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覺失準! 破解日常的邏輯迷思: 資訊判讀×條件整合×結果檢驗, 460道題目抽絲剝繭, 在多重線索中建立清晰判斷
| 作者 | 于雷 |
|---|---|
| 出版社 | 知遠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直覺失準! 破解日常的邏輯迷思: 資訊判讀×條件整合×結果檢驗, 460道題目抽絲剝繭, 在多重線索中建立清晰判斷:【當思考卡住時,問題在盲點】我們習慣用直覺處理日常問題, |
| 作者 | 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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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知遠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直覺失準! 破解日常的邏輯迷思: 資訊判讀×條件整合×結果檢驗, 460道題目抽絲剝繭, 在多重線索中建立清晰判斷:【當思考卡住時,問題在盲點】我們習慣用直覺處理日常問題, |
內容簡介 【當思考卡住時,問題在盲點】我們習慣用直覺處理日常問題,卻很少意識到思考本身也有慣性與偏誤。許多看似簡單的題目,其實暗藏認知陷阱;而那些讓人反覆卡關的困境,往往不是因為能力不足,而是思路被固定框架所限制。本書以大量題目為核心,將抽象的邏輯概念轉化為具體情境,讓讀者在解題過程中,逐步看見自己思考的盲區,並學會如何拆解與重組問題。【從數學到語言,全面拆解思考機制】內容橫跨數學運算、概念判斷、邏輯推理、語言理解、數字規律、類比思考與圖形辨識等多個面向,不僅涵蓋學科知識,更延伸至日常生活中的判斷情境。透過不同類型的題目設計,讀者會發現,真正重要的不是算得快或記得多,而是能否看出條件之間的關係、辨識資訊的真假,以及理解語言背後隱藏的前提與邏輯。【破解直覺偏誤,建立清晰思考習慣】許多題目之所以容易出錯,正是因為人們過度依賴直覺反應,例如以偏概全、忽略條件、誤判因果或混淆概念。書中透過反覆設計的題型,引導讀者意識到這些常見錯誤,並逐步建立更精確的思考方式。當能夠主動檢視前提、釐清定義、辨識推論過程時,就不再輕易被表面資訊誤導,而能做出更理性的判斷。【在遊戲與挑戰中訓練邏輯力】不同於傳統教科書的單向講解,本書以題目作為主要載體,讓學習轉化為一種帶有挑戰感的探索過程。每一道題目都是一次思考練習,也是一面鏡子,映照出理解的深度與盲點。透過不斷嘗試與修正,讀者能在輕鬆的節奏中逐漸累積邏輯能力,讓思考變得更有條理,也更具彈性。【讓理性成為日常決策的基礎】當邏輯能力內化為習慣,不只是在解題時派上用場,更會影響對資訊的判讀與生活中的選擇。無論是面對複雜訊息、職場判斷,或人際溝通,都能更清楚地分析問題、辨別真偽與做出決策。這不只是一本訓練思考的題庫,更是一套幫助人擺脫混亂、建立清晰判斷力的思維工具。〔本書特色〕 多數人以為自己在思考,其實只是重複習慣。本書透過多元題型,從數學運算到語言判斷,逐步拆解常見的思考盲點。你會發現錯誤往往來自直覺、前提忽略與概念混淆,而非能力不足。透過反覆練習,學會辨識資訊、釐清條件與重建推論,讓思考更清楚、判斷更精準,真正擺脫卡關與誤判。
作者介紹 于雷,大學畢業於資訊管理系。長期致力於青少年益智和教育領域。同時身兼作家與編輯,曾為出版機構負責人,後創辦于雷圖書工作室,主要從事青少年益智類圖書的選題、策劃、編輯、出版工作。邏輯學會會員,邏輯思維訓練專家,邏輯教育與普及協會副會長。一直致力於青少年邏輯思維的訓練與開發。
產品目錄 前言第一部分 數學運算【解答與說明】第二部分 概念與定義判斷【解答與說明】第三部分 邏輯判斷與推理【解答與說明】第四部分 言語理解與表達【解答與說明】第五部分 數字推理【解答與說明】第六部分 類比推理【解答與說明】第七部分 圖形推理【解答與說明】
| 書名 / | 直覺失準! 破解日常的邏輯迷思: 資訊判讀×條件整合×結果檢驗, 460道題目抽絲剝繭, 在多重線索中建立清晰判斷 |
|---|---|
| 作者 / | 于雷 |
| 簡介 / | 直覺失準! 破解日常的邏輯迷思: 資訊判讀×條件整合×結果檢驗, 460道題目抽絲剝繭, 在多重線索中建立清晰判斷:【當思考卡住時,問題在盲點】我們習慣用直覺處理日常問題, |
| 出版社 / | 知遠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6269304653 |
| ISBN10 / | |
| EAN / | 9786269304653 |
| 誠品26碼 / | 2683145650002 |
| 頁數 / | 344 |
| 注音版 / | 否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3*17 cm |
| 級別 / | N:無 |
| 提供維修 / | 無 |
內文 : 第二部分 概念與定義判斷
概念是具有本質特徵的一類事物所構成的集合。概念具有內涵和外延兩個屬性。內涵是概念所具有的本質特徵;外延是概念所指事物構成集合的範圍。
而定義是明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
為一個概念下定義,就是用精練的語句將這個概念的內涵揭示出來,也就是揭示這個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本質屬性。
定義判斷是邏輯學基本知識在現實生活中的運用,主要是考查我們短時間內的領悟能力以及運用標準進行判斷的能力。面對大量複雜的資訊,我們要能夠根據抽象的概念和定義來判斷事物的性質和內涵,能夠運用所學的基本抽象概念和定義來解釋生活中的具體事例或具體行為。
要想快速準確地解答定義判斷題,首先必須掌握一些定義的基本邏輯知識。
一、定義的邏輯方法
定義的方法主要是「屬」加「種差」的方法。
「屬」加「種差」,就是透過揭示概念最鄰近的「屬」概念和「種差」來明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可用公式表示為:
被定義項=種差+鄰近屬概念
第一,被定義項的鄰近屬概念,即比被定義概念範圍更大、外延更廣的概念,以確定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屬於哪一類事物。
第二,被定義項的種差,即指被定義項的這個種概念與同屬於其他同級種概念在內涵上的差別,這種差別也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同其他對象的本質區別。
第三,把被定義項同屬加種差構成的定義項用定義聯項聯結起來,構成完整的定義。
例:人是能製造和使用工具來做事的動物。
這是為「人」下的定義。其中,「人」的屬概念是「動物」,確定人是動物這類事物中的一種。「能製造和使用工具來做事」是種差,是將人與其他動物相比較而得出的本質差別。「是」是定義聯項,它把被定義項與定義項(屬+種差)聯結起來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定義。
二、一般的解題步驟
由於定義判斷考查的是我們的領悟能力、嚴格理解和規範理解的能力,因此解答定義判斷也要按照一定的步驟進行。
第一步,對定義進行快速掃讀,過濾掉多餘資訊;全面把握定義,注意細節,以達到對定義的初步了解,並且找全、找準定義的屬性。
第二步,結合選項確定最具價值的屬性(可能有的定義屬性很多,但真正有用的卻很少),這一過程必須在盡量短的時間內完成。
第三步,分析各選項中的案例,找到各選項的重心,並與定義屬性對比,從而得出正確答案。
三、常用方法
解答定義判斷題目,最常用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取要點。那麼,怎樣才能準確地提取出定義的要點呢?
可以從主體、客體、主觀要素、客觀要素四個方面考慮,其中主觀要素是指目的、目標等,客觀要素則是指採取的手段、達到的效果等。實際上很多要點是可以透過提示詞來確定的,常見的要點類型有以下幾種。
1. 表主體
當我們看到一個新的定義時,首先要確定一下該定義是否有明確的主體。
主體,就是行為或事件的發動者、當事方。主體一般位於定義項的前面,除了要重點關注主體本身外,還要特別注意主體的修飾詞,如主體的數量、主體的性質等。一般來說,有明顯主體的定義多為法律類、行政類定義。
主體一般可作為定義的要點,有的題目僅僅依靠區分主體就可以得到正確答案。
例1:
行政指令是指行政主體依靠行政組織的權威,運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規定、條例及規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組織的系統和層次進行行政管理活動的方法。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描述不屬於行政指令的是?
A.市消防大隊對未經消防設計備案擅自施工的違法工程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B.體育局局長簽發嘉獎令,表彰在全運會上取得優異成績的運動員和教練員
C.消保團體與相關產業公會正式發布《太陽能熱水器選購指南》
D.市教育局緊急電話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學、幼稚園加強校園安全管理
解答:
此題答案為C。注意題幹要求選擇不屬於行政指令的。首先分析行政指令的定義。
行政指令是指行政主體依靠行政組織的權威,運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規定、條例及規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組織的系統和層次進行行政管理活動的方法。
分析各選項,C項中消保團體與相關產業公會都不屬於行政主體,因此不符合定義。A、B、D三項都符合定義,屬於行政指令。
2. 表客體
客體,是指行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對象。單獨以客體為要點的定義比較少,很多定義中的客體都是省略的,即使出現,一般也需和其他要素結合在一起才能判斷。
例2:
行政確認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透過確定、證明等方式決定管理相對人某種法律地位的行政行為。
下列不屬於行政確認的是?
A.某法院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認定某採購代理機構在一次招標作業中違反法令,與招標機關私下串通,謀取不當利益,並判定該次招標程序無效
B.某高速公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並引起責任纠紛,交警到達現場後,經過勘察了解,認定甲司機應負主要責任
C.某市地稅局人員小丁和小楊因工作中產生的一些矛盾吵得不可開交,一直鬧到李局長那裡,李局長了解情況後認為小楊應負主要責任,並藉此機會教育了一番
D.趙某是養魚專業戶,去年冬天因搶救落水者而不幸死亡,政府相關部門依據法律,確認其為烈士
解答:
此題答案為C。首先分析行政確認的定義。
行政確認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透過確定、證明等方式決定管理相對人某種法律地位的行政行為。
C項楊局長和小楊是上下級關係,不符合定義中的客體,不屬於行政確認。
3. 表目的
有些定義中會明確指出其目的,即主觀要素,也就是行為者主觀上具有什麼樣的動機、意圖,追求一種什麼樣的目的,一般會用「達到什麼目的」、「為了……」、「確保……」等表示。
例如:投機是指為了以後再銷售(或暫時售出)商品而購買,以期從其價格變化中獲利。在這個定義中,「為了以後再銷售商品而購買」和「以期從其價格變化中獲利」就表示目的,揭示了投機這個定義的要點。
例3:
偶然防衛是指在客觀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將對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進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觀上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出於非法侵害的目的對被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觀上造成了人身防衛的效果。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行為不屬於偶然防衛的一項是?
A.甲正準備槍殺乙時,丙在後面對甲先開了一槍,將其打死。而丙在開槍時並不知道甲正準備殺乙,純粹是出於報復洩憤的目的殺甲,結果保護了乙的生命
B.甲與乙積怨很深,某日發生衝突後,甲回家拿了手槍打算去殺乙,兩人在路上正好碰上,C.甲先開槍殺死了乙,但開槍時不知乙的右手已抓住口袋中的手槍正準備對其射擊
C.甲身穿警服帶著電警棍,冒充警察去「抓賭」,甲抓住乙搜身時,乙將甲打傷後逃離,甲未能得手
D.甲與乙醉酒後發生激烈衝突,兩人相互廝打至馬路上,正當甲要撿起路邊磚頭擊打乙時,圍觀人群中有人喊「警察來啦」,甲受驚嚇不慎跌落路邊河溝溺水身亡,乙安全無事
解答:
此題答案為D。首先分析偶然防衛的定義。
偶然防衛,是指在客觀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將對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進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觀上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出於非法侵害的目的被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觀上產生了人身防衛的效果。
D項中乙並沒有對甲使用武力,甲是自己溺水身亡,因此不屬於偶然防衛。
4. 表原因
有些定義中規定了某些行為的原因,這類資訊一般也是定義的要點,常常會跟在「由於」、「出於」等詞語的後面。
例如:時間症候群是指由於對時間的緊迫感而造成心理上的煩惱、緊張以及生理上的活動改變等導致的病症。在這個定義中,「對時間的緊迫感」就是時間症候群這個定義的要點之一。
例4:
法律責任是指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屬於導致法律責任的是?
A.陳某向某電視臺檢舉揭露某公司造假,電視臺沒報導
B.李某被公車司機提醒後,仍不肯讓座給身障人士王某,結果王某被撞傷
C.孫某和肖某談戀愛,後因感情不和分手,肖某極度痛苦,患上憂鬱症
D.某公司要求工人每天至少工作16小時,加班費每小時70元
解答:
此題答案為D。首先分析法律責任的定義。
法律責任是指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
A、B、C三項都不符合這一定義要點,D項違反了勞基法所規定的義務,符合定義。
最佳賣點 : 看似簡單的問題,常常暗藏思維陷阱
一個細節沒看見,就可能讓結論整個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