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ollhouse Murders: A Forensic Expert Investigates 6 Little Crimes
作者 | Mauriello, Thom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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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娃娃屋謀殺案 (第2版):客廳裡,發現了一位老人的屍體,是他殺?車庫裡,穿著睡衣的女人跟一條狗,離奇死亡?廚房裡,未吃完的早餐跟死去的婦人?從縮小版的犯罪現場,透過 |
作者 | Mauriello, Thom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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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娃娃屋謀殺案 (第2版):客廳裡,發現了一位老人的屍體,是他殺?車庫裡,穿著睡衣的女人跟一條狗,離奇死亡?廚房裡,未吃完的早餐跟死去的婦人?從縮小版的犯罪現場,透過 |
內容簡介 客廳裡,發現了一位老人的屍體,是他殺? 車庫裡,穿著睡衣的女人跟一條狗,離奇死亡? 廚房裡,未吃完的早餐跟死去的婦人? 從縮小版的犯罪現場,透過你的雙眼,解開這些謎底吧! 警察、法醫、鑑識小組人員,面對兇殺現場時,各司其職的工作是什麼?運用怎樣的技巧可以問出口供?看穿現場的疑點?判斷屍體的死因?從六個模擬的犯案現場,一同來享受當偵探的快感吧!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湯瑪斯.馬里奧(Thomas Mauriello)在過去的26年裡,湯瑪斯.馬里奧都在位於「大學園」的馬里蘭大學犯罪和刑事司法系教授犯罪現場調查課程,並管理犯罪實驗室。他曾經在馬里蘭州當過警官,也曾做過偵查員,還任職於美國國防部,最後還做過部門間OPSEC後勤人員的主管。他寫的法律教科書《犯罪調查手冊:策略、法律和科學》現在已經是第十三版。他現在與家人居住在馬里蘭州的霍華德縣。■譯者簡介吳丹紅1978年生於浙江義烏,2005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博士學位,主要研究興趣在證據法學與刑事訴訟法學,已發表專業論文約五十篇,合著、合譯多部。2005-2007年爲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兼任中國人民大學證據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證據法網站長,燕山大學文法學院特聘教授,深圳南山檢察院理論導師等。2006年曾爲台灣中央研究院訪問學者。2007年7月起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
產品目錄 推薦序 前言 客廳 車庫 商店 廚房 寢室 飯店 譯後記 譯者序 譯文對照 參考文獻
書名 / | 娃娃屋謀殺案 (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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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Mauriello, Thomas |
簡介 / | 娃娃屋謀殺案 (第2版):客廳裡,發現了一位老人的屍體,是他殺?車庫裡,穿著睡衣的女人跟一條狗,離奇死亡?廚房裡,未吃完的早餐跟死去的婦人?從縮小版的犯罪現場,透過 |
出版社 /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6098123 |
ISBN10 / | 9866098125 |
EAN / | 9789866098123 |
誠品26碼 / | 2680578877006 |
頁數 / | 256 |
開數 / | 25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
內文 : 1、客廳
普雷森特街六九○三號,相機的閃光燈在一片昏暗當中不停地閃爍,鑑識人員 慢慢地在客廳裡緩慢的走著,每隔幾英吋就停下腳步,在每一件證據前駐足、拍照。在這個犯罪現場,嫌犯留有不少的證據,像是丟棄的工具、散落的物品、敞開的門,當然,還有血。儘管眼前這些景象看起來可怕,卻令探長頗為滿意。鑑識人員剛剛把竊賊作案用的工具:鐵撬、扳手和放在前門旁邊的手電筒,用相機拍了下來。而她現在,正預備拍下金色地毯邊緣附近的血跡,而探長就站在被害人和檯燈之間,正在研究地毯邊緣的那些血跡。被害人是位白種老人,穿著睡衣倒在地板上;第凡內 的檯燈的碎片散了一地。探長環顧了一下,對他腳下的地毯竟然是如此的乾淨,產生了興趣。他蹲下來細細的察看地毯上的絨毛,發現到他所在位置的周圍,地毯沒有一絲一毫沾上血。但從前門,到瓷器櫃,再到探長右手邊摔碎的燈之間,卻留有成行的血跡。在探長的左邊,被害人躺在血泊之中,大量的血從其頭部流出來。但是,在被害人和燈之間,卻什麼也沒有。
探長想和他的助手討論一下現場的狀況。他想說:「看到那邊的一行血跡了沒有?那應該是兇手留下來的血跡,而不是被害人的。」,不過今天早上,他的助手似乎有點心不在焉。他慢慢地撓著他的後腦勺,盯著朝街道方向的窗外發呆。街上停了一排的車,移動犯罪實驗室在那兒嚴陣以待,穿制服的員警,正指揮著別讓鄰居們靠近,以保持犯罪現場的完整性。
但探長實際上說出來是:「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有個男人單獨死在這間屋子裡,而我們又有了一屋子的證據。現在這間房間它正在跟我們說話呢,小子。如果你可以專心一點的話,它應該還可以說得更快一點。」
跟他搭檔是一個健壯結實、稜角分明的小夥子,辦案的時候,總喜歡憑著他的直覺來做事。他轉過頭對探長說:「我想要再問那個孩子一些問題。」
「就憑你的直覺,是嗎?」
探長認為「直覺」就是「欲念」的同義詞,而根據他的經驗,跟著欲念走只會讓自己陷入麻煩。為此,他花了點時間回應他的助手-----兩人意見不同的時候,採取的一貫處理方式。相機的燈光閃了一次又一次,探長看到鑑識人員又多拍了兩張照片---- 一張是被推到沙發邊上的咖啡桌,另一張是可能被報童所丟棄的報紙,探長接著看了看窗外。外面人行道上,送報男孩的自行車放下腳架停靠著,他的那一大堆報紙就靠著橡樹放在地上,看起來至少還有一半的送報任務沒有完成。一名穿制服的警官,似乎是在看管著那個男孩。探長的位置,可以看到那位警官正在跟男孩閒談著。即使從這麼遠看,仍然可以清楚地感覺到男孩什麼也不想說。探長不想插手,不僅是因為那孩子才十一歲,而且他也看出了孩子的彆扭。穿制服的那個警官,說了他們會打電話給孩子的父母。但是沒看到有哪個男人,或是女人急忙的從晨間的日常工作中抽身過來。沒有任何一個,看起來長得像男孩的人過來認領他。小男孩說他的名字叫吉米.普瑞斯,他看上去很平凡,像是中美洲或中東人——長著小巧、精緻的五官和烏黑的眼睛。男孩一定是感覺到探長在注視他,因為他也回以凝視,這孩子的神情既憂愁又機警。
「你認為他現在告訴我們的,會比十分鐘前他所說過的要更多嗎?」
「我們可是見過比他還小的孩子,幹出更多比這更壞的事。」
「我們是見過,」探長贊同這點。「不過我們什麼時候見過這些壞小子當中,有人撥九一一報警,還在犯罪現場外等我們到達?」
當他們的車鳴著警笛,在早晨七點五分到這裡時,男孩已經挨著報紙坐在樹下,等了半個多小時。顯然,除了把橡皮筋纏繞著食指之外,什麼也沒做。
「聽我的吧。」他的助手說。
「我可是一向都張開耳朵聽著不是嗎?」
鑑識人員已經緩步巡完了整個房間。她正在拍攝燈周圍所留下,以及被打碎的琥珀燈罩上的血跡。探長此時注意到,血還沾在彩色玻璃碎片上,他再次轉身凝視著被害人。據第一個接到九一一報警電話的員警指稱,被害人是佛羅伊德.韓德森先生。他們到現場後,已經確認過屋子裡沒有其他被害人和兇手。他們看過了所有的房間,被害人的床鋪上十分淩亂,但警員並沒有去翻動,還保持著他晚上睡覺時的狀態。他們在櫥櫃上發現了被害人的皮夾,警員小心翼翼地翻開之後,就在證件夾上看到了駕照。從駕照上的資料顯示,被害人的名字是佛羅伊德.韓德森,出生於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七日。
被害人仰臥在打開的門邊。被害人右太陽穴的傷口很深,探長判斷,這個傷口深得足以致命。這時,淤積在地毯上的血跡,表面已經凝固了。由沾血的燈罩,探長得出初步結論,兇手應該是在進入房間時,用燈襲擊被害人的。門是朝右打開的,如果有人從大廳進來,燈就在門的右邊,傷口也應該會在被害人的右太陽穴。奇怪的是,現場的這個被害人是仰天躺著,而不是臉朝下俯臥在地上。當你走進一個房間,有人從背後襲擊你的時候,你應該會俯身向前倒,臉著地不是嗎?這是不是意味著,可能是被害人想離開房間的時候,有人正面襲擊他?那麼這起案件,不只有一個兇手囉?眼前的景象,引起了探長心中很多疑問,於是探長不再反對再次詢問男孩。「不要把他帶到這個房間」,探長對他的助手說道:「我們已經有一個保存得很好的現場,不要破壞了它。」
「你跟我媽一樣天天嘮叨個沒完。」
「或許你應該聽聽她說的話……」
「我想你也知道,這不會嚇到那個孩子的。」
探長只是搖搖頭,又不慌不忙地做起他自己的事情了。他戴上一副橡膠手套,跪下來用繩子提起燈,以免破壞上面潛在的指紋。「燈是黃銅的,」他說,「重得要命,十一歲大的孩子不可能有力氣揮動它。更何況,你也知道我們的被害人個子並不矮。」
「你認為兇手是用這盞燈,襲擊被害人的嗎?」助手問。
「我並沒有這麼說。你看頭部的傷口這麼深——頭骨都裂了。你想第凡內的彩繪玻璃燈罩能打得那麼重嗎?」他對鑑識人員說:「記得找一下被害人四周的玻璃,可以嗎?」
她點點頭,「你注意到底座上的血了,是嗎?」
「嗯。」他說,留意到底座上有一塊月牙型的血跡,像暗紅色的漆。「我正在看。」探長轉身對他的助手說:「我想這個人應該已經死了好幾個小時了。小子,你應該知道怎麼做才不會嚇著那孩子吧?」
「我告訴你,他看起來就像是知道些什麼,一定的。」
「好啦,好啦,」探長說,站在他助手後面又半開玩笑地加了一句:「嘿,不要踩到血跡。」
探長和他的助手不想在熙熙攘攘,看熱鬧的人群旁邊詢問男孩,因此就示意他過去。男孩聽到後,不情不願地走上草坪,然後轉到磚路上,彷彿有人教過他不要在草坪上走。儘管還沒到早上七點半,七月中旬的空氣已經很悶熱了,夏天都是這樣的。他們現在又都在戶外,感覺就更熱了,探長此時意識到,被害人家裡裝有中央空調。宜人、安靜的中央空調,使他在夏天也可以關著窗戶。這使探長朝前窗望了一眼,第一次注意到窗戶確實是關著的。
「我想再問你一次。」他的助手對男孩說。「你是按照你的平常的路線來送報紙的,那你到達這間屋子的時候是幾點?」
「我告訴過你了,是六點半。」
「你說過了是嗎?」他的助手很無辜地說。「但是你怎麼知道的呢?我看你手腕上並沒有戴錶。」
「我跟你說過了,我是在打電話的時候看到桌上的時鐘的。」
「那就是在你走進屋子之後了,對嗎?」
「對啊。」男孩有點不耐煩地回答。
「那麼告訴我你為什麼走進韓德森先生的屋子。」
「我拿報紙給他啊……」
「你總是把報紙送到屋裡給他嗎?」
「是啊,因為他年紀大了嘛。」
每次回答的時候,男孩都直視著探長的助手,後來雖然不再盯著看,但臉卻沒有往別的地方轉過去。他給人一種既順從又逃避的印象。一副你可以看我,但卻無法真正看透我的樣子。探長覺得,這個男孩很有耐心,像是一個好學的學生;或者是習慣於獨處的小孩;也像一個習慣於毫無怨言,等待父母出現的孩子——很有可能是「鑰匙兒童」。
男孩愉快地說:「我會為這一帶所有的老人把報紙送進屋裡。」
「是啊,是啊,」他的助手說:「我以前為了小費也那樣做過。」
「為了小費?」男孩疑惑地看著他。「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很不方便……」
助手打斷他的話,「那你拿報紙上來的時候,這扇門是關著的?」
「不是啊,我跟你說過,門是開著的……」男孩抬起手,分開幾英吋。「就這麼一點,好像是韓德森先生忘記關門一樣。而且那裡,像鎖一樣的東西好像斷了,鏈條也斷了……」
「你看見鏈條了?」助手問。「門裡面的鏈條?」
「是啊,我找到它了,我都跟你說過了啊。」
「那你在這之後做了什麼事?」
「我叫著『韓德森先生?韓德森先生,你還好嗎?』」男孩停下來,「可是他沒有回答,然後我就推開門,看到他躺在地板上,看上去很不妙。」
「你還有看到其他的嗎?」
「我就只看見了韓德森先生,我猜想他應該已經死了,所以我就走進去,拿起話筒打九一一報警。」
「你以前來過韓德森的房間嗎?」
「只有在他付錢給我的時候曾經進來過,不過我也只是拿了錢就離開了。」
「可是你知道電話在哪裡,對嗎?」
「就在我對面的桌子上。」
「你沒有看見一屋子的血,還有枕頭套嗎?」
「我當時看見韓德森先生,而且以為他死了。所以我才趕緊打了電話。」
此時一輛車緩慢的駛過,一位社區居民好奇地從車裡伸出脖子探了探。當男孩轉頭一看,發現不認得這名駕駛的時候,顯然非常的失望。
他說:「我打完電話之後,看到他還在流血。那時才六點三十分,天還沒全亮,四周都暗暗的。」
「也就是說那時一片漆黑?」助手問。「可你仍然看到了韓德森?還能看到電話機?」
「並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有些昏暗。」男孩回答說。「我能看到韓德森先生和電話機,是因為它們本身看起來就是亮的。」
助手無法否認這一點:電話機是黃色的;韓德森先生則是白頭髮和白皮膚。「你剛才不是說到他『正在流血』?所以你的意思是,當你看到他的時候,他還在流著血囉?」
「行了,小子。我想你問夠了。」探長拍拍助手的肩膀。「吉米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不過,讓我來試著問他看看吧。」探長往後退了幾步,因為他的身材高大,他不想讓男孩覺得有壓力。「你有沒有碰過,或者移動這屋子裡的任何東西?」
「電話。我動過了電話。」
「不過你沒有移過桌子,或者咖啡桌吧?你沒有試著幫韓德森先生嗎?」
說到這裡,男孩把臉轉了過去。「不,我沒有幫他。我嚇壞了。」
探長嘆了口氣:「是啊。我們都嚇壞了,吉米。」
「不過聽著,吉米,」助手說,「你有沒有告訴過其他人,關於你在韓德森屋子裡看到的那些好東西。」
「什麼好東西?」
探長插話說,「威基伍德 ,沃特福德 ,普爾 。這些詞你聽起來沒有什麼別的意思嗎?」
男孩搖了搖頭。
「我不這麼認為。」探長對助手說,「小子,你去查看一下玫瑰花叢。我陪我們的證人到那邊去,順便確認那幫員警會好好照顧他。」
「什麼玫瑰?」他的助手問。
「四處多轉轉你就會看到的。當你找到的時候,想想它們如果有中央空調的話會多麼美妙。」
「中央空調?」
「沒錯。」
探長跟男孩一起走的時候,他告訴小男孩,很遺憾他遇上了這件事。這下子一些跟他訂報紙的客戶可能會有所抱怨。「有時事情就是這麼樣發生了。」他環顧了一下還穿著長睡袍、百慕達短襪和晨跑服的鄰居們,確定沒有愛管閒事的停車員在找麻煩。「你可以幫我一個忙嗎,吉米?你能不能讓我看看你的手?」
男孩伸出手,探長仔細檢查了他的手掌和手背,特別是手指甲。他在男孩的手上發現有報紙屑,還有小男孩身上總會有的污垢。但沒有血的殘跡,也沒有顯示出搏鬥過的痕跡。在把男孩帶到那些穿制服的員警面前之後,跟男孩說:「他們需要留下你的指紋。這樣我們才能把你的指紋,和壞人的指紋區分開。明白嗎?」探長等到男孩點頭了,又加了一句,「我希望你能把你媽媽的工作號碼 告訴警官,好嗎?」男孩沒有回答,探長又說:「她起得很早,就像我跟我助手一樣,是嗎?我向你保證,就像我的上司一樣,她的老闆會同意讓她來接你的。」男孩的眼神移向別處,不再凝視著探長。鎂光燈突然一閃,一個戴著鴨舌帽、穿著工作褲的傢伙從人群裡鑽出來,大聲的提著問題。 探長想,在這麼敏感的場合,最好的方法就是裝聾作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