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到我的家鄉來 (第3版)

請到我的家鄉來 (第3版)

Please Come to My Homeland

出版日期:
2020/06/30
79
350276
查詢門市庫存
【書籍特色】
1. 臺灣文學之寶林海音女士,結合兒童文學的韻味與知識的趣味,帶領小讀者體會世界各地的文化之美。
2. 臺灣最具影響力的繪本推手鄭明進老師,以畫筆彩繪旅行的視界,邀請小讀者一起學習觀察與領會「美」的感動。

內容簡介

兼具文學優美、地理見識、藝術眼光的繪本

臺灣兒童文學的開拓者林海音女士,以兒童文學的筆法,書寫世界各國獨樹一幟的風土民情,帶領小讀者體會各地文化之美,發現世界的遼闊。
臺灣繪本普及的重要推手鄭明進老師,以豐富的旅行經驗、奔放的畫風,生動描繪出林海音女士筆下的異國風情,同時在書中展出他珍藏多年的各國郵票及兒童畫,每一頁都是文學、知識與美學的完美呈現。
《請到我的家鄉來》不僅文學性與知識性兼具,更是孩子認識世界的第一本啟蒙書。翻開書頁,彷彿收到來自遠方朋友的邀請,觸動小讀者對世界的好奇與探索的興趣,並領會探索帶來的「美」的感動。


"
展開看更多

得獎紀錄

★「好書大家讀」選書
★文化部優良讀物推介
★新北市滿天星閱讀優良圖書
★臺北市國小兒童深耕閱讀計畫好書
★臺灣兒童百年好書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新生閱讀推廣計畫」推薦選書入選

作者介紹

林海音

林海音(1918年-2001年12月1日),原名林含英,臺灣苗栗縣人。她在日本出生,不久後回到臺灣,旋即又舉家遷往北平(北京),1948年再遷回臺灣,之後以小說《城南舊事》(1960年)聞名海峽兩岸,那是關於林海音童年在北京生活的五則小故事,曾改編成電影。

 林海音對朋友真誠相待,好客是她的性情,家裡經常作家雲集,因此她的客廳被稱為「臺灣的半個文壇」。1960年受聘於教育廳兒童讀物編輯小組,負責文學類,編輯「中華兒童叢書」。1961年成立純文學出版社,培育無數的青年作家。她也是臺灣兒童文學界極少數重視知識文學化的前輩,本書即為典型範例。

鄭明進

國內知名的兒童美術教育家及圖畫書創作者,素有「臺灣兒童圖畫書教父」之稱。臺北師範藝術科畢業後,曾任國小美術教師二十五年,之後身兼圖畫書編寫、翻譯、編輯、推廣的多重角色,是兒童圖畫書推廣的重要啟蒙者及推手,並獲得「信誼幼兒文學獎」的特別貢獻獎。繪本作品有《十兄弟》、《烏龜娶親》、《請到我的家鄉來》、《我的家鄉真美麗》(以上為小魯文化出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90869007
ISBN13 / 9789865513368
ISBN10 / 9865513366
EAN貨碼 / 9789865513368
頁數 / 4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4X27.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