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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皇家飯不能不破案

作者 騎士丕特二世
出版社 紅螞蟻圖書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吃過皇家飯不能不破案:,◆一九九四年,英屬香港「回歸」中國前夕,黃家達被上級告誡「十功不能補一過」,然而當他認出案件失蹤者時,不得不想起,這名性格孤僻的年輕男子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 一九九四年,英屬香港「回歸」中國前夕, 黃家達被上級告誡「十功不能補一過」, 然而當他認出案件失蹤者時, 不得不想起,這名性格孤僻的年輕男子, 可能還背著貓跟少女的數條命…… ◆ ★香港資深編導創作生涯的新挑戰,跨足小說界之作! ★以九○年代的香港為背景 ★縝密邏輯、燒腦謎團,加上生動描繪的香港庶民風貌 ★揉合港式喜劇硬漢風的社會派刑偵故事 西九龍重案組第三隊督察黃家達破案無數,十年來階級卻只升過一次。理由在於,破案率高等同犯罪率也高,這讓他的新上司頗有微詞,不過他才不管什麼人事變動,身為皇家香港警察,他唯一關心的還是如何破案。 某日,西九龍重案組收到通報,一名婦女指稱自己鮮少出門的二十七歲兒子遭人綁架。重案組展開初步調查,下屬大頭文與阿輝都認為這是一般失蹤案件,黃家達卻生出了懷疑,因為這對母子似乎有點眼熟。 原來多年前,失蹤男子曾深陷殺害少女的疑雲,當年還是菜鳥的黃家達查到一半,就遭上頭火速結案,案子無疾而終。現在的黃家達早已非初生之犢,他下定決心,要藉機查出當年案件真相,若是嫌疑人還有任何行動,他一定會將他繩之以法!然而,事情發展卻出乎他的意料…… 正當黃家達跟他那些盤查不忘貪吃的下屬一籌莫展之際,刑事紀錄科女警羅嘉惠只憑黃家達申請調閱的資料,便猜出他的下一步。偏偏幫個忙也不好好幫,見沒幾次面就使喚他買飯送餐。 這可不得了,能把失婚督察當成快賣員的人物,其囂張程度實在不可小覷。到底,該投訴她,還是跟她聯手破案? 既然吃了皇家飯,黃家達就有破案的使命感,他將率領三名屬下以及自願請纓的智囊,一起追查案件真相! 屢破奇案的悶騷督察 ╳ 不出辦公室的安樂椅女警 離不開香港,又沒什麼好留戀, 只好吃個菠蘿油,轉身繼續查案! § 名人推薦 § 【台藝大電影系副教授】丁祈方 【文字工作者】臥斧 【演員】陳以文 【《無間道》、《竊聽風雲》導演】莊文強 【推理評論家】路那 【《大債時代》、《粽邪》導演】廖士涵 【演員、歌手】鄭中基 【香港犯罪小說作家】譚劍 § 好評短語 § 讚嘆!多年未見的精彩推理小說。縝密推理情節的鋪排中,給人深刻共鳴的卻也同時是人物明確的本性;隨書本一頁頁剝開故事人物的層層內心,接連著我的同理、恐懼和不捨。閱讀之外,也讓我覺察到其中人物的性格、職業背景、案件偵查過程的懸疑及推論,都跳脫地域限制、擁有不同文化下的共性,值得改編成為影視作品。繼續期待作者給我們創造推理故事的新世界。──演員 陳以文 高度影像化的文字運用,各章節的鋪陳又採用「電影般的敘事結構」,因此在閱讀時,人物、場景、動作等的空氣感都歷歷在目。閱讀當下彷彿是透過「銀幕上搬演出來一般」的心境感受。每一段落沒有刻意的掩飾與拖沓,故事反倒如同一個山頭後又有一個山頭般地自然出現,讓情節在不斷曲折變化後推向高潮。一直很想趕緊知道兇手究竟是誰,但當謎底揭曉後卻又感到依戀不捨。請包容我不精準的描述,但很享受這次的閱讀旅程!──台藝大電影系副教授 丁祈方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騎士丕特二世作者/騎士丕特二世被影視圈耽誤了的作家或者名偵探。據說是香港的資深編導,曾合作的大咖和參與的製作大到不能講。他的創作啟蒙於殖民地的最後歲月,曾經跟皇家香港警察的重案組警司做田野調查以至合作劇本。除了自家創作之外,也當劇本醫生,參與過不少大製作的急救和整容手術,把老闆從深淵拉回人間,在無名醫學界與黑傑克齊名。多年來在影視圈的經驗令他深諳人性的詭譎和黑暗,跟外行老闆和投資者深情交往也煉成絕世無雙起死回生的講故事技巧。經人類圖鑑定為投射者,懂得閱讀空氣,對於身邊的人和事有獨特的洞察能力和同理心,不過他性格低調,流連人間不如FULL DIVE進入ACG二次元世界成為永久居民。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香港地圖 序幕:香港一九八四 PART 1 第一章 香港一九九四 第二章 人間蒸發 第三章 違和感 PART 2 第四章 如果這是自縊考試,那麼死者拿了個A+ 第五章 關於李永新的調查2.0 第六章 消失的刑事檔案 PART 3 第七章 好朋友X 第八章 厭世臉警界奇葩的案件二創 第九章 臨時改變計畫的情況,通常都很邪門 第十章 尾聲

商品規格

書名 / 吃過皇家飯不能不破案
作者 / 騎士丕特二世
簡介 / 吃過皇家飯不能不破案:,◆一九九四年,英屬香港「回歸」中國前夕,黃家達被上級告誡「十功不能補一過」,然而當他認出案件失蹤者時,不得不想起,這名性格孤僻的年輕男子
出版社 / 紅螞蟻圖書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9657025
ISBN10 / 6269657024
EAN / 9786269657025
誠品26碼 / 2682258023000
頁數 / 360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內文 : 序幕:香港一九八四

後來,警方口供紀錄是這樣寫的:

「我名叫陳初九,身分證號碼B684632(0),職業是貨車司機。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三號早上八時,我駕車到牛池灣西村九十九號對面一塊空地,將該處一批以塑膠袋包裝好的木糠搬上車。在搬運期間,我發現木糠包下面有一個竹籮,竹籮用一塊紅色塑膠布蓋着。我揭開紅布,發現竹籮裡面有一具女性屍體,屍體是赤裸的,頭部被膠袋套住,頭上腳下的姿勢好像是坐在竹籮裡面,全身被鐵線捆綁,雙手屈在胸前。於是我立刻報警。」

很久之前,牛池灣是東九龍黃大仙區、斧山之下的一個海灣。今天是指斧山道和清水灣道之間的地區,還包括彩虹邨。牛池灣村位於牛池灣區內。是香港最古老的村落之一,有二百多年的歷史。從前村裡都是客家移民傳統石屋,後來因為城市高速發展,高樓大廈漸漸把這條村包圍住,村裡面的石屋也有拆掉很多,換成了寮屋──鐵皮屋、木屋、唐樓等,有各種餐廳店鋪,也有廟宇庵堂和貨倉工場。村內巷弄縱橫交錯四通八達,外面的人進來很容易迷路。
警方是在八點四十二分抵達現場的。他們隸屬九龍總區重案組第四隊,由高級偵緝督察歐陽立峰率領,當中包括了剛從刑事偵緝處(CID)調過來的二十九歲見習督察黃家達。鑑證人員在竹籮和周邊拍照和採集指紋,屍體仍然以被發現時的狀態留在竹籮內,未被移出。
黃家達看著屍體,雖然頭部被透明膠袋套住,但仍然看得到膠袋裡面屍體的眼睛是睜開的。在CID的時候,他處理的案件都是一些家事糾紛、盜竊、搶劫等。凶殺案不是沒見過,但多數是爭執殺人或者幫會尋仇,從未遇到過這種只有在電影裡面出現的變態虐殺事件。這肯定是入行以來最令他難受的一宗案件。
黃家達發現歐陽Sir在觀察著他,他立刻抖擻精神,將自己的專業狀態搬到臉上。歐陽Sir可能在等著看他幾時出醜,會忍不住要吐吧──重案組的夥計們有拿這個來賭錢嗎?不知道盤口是什麼?黃家達不願意讓那些把他看扁的人贏錢。他掏出了一支薄荷通鼻棒,用力吸了一下,整個人醒了,胸中作悶的感覺也消退了。
鑑證人員小心地將屍體從竹籮移出,法醫在現場先做了初步鑑定:致命傷在頭部,被鈍器重擊多次,頭骨破裂。除頭部外無明顯傷痕,無被性侵跡象。死者年齡介乎十六到二十六歲之間,死亡時間超過兩天,相信死者是在另一地點被殺害,屍體才被轉移到此。由於死者身上沒衣服沒證件,目前難以確認身分。
鑑證人員將藏屍的竹籮小心移走。黃家達看到竹籮原本的位置,地上有一張報紙,之前一直被竹籮壓在下面。在貨倉或是工場裡,本來就常常到處放著報紙。因為報紙的用途廣泛,可以用來包裝物品、做墊子,裝修和油漆工人喜歡把報紙摺成工作帽子……到最後也許沒有很多人記得報紙是可以用來讀的。
不知道是出於對被遺棄在地的報紙的憐憫,還是探員的好奇本能,黃家達上前蹲下來看那張報紙。那上面有什麼東西吸引到他的注意力……然後他就拿出一個證物袋,戴上手套,撿起那張報紙放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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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Sir的首要任務是查出死者身分。重案組夥計們一方面調查最近的失蹤少女資料,另一方面也通過懸紅一萬元,希望能獲得一些線報。黃家達在研究那張報紙。是分類廣告版,其中有一個暑期補習的廣告被人用紅色原子筆圈住了:

上門補習
港大學生誠補中小學文理各科
耐心有責任感
朝八晚九
電338-XXXX 陳小姐

黃家達心血來潮,試著打那個被圈住的電話號碼。
「請問陳小姐在嗎?」
「你是誰找她?」
「我看到報上的廣告……」
「你是問補習的事嗎? 對不起我們不接補習了。」
「為什麼呢?」
「那是我的女兒之前刊登的廣告……現在她失蹤了。」聲音有點哽咽。

同時,其他夥計從失蹤人口檔案資料中,發現有一個數日前失蹤的港大女生,資料中她的外型描述與死者吻合。於是警方安排陳太太到殮房認屍,證實死者是港大一年級女學生陳欣翎。
陳欣翎與家人住在九龍城,距離牛池灣不算遠。她沒有不良嗜好,也沒有男朋友。她剛考完了期末試,打算在暑假替人補習,在報章刊登了廣告。
「五天前有個男人打來,說他看到廣告,他的女兒要找人補習。」陳太太說。
「我女兒跟他談了一會,對方說約第二天在鳳凰新村見面飲茶,如果合適的話,他就帶她回家,替他女兒補習。我有點不放心,想跟她一起去,但她怕尷尬,又怕別人覺得她沒用。我就沒跟去了。」
鳳凰新村與發現屍體的牛池灣村距離兩公里。陳欣翎第二天赴約後一去不返,失去聯絡,家人到晚上報警。
陳欣翎沒有男朋友,也沒有跟什麼人發生過爭執。探員訪問了她的同學和幾個比較要好的朋友,都沒有可疑之處。歐陽Sir決定找女警穿上與死者失蹤當天同款式的衣服,在鳳凰新村和牛池灣村附近走動,看看能否勾起附近居民的記憶。同時,第四隊要去牛池灣村徹底逐戶走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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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記得明天要做什麼事嗎?」韋茵問。
這是韋茵常常問的一個問題。黃家達每次被這樣問都會感到十分緊張,因為他每次都記不起韋茵所安排的各種事情。也許因為未婚妻太可靠了,所以他知道她總會再次提醒自己的。不過這次他腦袋很快便從記憶當中搜索到線索,因為在近期,韋茵關注的日子都是跟婚禮或者新房子有關的。黃家達放下了刀叉。他們正在警署附近吃午飯,這是韋茵唯一能找到他坐下來談的時間。
「記得。去選窗簾。」黃家達用很確定的語氣回答。他很清楚,如果回答語氣很確定,代表自己有牢牢記住明天是個重要日子,只不過記錯了內容。但如果語氣很猶豫的話,帶出的意思是自己腦袋裡根本對這個重要日子完全沒有印象。那就會帶來很嚴重的後果了。
「唉……」韋茵嘆氣:「之前拍的結婚照,明天可以看了,下午兩點要去選照片。」
「對!Sorry,選窗簾不是明天。」黃家達還想釣魚引韋茵講出是哪一天去選窗簾。
「……其實,你是不是很不願意結婚?」
「當然不是啊。只是這兩天剛剛好有一宗很麻煩的案件。」
「你有哪一天不是有很麻煩的案件呢?」
「妳不要想太多啦。」
「還有不到兩星期就是婚禮了。你申請放假了沒?」
「……就是因為這宗案件,現在很多本來在放假的夥計都要銷假回來當值,我更不可能現在去申請放假……」
「黃家達……」韋茵每次叫他全名都代表她心裡面氣炸了:「現在你要申請的是結婚假,不是去長洲BBQ呀!」
韋茵眼睛紅了。她在用力忍住不讓眼淚流出來。
「你以為我的工作不忙嗎?我知道你工作很重要。全香港五百多萬人都靠你去保護嘛。所以到今天為止,所有婚禮的籌備、新房子的裝修,能處理的我都自己去處理了。現在距離婚禮已經不到兩星期了,你有想過自己要什麼時候去剪個頭髮嗎?還是到時候就這樣帶著槍去接新娘?」
「哈哈帶著槍去接新娘倒是蠻好笑的。」黃家達想轉換氣氛。
「好笑喔?笑吧!Everything is a fucking joke to you!」
她苦笑搖頭:「其實我身邊每個朋友都警告過我,你的老婆是案件,嫁給你的話只能當個二奶。我不是不清楚你,只是不服輸,總是想試試看……所以我只能怪自己囉。」
韋茵站起來離開了。她沒辦法忍住自己的眼淚。其實韋茵很清楚,黃家達會將案件放在妻子和家庭之上,是因為案件讓他得到存在感。偏偏她就像許多女人一樣,認為無論是多惡名昭彰的男人,說不定自己能令對方改變。
看到韋茵離開,黃家達沒有去追。一來韋茵離開令他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二來,這裡就在警署旁邊,他不願意其他夥計看到這場演出。黃家達心裡知道,妻子和家庭是他的責任,但案件令他覺得自己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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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牛池灣西村逐家逐戶查訪。有一戶住在鐵皮屋的母子引起了黃家達的注意。十七歲兒子譚耀祖在應對時表現彆扭,似乎是有溝通障礙。四十歲的母親譚太太很維護自己兒子,好像覺得警察會傷害十七歲兒子的弱小心靈。
黃家達注意到譚耀祖手背有幾道新的傷口,像是用叉子劃在他手背那樣,事後有塗藍藥水消毒。
「這裡痛嗎?是怎樣弄傷的?」
「被那扇破木門刮到的。」譚耀祖低聲說。
「哪扇破木門?」
譚太太答:「在村裡萬佛堂旁邊那個木屋,那扇門的木頭都已經全部剝落開來了。耀祖每天幫住在那裡的兩個老人家倒垃圾,前天就在那裡被門刮傷了手。」
「譚太太,請妳讓耀祖自己回答。」
「是的,在佛堂旁邊的木屋。」譚耀祖重複著母親的答案。
「六月二十二號晚上十一點到早上七點這段時間你在哪裡?」
譚耀祖眼睛往左上方看,他在搜索回憶,黃家達在觀察,他起碼不是在編謊話。可是他這個狀態維持了超過一分鐘,卻講不出什麼來。
「阿Sir,」譚太太說,「我可以講嗎?」
「妳讓他慢慢想吧。」黃家達說。
「我兒子不習慣跟陌生人溝通。你們這樣逼他,只會令他更說不出話來。」
「他在這裡回答不了,可以到警署慢慢回答的。」
「要不我用你剛才那個問題來問他好嗎?」譚太太建議。
「好。」
「耀祖,媽媽問你哦,前天晚上你在幹什麼?」
「跟媽媽吃晚飯,然後睡覺。」
「睡到什麼時候?」
「睡到天亮。」
譚太太看著黃家達:「這樣可以嗎?」
黃家達禮貌地微笑。
但他馬上補充了一個問題。
「前天晚上跟媽媽吃飯有什麼菜呀?」
耀祖一怔,轉頭看看譚太太。譚太太點頭。
「番茄炒蛋,炒菜心,豆豉鯪魚。」
「答得這麼順……」黃家達問:「是有跟媽媽彩排過問答嗎?還是每天都吃這三個菜?」
「你當我是智障嗎?」耀祖突然問。他的眼神中有一絲厭惡。
黃家達一怔:「沒有啊。」
「醫生說我有情緒病。但情緒病不等於是智障。」耀祖生氣道:「你不要用這種語氣跟我說話。」
黃家達心想,把你當智障的是你媽吧。
繼續訪問其他街坊後,黃家達發現,鄰居們對譚太太和兒子的印象都是不大好的。
「他們家那個兒子色色的,常常跟在穿裙子的女生後面走。他還虐待村裡的貓狗喔。」
「有一次他徒手把一隻貓捏死了。我看到那隻貓的屍體,捏到肚皮也爆掉,腸子內臟都流出來了,一雙眼睛也凸了出來。超殘忍的。」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兩年前左右吧。」
「當時有沒有報警?」虐待動物本來就是刑事罪行。
「有報警啊。他被帶到黃大仙警署,可是過兩個小時就被釋放回家啦,說什麼已經警告過他了,他已經有悔意了。……阿Sir,一個可以這樣子把貓活活捏死的人,會因為你們口頭警告過他,以後就收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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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Sir把第四隊的夥計們召集到辦公室。
「指紋報告出來了。」歐陽Sir說:「竹籮上無法採到指紋,蓋在上面的那塊紅布上,只採集到當天發現屍體那個貨車司機的指紋。凶手可能是戴了手套行事,所以沒有留下指紋。」
歐陽Sir看著黃家達。
「『皇家飯』……」
「皇家飯」是重案組的夥計們為黃家達改的外號。在香港,吃「皇家飯」的有兩種人,一種是「香港皇家警察」,另外一種就是監獄裡的囚犯,他們吃的也是大英帝國的皇家飯。
「YES, Sir.」
「你撿到的那張報紙,上面有採集到幾套不同的指紋。」歐陽Sir說:「拿去跟我們檔案裡的慣犯比對一下。」
「YES, Sir.」
當黃家達將報紙上的指紋跟檔案慣犯進行比對時,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請夥計去問黃大仙警署一九八二年一宗虐殺貓隻案件的資料,看看當時有沒有為疑犯錄過口供。黃大仙警署找到了虐貓案的紀錄。當天譚耀祖被捕,警方其實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但因為他未滿十八歲,又肯認罪求情,於是警方以「警司警誡」的方式處理。
「警司警誡」的程序是,一名警司或以上職級的人員行使酌情權,對青少年罪犯作出警誡而不提出起訴,而涉案青少年須接受警方監管,為期兩年或直至該名青少年年滿十八歲為止。黃家達最關注的是,當天處理這宗案件的警員有套取過譚耀祖的指模。
黃家達把指紋檔案跟從報紙上採集到的指紋比對,出來的結果是百分之九十二相同。譚耀祖被帶來問話。
「你在兩年前因為捏死一隻貓而被拘捕過。」黃家達問。
「醫生說……我是情緒病。」
「你為什麼要殺死那隻貓?」
「不知道。」
「你不會不知道的。」黃家達緊咬不放:「你捏住那隻貓多久牠才死?」
「不知道……我沒有算時間。」
「你恨牠嗎?」
「我那天被別人欺負了。」
「被誰欺負?」
「村裡的一幫人。他們常常笑我、打我。」
「你被打有沒有報警?」
「沒有用的……大家都把我當怪獸,都欺負我。」
「因為被打了,被欺負了,就去捏死那隻貓嗎?」
「我不想的……但是我很生氣,生氣到爆。」
黃家達突然問:「如果那天你碰到的不是那隻貓,而是個女生呢?」
「我不會的。」
「你不會什麼?我都還未問你。」
「我不會的。」
黃家達把報紙放在桌上:「這張報紙是你的?」
「不是。」
「你看都沒看一眼就知道不是你的?」
「我不看報紙的。」
「可是這上面有你的指紋。」
「不是我的。」
「這個廣告是不是你用紅筆圈起來的?」
「不是。」
「你看到報紙的補習廣告,把它圈起來,然後打電話去約那個陳小姐。」
「我沒有。」

最後,黃家達收到歐陽Sir的通知。
「律政署給出意見,不能起訴譚耀祖。」
黃家達呆住。
「律政署的意見是,就算能證明那張報紙是他的,由於報紙是壓在藏屍的竹籮下面而不是在竹籮裡面,法律上無從證明這張報紙作為環境證物跟命案有直接關係。」
歐陽Sir無奈下令釋放疑犯。
牛池灣竹籮藏屍案一直未破,成為懸案。黃家達對此耿耿於懷。他記得死者父母認屍時候的悲痛,更記得死者被棄置在竹籮裡面那個眼睛張開的模樣。當日他決定犧牲結婚假期回去查案,與其說是自己工作狂或是責任感,可能也是因為那天看到屍體臉上呆滯的表情。那個少女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卻被人殘酷地虐殺,當垃圾一樣棄置在竹籮裡面。
「什麼人會做出這樣的事?」死者的父親流淚問。
「一個會捏爆貓貓肚子的人。」黃家達只能在心裡面回答。
當年,黃家達是懷著這樣的心情,穿著禮服出席自己婚禮的。他沒有跟韋茵提起任何案情,不想這件殘酷的凶案在他們的婚禮帶來任何陰霾。然而往後每年,結婚週年前一星期,黃家達都會記得,那也是一個名叫陳欣翎的少女被殘殺的日子。
而他並未能為她找出凶手。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
一九九四年,英屬香港「回歸」中國前夕,
黃家達被上級告誡「十功不能補一過」,
然而當他認出案件失蹤者時,
不得不想起,這名性格孤僻的年輕男子,
可能還背著貓跟少女的數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