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少年文學必讀經典60: 科學怪人

世界少年文學必讀經典60: 科學怪人

Frankenstein

79
220173
查詢門市庫存
悅讀經典 為孩子成長種下希望的種子

內容簡介

永恆的靈魂是否真的存在?
法蘭康斯坦是一名熱衷於研究生命起源的科學家,他懷抱著龐大的夢想,花費大把的時間著手進行一項生命改造的研究實驗,利用不同的屍塊拼湊出一個人形,並以電療的方式讓這個生命體活過來,實現讓全人類永生不老的偉大計畫。
沒想到,法蘭康斯坦不眠不夜的研究,犧牲自己的健康和自由所製造出來的成品,竟是個外貌醜陋、身高八呎的怪物,法蘭康斯不敢置信的看著眼前的怪物緩緩睜開眼眸,驚嚇過度的他,決定拋棄這個可怕的成品,宣告夢想澈底失敗。

然而,初醒的怪物對世間的一切一無所知,只能茫然的遊蕩於城鎮間。雖然具有一般人所擁有的智力,但他也同樣獲得渴望獲得溫情和認同感,卻因外表可怕,只能默默的忍受人們的排擠以及歧視的眼神,迫於現實,怪物注定孤獨的苟存於世間。

一直處於社會邊緣的怪物,長期以來累積了許多忿恨與壓抑,接二連三遭到人類無情的對待,逐漸泯滅了他原先的良知,逼得他不得不以極端的手段,向當初那個拿生命當兒戲,使他誕生於這個世上卻又殘忍的拋棄他的造物者展開復仇,他要讓造物者法蘭康斯坦同樣體驗到何謂失去的痛苦,最終導致一場不可挽回的可怕報復……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推薦序―閱讀世界名著,拓展國際視野
導讀賞析―乘坐文學時光機,走一趟成長之路
前言―瑪麗和她的鬼故事

人物介紹
序幕
北極探險之旅
神祕的旅人
第一章 創造者
身世
伊莉莎白
少年時期
啟發
外出求學
第二章 創造過程
初入大學
驚人的發現
祕密實驗
第三章 初生
渾沌
離開樹林
小屋裡的一家人
「小精靈」的心意
學習
阿拉伯女郎
德拉希一家
甜美的幻想
失敗的行動
破滅
第四章 維克多的心事
不安
伊莉莎白的來信
父親的來信
第五章 展開報復
首次相遇
凶手捉到了!
審判
佳絲婷的悲劇
面對面的接觸
第六章 約定
悲劇的開始
要求
遠赴英倫
轉折
第七章 悲慘的遭遇
第三位罹難者
自責
挑戰
新婚之夜
求援
尾聲 

得獎紀錄

★台北市政府評選優良兒童讀物
★文化部推薦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

作者介紹

瑪麗‧雪萊(Mary Shelley)

生於1797 年,為英國著名小說家、短篇作家、劇作家、隨筆家、傳記作家及旅遊作家,因在1818 年創作的哥德小說《科學怪人》而被譽為科幻小說之母。她是英國著名浪漫主義詩人、哲學家波西‧雪萊(PercyBysshe Shelley)的妻子,父親是政治哲學家,母親是女性主義者和哲學家。1816 年夏天,

瑪麗‧雪萊夫婦前往日內瓦旅遊,與名詩人拜倫(Lord Byron)、拜倫勛爵、拜倫的私人醫生等人在濱水區租下一棟別墅,他們寫作、遊湖、暢談至深夜,談話間激發了她創作《科學怪人》的靈感,在丈夫的鼓勵下,瑪麗‧雪萊拓展了這個故事,並將其寫成自己的第一部小說,直至今日,這本書被數次改編並成為多部電影與戲劇的靈感來源。近年的學術研究為瑪麗‧雪萊的著作提供更全面的看法,學者對她其他文學作品的興趣日漸增加,尤其在小說方面,為她激進政治的說法提供了有力證據。瑪麗‧雪萊的作品常常主張「合作與同情就是改革社會之道」,特別是由家中婦女實行。這觀點直接挑戰她丈夫提倡的個人浪漫主義及她父親在啟蒙時代的政治理論。

各界推薦

王文華(兒童文學作家)
李偉文(牙醫師‧作家‧環保志工)
余遠炫(作家)
林良(兒童文學作家)
林玫伶(國小校長‧兒童文學作家)
洪蘭(國立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徐永康(台灣閱讀協會常務理事長)
徐秋玲(北一女國文老師)
張子樟(兒童文學評論家)
陳安儀(親職作家)
蔡明灑(朗朗小書房創辦人)
(依姓名筆畫順序排列)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048294009
ISBN13 / 9789863384069
ISBN10 / 9863384062
EAN貨碼 / 9789863384069
頁數 / 256
注音版 / 有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