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 沖立淨玻尿酸多效保養液(360ml/瓶)x4+沖立淨無汞生理緩衝液(500ml/瓶)x4

廠商直送
牌:
82
1,080880
本商品為廠商直送,出貨時間依廠商配送時程安排。
添加玻尿酸
保存、清潔、去蛋白
20小時長效保濕

內容簡介

南光 沖立淨玻尿酸多效保養液(360ml/瓶)

商品特色
添加玻尿酸
保存、清潔、去蛋白
20小時長效保濕
南市衛醫器廣字第1110100005號

【成份】
本產品內含 Sodium hyaluronan、3-(Decyltimethylammonio)propane-1-sulfornate、 Ethylenediamine, ethoxylated and propoxylated、Boric Acid、Sodium borate、Edetate disodium、 Sodium Chloride Polyaminopropyl biguanide · Polyquaternium

【用途】保養液依照眼科醫師建議,可用於軟、硬性隱形 眼鏡每日的保養、清潔、去除蛋白質沉積、潤洗、化學(非加熱)消毒及保存。 如果您對產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請勿使用。

產地:台灣
效能:詳如中文仿單核定本
保存期限:2年(總效期)
醫療器材許可證核准字號:衛部醫器製字第007037號
醫療器材許可證上所載品名:沖立淨玻尿酸多效保養液
藥商名稱: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台南市新化區全興里中山路1001號、1001-1號
製造日期:製造日期會因庫存批次而有所不同,請詳見產品包裝標示
使用前應先詳閱說明書(仿單)並遵循正確使用方法

【重要安全資訊】
1.務必依照產品指示來使用。未能遵照產品指示可能導致視力受損。
2.定期諮詢您的眼科醫師。
3.在處理鏡片前,務必洗淨並擦乾雙手。
4.不要使用自來水、瓶裝水或唾液來清洗鏡片或鏡片盒。
5.只能使用新鮮保養液來進行鏡片之清潔與消毒。
6.每一消毒循環後,務必棄置任何殘留在鏡片盒中之保養液。
7.食鹽水或潤濕液無法產生消毒效果。
8.務必依循指示更換保養液、鏡片及鏡片盒。
9.為避免污染,不要讓瓶口接觸到任何物品。
10.使用後保持瓶身緊閉。 不適用於加熱式消毒法。

【注意事項】
1.每次使用後都要把保養液從鏡盒中倒掉。
2.瓶子不使用時應該將瓶蓋緊。
3.室溫儲存。
4.依包裝盒及瓶身上標示之保存期限內使用。
5.開瓶90 天後即應將未用完之保存液丟棄。
6.避免孩童接觸。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載核准字號:衛部醫器製字第007037號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載核品名:沖立淨玻尿酸多效保養液
製造廠商名稱: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商地址:台南市新化區全興里中山路1001號、1001-1號

販售業者資料:
藥商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名稱:沅廷企業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9-2號9樓
藥商許可證執造字號:北府淡藥販字第6231106484號
藥商諮詢專線電話:02-2808-2148
產品製造日期:依商品包裝上所標示之規格
南光 沖立淨無汞生理緩衝液(500ml/瓶)

產地:台灣
保存期限:4年(總效期)
醫療器材許可證核准字號:衛署醫器製字第003353號
醫療器材許可證上所載品名:“南光”沖立淨無汞生理緩衝液
藥商名稱: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台南市新化區全興里中山路1001號、1001-1號
製造日期:製造日期會因庫存批次而有所不同,請詳見產品包裝標示

注意事項:
"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藥品仿單(說明書)。
1.本品經等張、緩衝、滅菌之處理,無藥味及異味,可加熱消毒。
2.本品開封後,使用期間若有異味或水質有混濁變質之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或捨棄。
3.本品瓶口請勿隨意觸摸,應隨時緊蓋瓶口,室溫保存並避免陽光直射。 "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載核准字號:衛署醫器製字第003353號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載核品名:“南光”沖立淨無汞生理緩衝液
製造廠商名稱: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商地址:台南市新化區全興里中山路1001號、1001-1號
藥商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名稱:沅廷企業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9-2號9樓
藥商許可證執造字號:北府淡藥販字第6231106484號
藥商諮詢專線電話:02-2808-2148
產品製造日期:依商品包裝上所標示之規格

●藥商許可執照:
【誠品線上】
藥商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名稱: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204號B1
藥商許可執照字號:北市衛藥販(信)字第620117N511號
【誠品書店】
藥商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名稱:誠品股份有限公司
藥商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96號B1、B1之1至B1之6
藥商許可執照字號:北市衛藥販(信)字第620117P239號

注意事項:
※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產品說明書。
※本商品屬於個人衛生用品性質具備消保法第十九條所定之合理例外情事,無7日猶豫期恕無法辦理退貨,敬請見諒。
諮詢專線及服務時間:
【台灣網路書店客服中心】
服務電話:+886-2-8789-8921 / 0800-666-798按2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2:30及13:30-18:00 / 週六~週日及例假日休息 
【台灣誠品顧客服務中心】
服務電話:+886-2-6638-1168 / 0800-666-798按1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 週六~週日11:00-15:00 / 例假日11:00-15:00
"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58828002
EAN貨碼 /
尺寸 / 20X20X20CM
級別 / N:無
成分 / 請參考包裝標示之規格
重量(g) / 1268
容量(ml) / 1268
提供維修 / 無
保存期限(天) / 730
效期說明 / 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具有效日期183日以上;即期商品的有效日期請參見商品資訊載記的「到期日」為主。
保存條件 / 請保存於乾燥陰涼處,避免高溫及陽光直射。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