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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fy洗碗泡泡慕斯︱補充瓶(無香親膚)

廠商直送
牌:
1,070
分期30利率每期356
3  0 利率每期 356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此商品6/1~3享ShopBack 5%回饋;不適用誠品分潤、美安等現金回饋
本商品為廠商直送,出貨時間依廠商配送時程安排。
極細解油 X 溫和親膚 X 友善地球
敏感肌膚者適用
各種食器,一瓶放心洗。

內容簡介

碗盤餐具、奶嘴奶瓶、嬰兒用品、寵物用品與食器,都可以洗。

全齡肌適用|孕婦、年長者、幼兒、敏弱肌特別適合

越單純的清潔,越能減少不必要的刺激,因此對於氣味敏感與肌膚柔嫩的朋友特別適合 peacefy 親膚洗碗泡泡慕斯。
不需要精油,也能洗淨碗盤、保護雙手。
以ECOCERT歐盟認證的天然原料APG®烷基聚葡萄糖苷作為潔淨因子,必要的單純配方,有效洗淨食器油污、無毒親膚。

X 無|三氯沙、EDTA、磷、甲醛、螢光劑、苯、增稠劑、精油、香精、色素、皂鹼、矽靈

有別於一般濃稠的洗碗精,我們減去增稠劑的成分,還原清潔液為水狀原型液體。並使用國際規格的外置彈簧泡泡慕斯瓶,一壓即洗。相較一般的泡泡更細緻,容易沖洗不殘留。

peacefy 洗碗泡泡慕斯生物分解度高,不含任何環境賀爾蒙有害物質,不傷害人體、不破壞水管與生態環境。

化學增稠劑不易分解,長期用於清潔可能會損害皮脂層,造成肌膚敏感、細胞受損。而增稠劑對我們來說是非必要的成分,所以無添加增稠劑的peacefy泡泡慕斯系列產品皆為水狀原型液體。我們的慕斯壓頭有充足的出沫量、綿密有彈力的泡泡質感、消泡時間最持久。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慕斯壓頭是外置彈簧,也就是彈簧設計在吸管外面,不會接觸到內料液體滋生細菌,也不會卡料到壓不出來。





【為什麼含水的用品一定需要保存系統?】

水是微生物繁殖的主要媒介,所以含水量高的清潔與保養品若沒有保存系統,極有可能被微生物汙染,那麼滿滿的微生物就會被擦抹在肌膚上。

所以,選擇好的保存系統是關鍵!

peacefy泡泡慕斯的保存系統是食品級的山梨酸鉀(Potassium Sorbate ),見於台灣衛福部食藥署 - 化粧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也多使用在日常食品中如葡萄酒、奶酪、水果飲料、烘焙品,能有效抑製黴菌、酵母菌,也能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食入可以被人體的代謝系統吸收、迅速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在體內無殘留;而使用在肌膚清潔上,非常溫和且安全。

【使用方式】

1. 先沾濕菜瓜布
2. 菜瓜布上按壓 1-2 次
3. 直接搓洗碗盤餐具
4. 再用清水沖去髒污
5. 乾乾淨淨!

拒絕動物實驗|peacefy NEVER test on animals.
全瓶身100%可回收 ▪ 採環保UV油墨印刷
Proudly Made In Taiwan with Care and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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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34454003
EAN貨碼 / 4714263711295
尺寸 / 14.5X9X22CM
級別 / N:無
容量(ml) / 2000
提供維修 / 無
保存期限(天) / 1095
效期說明 / 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具有效日期274日以上;即期商品的有效日期請參見商品資訊載記的「到期日」為主。
保存條件 / 請置於陰涼處
注意事項 / 若不慎接觸眼睛時,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請置於兒童不易取得之處,若不慎誤食,立即飲用大量開水並盡速就醫。
用途 / 清洗碗盤餐具、奶瓶、嬰幼兒用品、寵物用品與食器。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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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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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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