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法規 (修訂7版) | 誠品線上

國際貿易法規 (修訂7版)

作者 方宗鑫
出版社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國際貿易法規 (修訂7版):國際貿易業者除了必須遵守國內相關之貿易法規外,尚須遵守國際貿易公約、協定、慣例,與主要貿易對手國之貿易法規及其他相關之貿易法規。因此,本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國際貿易業者除了必須遵守國內相關之貿易法規外,尚須遵守國際貿易公約、協定、慣例,與主要貿易對手國之貿易法規及其他相關之貿易法規。因此,本書主要分為四大部分: 一、國際貿易公約 主要包括:1.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GATT);2.世界貿易組織 (WTO);3.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4.與貿易相關之環保法規,如華盛頓公約、巴塞爾公約、生物多樣化公約、蒙特婁議定書、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及巴黎 (氣候) 協定。 二、主要貿易對手國之貿易法規 主要介紹美國貿易法中的201條款、232條款、301條款、337條款、反傾銷法及平衡稅法。 三、國際貿易慣例 主要包括:1.關於價格條件的國貿條規 (Incoterms 2000);2.關於付款條件的信用狀統一慣例 (UCP 600)、國際擔保函慣例 (ISP 98)、託收統一規則 (URC 522)及協會貨物保險條款 (2009年ICC) 等。 四、其他相關之貿易法規 主要包括:1.貿易法;2. 國際貨幣金融體制與管理外匯條例;3. 國際標準化組織與商品檢驗法;4. 世界海關組織與關稅法。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方宗鑫作者簡介方宗鑫學歷國立政治大學國際貿易研究所碩士經歷大輝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機械部專員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皮件部專員中國文化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兼任教授國立空中大學國際貿易實務兼任教授暨學科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蘭陽技術學院國際企業經營系教授兼系主任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商務系兼任教授真理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兼任教授現任中國文化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兼任教授淡江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教授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兼任教授著作《國貿條規之研究》(Study on Incoterms 2000)《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經貿發展與趨勢》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推薦序 修訂七版序 自 序 第一章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第一節成立經過 /1 第二節基本原則與主要內容 /2 第三節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架構下之多邊貿易回合談判 /13 第二章世界貿易組織 第一節成立經過 /19 第二節世界貿易組織與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的區別 /20 第三節世界貿易組織主要內容與原則 /21 第四節杜哈回合談判 /53 第三章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 第一節概 說 /79 第二節適用範圍及總則 /80 第三節買賣契約之成立 /84 第四節貨物之買賣 /83 第五節最終規定 /103 第四章美國貿易法 第一節概 說 /109 第二節貿易法201條款 /112 第三節關稅法337條款 /113 第四節貿易法301條款 /115 第五節反傾銷法與平衡稅法 /117 第五章國貿條規 第一節價格條件的意義 /123 第二節2012年國貿條規的架構與用詞說明 /127 第三節2010國貿條規規定內容之修改 /133 第四節2020年國貿條規規定內容之修改 /142 第五節各條件的意義 /145 第六節十一種條件規定內容解說 /160 第七節建 議 /192 第六章信用狀統一慣例 第一節概 說 /207 第二節UCP 500與UCP 600異同點之比較 /209 第三節信用狀統一慣例規定條文解說 /212 第四節電子信用狀統一慣例 /237 第五節國際標準銀行實務—跟單信用狀項下單據之審查 /278 第七章國際擔保函慣例 第一節概 說 /299 第二節國際擔保函慣例規定條文解說 /302 第八章託收統一規則 第一節概 說 /309 第二節託收統一規則規定條文解說 /309 第九章協會貨物保險條款 第一節概 說 /321 第二節2009 年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之架構與用詞說明 /326 第三節2009年協會貨物保險基本險條款之內容 /331 第四節2009年協會貨物保險附加險條款之內容 /354 第五節2009 年協會貨物航空險條款(郵包險除外)之內容 /372 第六節2009 年協會航空貨物附加險條款(郵包險除外)之內容 /377 第七節2009年協會戰爭險條款(郵包險)之內容 /382 第十章與貿易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 第一節概 說 /389 第二節 總則與基本原則 /393 第三節智慧財產權之效力、範圍及使用之標準 /396 第四節智慧財產權之執行 /407 第五節爭端之防止與解決 /412 第十一章與貿易相關之環保法規 第一節概 說 /415 第二節華盛頓公約 /416 第三節巴塞爾公約 /420 第四節生物多樣化公約 /425 第五節蒙特婁議定書 /428 第六節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430 第七節京都議定書 /433 第八節巴黎協定 /437 第十二章貿易法 第一節概 說 /451 第二節主要內容 /452 第十三章國際貨幣金融體制與管理外匯條款 第一節國際貨幣基金 /463 第二節國際復興暨開發銀行 /473 第三節亞洲開發銀行 /478 第四節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485 第五節管理外匯條款 /493 第十四章國際標準化組織與商品檢驗法 第一節國際標準化組織 /505 第二節商品檢驗法 /511 第十五章世界海關組織與關稅法 第一節世界海關組織 /531 第二節關稅法 /540

商品規格

書名 / 國際貿易法規 (修訂7版)
作者 / 方宗鑫
簡介 / 國際貿易法規 (修訂7版):國際貿易業者除了必須遵守國內相關之貿易法規外,尚須遵守國際貿易公約、協定、慣例,與主要貿易對手國之貿易法規及其他相關之貿易法規。因此,本
出版社 /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1468907
ISBN10 / 9571468908
EAN / 9789571468907
誠品26碼 / 2681920387006
頁數 / 592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6X19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主要分為四大部分:一、國際貿易公約;二、主要貿易對手國之貿易法規;三、國際貿易慣例;四、其他相關之貿易法規

試閱文字

自序 : 自1950年代初,臺灣開始發展經濟,從早期以勞力密集財的出口為主到高科技資訊產品佔出口的多數,貿易商品的型態雖有很大的改變,但進出口貿易總額佔國民生產毛額的貿易依存度依然相當高。臺灣的經濟命脈幾乎完全操之於國際貿易。隨著貿易地區及進出口數量之逐年增加,從單純的商品貿易,到跨國公司之經營,與國際貿易相關的糾紛層出不窮。如何避免糾紛之發生以維護交易之安全並促進國際貿易之開展,有賴於對國際貿易相關之國際公約、協定、慣例及規則做深入之研究與瞭解。
1990年起,國際經貿環境已有很大的改變,經濟整合已成為世界的潮流,經過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的烏拉圭回合談判,成立了世界貿易組織。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架構下,將原有之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的內容納入其所管轄的協定之一,並增加了許多新的協定,作為規範各會員國政府及國際貿易業者的商業法則。
1995年1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成立後,從2001年11月起開始杜哈回合的談判,但因各會員國的意見分歧,進展並不順利;除於2004年8月1日凌晨通過「7月套案」作為未來談判的基礎外,只有在2005年12月舉行的第六屆香港部長會議中作出一些決議。2009年11月舉行的第七屆日內瓦部長會議中亦只重申要在2010年結束談判。2011年12月15日到17日舉行的第八屆日內瓦部長會議,在沒有任何一方願意妥協讓步的情形下,談判陷入僵局,各會員國間紛紛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與「區域貿易協定」(RTA)以為因應。
2012年亞太地區區域經濟整合繼續發展,由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在2016年2月4日,歷經5年多的談判,美國、日本、澳洲、加拿大、墨西哥、越南、馬來西亞、汶萊、智利、秘魯、紐西蘭及新加坡等12國締約國部長級代表,在紐西蘭奧克蘭正式簽署「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但2017年 1月23日美國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美國退出後,剩餘的11國共同發表部長聲明宣布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改稱「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 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CPTPP在日本主導下,除凍結部分條文外,將原來TPP協定的內容條文納入CPTPP協定的條文,並在2018年3月9日在智利聖地牙哥簽署。
2013年5月9日到13日起,涵蓋中國、澳洲、日本、韓國、印度與紐西蘭在內的亞洲十六國的「區域全面廣泛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關係,在汶萊的達魯薩蘭開始談判,經過7年的談判,RCEP 十五個成員國在2019年11月4日宣布完成談判,準備在2020年簽署,但印度認為協定內容沒有回應印度的憂慮而不願加入,並於2020年7正式宣布退出RCEP。
2013年3月起日本與歐盟展開經濟夥伴協定的談判,歷時4年,終於在2017年7月6日,達成架構協商,並於2018年7月17日正式簽署「經濟夥伴協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EPA),並於2019年2月1日生效。
2013年12月3日到7日,世界貿易組織第九屆部長會議在印尼峇里島舉行,會中終於通過杜哈回合談判展開以來的第一個「貿易便捷化協定」(Agreement on Trade Facilitation, TFA),並已於2017年2月21日正式生效。
1992年6月「地球高峰會」在巴西舉行,其目的在於尋求如何使貿易之發展與地球環境之保護能相輔相成之方法,取得經濟永續發展的共識;2002年8月在南非約翰尼斯堡舉行「第二屆地球高峰會」。會後發表「約翰尼斯堡永續發展宣言」,重申對環境議題的承諾、呼籲全球共同努力,加強建構有效的夥伴關係及積極的對話;會中共通過了152項「行動計畫」,同時訂定了達成的期程。201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第三屆地球高峰會」,邀請世界各國元首共同討論及檢討全球及人類推動永續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及展望。
國際間對於環境保護的意識日漸高漲,乃促使各國對於有關環境保護的事項,如大氣臭氧層遭破壞、氣候變遷、危險廢棄物處理、危害生物多樣性及保護瀕臨絕種動植物等事項,提出以貿易手段來達成環保目的之國際環保公約。這些國際環保公約都是國際貿易業者所應深入瞭解,並預作防範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2020年國際商會修訂「國貿條規」改為「2020年國貿條規」(2020),並於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本修訂七版,仍維持修訂六版的架構,就與國際貿易有關的國際公約、協定、慣例、規則以及其他相關貿易法規加以介紹及扼要說明,以供學術界及實務界之參考。但在第二章世界貿易組織中,增加說明「日歐經濟夥伴協定」;在第四章美國貿易法中,增加說明232條款;在第五章國貿條規中,改為「2020年國貿條規」。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