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破繭: 走過愛情、親情、人際的關卡, 綻放生命的新綠 | 誠品線上

關係破繭: 走過愛情、親情、人際的關卡, 綻放生命的新綠

作者 楊晴翔
出版社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關係破繭: 走過愛情、親情、人際的關卡, 綻放生命的新綠:這是本雙方關係出現分歧後,能獲得最舒適結果的打氣之書。也是現代人的生活樣貌和必須深思與面對的課題,越可以健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這是本雙方關係出現分歧後,能獲得最舒適結果的打氣之書。 也是現代人的生活樣貌和必須深思與面對的課題, 越可以健康以對,就越能成為更好的自己,活出更好的生活。 你也有過這樣的經驗嗎? 和另一半、同儕在完全不同的家庭背景下長大, 日子久了,漸漸因為價值觀不同,多有摩擦; 或僅是因為一些瑣碎小事積累,而產生了矛盾。 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和同伴、愛人漸行漸遠? 走到「關係不好」這一步? 失去不代表失敗,唯有解開綑綁的羈絆, 才能走過生命中的毎道關卡 親子關係——把時間的維度拉長看,別只求一時的勝負 孩子就像一張飛在天際的風箏,父母兩人就像分別拉著同一張風箏的兩條線,當你握緊手中的那條線的同時,是否也別去剪斷對方手上的一條線? 兩性關係——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不快樂的婚姻才是 兩個人的寂寞,比一個人的孤單要更折磨!愛情寧缺勿濫,婚姻更是如此。當愛走到盡頭,是否有辦法在結束時,儘可能無痛地走完。 人際關係——最可怕的不是拳腳,是有意的排擠與忽視 不論情場或職場,任何團體都宛如「縮小版社會」,大家競爭著「地位」,踩著別人往上爬。身處其中要學會如何自我保護,而非放棄希望。

各界推薦

各界推薦 你打氣推薦── 尤美女 立法委員 李茂生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林秋芬 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 資深諮商心理師 周慕姿 心曦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 鄧學仁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黃柏嘉 諮商心理師 楊雅晴 作家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楊晴翔楊晴翔台大法律系畢,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曾任法官,現為調解委員、執業律師,也是一名父親,當了父親之後,文青病好像還沒痊癒。嗜閱歷史及懸疑推理作品。在案件中主張尋找表面底下真正的心理成因,釐清人生需求的先後順序。著有《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FB粉絲專頁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https: www.facebook.com judgeandlawyer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推薦序 陪伴你我走過生命中的毎道關卡 尤美女 時間會給你答案 林秋芬 成家立業靠關係 鄧學仁 作者序 破繭而出的養分與勇氣 第一部分 親子關係——把時間的維度拉長看,別只求一時的勝負 父親的成全 我是為妳好 十年 第二部分 兩性關係——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不快樂的婚姻才是 實習父母 最後的尊嚴 她的為難 婚姻冷暴力 完整的家? 第三部分 人際關係——最可怕的不是拳腳,是有意的排擠與忽視 替罪羔羊 校園叢林? 職場騷擾 恐怖情人 大人的性平教育

商品規格

書名 / 關係破繭: 走過愛情、親情、人際的關卡, 綻放生命的新綠
作者 / 楊晴翔
簡介 / 關係破繭: 走過愛情、親情、人際的關卡, 綻放生命的新綠:這是本雙方關係出現分歧後,能獲得最舒適結果的打氣之書。也是現代人的生活樣貌和必須深思與面對的課題,越可以健
出版社 /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5100384
ISBN10 / 986510038X
EAN / 9789865100384
誠品26碼 / 2681837473007
頁數 / 240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4.5X21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與幸福的距離,究竟還有多遠?
當生命遇到難解的習題,
法律往往是避開人生地雷的最適選項。

試閱文字

導讀 : 破繭而出的養分與勇氣
距離我的第一本書《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的出版已經兩年半,本來沒有想過還會再寫第二本。
回想當初寫書的起心動念,是我迫切地想把幾年來的辦家事事件實務經驗中,所醞釀的想法與一些該被破除的迷思,傳達給社會大眾,也對於家事法中各個環節做一層初步的介紹。
出版後這兩年,收到了不少讀者給我回饋,有些是拿了書皮早已翻破、裡面畫了很多螢光筆的書來找我諮詢,説:「律師,你的書我早已整本讀完,裡面的案例跟我的情況好像,讓我有了不少思考方向……」有些則是在我的Facebook專頁上,私訊告訴我:「這本書帶給我很多鼓勵,讓我在自己的案件,看到曙光,能走下去,希望你能繼續寫下去。」
這些迴響,在某些我因為辦案深有感觸的夜裡,像緩緩打上沙灘的浪潮般,一再對我提問:「既然上一本書有幫助到一些人,那再寫的話,還能夠寫什麼?」雖不想老調重彈,但總希望能給更多人帶來正面影響。
這些日子,我繼續做著我的律師業務,也固定在法院當家事專門調解委員,我發現不少人的婚姻、親子、親屬間的關係緊繃乃至破裂,都是從很微小的地方慢慢僵化、崩解,大部分人溝通的能力,隨著關係的加深卻開始劣化,有些人是對於危機毫無察覺,裂口最終無法縫補,只能走入法院;另外一群人則是在法庭裡用盡全力求取一時的勝負,卻不看長遠、不思考這輩子仍須相見的關係。這些親近關係的惡化,就像緊縛的繭一般,深深羈絆住他們的人生,難以再往前一步。
我偶爾也接到朋友詢問在職場被霸凌的處理,或是孩子在學校裡遭到霸凌的諮詢,其實這些衝突都有一些共同點:委曲求全、難以求援,法律只能做為最後一道防線,但往往為時已晚,且無能為力。
從更廣的角度觀察人際關係,近年來同婚立法、性別平權及性別歧視的議題,與校園霸凌的發生息息相關,同樣是少數人因為不能被非難的理由,遭到壓抑的情形。我曾協助被冤枉的當事人逆轉得到無罪判決,深感法律人最珍貴的片刻不過如此,如果我們能立志於冤罪平反,那麼減少霸凌,並協助弱勢少數獲得平等的自由、尊重及權利,也是理所當然。
本書的問世,特別要感謝尤美女委員在性別平權議題堅定不懈地努力,給了我很多啟發,鄧學仁老師則對本書內容提供了很多中肯建議,謝謝您們慷慨賜序。
感謝林秋芬老師,她從第一線協助法院處理過許多高衝突家庭的諮商心理師角度,為本書撰寫一篇感心的推薦序。
也要謝謝黃柏嘉諮商心理師,聽過他的演講,對我寫這本書的很多想法理念有很大的啟發。
由衷謝謝恩師李茂生教授、周慕姿諮商心理師、楊雅晴小姐對本書的推薦。
更謝謝我的家人、好友一直給我支持與鼓勵。
由衷希望,本書能讓在各種關係衝突中糾結的人,找到一些逐漸修補關係的能量,成為明日破繭而出的養分與勇氣。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推薦序】
──(尤美女 立法委員)
陪伴你我走過生命中的每個關卡
推動性別平權運動三十年,我由性別盲覺醒,看見每個悲傷案件背後千百個不平等悲劇的縮影,是父權文化、法律制度對女性朋友、同志族群的壓迫。
所以,我一路推動了性別工作平等法、民法親屬篇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同性婚姻法案。期待透過立法以及法案推動過程中與大眾的對話,讓社會逐漸接受平等與權利保障的觀念。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移風易俗亦非一朝一夕,法律上平等了,不等於現實生活中就萬事太平,從每日社會新聞當中,仍可發現父權與傳統觀念持續在私領域中作用與發酵。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辨識壓迫、化解衝突、實踐平等,除了知識,更需要溫柔與智慧的策略方法。
協助無數婦女走過離婚官司,感觸最深的是:對於夫妻間的紛爭,法律所能解決的終究有限,只是終止雙方在法律上的關係而已。而在婚姻中夫妻因為對彼此期待不同、相處上摩擦所生不甘與失落的情緒,並不會因為離婚而煙消雲散。沒有妥善處理,即使法律關係終止,仍會不斷引發新的衝突與訴訟(例如:不願給付扶養費、不願讓子女與對方會面交往、聲請改定親權等等),持續累積雙方的怨忿與不滿。
要擺脫上述的惡性循環,唯有找到自我、看清楚自己在關係中的定位,重新調整關係經營的重心與目標。這也是為何,擔任家事律師期間,我始終認為需要從女性主義的角度出發,培力婦女的主體性,重視溝通與調解,協助婦女長出正確看待關係與調整關係的能力。
本書以親子關係、婚姻關係、人際關係等不同人生階段所面臨的生命關卡為主軸,楊律師將承辦家事事件的豐富經驗、感觸轉化為淺顯易懂、深入人心的故事,犀利地刻畫出父權文化、刻板印象如何影響了人們對婚姻家庭的期待、實踐與衝突。每段生命故事之末輔以法律分析、實務見解、跨學科知識,以及關係經營的撇步與處世哲學,引導讀者思考問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閱讀此書,無論是尋求指引還是回味人生,他會是我們的友人、導師、律師,陪伴著我們走過生命中的每個關卡。

──(林秋芬 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資深諮商心理師)
時間會給你答案
在家事紛爭領域工作十多年的我,協助過無數高衝突、離異的父母及孩子,見父母處於關係聚散離合所帶來的失落、憤怒、不甘願等龐雜、自己都理不清的情緒中,這些累積成內在破壞性力量,有時更隱微牽動著父母於婚姻、親權、子女會面的協商。
專業資源如何幫助父母能稍停下來、喘口氣看看自己怎麼了,是需要時間、心理成本的投入,需要各方條件的促成,短時間內讓父母稍微恢復一下能力,低下頭來看看身邊的孩子,也是我們在這極具挑戰性的工作中努力嘗試各種介入。
我們總想如何鬆動固著的父母、期盼父母於必須分離時,能以孩子的利益為考量,很開心楊律師出了第二本著作《關係破繭》,一個個細膩好讀的小故事、加上故事一開始具頗有哲理的金句,最後每個故事都有「關係解憂相談室」,這部分可是含金量高的重重專業法律觀點,且淺顯易讀。
我很榮幸能搶先閱讀,當我閱讀第一個故事時極為驚喜,並迫不及待分享給我的團隊夥伴關於我讀到的故事,這些彷彿在我們工作現場日日上演的家庭劇碼,故事並不是停留在父母衝突的當下,而是把時間拉長,從成年孩子的眼光去看當年父母於司法訴訟期間,父母的決定、孩子的被迫捲入,而後續在孩子生命經驗中,這些平行關係如何再複製他的父母關係、親子關係、自己的伴侶關係。
我佩服楊律師於法律專業之外,竟可以跨界結合屬於我個人專業的心理學理論與分析,讓讀者洞悉關係動力、兒少心理,我想拉長孩子生命的維度去回看的敘事,也許讓爭執中的父母能省思當下的作為。如楊律師所說,父母一方放大與固守保護孩子執念、阻斷雙方溝通的可能、斷了孩子與一方父母的關係維繫,這些衝突下堆疊的訴訟案件,只有不斷撕裂各種關係。
有些孩子感受父母的不幸福,是自己造成的災難;有些孩子需要用自大,來掩蓋那個自責;有些孩子這一生需要耗好大的能量來證明:我是重要的、我是值得的。而這些內在自我脆弱、在關係遇到困境的成年孩子,就常出現在我的婚姻諮詢門診。同樣地,內在的修復需要耗費很多精力,期盼孩子終將能學會對自我慈悲、讓複製停止於這一代。所以,我時常告訴這些高衝突父母,你們的矛盾、不一致、怨恨等,會在孩子身上體現,也許不是現在。
第二篇章談婚姻關係,很適合陷於各種親密關係困境中的伴侶,閱讀者可以在他人的故事中映照自己、找到方法,婚姻關係的經營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了孩子之後,更需要面對個人內在的擾動、關係、需求的變化,需要夫妻能在顛簸中攜手,這本書也有一些簡易指引。第三章談職場、校園霸凌、恐怖情人等各種議題,並結合法律面解析。
佩服楊律師產出這樣具廣度與深度的一本書,我讀完以後,深刻覺得這本書除了是家事法庭的伊索寓言、心靈雞湯,還附了湯杓給閱讀者,具有很高實用價值。不只適合普羅大眾、法院的家事當事人,我更推薦給所有辦理家事的律師、家事調解委員、協助高衝突離異家庭的助人工作者,相信每位閱讀者能從不同的視角,帶走你想要的。

──(鄧學仁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成家立業「靠關係」
有聽過這則笑話嗎?

在職場要成功必須具備「三拍原則」:對長官,拍馬屁;對同事,拍胸脯;對部屬,拍桌子。

這中間的關鍵就是對上、對同儕以及對下的人際關係,「三拍原則」雖屬笑話,未必會成功,但人際關係處理好,至少不會到處碰壁。
本書就是探討如何建構良好人際關係之作。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依據研究顯示,孩子從國三到高三負面情緒的比較,最差的是「父母感情不好,但已離婚」,這種狀況通常我們可以理解,但令我們始料未及的是,「父母感情不好,但已離婚」的子女,居然比「父母感情好,未離婚」的子女負面情緒還低,顯然父母離婚對子女未必有不良的影響,光是這段的敘述,就讓人想閱讀本書。
本書的特色有三:故事性、專業性與實用性。
首先,就故事性而言。本書各篇均以一則故事開頭,故事的鋪陳引人入勝,擺脫說教式或教科書的方式,很容易吸引讀者興趣。例如:「當女兒步入禮堂或生兒育女時,誰要牽著她,走向紅毯的另一端,誰要為在產房的辛勞與淚水共同歡呼,並給予溫暖的擁抱。」讓陷於離婚風暴的父母重新恢復理智,不要因為離婚官司的相互攻擊而傷害子女。而對於母親的消極離間,母親隔著鐵門對小孩說:「想不想去見爸爸你自己跟他說。」如此鮮活的畫面,讓讀者亟欲瞭解故事的後續發展。
就專業性而言,本書指出「母親為阻止父親與子女接觸而提出性侵與保護令的告訴,父親只好選擇建立另一個家庭」「沒有過夜的會面交往,等於沒有會面交往」「興師問罪往往換來防衛與反駁,但不能真正讓我們贏」「婚姻的贏家是讓彼此互相成為對方願意追隨的人,而非贏在口頭上顏面上的勝利」都是人際關係很重要的哲理。甚至針對親子關係之描述,父親對女兒日後建立親密關係的影響,比母親更加深遠,透過父親的建議,更容易與男性伴侶維持關係等,藉由本書專業的說明,可以瞭解如何處理人際關係。
就實用性而言,在每篇故事的最後,都有「關係解憂相談室」的單元,其中提到藉由保護令或是刑事告訴,妨害父親探視子女之問題、離間子女的行為在國外已成為刑法可以處罰的對象、得否強制命令進行DNA親子關係鑑定之問題、境外通姦罪台灣法院是否有審判權之問題、遭受冷暴力得否提起離婚之問題。此外,有關校園與職場之霸凌如何申訴,遭受霸凌者如何主張權利等,本書提醒大家面對問題時如何因應。
本書內容包含成家的婚姻與親子關係,以及立業的職場與性別關係,三篇前後呼應,成為成家立業的最佳指南。成家立業要靠好關係,如何在成家立業的過程中處理好人際關係,是本書要告訴讀者的主要內容,推薦大家一睹為快!

──(黃柏嘉 諮商心理師)
晴翔律師透過溫暖細膩的故事,搭配清晰易懂的法條說明,幫助讀者消除對訴訟的陌生與憂慮;同時也指出一條走出痛苦煎熬關係的捷徑。

──(楊雅晴 作家)
一篇又一篇的生命故事,心碎、真實卻映照出扭轉的希望。若我們能從別人的故事中看見自己,就有機會避開人生的地雷。謝謝楊律師用如此細膩的文筆,梳理關係與法律的交疊之處,讓我們能夠回望人性的光輝。

試閱文字

內文 : 父親的成全
在關係的泥淖中,相互拉扯,
願意第一個放手的,不是認輸,
反而是因為看到黑暗盡頭的光亮,
想要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晚上八點,忙完公司「大事」的宥恩下班回到家,妻子端出一桌熱騰騰的飯菜說:「辛苦了,忙到這麼晚。孩子都已經吃了,剩下的我加熱過了,都是留給你吃的。」。
「這陣子也辛苦妳了,公司忙著IPO最重大的一步,最近每天跟律師、會計師,還有財務部門開會,今天看了評估報告,預計下週的募資結果很樂觀,心裡終於放下一塊大石頭了。」宥恩回道。
「我說,『徐董事長』,『您』的夢想終於成真了,『您』應該是家族中第一個在商業上取得這麼大成功的人吧?」妻子笑著說。
「不,我妹也很優秀啊,她在美國拿了企管碩士,又考過CPA,還拿了美國會計師執照。」宥恩深感驕傲地說。
「真的,從任何標準來看,你們兩兄妹都很傑出呢。雖然你們小時候面臨父母離異,一般人多半認為離婚家庭的孩子,會比較徬徨,可是,你跟你妹對任何事好像都胸有成竹,照著計畫一步一步走呢。」妻子接著說,「而且你媽還要身兼父職,對你們應該花了比別人更多的心力栽培吧?」
宥恩聽了妻子這麼說,放下碗筷,抬起頭回答:「其實,親戚們都以為,我媽跟我爸離婚後,我們都靠我媽一手帶大,把我們兩兄妹培養得品學兼優,還出國留學。認為取得現在的成就,完全都是我媽的功勞。」
「媽的功勞當然很大。只是憑良心講,這其中還有一位幕後英雄,我們卻沒有給他應有的評價。」宥恩繼續說。
「喔?幕後英雄?」妻子疑惑問。
「這要先從另外一件事說起了。前陣子我有一個部屬要打繼承官司,想找一位專攻家事的律師,我就去問媽有沒有可以推薦的人選,後來媽介紹了當年幫她處理離婚案子的那位林律師。我突然想藉此機會拜訪一下林律師,畢竟當年國中有見過他一次,也就跟著同事一起去了趟律師事務所。」
「在我同事談完事情後,林律師單獨留我下來,說有些往事可以跟我聊聊。現在的他已經是一位六十歲、快要退休的律師了。」
***
林律師話家常:「沒想到你已經這麼大了,還這麼有成就,當年遇到你時,還只是個國中生呢。」
「當年,你的父親因為你母親沒有辦法妥協公婆家族裡的某些觀念,而提起離婚訴訟。又因為他將所有薪資都交給你母親管理,婚後也買了一間房子,登記在你母親名下,使得母親名下的資產較多,你父親於是提出了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並且也極力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當時,你母親也覺得跟婆婆處不來,基本上對於離婚這件事並沒有異議。只是,她也希望能取得你們的監護權,而且,又希望將剩餘財產分配的負擔降到最低。」
「調解時,兩邊僵持不下,你父親沒有辦法具體舉出你母親的財產有多少,也說不清楚到底要請求多少剩餘財產分配。另外,孩子的監護權,雙方也各執一詞,都認為孩子跟著自己會有比較好的照顧。進行了三次調解,都沒辦法獲得共識。」宥恩聚精會神聽著林律師娓娓道出當年的往事,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當時父母親離婚訴訟的細節。
「本來我以為就這樣要結束調解,讓法官進行真正的審理程序了。結果啊,調解的法官說希望能再開一次調解庭,讓孩子們親自到法院來,聽聽你們對於父母親離婚的意見。這是法官的要求,我們沒有任何可以拒絕的理由,當然也希望由你們親自跟法官說,尤其是你妹妹當時比較希望跟著媽媽,這對我們也是有利的。」林律師說。
「去法院那件事,我還有些印象,記得那天剛好考完月考,下午還跟學校請了假,就去法院了。」宥恩說。

「你對法院有什麼印象?」林律師說。
「還沒去之前,以為法院就像電影演的那樣:法官很有威嚴地坐在很遠的高台上,而我會隔著柵欄跟法官說話。沒想到只是去一個像會議室的房間裡,我記得那時法官要爸媽還有律師都到房間外面等,剩下我和妹妹,跟法官還有一位阿姨,應該是調解委員吧,這些人在場而已。」宥恩回憶道。
「那你還記得法官問你們什麼,你又說了些什麼嗎?」
「好像有問到爸爸媽媽離婚了,對我們有什麼想法,我回答:『我沒辦法說什麼,他們吵架吵得兇,也讓我們不好受,但我已經夠大了,如果他們想分開住,我沒有差。』」
「還有嗎?」林律師問。
「我還記得那時法官跟我們聊一些很簡單的問答,像是我們幾年級了?喜歡什麼科目?有沒有補習呢?未來升學的目標是哪裡?我記得我妹說她還是想要住在原來的房子,因為同學都住附近,希望能跟同學一起上學、補習。我應該是說跟爸爸媽媽住都可以,只要能讓我專心準備接下來的考試就好。」
林律師笑著說:「當年你們跟法官談話之後,這件案子就出現意想不到的轉折。」
「法官讓你們兄妹離開調解室之後,就換你爸媽進去房間。法官對他們說了孩子們對於離婚的想法,提到你們兄妹倆的小小心願,是希望能夠繼續在原本的環境完成學業,不希望有轉學的變動,不知道父母雙方能否成全孩子的這個心願?」

「你的父親聽完之後,沉思了一、兩分鐘說:『這樣啊,那我知道了。』他表示自己會搬回老家,就讓孩子繼續住在那間房子,也就代表媽媽能單獨監護。此外,他也放棄所有的剩餘財產分配,他說:『雖然我沒有辦法跟她生活下去,但我相信她做為母親會好好照顧孩子。扶養費的部分,我就不負擔了,除非有特別需求,再來找我,若孩子未來有深造的機會,我絕對不會吝於付出。』」
「法官跟調解委員都稱讚你父親明理、又懂得成全子女,做出這麼大的退讓。而你母親一方面有點訝異,當然也是帶著感謝的心情同意,很快地就簽了調解成立的筆錄,確定由你母親單獨擔任親權人。」

林律師描述起這一幕,彷彿像是昨天的事。
「原來如此啊,這一段我們沒有聽到,只記得法官後來再叫我們進去,就是講調解後的結論了。」宥恩在那遙遠的記憶中,挖掘著。
「對,調解委員請你們進去,我記得她的第一句話是笑著問你們:『孩子們,猜猜你們的心願達成了嗎?』而你們愣在那邊傻傻地點頭說:『有嗎?有吧。』委員就說:『你們的爸爸媽媽很棒,很了不起,他們都聽到你們的心聲了,也一起幫你們把心願達成。所以,不論爸爸媽媽以後有沒有住在一起,你們都可以繼續住在原來的地方,不用搬家也不用轉學了。回去要好好感謝爸爸媽媽,有空時,也要記得多回去看看阿嬤喔。』」
***
妻子聽了宥恩的轉述後,紅了眼眶:「從來沒有聽你說過太多你爸的事情。」
「我對我爸的印象多半停留在高中前。高中時,大概每一、兩個月會去阿嬤家一趟。我爸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去那邊一整天,話聊不到半句,要不就是一起看看球賽、看看電視,然後吃個晚飯,就離開了。大學以後,我到外地唸書,只剩下逢年過節會回去阿嬤家。」
宥恩接著說:「對於那天調解的過程,小時候固然有微薄印象,但沒有太大的體悟。只是我現在四十歲,也為人父了,再從林律師那邊還原那段往事,對照我現在的成就,才有一份扎實感,原來,我們的『得』,是來自於父親的『捨』。甚至,連他孑然一身走時,因為沒有太多花費的習慣,留下了很多遺產給我們,我這才有第一筆足夠的創業基金。」

「今年清明節呢?你妹要回來嗎?」妻子問。
「我會打電話跟她說的,我們應該一起去爸爸的墓前,好好地再跟他說一聲謝謝。謝謝他所做的一切,謝謝爸爸的成全。」

關係解憂相談室
有人說:「結緣容易,離緣難。」當兩夫妻想要離婚,哪怕是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都好,但是什麼讓兩人分不開?

孩子的親權是首要糾結點
通常是因為孩子,孩子是兩人心頭的一塊肉。當我們無法協調出孩子的親權人(也就一般常見理解的「監護權」)該由何方來擔任時,就只能上法院請法官評理了。
法律規定,這樣的離婚加上親權的案件,在法官決定之前,都必須要經過調解。調解是在法院的調解室進行,一定會有調解委員協助雙方達成共識,有時候,法官也會加入調解,協助雙方提出方案來解決糾紛。

調解次數取決於雙方共識
調解會調幾次呢?其實不一定,一般來說,有離婚附帶親權酌定的案件,一次調不成,許多法院不會馬上認為是無法成立,還是會邀請雙方再改期續行調解。如果以法院辦案期限來說,調解程序所給的期限是四個月,一個月調解一次的話,最多可能有四次的調解機會,但還是要取決於雙方有沒有一步步靠近的方案、有沒有意願繼續調解。

裁判費用的繳納規定
而繳交給法院的裁判費用,通常一個離婚案件所要繳交的裁判費是新台幣三千元,親權的部分則是收取一千元,離婚加上親權的案件總共是四千元。如果雙方有幸能調解成立,就可以將繳納的裁判費用向法院申請退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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