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禮記》,相傳為西漢戴聖所編定,因同時又有戴德編定的《大戴禮記》,故也稱《小戴禮記》。它與《周禮》、《儀禮》並稱「三禮」,是一部秦漢以前各種禮儀論著的匯編,是全面反映儒家思想的重要經典之一。其中《大學》、《中庸》兩篇在宋代從《禮記》原書中抽出,與《論語》、《孟子》合稱「四書」,影響尤大。本書對《禮記》有詳盡的導讀,對其中部分篇章既有精當的注釋、精妙的集評,又有問題分析、文化史擴展等等項目,引領讀者深入閱讀與探討,還整理出由本書內容所衍生出的新詞、成語及典故。《禮記》之文,大都博達雅麗。〈冠義〉……諸篇,則序跋文之正宗也;〈投壺〉……諸篇,則典志文之正宗也;〈曲禮〉……諸篇,則雜記文之正宗也;〈禮運〉……諸篇,則論著文之正宗也。昔北齊顏黃門之推著《顏氏家訓》,其〈文章篇〉有云:「祭祀哀誄,生於《禮》者也。」……然則哀誄箴銘之文,亦以《禮記》為正宗矣。世人學文詞,徒知求之於《尚書》、《毛詩》及《左氏》,而不知《禮記》之文,尤不可及。……況乎〈大學〉、〈中庸〉、〈禮運〉、〈樂記〉、〈儒行〉〈學記〉諸篇,義理之宏深,文詞之粹美,他經罕有其比。此其所以江河長流,萬古不廢也。本書上冊包含導論以及曲禮上、曲禮下、檀弓上、檀弓下、王制、月令、禮運、內則等篇的節選的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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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禘」究竟是什麼樣的祭祀?
「禘」究竟是什麼樣的祭祀?這是個千古聚訟,莫衷一是的問題。筆者不揣淺陋,願略述管見。
《禮記‧大傳》和〈喪服小記〉兩篇都有這樣的話:「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實際上,這幾句經文本身就是給「禘」下的一個準確的定義。即令我們還不完全清楚「禘」的含義,但從其從示帝聲的字形構造上也可推知「禘」是一種祭祀。然則,上述幾句話的基本意思可知,即:按照禮的規定,不是天子就沒有資格舉行禘祭。在舉行禘祭時,天子要禘祭其始祖之所自出(說白了,就是始祖的父親),用其始祖作為配祭。這就是「禘」,意思並非那麼難懂。
有句俗話說:「你不說我還明白,你一說我更糊塗。」我們用這句俗話來說鄭玄,實在是太不恭敬。說到鄭玄在中國經學史上的建樹,可以說是數一數二的人物。但受時代的限制,鄭玄也有失誤的時候。具體到〈大傳〉、〈喪服小記〉的這幾句話,鄭玄就解釋錯了。鄭玄這樣解釋:「凡大祭曰禘。自,由也。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謂郊祀天也。王者之先祖,皆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蒼則靈威仰,赤則赤熛怒,黃則含樞紐,白則白招拒,黑則汁光紀。皆用正歲之正月郊祭之,蓋特尊焉。」鄭玄注解的錯誤,具體來說有兩點。
第一,禘是一種宗廟之祭,鄭玄說成是「謂郊祀天也」,這就錯了。第二,鄭玄所處的時代,是讖緯盛行的時代。讖,是一種迷信的預言,與我們討論的問題無關,就不說了。緯是緯書,是與經書號稱相對的緯書。緯書的內容,不能說百分之百的都不好,但總的來說,還是以怪誕不經者為多。譬如說這裡的「感大微五帝之精」云云,讀之拗口,思之費解,就是出自緯書。周的始祖是后稷,后稷的父親是誰?據《詩經‧大雅‧生民》,僅知后稷的母親是姜嫄,而姜嫄如何懷孕的呢?〈生民〉說是「履帝武敏歆」,據毛傳,是姜嫄踩上了帝高辛氏腳的大拇指印而懷的孕。這個說法已經神乎其神了,而鄭玄又搬出了「感大微五帝之精」之說,意思是后稷是感蒼帝靈威仰而生,這樣一來,就把問題複雜化了。但是,因為鄭玄是經學的重量級權威,所以信服的人很多,信服的時代也很長。如果我們試翻幾種權威的工具書,譬如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郝懿行的《爾雅義疏》,還有《漢語大詞典》,它們的解釋基本上是以鄭玄的注為依據的。
當然,不同意鄭玄之說的學者也有,且呈連綿不絕之勢。第一個為我們指點迷津的是唐代的趙匡。他說:「禘者,帝王立始祖之廟,猶謂未盡其追遠尊先之義,故又推尊始祖所出之帝而追祀之。以其祖配之者,謂於始祖廟祭之,而便以始祖配祭也。此祭不兼羣廟之主,為其疏遠,不敢褻狎故也。其年數,或每年,或數年,未可知也(呂按:『其年數』四句非是,張載、秦蕙田糾正了這個問題)。鄭玄註〈祭法〉云『禘,謂配祭昊天上帝於圜丘也』。蓋見〈祭法〉所說,文在『郊』上,謂為郊之最大者,故為此說耳。……禘之所及最遠,故先言之爾,何關圓丘哉?若實圜丘,五經之中,何得無一字說處?又云『祖之所自出,謂感生帝靈威仰也』,此何妖妄之甚!此文出自讖緯,始於漢哀、平間偽書也。桓譚、賈逵、蔡邕、王肅之徒,疾之如讎,而鄭玄通之於五經,其為誣蠧甚矣!……
鄭玄不能尋本討原,但隨文求義,解此禘禮,輙有四種。其註〈祭法〉及〈小記〉則云禘是祭天;註《毛詩頌》則云禘是宗廟之祭,小於祫;註〈郊特牲〉則云禘當為礿;註〈祭統〉、〈王制〉則云禘是夏殷之時祭名,殊可怪也。」(見陸淳《春秋集傳纂例》卷二)
《朱子語類》卷二十五:「禘是祭之甚遠甚大者,若其他四時之祭及祫祭,祭止於太祖,若禘又祭其祖之所自出。如祭后稷,又推后稷上一代祭之,周人禘嚳是也。……禘之意最深長,如祖考與自家身心未相遼絕,祭祀之禮亦自易理會。至如郊天祀地,猶有天地之顯然者,不敢不盡其心。至祭其始祖,已自大段闊遠,難盡其感格之道。今又推其始祖之所自出而祀之,茍非察理之精微,誠意之極至,安能與於此哉?」
清秦蕙田說:「禘祭之禮,當以〈大傳〉之文為定。曰:『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趙伯循(趙匡之字)謂:『禘,王者之大祭。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也。』朱子謂『禘止祭始祖所自出之帝及始祖二位,不及羣廟之主』是也。故字從示從帝。禘者,天子享帝之祭也。諸侯不敢祖天子,惟王者可以追始祖所自出之帝而祭之,所祭者帝,故曰禘,乃天子之禮也。」(《五禮通考》卷九十七)
關於舉行禘祭的時間,秦蕙田考證說:「禘祫之期,亦當以《周禮‧司尊彝》之文為定。其文曰:『四時之間祀。』間祀者,間於四祭之中。四祭歲歲有之,則間祀亦歲歲有之也。橫渠張子曰:『禘也,祫也,郊也,必歲有之,豈容有三年五年之說。』夫天子每歲必郊,每歲必禘祫,可知張子之說為是。乃鄭康成從《禮緯》之說,云:『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夫以三年五年禘祫合計之,則第一祫在三年,第一禘在五年,第二祫在六年,第三祫在九年,第二禘在十年,第四祫在十二年,第五祫第三禘俱在十五年。
此唐太常議所謂『或比年頻合,或同歲再序;或一禘之後,并為再祫;或五年之內,驟有三殷。求於禮經,頗為乖失』。禘祫之紊,其由是也。」(《五禮通考》卷九十七)趙匡、朱熹諸人之說,直接求之於經文,從訓詁方法上來說,更具有說服力。
筆者信奉此說,特為諸君介紹之。關於「禘」的考證之作,據筆者初步調查,《皇清經解》中有以下四種:卷四十八萬斯大《學禮質疑‧禘祫一事(上、下)》、卷三十二九沈彤《果堂集‧禮禘祫年月說》、卷七七四孫星衍《問字堂集‧三禘釋》、卷七一八錢塘《溉亭述古錄‧魯禮禘祫考》。《皇清經解續編》中有以下五種:卷二十二毛奇齡《郊社禘祫問》、卷一五六惠棟《禘說》二卷、卷五二九徐養原《頑石廬經說‧禘祫辨》、卷六六九金鶚《求古錄禮說‧禘祭考》、卷七三八胡培翬《禘祫答問》。另外,秦蕙田《五禮通考》之卷九十七至卷一○○,凡四卷,是考證「禘祫」的集大成之作,最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