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生態家庭: 六個女性、環保與社會運動的民間典範 | 誠品線上

Ecofamilism: Women, Relig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aiwan

作者 Wan‑Li Ho
出版社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台灣生態家庭: 六個女性、環保與社會運動的民間典範:【專文推薦】丘引作家汪中和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強力推薦】郭佩蘭埃默里大學康得勒神學院教授,國際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美國埃默里大學坎德勒神學院2019年指定教材╳ ╳韓國梨花女子大學2019年指定閱讀教科書╳ ╳著作已被131個世界著名的大學圖書館收藏╳ 環保的責任,從家庭開始! 以台灣本土多元文化下的「生態家庭」觀點與西方的環境主義進行新對話、提供新視野,改變人與環境關係的態度與實踐,並推廣到全世界。 本書志在廣傳「生態家庭」有意義的新觀念。當生態女性主義在西方強調性別與環境的理論近半個世紀之後,一個新表述,「生態家庭主義」展開了,它能更準確描述台灣從事環境保護的婦女, 也能成為一個新的學術論點,與生態女性主義開啟新對話。生態家庭理論提供了一個新視野,也就是「生命網」與 「一體觀」的生態家庭觀點,可以改變人與環境關係的態度與實踐。環保的責任從家庭開始,推廣到社群,一直到整個地球。 本書用台灣六個非營利組織來表述生態家庭的意義:慈濟基金會、關懷生命協會、生態關懷者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高雄環保媽媽環境保護基金會,最後是太魯閣族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從各個環保團體的發起、理念、運作及成果,看到台灣婦女參與社會運動的單純,務實與堅持。如此就更能了解「生態家庭主義」中蘊含的中國哲學、環境倫理、人文精神及其別於西方「生態女性主義」之所在。追溯六個團體個案的歷史,呈現不同志工團體分別奉獻心力的努力過程。希望透過介紹六個團體的義務工作,喚起民眾對愛護地球、追求環境正義、對動物的保護等議題的關心,進而身體力行,改善環境、尊重生命。 在生態家庭裡,人類應該更與動物、植物、土地、地球相互依存共生;當家庭是一個互相依賴的系統時,家庭裡所有成員應不分性別,把自己當成大地的一份子;每個人都要把對自己的愛周轉到社群、社會、大自然,分享一份大家庭的無私之愛與責任。本書將台灣婦女與環境保護留下珍貴的紀錄,並以台灣本土多元文化下「生態家庭」的觀點與西方的環境主義進行對話。

各界推薦

各界推薦 【專文推薦】 丘引 作家 汪中和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強力推薦】 郭佩蘭 埃默里大學康得勒神學院教授,國際知名學者 管佩達 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宗教學研究主任 蕭新煌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這部開創性的作品,導入生態家庭主義的革命性概念以擴展生態女性主義的內涵。何婉麗博士透過個案研究,檢驗環保議題與地球這個有機體家庭之間的人事交互影響,讓我們了解非西方歷史脈絡中的女性環保運動的發展。我極力推薦這本著作。──郭佩蘭教授,埃默里大學康得勒神學院教授(Professor Kwok Pui Lan, Emory University),國際知名學者。專研亞洲婦女神學及後殖民神學,其領域傑出的研究與領導獲坎特伯利大主教頒發Lambeth Awards教育及學術獎。 何婉麗強調,台灣活躍於環保界的女性並非受到西方「生態女性主義」的理論模型啟發,而是立基於一個「生態家庭主義」的信念:她們相信,永續發展必須開始於家庭,然後向外推廣於本地社群、社會,以至於大自然。這些卓越的台灣女性汲取了傳統中國文化與宗教價值觀,她們的環保行動主義也成為傳統「大家庭」的一種替代模式。──管佩達教授,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宗教學研究主任(Professor Beata Grant, Washington University, St. Louis)。專研近代中國宗教與文學。 何婉麗此書最大的貢獻在於熔性別研究、宗教研究、族群研究與環保研究於一爐,細膩的研究調查了台灣的民間非營利組織與其社會運動。她提出極富開創性又多面向的「生態家庭主義」理念,以修正舊有僅具單一面向的生態女性主義,本書因此極佳地指出台灣環保行動主義的本土根源。──蕭新煌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專研戰後台灣發展經驗的全面解析和理論建構。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何婉麗何婉麗 何婉麗於美國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宗教研究所獲得博士學位,並習得婦女學研究證書。亦曾自台灣神學院神學研究所得道學碩士,台灣東海大學中文系得文學士學位。曾任教天普大學、威廉斯文理學院 (Williams College),後於埃默里大學(Emory University)擔任資深講師,教授中國宗教與語文課程,直至榮譽退休。 研究興趣包括宗教對話、宗教環境學、生態婦女學、婦女與性別研究、道教與道姑研究等。主要研究方向為宗教對話與生態婦女學,其研究成果以英文發表多篇論文於學術期刊與論文集。經個人多年持續關注與更新後,目前有幸翻譯此書為中文。這是作者最衷情之更新著作,因為傾注了三十年以上的心力,關懷與研究台灣與歐美環保思潮與實踐。可謂三十年磨一劍,實屬不易。它不但學術,而且實際,與社會生活緊密聯繫,還關切人類的未來。期盼它引起華語讀者更多的環保關注與行動。魏念怡魏念怡 靜宜外文系畢業。 熱愛文學,源自於家父對詩詞、文學及筆耕不輟的熱情。 高中因參加沉櫻老師的「文學欣賞」,朗讀賞析其翻譯的《一位陌生女子的來信》及黎烈文翻譯的《屋頂上的哲學家》,深受啟迪。兩本作品意涵、寫作風格與精練譯筆,領我進入文學殿堂。 大學畢業後常翻譯散文,也開始嘗試投稿,曾連續二年每週為報刊翻譯專欄,並以中英對照方式呈現。 在國科會人文處服務二十年期間,承辦外文學門,哲學學門及經典譯注業務,是我學習最多之時,與人文、社會環境的議題多有接觸,不斷擴大視野與關懷。 由於喜愛詩歌、散文及中外經典小說,多年不改其志,待孩子成長之後,2006年起參加「經典名著讀書會」,與同好研讀經典至今。感謝每月研讀一部經典的進度,讓我工作再忙,也努力抽出時間享受閱讀的樂趣。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目錄 推薦序 歡迎搭上在地的聚「樂」部愛之船 丘引 推薦序 生態家庭概念是解決氣候暖化問題的一個良方 汪中和 譯者序 文中蘊含人對自然的關懷及人對生命的尊敬與堅持 作者序 以生態家庭的建構與歐美的環境主義進行對話 導論 一顆心愛地球,一雙手做環保 Chapter 1 開展新願景:生態家庭主義的出現 Chapter 2 垃圾變黃金:慈濟基金會 Chapter 3為弱中之弱發聲:關懷生命協會 Chapter 4廚房的完整生態:生態關懷者協會 Chapter 5 從家庭走向環保世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Chapter 6 母親的社會運動:環保媽媽環境保護基金會 Chapter 7 還我土地: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 結論 參考書目

商品規格

書名 / 台灣生態家庭: 六個女性、環保與社會運動的民間典範
作者 / Wan‑Li Ho
簡介 / 台灣生態家庭: 六個女性、環保與社會運動的民間典範:【專文推薦】丘引作家汪中和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強力推薦】郭佩蘭埃默里大學康得勒神學院教授,國際
出版社 /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3535794
ISBN10 / 6263535792
EAN / 9786263535794
誠品26碼 / 2682375427002
頁數 / 34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4.8X1.6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作者序 以生態家庭的建構與歐美的環境主義進行對話

我在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中長大,但是父母親竭盡能力讓七個孩子受最高等的教育。每個人認真學習,也得在家務上貢獻力量。當時家庭副業主要是照養幾百隻的雞。平日勞動帶來的最大的報償就是,每一年的春天帶我們去陽明山郊遊一次,夏天帶我們去八里游泳一次。父親希望孩子們能享受大自然與家庭帶來的美好。
可是當時年少不更事,並不能領略自然之美,反而覺得耽誤了我準備大考小考的時間,甚至抱怨說:「山和樹不是到處都一樣嗎?」父親開始教導我觀察每片葉子的不同顏色,指出每棵樹特有的形狀,而每座山的陵線都不一般高。父親進而教導我們欣賞日常生活的美。他的美學觀是,一個人或一件事若能與大自然協調,就能增強自然所賜予的天性。我大學時主修中國文學,他常常提醒我將來如果要成為一個作家,我一定也要是個懂得生活
的藝術家、內在外在都要與自然調諧。
就這樣,對自然的愛逐漸滲透到我的學術領域了。行年愈長,愈對環境保護產生了使命感,不但希望後代能享受永續美好的自然環境,自己也越來越沉浸到環境相關的主題研究,如倫理學、宗教學、女性主義、和生態女性主義等。身為女性主義者和環境主義者,生態女性主義的書最吸引我。在美國唸博士班期間,當我大量閱讀歐美這方面的著作,就發覺生態女性主義完全是西方哲學思潮所產生的,我不禁自問,如果從東方思想出發,會有什麼不同的面向產生呢?
於是我回到自己的國家──台灣,去觀察研究女性怎樣投入環境保護的工作。經過前後三十年的時間,我觀察研究了台灣女性在六個環保民間團體如何從事環境保護。這些團體的創立者與大部分的領導者都是女性。在這個學術之旅的終點,我總結最好描述台灣女性做環保的語詞是:「生態家庭主義」,而不是西方所說的:「生態女性主義」。我希望「生態家庭主義」作為一個新的學術論點,與生態女性主義開啟創新、 富有成效的對話。同時從台灣六個環保民間團體的生態家庭的實踐中可以看出這個生態家庭的理論所提供的一個新視野:生態家庭的觀點,思考在生態家庭裡,人類應該如何更與動物、植物、土地、海洋互賴共生、共存共榮;而且在一個互相依靠的生態家庭系統裡,家庭中所有成員不分性別,如何實踐出無私之愛與環境責任。
如此理念下,發表相關的論文論述(資料見於參考書目),亦完成了英文版 Ecofamilism: Women, Relig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aiwan 的著作,於 2016 年由 Three Pines 出版社出版,並且得到不錯的評價。不少友人建議翻譯成中文,以饗更多華文讀者群,並可以一起廣傳「生態家庭」有意義的新觀念。好友魏念怡更是不辭勞苦接下翻譯工作,本人則由於英文版出書已時隔數年,能與時俱進更新資料,並且對以前的觀點論述能再做檢視與補充,同時增添新的歷史性照片,因此動念與念怡聯手合作,玉成中文版的面世。
這本書能夠出版,除了感謝魏念怡準確完整、順暢達意的翻譯之外,最要感謝所有接受我深度訪談的受訪者,因為她們在環保路上感人的見證,讓有我有動機、有毅力完成此書;也是她們的貢獻使得台灣的環保做得風生水起、有聲有色,啟發未來。我與這些受訪者從起初蒐集資料,到往後來來回回的訪談,看到她們不改其志,始終如一的做環保,深受感動,因之成為好朋友,或回台的探望或越洋的關懷支持,始終不斷。在此尤其感謝多年來不斷協助更新資料的謝逸韋(佛教慈濟基金會資深志工)、傳法法師(關懷生命協會)、陳慈美(生態關懷者協會)、林貴瑛(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周春娣(環保媽媽環境保護基金會)、鍾寶珠(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
其次,回顧從醞釀新視野到英文、中文成書的歲月中,非常感謝曾經閱讀、討論並提供真知灼見的老師輩與好友們:Professor Sydney D. White(Temple University),Professor Meg Rithmire(Harvard University), 張守玉教授(North Carolina Agricultural and Technical State University),徐東風教授(Colgate University), 張嘉蘭教授(Winthrop University),Professor Anne
Kelley、Laura Hunt 、 Tsondue Samphel(Emory University),Paige Wilson(Gunderson Dettmer Law Firm),程柯(英國中金公司)與紀有容(Kresge Foundation)。台灣的蕭新煌研究員與汪中和研究員(中央研究院),王俊秀教授(清華大學),張維安教授(交通大學),張學文教授(中山大學),紀駿傑教授(東華大學),林安梧教授(慈濟大學),他們所提供的思考方向均使我深得啟發、獲益良多。
當然,成書不可少的貢獻來自於我「環保之家」的家人,從事環境工程研究的先生張守玉、投入環境政策女兒紀有容與環保節能工程的女婿 Tim Cook,所提供的評論、諮商與協助,使我對環境運動有不同的角度思考。並且特別感謝舍妹何醇麗,從一開始的訪談、通訊等聯繫、相關資料的更新種種協助,一直都是我長年以來不可或缺的支持夥伴。同時,感謝中央研究院汪中和研究員與名作家丘引女士百忙中為本書作序,還有本書能得到時報出版社以中文呈現,始能回餽當初的受訪團體與熱情志工,陳萱宇編輯精彩的文字編輯,及陳文德設計師出色的封面設計,都令我再再感激。最後,感謝神無法勝數的祝福,使我完成一生心願,能將台灣婦女與環境保護留下珍貴的紀錄,並以之與西方的環境主義進行對話,期使為台灣本土「生態家庭」發聲。
何婉麗

試閱文字

內文 : Chapter1 開展新願景:生態家庭主義的出現

我們的方法容或與他人不同,
但我們尊重並感謝其他女性做到了我們無法企及的事。
Ann Braudis (1997, 77)

本書開始撰寫時,本想以國際生態女性主義的理論框架來定位台灣女性的環境運動,並希望釐清不同的社會在生態女性主義的概念和實踐上有何具體差異。但長期努力研究台灣女性與環保之後,我懷疑套用「生態女性主義」是否適當?並體會到強調建立生態家庭的「生態家庭主義」可能更適合。這框架與中華傳統的文化與精神相呼應,也同時反映出陸地、高山與海洋的多元文化,並且其重要層面也與生態女性主義有所區別。

女性主義、生態女性主義以及生態家庭主義
女性主義的討論是一個複雜、有爭議且在立論上多所爭辯的。總體來說,女性主義企圖賦予女性權利,將其由傳統父權文化的結構裡解放出來。有許多女性主義的理論及觀點,企圖「描述女性的受壓制、解釋其前因、後果,並提供女性解放的策略」(Tong 1989, 1)。在多元的定義中,生態女性主義哲學領域的先驅 Karen J. Warren 主張其中最有領導特色的女性主義四大流派是:自由的、傳統馬克思主義、激進的和社會主義者的女性主義(1995, 106)。
這些不同的女性主義流派雖然都多少提供了一些對女性與對自然被壓迫的看法。不過在一些生態女性主義者的眼中,這些流派論述都不夠充分,或者至少作為目前形式的理論基礎是還有問題的(Warren 1995, 106)。所以 Karen J. Warren 認為必須建立全面的女性主義,一個「改革的女性主義」(Transformative Feminism),能讓我們超越當前女性主義四大流派的爭議,期使負責任的生態觀點成為女性主義的立論和實踐的核心(Warren 1995, 117;2000, 91-92)。
Karen J. Warren 認為儘管女性主義原本就是「終結女性受壓迫的運動」(1995, 117),而她所倡議的「改革的女性主義」卻是它的擴大版,認為所有的壓迫系統都是相互連結的。所以,類似過往父權社會結構的模式,以壓迫作為一種全面性的、系統性的現象,從不同形式及不同程度表現出來。改革的女性主義是一個全面性的女性主義,將女性解放與去除所有壓迫制度聯繫起來(1995, 117-18)。雖然其他的女性主義者對於女性解放的議題需否與各種方式的壓迫聯繫在一起,目前還莫衷一是;但是歐美與亞洲國家的女性已開始積極站出來,爭取她們成為中介者、教育人員、母親以及最重要的成為領袖的權利。
「生態女性主義」一詞係 Françoise d’Eaubonne 在 1974 年提出,描述「女性有影響環境變遷的潛能」(Warren 1995, 18),它的支持者試圖讓人們關注女性在引發生態革命中所擔任的角色。該詞自從提出來以後,曾以多種方式使用。重要的是,它主張女性主義與生態學兩者是相輔相成,且為生態的女性主義提供了理論框架等等;是以稱之為「生態女性主義」。它對環境事件作分析,並且從女性主義者的角度去關懷;反之亦然,從生態學吸取的智慧,豐富了女性主義的層次。生態女性主義兼具環境倫理,同時也是另類的女性主義(Riech 1995, 649)。
生態女性主義立基於下列四項獨特的主張:
1. 在女性受壓迫及自然受壓迫之間有清楚的關聯。
2. 了解這些連結彼此間的特質,才能夠對於女性受到的壓迫以及自然受到的壓迫有適當的了解。
3. 女性主義的理論與方法必須包含生態的觀點。
4. 生態問題的解決必須包含女性主義的觀點(Warren 1995,108)。
西方生態女性主義者的領航人包括 Sherry H. Ortner、Rosemary Radford Ruether、Sally McFague、Karen Warren、Joanna Macy 和 Stephanie Kaza。她們對女性主義的貢獻包括向傳統女性主義挑戰、重新思考人類與非人類的自然之間的關聯,並且超越了傳統的學說。她們甚為倚重西方學者發展出的理論模式,然而她們對非西方觀點的見解開放的程度如何?在一些人的眼裡,西方生態女性主義仍有所不足:女性主義需要考慮到女性發展的多樣性以及彼此迥異的興趣(Cuomo 1988, 8-9)。
在這樣的思路引導下,本書介紹目前台灣婦女推動的環保運動及其主張。本書同時驗證一個新的觀點「生態家庭」,該詞是一個將生態和家庭概念結合的術語。不同於強調性別的生態女性主義,生態家庭是強調生命的整體網絡與環保之間的關係。它就環保運動者關懷社群或群落內所有生物的努力,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
本書目的並非強調生態家庭主義優於生態女性主義,或是要證明生態家庭主義在環保工作方面的明確屬性;而是試圖以一個可以說明方法的詞彙來檢視這些運動者的工作,重點在發現「生態家庭」之概念與實踐上的推展。要了解 「生態家庭」或「生態家庭主義」這些名詞,需對台灣歷史有背景上的認識與了解,台灣目前的現況淵源於它的過往。台灣與中國文化極為相似之處,在於其綿延流長彼此交織的歷史。他們有共同的儒家、道家、大乘佛教、書寫方式、傳統節慶以及文化價值。然而台灣有某些不同的特徵:地理環境、原住民族、藝術形態、音樂樂器、以及地方小吃等等。從環保來說,中國與台灣最大的不同是在於後者是一個海島,其環境上比較多的關切應是海洋。

社會運動
根據社會學家蕭新煌教授的說法,台灣的社會運動歷經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台灣頒布《戒嚴法》時期,《戒嚴法》始於 1949 年,該時期嚴格限制人民權利幾達四十年。政府長官禁止人民有言論的自由、從事公開交換資訊的自由、未經審查出版的自由、以及集會結社的權利。在《戒嚴法》之下仍有一些社會與環境運動,如 1980 年的反污染抗議以及 1983 年的自然保護運動(2011, 237)。
第二個階段始自於 1987 年《戒嚴法》解除之後,此階段持續到 1997 年,有十年之久(2011, 238)。這段期間政治自由及民主化擴展到全台灣。立法院一旦解除了嚴厲的法律禁令,包括對報紙與政黨的禁令,人民就可在不受政府干預的情況下傳播新的思想。解除繁重的軍事法規,使得社會運動昌盛,政黨建立、報紙出版物和公眾集會如雨後春筍般的興起(Hsu 1994, 101-06)。從那時起,參與社會運動的人不斷增長,有些人甚至以社會改革為職志。同時間,國家機構必須承認人民的權利和願望,因為他們需要改革者的選票以便連任(張茂桂 1991,57-58)。
1987 年之後,先後發生以消費者、環境保護、勞工、婦女、原住民、農民、學生,以及教師人權為重點的八大社會運動(張茂桂 1991,47-88)。那是社會動員的黃金年代。隨著經濟急遽發展,解嚴後,政黨相繼成立,概念與討論的多元化,人民行動的重要性取代政府的主導地位,改革運動開始影響決策過程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實施(Ho 2010a, 233-34)。
姑且不論社會運動背後驅動的力量是宗教或世俗,其協調折衝的能力對於能否造成全國性改變有舉足輕重的影響。這使得非政府組織在社會運動中有扛鼎之功。非政府組織可以專注在地方、全國乃至國際等級的服務性工作,但是不同於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富有宣導性使命(Paul 2015)。但是不管是非政府組織(NGOs)或非營利組織(NPOs),總是有些組織是獨自行動,有些是聯合集體行動。有些組成抗議行動及街頭示威,有些卻是平穩的教育或平靜的外交(Hill 2005)。它們已超越地方性的慈善活動,常關注在全球議題上,社會運動因此而成長,蔚為風潮。1989 年台灣有 25 個以上非政府組織致力於環保議題,其
中有全國性的環保組織(包括不同的基金會組織與環保壓力團體),還有各地區性的環境團體等(張茂桂 1991,51-52)。到1997 年時有 232 個(蕭新煌 1997,3),可見 1990 年代算是成長最迅速的的時期,因為到了 2022 年約有 219 環保團體(環保團體詳細數量已於導論提及,不贅述)。
台灣社會運動的第三個階段始於 1997 年,至今仍持續發展中。這一段期間,社會運動助長了「要求極高的公民社會」,對於不同政黨的政治表現施加的監督更形嚴峻(Hsiao 2011, 238-53)。

環保運動
台灣早期環保運動的努力始自 1950 年到 1960 年期間。環境衛生指導委員會在第一夫人蔣宋美齡女士的帶領下,提升環境意識,帶領台灣女性投入家庭與公共區域的環境清潔。即便在當時,女性的的角色與工作在環境保護的發展中不容忽視(曾華璧2000,55-56)。
1960 年代後期,環保工作的發展有三個階段,初期始自於1970 年間至 1980 年代,看到了新興的環保意識,強調建立基本衛生習慣、公共衛生以及對人類生活的維護。舉例來說,1970年代政府因為國內社會亂丟垃圾的習慣難改,發起「你丟我撿」的宣導。鼓勵民眾撿拾垃圾廢物,即便不是該民眾丟的,也應該立即撿拾,期望可以養成國人維護環境的好習慣。政府同時也資助某些團體清除他人留下的垃圾。但那時尚未有國家政策或更廣泛的社會運動。
中期是由 1980 年代到 1990 年代。在滌除亂丟垃圾習慣仍然是社會之必須時,1984 年中秋節,行政院婦聯分會主任委員俞董梅真女士(行政院長俞國華之妻)推動整潔禮貌運動,以「別讓嫦娥笑我們髒」的口號,宣導在這個重要節日讓環境清潔,而不是製造出滿地垃圾。這個口號不但讓人朗朗上口,影響力也多年持續。不過,當時西方的環境研究開始影響台灣團體的環境意識。人們也開始漸漸認知到環保並非單指清潔垃圾,還包括了其他元素,譬如維持清潔的空氣與水,以及不受污染的土地。立法院通過政府政策解決環境問題。1987 年行政院建立中央環保署以督導地方上的諸多環保局,比如病媒防控重新進入環保政策裡,因此環保署訂立「國家環境清潔週」(曾華璧 2000,56-57)。自 1990 年起,每一年春節前夕,全國上下大掃除,其目的,環保署說,是教育民眾的環境意識,維持環境清潔以提升生活品質及人民健康。
1980 年代,以人類為中心的環保主義觀點佔了主導地位,又造成一些新的問題。由於保麗龍產品不易分解,民眾乃使用可隨手拋的紙類產品,如杯子、盤子,反而增加了樹木的消耗。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民眾乃開始使用金屬杯子,但使用金屬杯子需要更多的洗潔精,反而造成大量的水污染,且使用金屬杯子反倒造成水的使用量增加。這樣的例子以及諸多類似例子顯示出,我們也許知道什麼事情我們不能做,但我們卻不太知道該用什麼替代方案來保護環境才是最理想。總之,對於環保,顯而易見,沒有最完美的解決辦法,我們只能評估所有選項的成本,之後再做選擇。
最後一個階段,則是從 1990 年代起,環保主義者開始付出更多心力在生態資源的保存而非以人類為中心的作法。然而,演繹是漸進的,大部分的工作仍照以前的方式進行。去人類中心的幾個例子如關懷生命協會(LCA)、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EAST)為保護動物、流浪狗、實驗動物以及制止對農家飼養動物的不人道的屠殺方式而舉辦的一些活動。雖然這些努力有別於西方著重保育野生動物、特別是瀕危物種的方式;但是台灣有些團體提升理念,他們認為所有的動物及植物都是環境的一部分,人類沒有絕對的權力去濫傷牠們。
回顧過往,1950 年至 1980 年代末期的政策是由上而下的模式,而過去三十年間(1980 年代末期迄今)有很大的變化。提升環境保護的主要影響有兩個,第一是基層組織,近來他們的努力倍增,本書即在闡述這些年間基層組織在形塑環境政策及環境保護的努力。
第二個重要影響是來自於國際間的強大壓力,導致政府加強其在各個層面的保護和動物保護的活動。4 1980 年底,有些國際環保團體開始注意到台灣動物保護的需要。傳統中藥使用犀牛角及虎骨,以致許多動物遭到濫殺狂捕,這情形引起國際團體的注意,如「野生動植物貿易監測網絡」(TRAFIC, Trade RecordsAnalysis of Flora and Fauna in Commerce)以及「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IE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著手調查犀牛與老虎的非法交易及走私。雖然台灣訂有法律保護這兩種動物,但是多半未被重視。然而在 1994 年若觸犯公約將遭到貿易制裁(陳弘宜 1996,58,88-89),若兩年之內有顯著改善,該制裁即被取消。但政府還是在意名聲搞壞對台灣不利,乃著手積極處理此事,建立國家環保警力與縣級環保單位專門保護這類生物。在基層團體和國外機構的影響下,終於促使環保與動保工作收到顯著成效。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環保的責任,從家庭開始!
以台灣本土多元文化下的「生態家庭」觀點與西方的環境主義進行新對話、提供新視野,改變人與環境關係的態度與實踐,並推廣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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