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森林: 律師的婚姻哲學

外遇森林: 律師的婚姻哲學

期:
2017/09/10
79
32025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帶有痞子性格的專業律師所寫的一部愛情哲學散文,國內多位法學專家教授強力推薦。
本書期許人們在外遇森林裡,為自己植一顆幸福千年的婚姻樹。
貫穿全文傳達正面的性價值觀,不是性交而是性愛,帶領讀者由動物人進入文化人的境界。
由入選義大利波隆那兒童插畫展的插畫家擔綱封面設計,外觀整體帶有濃厚藝術性主視覺,凸顯本書的文學性,讓讀者有想像空間。其次,亦展現森林與植物的意象,象徵著愛。肌膚的乳橙色為底,配上秋天氣息的綠,傳達出一點溫柔與衝突的曖昧訊息。
全方位研究兩性關係、性別平權、婚姻制度與法律上的相關議題,你非讀不可的一本好書。
深刻探討愛情婚姻與忠誠背叛的關係,灰諧幽默筆法,散文小說式的穿插寫法,一大特色。
迂迴討論許多人關心的外遇防制之道,提點人們思考自己在愛情裡的關係與處境,找到最好的方式去愛自己及愛別人,以重新檢視自己的人生。

「這次的野合,又讓你再度釋放了壓力,滿足肉慾的快感。森林裡都是動物出沒的地方,聽到放縱無羈的野性呼喚,這是大自然的造化嗎?」
「你的婚姻樹是與眾不同的,沒有一棵婚姻樹長得一模一樣。在結束之前,請好好想一想,此樹若僅葉落枯枝,未達根爛已死之階段,是否可以再給它一點力量,讓它能活起來呢?假若已死,也請你好好的葬了它吧!」
作者為刑法專家及執業律師,針對愛情與婚姻有深度的剖析,另類而不落俗套。

本書從人類自然狀態、文化史、文學、藝術,乃至法律與哲學等不同面向,切入愛情與婚姻的核心價值,這是一部探討自我、婚姻與外遇的專著。

關於現代人的婚姻,作者透過軟性抒情富有文學性的筆調,及脈絡清楚的分析,為讀者提供清晰易懂的思考捷徑。藉由婚姻去瞭解彼此及認識自我,從理解自我去觀察外遇現象。希望透過感情世界裡的自我認知、心靈困境、欲望與愛情觀種種深入考察,試著釐清現行婚姻制度帶給我們的核心價值,以及我們應當抱持著怎樣的心態去面對婚姻裡的開放式關係。
關於外遇,本書從人性自我認知的角度出發,貫穿於愛情、婚姻、道德、刑罰,最後回歸自我選擇。
人們不斷尋找迷失的自我,在解開無數枷鎖後才發現自我,瞭解自己而實實在在去看待愛情與婚姻;關於外遇與道德刑罰間的關係,本書有相當深入的解析。
台灣難得一見多元面向討論外遇的水準之著,是陷在愛情裡或婚姻之中的人們都應該閱讀的一本佳作。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鄧湘全律師
1971年生,龜毛處女座,中壢人。台大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陽昇法律事務所方丈律師。貧戶出身,業界知名律師。年輕時走過聖稜線,爬山及遛狗是最愛的休閒活動,在家中擔任倒垃圾長。喝點小酒自比蘇東坡,發表過「大伯」、「元宵節的水鴛鴦」、「憲兵隊的月光」等散文小說;經常在工商時報、經濟日報、風傳媒提出法律時事針砭及發表評論。擅長罵人的藝術,寫過一本專講罵人的法律書《失控的309》。

徐銘宏/封面設計
插畫家,2014、2015年美國3×3當代插畫展佳作,2015年入圍義大利波隆那插畫展。

各界推薦

◎聯合推薦
台大法律系網紅教授/李茂生
世新性別所酷玩教授/陳宜倩
台大新聞所俠女教授/洪貞玲
台大女性主義行動派教授/范雲
輔大公衛系美魔女系主任/林瑜雯
日本文學貓奴評論家/銀色快手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01235009
ISBN13 / 9789869477093
ISBN10 / 9869477097
EAN貨碼 / 9789869477093
頁數 / 32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