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愛好難? 家事律師漫談18篇婚姻法律故事
作者 | 陳令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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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談愛好難? 家事律師漫談18篇婚姻法律故事:談愛是不是真的好難?這份是夫妻間的愛、是父母間的愛、是子女間的愛,是活在這世界上觸碰到、無法割捨掉的每份愛……從訂婚到悔 |
作者 | 陳令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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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談愛好難? 家事律師漫談18篇婚姻法律故事:談愛是不是真的好難?這份是夫妻間的愛、是父母間的愛、是子女間的愛,是活在這世界上觸碰到、無法割捨掉的每份愛……從訂婚到悔 |
內容簡介 談愛是不是真的好難? 這份是夫妻間的愛、是父母間的愛、是子女間的愛, 是活在這世界上觸碰到、無法割捨掉的每份愛…… 從訂婚到悔婚、從結婚到離婚, 談婚生到婚生否認、談收養到終止收養, 還有婚外情、家庭暴力與跨國婚姻, 以及我們都很關心的離婚財產請求。 家事律師真實分享18篇婚姻家庭故事,真情剖析18個婚姻法律問題, 最醜陋、最荒誕、最心碎、最不堪的人生劇場,即將開演…… (附錄有離婚協議書書狀範例參考) ◎聯合推薦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 賴芳玉律師 德臻法律事務所/ 李晏榕律師 公視青春發言人主持人/柯萱如律師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洪嘉呈律師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陳令宜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經歷:鴻圖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社團法人臺灣兒少權益暨身心健康促進協會會員專長:婚姻、夫妻財產、子女親權、收養、繼承、預立遺囑、家庭暴力(保護令事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侵害案件、性騷擾案件、一般民刑事案件。■繪者簡介mer•mer一個喜歡海,喜歡用文字和插畫寫下心情的平凡的人mer•mer的粉絲專頁:www.facebook.com ilovemermer
產品目錄 Part1 你是我最重要的決定-有關結婚的法律故事1、妳願意嫁給我嗎?-談訂婚2、不嫁了,我要退婚!-談悔婚3、愛情不是一個人的事-談結婚、兩願離婚4、兩小無猜的結婚進行曲-談未成年人結婚5、你的錢就是我的錢?-談夫妻財產制6、坐擁齊人之福-談重婚Part2 家是唯一的城堡-有關父母子女的法律故事7、指「腹」為婚-談婚生及非婚生(準正、認領、稱姓、子女親權)8、奉子成婚,鬧劇一場-談婚生否認9、有媽的孩子像個寶-談收養10、我要跟你斷絕親子關係-談終止收養11、小孩的監護權我跟你爭到底-談未成年人監護12、住家裡也要使用者付費-談扶養13、愛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談婚外情Part3 這次學習好愛好散-有關離婚的法律故事14、親愛的,我們已經回不去了-談裁判離婚、調解離婚15、犀利人妻的逆襲-談與離婚相關的財產請求16、除了你我什麼都不要-談未成年子女親權17、麥擱阿內打我媽媽-談家庭暴力18、CCR真浪漫?!-談涉外婚姻及親權
書名 / | 談愛好難? 家事律師漫談18篇婚姻法律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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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陳令宜 |
簡介 / | 談愛好難? 家事律師漫談18篇婚姻法律故事:談愛是不是真的好難?這份是夫妻間的愛、是父母間的愛、是子女間的愛,是活在這世界上觸碰到、無法割捨掉的每份愛……從訂婚到悔 |
出版社 /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2958513 |
ISBN10 / | 9862958510 |
EAN / | 9789862958513 |
誠品26碼 / | 2681615191000 |
頁數 / | 384 |
開數 / | 25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
推薦序 :
自序 : 筆者從事家事律師的工作已經有數年的時間了,承辦的案件有八成以上都是家事案件,累積的案件數量頗豐。在法律諮詢的實務現場,當事人常常懷抱著莫名的憂慮前來諮詢,經過詳細瞭解之後,往往發現當事人所知的法律觀念已經過時或根本是民間傳聞的錯誤觀念;畢竟《民法》親屬篇從民國七十四年以來經過多次修正,已經從過去父權、傳統家庭為重的思想,轉變為男女平等、以未成年子女利益為重心的立法模式,然而許多民眾心中的法律常識卻沒有與時俱進,還停留在過去舊的民法觀念當中,因此常常引起許多不必要的憂慮、恐懼,甚至是家庭中的對立。
所以,當我有機會撰寫這本以一般民眾為讀者、目的在倡導最新法律常識的書籍時,便立刻義不容辭地答應了,一方面是可以把最新的家事法律觀念介紹給大家,另一方面也是想為自己數年來的家事律師實務經驗做個小結。
本書透過貼近日常生活的案例介紹,搭配稍嫌枯燥的法律說明,目的希望可以藉由生動的故事讓讀者瞭解:法律,尤其是家事法律,並不是飄浮在空中的樓閣,而是真正與民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規則,一個人從出生、受父母扶養、成年、結婚、離婚、夫妻財產、家庭生活費用、養育子女、奉養長輩等等的人生經歷及過程,其實在一般傳統觀念之外,也是受到法律的詳細的規範;只是法律具有最後手段性,如果當事人之間有共識時,會優先以當事人間的協議為準。如此一來,縱然讀者日後不幸遇上家事案件,也能抓到處理事件的大方向、知道要如何向外求助,而不是如同無頭蒼蠅一樣求助無門,或受到過時、錯誤的觀念影響而懷抱著不必要的憂慮。
在這裡,首先要感謝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賴芳玉律師的大力支持,因為有她的督促與鼓勵,我才有信心及毅力寫下去;其次,要感謝我的父母及兩位弟弟在我寫稿期間以行動支援我,不僅照料我的生活起居,連我的兩歲小兒也一併照顧妥當,讓我得以心無旁騖地把書稿完成;接著,要感謝引薦我給出版社的洪嘉呈律師,感謝出版社願意給我這個機會,也謝謝編輯們的辛苦工作。最後,感謝讀者願意翻開本書,希望本書的內容能幫助到在人生旅途茫然無措的人們、能起到指引方向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