮小後續調查範圍。為了幫助大家理解偵查規模,最近有個案子,即使有了上述的生物特徵檔案,名單上還是有一千五百個名字等待警方追蹤調查。
法醫人類學家還希望能夠從骨頭裡探知更多訊息。死者是否分娩過?關節炎是否影響行走?髖關節置換術在哪兒做的?橈骨何時又如何斷的?左撇子還是右撇子?鞋子穿幾號?幾乎身體各部位都留存著一段人生故事,活得越久內容越精彩。
想當然耳,DNA鑑定是為死者尋回姓名的王牌之一,不過同樣有技術限制;如果調查員找不到可比對的樣本,技術再尖端也無用武之地。前提要件是死者曾經留下DNA紀錄,但現實生活中僅極少比例人口符合,例如軍警和法醫基於職業因素必須呈交給政府,或者曾經遭到起訴定罪者。但若警方對死者身分有所推測,可以搜查目標住家、辦公室、座車等空間嘗試取得樣本,又或者與目標對象的父母、手足、子女做比對。如果罪犯資料庫裡有親人留下的檔案,也可以迂迴一圈來比對。
要是分子化學技術幫不上忙,法醫人類學以及人骨研究通常就是最後手段。查出姓名身分前,檢警很難研判犯罪事件經過,更難給司法體系與傷心欲絕的家人一個滿意的交代。
最後一個問題:對於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的調查有沒有幫助?
就英國而言,法醫人類學家未必具備醫師資格。調查死因與死法顯然是法醫病理學的專業範疇,比方說「死亡方式」若是被害人頭部遭到鈍器重擊,「死亡原因」則應說明為失血過多。不過調查時,病理學與人類學可以截長補短,有些案例中骨頭不僅僅指出死者身分,還能分析他們有何遭遇。
對於死法和死因,法醫人類學家能提出不同層面的問題。孩子身上是否太多癒合的舊傷,除了虐待無法解釋?死亡過程出現骨折,是否指向女子曾經試圖自衛?
不同專家會從不同角度分析人體:臨床醫師主要檢查軟組織和內臟疾病;臨床病理學家化驗腫瘤切片、記錄細胞變化以斷定疾病和症狀的進程;法醫病理學家著重死亡的原因與方式;法醫毒理學家分析包含血液、尿液、眼球玻璃體和腦脊髓液等各種體液,以確認死者是否攝入藥物或酒精。
各領域專家專注於自身所學,有時反而因此失焦導致見樹不見林。對臨床醫師與病理學家而言,骨頭就是要拿鉗子、電鋸設法切開的障礙,底下別的器官更重要,沒有明顯外傷或疾病時無需多心。法醫生物學家在乎的也不是骨頭本身,而是隱藏在骨頭內部空間的細胞,為了取得裡面的細胞核密碼會把骨頭切斷或磨碎。還有法醫口腔學家雖然關注牙齒,但興趣很少擴及到支撐口腔的其餘骨骼。
所以骨骼裡的樂曲很難得到賞識。明明是人體最持久的部位,延續千百年不壞,即使軟組織的故事結束了,它們依舊在漫長歲月中留存著我們的身體記憶。
既然比對DNA、指紋或牙齒就能查明身分,遺骨自然很少得到關注,專家學者做完那些檢驗也就去忙別的事了。發現遺體之後也許要過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才輪到法醫人類學家上場,直到此時骨頭封存的記憶才得以重見天日。
身為科學鑑識人員沒辦法對工作內容挑三揀四。死亡時間較短、骨骸相對完整時,重建亡者際遇自然簡單,可惜遺體不會總是完好無損或保存得當,不論是否經過藏匿掩埋都會隨時間愈發殘破。骨肉是動物的食糧,也受到天氣土壤等等化學反應影響,能重現的生命音符只會越來越少。
法醫人類學家面對什麼樣的遺骸都要盡力拼湊真相,為此必須瞭解合適的切入點、什麼地方能夠找到線索。如果很多塊骨頭指向同一事件,我們對結論當然更有信心。但若只找得到一塊,我們不得不在詮釋時更加謹慎小心。現實中的法醫人類學家沒有小說戲劇那樣的揮灑空間,每個分析意見都得有憑有據。
法醫人類學處理的人類活動紀錄屬於近代,而非遠古歷史,與骨質考古學、體質人類學有所不同。我們會進入法庭攻防擔任證人,陳述辯護觀點和意見。我們的論述建立在堅實科學基礎上,事前必須充分研究、反覆測試理論正確與否,訓練表達能力以求清楚解釋結論的統計可能性。同時法醫人類學家也要瞭解並遵守《刑事訴訟程序規則》第十九章對專家證據做出的規定,以及兒少保護法條針對資訊披露、案情文件與未使用資料事後如何處理的規範。一旦陪審團採用專家證詞就牽涉到被告清白,我們理所當然得接受大量交互詰問,因此科學理解與詮釋不能有疏漏,論述要簡明易懂,準備證據的每個步驟必須符合程序要求。
鑑識科學十分有趣,一度有人視法醫人類學為進入這個領域的捷徑,工作內容也的確令人聯想到懸疑刺激的犯罪小說。然而時空環境已然不同,目前法醫人類學在英國是一門需要王室特許狀(royal charter)的專業,受到政府管理,執業者每隔五年都要重新接受考核、證明能力才能繼續以合格專家的身分出席法庭,業餘偵探在這一行混不下去。
本書旨在帶領讀者遨遊人體,從現實世界的解剖學與法醫人類學角度進行觀察認識。每個章節鎖定不同身體部位,介紹具備專業素養的法醫人類學家如何確認死者身分、協助病理學家合作判定死亡原因與方式、與口腔專家或放射科醫師各自發揮所長釐清疑點。此外也會說明生活經驗如何在骨骼留下紀錄,我們如何透過科學手段將其重現。掌握骨骼知識可以發掘許多不為人知的祕密,讀者隨故事一同探索之後或許會有同樣的感慨:現實常常比小說更離奇。
書中引述的案件都是真人真事,但為尊重死者及家屬更動了大部分名字與地點,只有曾經開庭、當事人已經被媒體詳細報導才寫出真名。即使人走了,還是留點隱私給他們才好。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屍體經過支解、焚燒或是自然腐化之後,
只剩下骸骨記錄著死者在生命終點前的遭遇!
骨骼是我們人生的沉默目擊者。我們的故事全被刻在骨頭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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