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論 二: 人格法益篇 | 誠品線上

刑法各論 二: 人格法益篇

作者 許澤天
出版社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刑法各論 二: 人格法益篇:本書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重新詮釋我國刑法各罪規定與相關學說實務見解,並援用大量精彩實例辯證概念差異與各罪適用關係,每一個罪名都先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重新詮釋我國刑法各罪規定與相關學說實務見解,並援用大量精彩實例辯證概念差異與各罪適用關係,每一個罪名都先切入保護法益與體系結構,再就不法構成要件個別要素作細緻的論述,以進行合目的體系的價值論證,相信能為讀者帶來更好的學習效果與思考樂趣。 本書不但適合當配合上課學習與準備考試的教材,對於實務工作者或想要深入研究人格犯罪議題的人士來說,本書亦能發揮適當的指引功能。要特別推薦的是,醫療刑法的核心內容就在人格法益犯罪,本書對此有相當深入的討論。 本書是針對人格法益的第二冊,筆者將盡可能地早日出版公共法益的第三冊。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許澤天臺灣宜蘭人現職: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碩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比較法學組學士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一章 殺人與墮胎第一節 普通殺人罪 第二節 受囑託或得承諾殺人罪 第三節 教唆或幫助自殺罪 第四節 過失致死罪 第五節 墮胎罪 第二章 遺棄與肇事逃逸第一節 遺棄罪 第二節 肇事逃逸罪 第三章 傷害身體第一節 普通傷害罪 第二節 傷害致死罪 第三節 重傷罪 第四節 聚眾鬥毆罪 第五節 傳染花柳病罪 第四章 妨害自由與性自主第一節 強制罪 第二節 私行拘禁罪 第三節 恐嚇個人罪 第四節 侵入住居罪 第五節 非法搜索罪 第六節 強制性交或猥褻罪 第五章 妨害名譽與信用第一節 公然侮辱罪 第二節 誹謗罪 第三節 妨害信用罪 第六章 妨害秘密第一節 妨害文件秘密罪 第二節 入侵電腦罪 第三節 窺視竊聽竊錄罪 第四節 洩漏業務上秘密罪

商品規格

書名 / 刑法各論 二: 人格法益篇
作者 / 許澤天
簡介 / 刑法各論 二: 人格法益篇:本書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重新詮釋我國刑法各罪規定與相關學說實務見解,並援用大量精彩實例辯證概念差異與各罪適用關係,每一個罪名都先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957431
ISBN10 / 9862957433
EAN / 9789862957431
誠品26碼 / 2681613865002
頁數 / 336
開數 / 18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序言

今年司法界的盛事,莫過於喧嚷數月之久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偶爾瀏覽相關新聞,常讓心情起伏許久,耽誤不少寶貴的寫作時光。以一個法學教育者的眼光來看,這場會議漏未討論的重要主題,就是作為改革基礎的知識。與我國法學習的對象德國相比,我國學界對諸多法律問題的述理明顯不足且常見凌亂,法律教學缺乏一定的章法,幾由各個授課老師自行其是;國家考試選拔人才標準不夠客觀;面臨層出不窮的個案,實務經常只能套用往例處理,或者見招拆招,難依法律價值進行合乎目的體系的論證,以致無法達到應有的法律適用可預測程度。不只實務與法學教育必須進行知識反省,作為司法品質源頭的立法,亦與法學知識密切相關,兩者間有著共榮共枯的關係。

這部年在中國大陸公布的刑法,推測係由當時的國內法學鴻儒與國外顧問合作完成,縱有些許瑕疵,尚還呈現一定專家立法的水準,奠定往後刑法釋義學的發展基礎。其後在當局假藉各種動員戡亂名義主導下產生的「特別刑法」,罪刑失衡,概念體系混亂,成為學界在教學與研究的棄兒,勉強產生的實務解釋,亦是治絲益棼。近二十年來制定的與本書有關條文,如遺棄罪不罰事由(§-)、肇事逃逸罪(§-)、窺視竊聽竊錄罪(§-)等等條文,雖有呼應當代社會需求,卻有不少思慮欠周之處,以致出現不少無解難題。
為求豐富法律教學與研究素材,並供實務辦案參考,筆者在今年二月財產法益篇問世後,不敢稍加懈怠,全力撰寫已投入多時的本書,以盡法學教育者的司改責任。但因學植未深,縱已耗盡心神,亦只能暫先完成人格法益篇,內容極具挑戰的公共法益篇,就留待第三冊處理,以讓緊繃的研究生活稍獲喘息,並避免倉促成章的瑕疵。事實上,人格法益犯罪已是刑法學習的重心,諸多議題(如安樂死、墮胎、醫療說明義務、隱私權、名譽保護與言論自由)早已成為民法與公法共同關切的對象,再經筆者詳細討論敘述,內容已足夠單獨發行。

本書的出版,衷心地感謝康士坦茨大學Andreas Popp教授的協助,使筆者得以在暑假中靜心地完成相關工作。成大法律所學生翁英琇、陳家誼、鄭惟容與張櫻馨醫師的校對與閱讀意見,新學林出版社李啟琳先生協助編排出版,同在康士坦茨作客的柯格鐘教授的鼓勵,妻子與岳母對幼子的照顧,無一不是本書完成的重要幫助,在此一併致謝。回想自己求學過程,黃常仁老師多年前在東吳大學課堂的教導,促使筆者走向研究刑法的路;前年逕自參加老師在高雄大學的最後一堂課,眼見其專注的授課神情與充分準備,未提一句課外話語,數十年如一日的教學態度,更讓已為老師的筆者敬佩不已,引為典範。
書稿初成,謬誤之處,在所難免,尚祈讀者在閱讀之際,不吝提供相關批評與指教([email protected]),以讓本書有成長的契機。

許澤天
年月於德國康士坦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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