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非訟事件法
作者 | 鄭雲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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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新非訟事件法:本書係有關非訟事件法之教科書,具有完整之體系。全書共分四編:第一編緒論,探討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包括非訟事件之意義、類型、程序法理及民事事件之非訟 |
作者 | 鄭雲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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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新非訟事件法:本書係有關非訟事件法之教科書,具有完整之體系。全書共分四編:第一編緒論,探討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包括非訟事件之意義、類型、程序法理及民事事件之非訟 |
內容簡介 本書係有關非訟事件法之教科書,具有完整之體系。全書共分四編:第一編緒論,探討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包括非訟事件之意義、類型、程序法理及民事事件之非訟化,並就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加以深入探討;第二編總論,為非訟程序之總則,探討非訟管轄、非訟程序主體、客體、一般程序事項、非訟裁判及救濟程序等;第三編各論,係探討各個非訟事件之處理程序,包括民事非訟、登記、家事非訟、商事等事件,併第四編之提存事件。本書理論與實務兼具,並參考日本法例,除用於教學外,亦有助於實務之參考。
作者介紹 鄭雲鵬學歷東海大學法律學博士經歷公務人員高考法院公證人、法制科及格專技人員高考律師及格臺灣高雄、臺中地方法院公證人臺灣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產品目錄 自 序‧第一編 緒 論第一章 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及類型 一、非訟事件之意義/2 二、非訟事件之類型/4第二章 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之區別 一、學 說/5 二、區別之實益/7 三、非訟事件之特質/10 四、其他民事程序(訴訟事件?非訟事件?)/12第三章 審理非訟事件之基本原理(非訟法理) 一、簡要之比較/15 二、詳細之探討/16第四章 民事事件之非訟化 一、基本概念/24 二、非訟化之原因及界限/25 三、民事事件非訟化所面臨之問題:是否違反憲法第16條之問題/26 四、案件類型審理論之分類/27 五、程序法理之交錯適用/30第五章 非訟事件法/37‧第二編 總 論第一章 非訟管轄 一、審級管轄/40 二、事務管轄/41 三、土地管轄/41 四、選擇管轄/42 五、指定管轄/44 六、非訟管轄之性質──專屬管轄?任意管轄?/44 七、管轄之移送/46 八、管轄恆定原則/49 九、違背管轄規定之效力/49 十、非訟事件之國際管轄/49第二章 非訟主體論 一、裁判或處理之機關/52 二、關係人/58第三章 非訟事件標的(客體論) 一、民事訴訟之訴訟標的理論及其功能/76 二、非訟事件是否有程序標的之概念/77第四章 非訟程序 一、程序之開始/79 二、送 達/81 三、期日、期間/85 四、程序之停止及承受/87 五、審理(處理)/90 六、保全程序與假處分/98 七、程序之終結/100第五章 非訟裁判 一、概 說/104 二、裁判之形式及作成/104 三、裁定之效力/105第六章 抗 告 一、抗告之意義/118 二、抗告權能/118 三、抗告利益/119 四、抗告之要件/120 五、抗告提出之效果/121 六、法院之處理/122 七、附帶抗告/123第七章 再抗告 一、再抗告之意義/124 二、再抗告之法院/124 三、再抗告之限制/124 四、提起再抗告之程式/126 五、再抗告法院之裁判/126第八章 再 審 一、概 說/128 二、再審之原因/128 三、再審之期限/130 四、再審之法院/130 五、再審之限制/130 六、再審之程式/130 七、再審之審理/131第九章 費用及罰鍰 一、費用之徵收/133 二、費用之預繳/135 三、費用之負擔/135 四、關於費用之裁定及其效力/136 五、罰 鍰/136‧第三編 各 論第一章 民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法人之監督及維護事件/139 第二節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達事件/142 第三節 出版、拍賣及證書保存事件/144 第四節 信託事件/159第二章 登記事件 第一節 法人之登記/164 第二節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175第三章 家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概 說/180 第二節 通 則/180 第三節 婚姻非訟事件/206 第四節 親子非訟事件/212 第五節 收養事件/229 第六節 未成年人監護事件/237 第七節 親屬間扶養事件/243 第八節 繼承事件/245 第九節 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258 第十節 宣告死亡事件/260 第十一節 監護宣告事件/263 第十二節 輔助宣告事件/278 第十三節 親屬會議事件/280第四章 商事非訟事件 第一節 公司事件/286 第二節 海商事件/321 第三節 票據事件/322‧第四編 附論──提存事件第一章 提存之意義/332第二章 提存之管轄 一、清償提存/333 二、擔保提存/334第三章 提存之原因 一、清償提存/335 二、擔保提存/336第四章 提存之效力 一、清償提存/338 二、擔保提存/340第五章 提存標的物/341第六章 提存物保管機關/342第七章 提存物之拍賣/344第八章 提存之聲請與審查 一、聲 請/345 二、審 查/345第九章 提存物領取及取回 一、提存物領取之原因/347 二、提存物取回(返還)之原因/347 三、特別領取或取回之原因/351 四、領取及取回之程序/351第十章 提存物之時效/354第十一章 提存所處分之救濟/357第十二章 費 用 一、清償提存費/358 二、擔保提存費/358 三、保管費/358
書名 / | 新非訟事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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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鄭雲鵬 |
簡介 / | 新非訟事件法:本書係有關非訟事件法之教科書,具有完整之體系。全書共分四編:第一編緒論,探討非訟事件之基本概念,包括非訟事件之意義、類型、程序法理及民事事件之非訟 |
出版社 /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6263692008 |
ISBN10 / | |
EAN / | 9786263692008 |
誠品26碼 / | 2682634427002 |
頁數 / | 376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3*17*1.7 |
級別 / | N:無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自 序
民事訴訟法與非訟事件法,係民事程序法體系中之兩大支柱。我國之司法實踐上,向重審判,故而鑽研民訴法者夥,相關著述論說亦粲然大備。惟按,非訟事件乃司法代表國家權力,介入私人之法律生活,以形成其私權關係之得喪變更。在審理程序中,裁判官乃褪下中立審判之法袍,而居於程序主導者之地位,以行政官合目的性、妥當性之廣泛裁量行使其職權,其職權原則之程序法理與訴訟迥異。在過去,我國司法實務向以「形式審查論」一以貫之,對理論極少探究,有關非訟理論之參考資料,更屬鳳毛麟角。迨至台大邱聯恭教授對實務之程序法理二元分離適用論提出批判,進而提出事件類型審理論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以啟其端,許士宦教授則緒其後;又政大姜世明教授續針對非訟程序中,對人民聽審權利之保障,予以檢討,則關於非訟事件法之研究,始粗具規模。
筆者濫竽東海教席,迄今三十三年,主要教授民訴、非訟、公證等相關民事程序法科目。關於公證法,著有公證法新論一書,已歷六版。民訴、非訟兩科,則自行編撰講義,作為講授材料,供學子參考之用。其中非訟事件法較具體系,經歷年研究心得累積,亦有十二萬言,均未曾對外發表。近年來,隨著民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之大幅修正及家事事件法之立法,非訟事件之類型與審理程序,均與修法前大不相同,原有講義已不敷所需,而有增修之必要。加以姜世明教授業將其研究所得集結成書,見賢思齊,乃不揣淺薄鄙陋,擴寫原有講義至二十三萬餘言,予以出版,永矢留存。
本書計有緒論、總論、各論及附論四編,形式上乃一有完整體系之教科書,除整理各學說及實務觀點,並參考日本法之法例,以為攻錯。對於其他教科書未探討之部分,亦加以補完。在實務判解之揀擇,則盡量以終審法院之見解為優先,以求其見解之統一性。並納入家事非訟事件及提存事件,以求體系之完整。惟近年筆者視力益減,雖未達機能之毀敗,然距嚴重減衰之程度,亦所差無幾矣!在撰寫過程中,版面須放大三倍,始足當之;日文書面資料須以手機拍照再予放大後,方能閱讀,備極艱辛,故而謬誤之處難免,祈望有識之士不吝給予批評指正。
書成,適逢先慈往生三十載,先嚴辭世三歲,筆者亦當耳順之年。父母在,無以回報;父母亡,則欲養而親不待也。故謹以本書獻之,並告以譬如芝蘭玉樹而生於庭階(晉書.謝玄傳),不墮家風門楣,堪可慰兩親在天之靈。
至於自己,活過一個甲子,雖老驥伏櫪之志未衰,惟學海茫茫,自感己身渺小,不過如滄海之一葉扁舟,那就繼續孤帆遠影下去吧。
鄭雲鵬 謹識
2024年6月
最佳賣點 : 本書計有緒論、總論、各論及附論四編,形式上乃一有完整體系之教科書,除整理各學說及實務觀點,並參考日本法之法例,以為攻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