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不管你的政治立場是什麼,都不該回避對於「特權」的討論。因為,你不去影響特權,特權就會反過來影響你。對於人權的理解與實踐,我們落後法國豈止兩百年……《論特權》是一本改變歷史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催生了著名的《何謂第三等級?》,也推動了法國大革命。本書作者西耶斯提出的口號:「平民是什麼?是一切!」被寫進了《國際歌》。今天的法國中學生,還會在歷史課、哲學課堂上,學習西耶斯的思想。其重要性,不可言喻。《論特權》明白地指出,特權的本質,是與平民對立的。兩百多年前,這份對於特權的思索,改變了當時的法國;如今,也要翻轉現在的台灣。他們用憤怒對待人民,卻把溫柔給了特權階級。西耶斯觀察到的特權者們,有以下症狀……●年輕的特權者們,一長大成人,就可以享有地位與薪俸,有人還抱怨得到的太少!●特權者們無法想像,別的家族會跟自己家族一樣優越,因為自己身上這種特殊的品質,只有某些特定的種族才可能擁有。●特權者們真誠的認為,人民需要他們和他們的後代,而不是需要處理公共事務的公務員。●因為階級的偏見,不斷慫恿著特權者去揮霍金錢,另一方面,特權者又放不下身段,使得他們不能循和一般人一樣的管道來賺錢。是時候了!特權者們,退散!西耶斯是羅馬天主教教會的神父,深諳特權階級的思考模式,因此針對特權階級的思維,批判得鞭辟入裏。他發現,特權者的心態,並沒有因為國難當前而有所轉變,反倒得寸進尺,變本加厲。西耶斯指出,沒有任何特權的平民,卻肩負讓國家繼續延續命脈的重擔,還要負擔教士、貴族階級所撇下的責任與義務,實在很不公平;平民至少應該與他們享有同等的權利,擁有比例相當的民意代表在議會中為自己發言,並有推翻專政與制憲的權力。當時民意的風向,對於由教士、貴族、平民(亦即前兩個特權階級以外,剩下的人)所組成的三級議會,十分反感。因此西耶斯抓緊這個趨勢,陸續出版《論特權》、《何謂第三等級?》這兩本小冊子,引起社會廣泛迴響,沸騰整個法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西耶斯(Emmanuel-Joseph Sieyès, 1748 – 1836)
在一個宗教氛圍濃厚的環境長大。父親是稅務官,薪水微薄。家族有一點貴族血統,但過的是平民的生活。他原本希望當個軍人,不過因為體格不好,從軍之路受阻,於是轉為進入教會服務。他在教會工作時發現,由於自己並非貴族,沒有特權加持,所以升遷困難重重,因此開始檢視特權在社會中的作用與影響。
是法國大革命的推手,他的政論小冊子《論特權》(Essai sur les privilèges)催生了《誰是第三階級?》(Qu'est-ce que le tiers-état?),後者被公認為真正的革命宣言。他在革命期間,也參與了《網球場宣言》和《人權宣言》的起草,與1791年的制憲,在思想或行動上,他都可說是大革命的推手。在經歷過議會議政與行政官職務後,他又與拿破崙合作,發動霧月政變,結束了法國大革命,完整見證了革命的起落。
■譯者簡介
梁家瑜
1978年生於國境之南,未及而立之時歐遊經年。翻譯之餘,偶記雜感,並從事紀錄片拍攝工作。
各界推薦
真心推薦:
●柯P:「就我觀察,這個社會的病灶在於特權跟黑箱。也就是說,想要這個社會有所改變,就要從這兩點下手。這絕對不是靠誰當選就可以改變的,而需要全民一起,先瞭解到底什麼算是特權,而什麼不算特權,才有可能進一步把它消滅......」
●馮光遠:「兩百多年前,他們就注意到特權。特權以各種變貌出現,可是逃不過這些有智慧的眼睛。也瞞不過這些透徹的心。他們追究的精神,讓最冠冕堂皇的特權都無所遁形。兩百多年後,看這小書還是津津有味。總之,你知道越多特權之事,或人性,這本書PH值越低。」
●蕭美琴:「特權特權,多少罪惡伴汝以行。欣見紅桌文化將法國大革命的宣導小冊《論特權》重新中譯在台上市;希冀讀者於閱覽本書時,能和我一樣,對平等及人權有更深的體會與省思。」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912706009
ISBN13 / 9789869114806
ISBN10 / 9869114806
EAN貨碼 / 9789869114806
頁數 / 11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1.7X18.6X1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