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形之手的管治: 我與中共周旋三十年
China Nexus: Thirty Years In and Around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s Tyranny
中國共產黨寄信給他媽投訴的人權鬥士
久守香港與緬甸報導新聞真相
為維吾爾人、圖博人、臺灣人找回國際空間
內容簡介
被戲稱第29任香港總督的Hong Kong Watch 創辦人
中國共產黨寄信給他媽投訴的人權鬥士
久守香港與緬甸報導新聞真相
為維吾爾人、圖博人、臺灣人找回國際空間
現任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的資深記者羅傑斯走訪亞洲各地,從青島到香港,再前往東突厥、圖博,進而到了台灣,透過自己的第一身經歷,披露中共「有形之手」的管治。從描寫中共獨裁一面開始,繼而寫出中共插手干預香港人權,妨礙台灣民主發展,威迫維吾爾人和法輪功的種種片段,甚至影響緬甸、北韓等地方的管治,都有清晰的描述,藉此捍衛人權,喚起全球關注。2017年在英國創立Hong Kong Watch,在兩年後的香港鉅變提供了意料之外的重要支援。
羅傑斯深入中共、緬甸、北韓等獨裁政權的虎穴,希望為各地的人爭取自由,可以擺脫「有形之手」的束縛。書中寫下種種鮮為人知的內幕,揭示獨裁政權的真面目,喚起讀者一顆憐憫之心,關注世界各地的人權狀況。
這本書犀利指控中共在人權問題、種族滅絕以及器官摘取(估計每年收益高達10億美元)上的暴行。
羅傑斯帶領讀者深入了解自1949年中國成立以來,中共對人權活動的打壓和封殺。他駁斥北京宣稱所有中國公民享有平等、人權和公民權的虛偽主張。目前,這政權正執行文化同化、再教育和種族滅絕,如果信賴中國官方的話,這將鑄造「更好的」中國和世界公民。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聲稱,針對新疆維吾爾穆斯林受到的種族滅絕和強制勞動的報告為「本世紀最大謊言」,儘管如聯合國等國際機構認為這些報告是「真實且可靠」。這本書將徹底推翻這種錯誤觀念。
產品目錄
譯者序
第一章 從包餃子到「愛麗絲夢遊仙境」:我在中國任教的六個月
第二章 「一國兩制」:我在香港的第一個五年
第三章 從「改革開放」到「封閉社會」:不斷收緊的法律、公民社會、媒體和異議空間
第四章 烈火烹油:政權對基督徒變本加厲的打壓
第五章 血染雪山紅:西藏問題
第六章 正名:維吾爾族的「種族滅絕」
第七章 罪惡之國:迫害法輪功和強摘器官
第八章 玉石俱焚:被中共全力狙擊的香港自由
第九章 台海爭議:世界捍衛台灣的理由
第十章 危險共謀:北京與緬甸的反人類罪
第十一章 極權盛宴:中國對北韓的支持
第十二章 敲響警鐘:自由與極權的對決
作者介紹
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香港觀察的創辦人之一,二○一七年在香港被拒入境後,擔任國際人權組織 CSW 東亞地區的負責人,專責中國大陸、緬甸、印尼、北韓等地事務,曾在英國、美國、日本等聽證會上作證,經常在世界各地發表演講,致力捍衛人權,是一位傑出的人權捍衛者。
在十八歲那年,羅傑斯第一次到中國大陸,在青島擔任英語教師半年,三十年來與中共「交手」,從各大學校和醫院教學,到香港從事五年新聞事業,再走訪緬甸和北韓邊境,深入記錄各個難民從北京政府的虎口中逃亡,過程驚險。
譯者簡介
梁思嘉
某國立大學文組碩士畢業,北漂偽文青,全職貓奴,兼職譯者。
日常流連於台北美術館及各大藝術展,熱愛電影、戲劇及跨文化研究,關注國際政治與文化議題。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