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世界史: 泡沫經濟、戰爭與股市 | 誠品線上

金融の世界史: バブルと戦爭と株式市場

作者 板谷敏彦
出版社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金融的世界史: 泡沫經濟、戰爭與股市:從美索不達米亞泥板的借貸記錄到雷曼兄弟事件貨幣演進下人類的欲望史◎蘇美人發明文字,是出於保存借貸記錄的迫切性;文藝復興時期義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從美索不達米亞泥板的借貸記錄到雷曼兄弟事件 貨幣演進下人類的欲望史 ◎蘇美人發明文字,是出於保存借貸記錄的迫切性; ◎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孕育出銀行、保險業與大航海時代,帶來自由的金融市場; ◎國家之間的戰爭打造出股票與債券的基石; ◎時至今日,理應獲得進化的國際市場,卻始終陷入通縮、通膨、泡沫經濟的循環。 ◎從通史的角度鳥瞰金融的世界史,由淺入深、層層剖析當代金融概念的原始樣貌與本質。 ◎閱讀本書有如撕開一層又一層的包裝,藉此掌握金融史的發展。 金融,是人類欲望所生的弊端?或是一門睿智的生意?本書從通史的角度,鳥瞰人類用於營生的金融。 本書作者運用自身豐富的歷史素養和金融財經的專業,依循人類歷史發展的脈絡,輔以各類趣聞、古今輝映,述說戰爭、政治、貨幣、債務、財富與人性,如何共譜數千年來人類金融的歷史,金融制度又如何伴隨人類在政治、社會、文化、科技等各領域而臻於成熟之境,被「文明」與「進步」層層包裝,終至眼花撩亂的地步。 第一章以酒香切入,探討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的賒購啤酒,金融交易、商業銀行、高利貸如何萌芽於古老美索不達米亞,而世界上最古老的《漢摩拉比法典》如何加以規範。至於刻有楔形文字的泥板,就是當時的「平板電腦」,供交易及帳目核算等經濟活動之用。 第二章談貨幣的源起。西方世界認為貨幣鑄造源於希臘時代的「獅頭幣」,以鐵鎚敲打基座上的礦材來鑄幣,至今此一方法仍未改變。西元前四世紀的大狄奧尼西奧斯是第一位位利用礦材與貨幣間的價值差額(通貨膨脹手段),來獲取自身收益,從此以這種手段用作國家還債的方法未曾間斷。同樣具啟發性的是巨石幣故事,直到晚近南方島嶼仍在使用巨石幣。在德國成為這些島嶼的統治者後,為了動員當地居民興建道路網,在石幣上以黑筆打叉,便能產生效果,此類似行為發生在1930年代的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甚至被認為是經濟大恐慌的元凶。 第三章討論當代金融市場的主要投資手段──選擇權,此一投資手段源於橄欖榨油機使用權。作者將雷曼兄弟事件比擬為希臘神話的邁達斯國王,終其一生不擇手段地追求財富。第四章討論中世紀宗教信仰對於利息、奴隸貿易的理解與規定。在當時,君士坦丁堡成為歐亞貿易的中繼站,是義大利城邦國家的繁榮基礎。掌握跨境商業網絡的弗朗切斯科.達迪尼,在記帳方式單式會計邁向複式會計,在處理不動產與有形資產時,也運用了現代會計的折舊與攤銷等概念,並將無法回收的債權明確認列為損失。 第五章述說大航海時代,美洲大陸流入的白銀引發歐洲長期的通貨膨脹,泛稱「價格革命」,今天美股報價皆以八分之一美元為單位,便源自以鉗子和鑿刀將墨西哥銀元對分的歷史傳統。歐洲各國在面對此一新局勢時態度不同,英國亟於開拓新市場,其海事法庭頒發「私掠許可證」給海盜,因而建構了非正規海軍的海盜可襲擊敵國船隊的持續制度,可見資本主義從一開始就帶有流氓的色彩。 進入十三世紀,股票交易興起,要成立公司就須獲得政府和國王特許。第六章述說東印度公司與證券交易所,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被認為是現代股份有限公司的鼻祖,後來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基於經營印度殖民而佔有一席地位,相較於英國東印度公司將單次航海獨立為單一事業,荷蘭東印度公司將21年間所有的航海行為視為一個事業體,其精神類似以永續經營為目標的現代公司。而世界證券交易所的濫觴,便是交易VOC股票的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在英國,由於股票經紀人的惡習惡狀,皇家交易所拒絕其進場,他們只能在附近的咖啡館聚集,即舉世聞名的喬納森咖啡館。 第七章是國債與保險的源起。1688年以後,英國議會政治獲致成功的要素在於「內閣制」及新穎的「貸款制度」,這就是國債的發明。在此之前,所謂國債並不存在嗎?可以在本章中找到答案。至於保險,《漢摩拉比法典》裡有其原型,勞埃德咖啡館則是現代保險的緣起。 第八章圍繞在諸如南海公司在內的特許公司,如何在歐洲引起一波波泡沫經濟。1689年,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對新任英國國王奧蘭治親王威廉一世發動「大同盟戰爭」,後來英國為了緩減大同盟戰爭及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所導致的政府債務膨脹,1711年開始進行南海公司的募股,因此開創了現代金融的債務股票化。正當歐洲處於泡沫經濟騷動之際,美國的證券市場萌芽於梧桐樹下與唐提咖啡館。處於遠東的日本,則在鎖國時期的大阪開設制度健全的米穀交易所,而成為全世界最早的期貨交易市場。 從第九章開始,作者將時間軸拉到近代,從兩位酒鬼牧師的故事帶出投資信託的序曲。法國大革命戰爭讓倫敦成為占盡優勢的金融中心。拿破崙將法國在北美的屬地賣給美國政府,其範圍相當於今天美國領土的23%。大家所熟知的金本位制的誕生,天文學家牛頓是重要推手。國際貨幣體系逐漸成形於拿破崙戰爭後各國的復興,而所需資金都在倫敦市場以發行英鎊計價的債券來籌措。 在歐洲泡沫經濟最高峰的1720年,英國頒布了《泡沫公司禁止法》,以約束草率籌資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以州為單位進行立法的美國則針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不必像特許公司那樣逐一制定法律,只要登記即可。第十章開始,美國逐漸成為世界經濟的重鎮,南北戰爭時期愛心國債的銷售,擴大了美國證券投資者的人口規模,並奠定日後美國證券投資業的發展基礎,及革新金融資訊流通效率。到了1882年,道瓊服務公司創立,利用電信和電傳紙帶將股價資訊附加其上,也開始新聞通訊的服務,這就是今天的道瓊工業指數。 第十一章進入二十世紀,透過日俄戰爭期間交戰雙方決定勝負的關鍵──資金籌措能力,來探討證券交易市場如何成為國際政治外交的手段。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以英、法兩國為中心,各國在紐約市場發行約20億美元的外國公債,於是國際金融中心從倫敦轉移到紐約。第一次世界大戰及接下來的戰後處理,對金融市場的影響甚鉅,泡沫經濟與通貨膨脹成為創造短暫快感的麻藥,世界經濟大恐慌則標示著人類經濟史走入新階段。在此期間,美國制定了「銀證分離」的法案,不僅支配了日後的華爾街,也影響戰後日本的金融管理。 第十二章的重點是一戰到二戰的日本,涵蓋證券交易制度、股價指數計算、貨幣制度、投資信託等,文末敘述戰後初期的經濟復興政策與股市熱潮。第十三章進入戰後的世界。戰後世界經濟秩序的重建,首先是《布雷頓森林協定》,然後是《關稅暨貿易總協定》,藉此孕育自由貿易體系,並支撐日後日本與西德的復興。在布林頓森林體系下,美元成為霸權貨幣,美國企業開始向全世界進軍,此時期被稱為「黃金六○年代」,在這段時期還發生仍左右當今股票市場的「股息革命」。1971年的「尼克森衝擊」讓全世界變了調,美元貶值引起美國霸權的衰弱與日本長期的經濟停滯,卻促使衍生性金融商品(選擇權、期貨等)金融科技的進步。 何時日本能走出「尼克森衝擊」下的長期經濟停滯?至今仍困擾著日本政府。第十四章告訴我們日本泡沫經濟為何爆發,1985年的廣場協議是關鍵因素。廣場協議雖未立即引發泡沫經濟,但1980年外國匯率及對外證券投資自由化以降一系列放寬管制的政策,是泡沫經濟的伏流。其中,股價上漲、再次發行債券、取得融資的循環模式,更像是往昔南海泡沫事件的翻版。 最後一章探討所有投資人都關心的問題:股價預測是否可行?指數型基金與個股孰優孰劣?作者梳理各門派的學說背景,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巴菲特與詹森的辯論。對於雷曼兄弟事件,作者以正面口吻表示,金融理論固然是一把雙面刃,但負面評價頗多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絕不是倒退,而是一場技術革命與進步。

各界推薦

各界推薦 李為楨(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吳惠林(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洪紹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教授)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 (依姓氏筆畫排列)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板谷敏彥板谷敏彥,1955年出生於西宮市。關西學院大學經濟學部畢業,入石川島播磨重工業後轉戰證券業,任職日興證券期間派駐紐約六年,後來在德勒斯登銀行(Dresdner Kleinwort Wasserstein)、瑞穗(MIZUHO)證券股票總部擔任總經理。之後,開發了日式避險基金。現專注於寫作,著有《金融的世界史:泡沫經濟、戰爭與股市》、《日俄戰爭:籌資的戰役》、《日本人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史》等。陳家豪陳家豪,現任國立政治大學臺史所兼任助理教授,曾赴日本東京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訪問研究一年、東京大學總合文化研究科交換半年。專攻交通史、企業史與經濟史,博士論文《近代臺灣人資本與企業經營:以交通業為探討中心(1895-1954)》由政大出版社出版,長期於《經營史學》、《經濟論文叢刊》、《臺灣史研究》、《臺灣文獻》、《臺灣學研究》等國內外指標性學術刊物、世界經濟史大會等國際重要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著有《從臺車到巴士:百年臺灣地方交通演進史》等。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譯者序/陳家豪 前言 第一章 利息與銀行都出現於貨幣之前 美索不達米亞的「平板電腦」/《漢摩拉比法典》對利息上限的規定/西元前的商業銀行/以牛隻和穀物計息 第二章 貨幣的幻想 大狄奧尼西奧斯的還債方法/紙鈔是中國的發明/日本貨幣的歷史/巨石幣的故事 第三章 亞里斯多德的思想 世界最早的選擇權/亞里斯多德的致富之道/希臘的匯兌商/《羅馬法》帶來財產權確立 第四章 中世紀的宗教與金融 中世紀基督教的主張/伊斯蘭治世的恩澤/費波那契偉大的貢獻/達迪尼文書:充滿活力的地中海世界/會計之父:盧卡.帕奇里歐/創造銀行的功勞:威尼斯的產物 第五章 大航海時代 創業者的時代/從新大陸進口的白銀:價格革命/美元的起源/打造英國繁榮基礎的海盜/再探《威尼斯商人的資本論》 第六章 東印度公司與證券交易所 公司的誕生:特許股票與無限責──特許股票與無限責任/東印度公司/證券交易所的歷史/鬱金香泡沫、喀爾文教派與貪欲 第七章 國債與保險的源起 國債的誕生:財政制度的大幅改革/財產損失保險的誕生:勞埃德咖啡館/紛歧的壽險起源 第八章 密西西比公司與南海公司 處理戰爭債務:南海公司的股票募集/約翰.羅的密西西比公司收購故事/英法泡沫經濟的破綻:資本積累的光與影/法國梧桐樹下/大阪堂島米穀交易所 第九章 從阿姆斯特丹到倫敦 蘇格蘭寡婦基金與聯合公債/拿破崙與倫敦市場/牛頓帶來了金本位制/國際貨幣會議與貨幣聯盟 第十章 從英國到美國 有限責任制與股市發展的基礎/鐵道與股票市場/南北戰爭與零售銷貨/媒體與道瓊股票指數 第十一章 戰爭與恐慌 日俄戰爭下的國際融資合作/第一次世界大戰與有價證券的大眾化/威瑪共和國的惡性通貨膨脹/股市崩盤與卓別林的《城市之光》/長期投資的幻影與股價反彈/裴科拉聽證會與《格拉斯-史蒂格爾法》 第十二章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的日本金融市場 二戰前的股價指數/二戰前美元對日幣的匯率/二戰與東京股票市場/二戰前日本的信託投資物語/廢墟上兩次股市的熱潮 第十三章 從戰後到尼克森震撼 二戰與紐約股票市場/布雷頓森林協議到GATT/美國的「黃金六○年代」與投報率革命/趕上歐美的日本高度經濟成長/戰後信託投資的興衰與證券業恐慌/尼克森震撼與金融技術 第十四章 日本泡沫經濟的形成 七○年代的通貨膨脹與雷根總統/廣場協議/一九八七年黑色星期一與流動性/從金融制度看日本泡沫經濟的形成 第十五章 投資理論的發展 技術分析與投資銀行/考爾斯經濟研究委員會與股市預測/隨機漫步理論與效率市場假說/作業研究與資產分配/指數基金/巴菲特VS詹森/攻擊效率市場假說/終局:經濟大穩健時代與雷曼兄弟事件 後記

商品規格

書名 / 金融的世界史: 泡沫經濟、戰爭與股市
作者 / 板谷敏彦
簡介 / 金融的世界史: 泡沫經濟、戰爭與股市:從美索不達米亞泥板的借貸記錄到雷曼兄弟事件貨幣演進下人類的欲望史◎蘇美人發明文字,是出於保存借貸記錄的迫切性;文藝復興時期義
出版社 /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9588572
ISBN10 / 626958857X
EAN / 9786269588572
誠品26碼 / 2682253437000
頁數 / 304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5X21X2.2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李為楨(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吳惠林(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洪紹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教授)
黃紹恆(陽明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教授)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
(依姓氏筆畫排列)

試閱文字

內文 : 第六章 東印度公司與證券交易所
公司的誕生:特許股票與無限責任
  日本擁有全世界最古老的企業──金剛組,起源於五七八年聖德太子為了興建四天王寺,招聘來自朝鮮半島百濟的寺廟興建專業工匠;雖然在日本泡沫經濟後歷經波折,至今依然健在,持續擁有超過一千四百年的歷史。日本人引以為傲的世界最古老企業,其實是家外資企業(百濟人)。直到江戶時代,金剛組都是四天王寺的專屬工匠組織,他們採用家族經營模式,也成為該企業跨越戰亂,經營卻沒被中斷的主要原因。一九五五年,金剛組採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型態,與其悠久的經營史相比,實屬晚近之事。
  法國南部加龍河(Garonne)沿岸有家名為Moulins du Bazacle的公司(company),至今仍然存在。八五○年左右,這家公司修建了麵粉研磨的水車工廠,並在一一五○年將公司股權分割成股份出售,真正體現了「股份」(share)的意涵。當時證券交易所並不存在,該公司卻留下了一四○○年以降的股價紀錄,後來在巴黎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然而,根據金融史學家威廉.伯恩斯坦(William Bernstein)的看法,一九四六年這家公司遭到「對醇厚的歷史感或資本市場都不表敬意之(當時的)法國政府」收歸國有。現在的企業名稱是「EDF Bazacle」,是位於圖盧茲(Toulouse)的電力公司及觀光名勝之一。
  專司包稅業務而誕生於羅馬的公司組織的鼻祖,伴隨著羅馬帝國的衰亡而絕跡,並未如義大利商人建立的公司一樣長壽。達迪尼的Compagnia每兩年更新一次,出資者僅限於同鄉、親兄弟、親戚等足以信賴、不會搞背叛的人。
  所謂法人的概念,萌芽於教皇或歐洲國王承認其權利的特許基爾特(同業公會)及特許公司。其中不限於企業,而且涵蓋都市、大學及宗教團體等,彼此間的性質差異並不明顯。
  雖然設立於十二世紀的倫敦市法團(Corporation of London)在日本的知名度不高,但至今仍擁有著整個城市四分之一的土地(參閱官網便可知曉)。現在的倫敦有一位「市長」是來自倫敦市法團的「Lord Mayor」,另一位則相當於日本自治體首長的「Mayor of London」,也就是「大倫敦市長」。雖然這只是形式上,但據說連英國國王要進入倫敦市,都須得到「Lord Mayor」的同意。過去在倫敦市法團的領土範圍內,只要加盟基爾特(同業公會)滿七年便不用服兵役,還可獲得開業許可。看來,倫敦市法團不同於今天我們所理解的現代公司。
  進入十三世紀後,股票交易興起。特許公司的股票交易雖成為可能,可是一旦要成立公司、籌集資金,就要獲得政府及國王特許,並非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募股。股票若是售出,投資人數增加,就可籌集到大筆資金。從這點來看,相較於個人經營、家族或同族經營,特許公司圖謀的經營風險辛迪加(Syndicate)化(共同投資),因而得以應付更大規模的事業。
  然而,當時公司的股東基本上是無限責任。假如今天東京電力公司的股東也需負無限責任,那麼他們在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事故後,將被請求超過其出資額的龐大補償。若股票投資為無限責任,股東就要更注意並深入審度公司的經營者;就像現代投資者一般,分散投資眾多股票,越分散,審度經營者就會變得越困難。從內部控制的觀點來說,或許有危險的投資行為。義大利的Compagnia立基於《羅馬法》,共同經營者的任何單一個體都需承擔公司所有債務,因此出資者選擇有命運共同體關係的家族或同族人士,實屬尋常。
  在十六世紀的英國,黎凡特公司的資金來源為莫斯科公司及海盜德雷克,黎凡特公司(Levant Company/Company of Turkey Merchants)是一家冠上特權地區的特許公司,後來類似企業相繼成立。但這些公司皆為無限責任,並擁有基爾特(同業公會)的性質。基於無限責任,在股票販售之際,必須洞見買家在緊急時是否擁有強大的支付能力。
  一般說來,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被認為是現代股份有限公司的嚆矢,因為VOC的股東僅負有限責任。基於股東損失不會超過出資金額,只要擁有支付股票價格的能力,任何人都可買進,因此其交易相當熱絡。

東印度公司
  一五八○年,與荷蘭敵對的西班牙併吞葡萄牙,讓原本藉由葡萄牙之手取得胡椒的荷蘭陷入斷貨的窘境。為了自行取得胡椒,荷蘭組織一支船隊直航亞洲。
  荷蘭航海的成功,證明了即使不靠葡萄牙,仍可能經好望角直接進行胡椒貿易。此一消息撼動了英國黎凡特公司的成員。這家公司嘗試經由中東,從亞洲進口胡椒,但此一路徑需支付仲介的印度商人與伊斯蘭教徒高額的手續費,若好好運用好望角這條航線,只需低廉的進貨成本。
  當黎凡特公司的成員向伊莉莎白一世申請特許權之際,隨即有二一八位出資者在一六○○年底籌措了六萬八千英鎊資金,集結成擁有五艘船隻的船隊。國家特許其擁有十五年的東印度貿易特權,不過每次航海結束便要結算當次投資收益,因而尚無有限責任的概念。首次航海以巨大成功收尾,投資者隨即被要求繳交兩百英鎊的次回航海資金。這就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起源。
  另一方面,荷蘭東印度公司率先展示了直接與亞洲貿易的可能性,在稍遲於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一六○二年,透過十七位發起人募集到六五○萬荷蘭盾(10荷蘭盾=1英鎊)的資本額,公司正式設立。後來,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基於經營印度殖民地而佔有一席地位,但以設立最初的資本額規模而言,卻只有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十分之一左右。
  英國東印度公司將單次航海獨立為單一事業,出資以單次計算。相較於此,荷蘭東印度公司將二十一年間的所有航海行為視為一個事業體,其精神相近於採用永久性營運資本(Permanent Working Capital)是以永續經營為目標的現代公司。一六○○年,三浦按針〔即英國人威廉.亞當斯(William Adams)〕搭乘荷蘭商船慈愛號(Liefde)經太平洋漂流到日本,平戶的荷蘭商館開設於一六○九年,在此時期,剛剛建立基業的德川幕府接觸到的荷蘭是富裕且進步的國家。
  綜言之,VOC明確規定股東為有限責任,名副其實地成為現代股份有限公司的鼻祖。受惠於永續經營與有限責任,VOC的股票交易容易進行且相當熱絡,因此在VOC成立的一六○二年,鄰近VOC的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也誕生了。既然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全世界第一家現代股份有限公司,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也可算是全世界最早的證券交易所。
  若依據已故經濟史學家安格斯.麥迪森(Angus Maddison)整理的資料,當時實質人均(GDP)以荷蘭最富裕,高達二一七五美元,英國則是一四四○美元,當時最強大的西班牙是一三七○美元,葡萄牙為一一七五美元。不過這個時期,荷蘭在形式上未脫離西班牙獨立。
  荷蘭的國王並無封地,向來是民間推動土地開發事業,因而出現擁有私有土地的富裕階層;相較於英國,其民間投資資金充分。在當時,英國有如荷蘭的後生晚輩,在胡椒貿易上讓荷蘭搶得先機,只能後發而至地專注經營印度。然而,荷蘭也過分執著於當時利潤豐碩的胡椒貿易,很快地,在一六六七年第二次英荷戰爭之際,荷蘭以曼哈頓島與英國交換東印尼肉豆蔻產地的倫島(Run Island),因此當時的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更名為今天的New York(紐約)。此事在今天可謂難以想像,當時,倫島的價值遠高於曼哈頓島。
  然而,英國未袖手坐視VOC的成功。一六○○年以後的英國一如荷蘭,每年派遣艦隊經好望角駛向盛產胡椒的印度、爪哇與蘇門答臘等地區。一六一一年的第十次航行,創下單次航海最高的收益──百分之一四八。隔年起,英國效法荷蘭,不再將出資限定於單次航海,而改為以複數航行為對象,每次航行均展開多次股票發售,擴大公司規模。
  如此一來,在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經營型態趨向永久性營運資本(Permanent Working Capital)之際,隨即舉行股東大會,選出二十四名董事。總裁和副總裁透過會計、採購、通信、船舶、財政、倉庫、私人貿易等七個專門委員會展開業務。各地的駐外負責人稱為Factor,大股東的子弟充任此職,受到董事會嚴格監督,由此可見現代大型企業組織架構的雛形。
  一六六二年,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實行股東有限責任制,一六八○年股東獲取百分之五十紅利,一六六二年入股該公司的股東,若於一六八八年賣出股票,可獲得百分之一二○的收益。當時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員工與股東,等於是暴發戶的代名詞。
  但遺憾的是,一六九○年以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股價記錄幾乎沒被保存下來。即使發行了股票,交易卻很不熱絡,因為當時英國尚未設立證券交易所,只有相當少數的股票進行交易。
  另一方面,VOC在一六三二年發出百分之十二.五的分紅,從一六五二年到一六八八年之間的投資收益為百分之六八○。此一期間,荷蘭爆發著名的「鬱金香狂熱」(Tulip Mania),但VOC的經營卻未受影響。VOC的企業成長速度不若英國東印度公司,其步伐卻頗為穩健。

證券交易所的歷史
  既然現代股份有限公司的鼻祖是荷蘭東印度公司,世界證券交易所的發端,便是交易VOC股票的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在十二世紀左右的中古歐洲,波羅的海、佛蘭德斯(Flandre)地區與地中海之間的貿易活絡,爾後開始出現了香檳市集一類的大型交易市場。雖然定期開市,卻未成為常設市場。為便利於來自歐洲各地的商人,義大利的銀行和商人在開始香檳市集利用匯票進行異地遠端結算。辦理匯兌和貨幣兌換業務的金融業店鋪與商品一起陳列於市集,票據交易逐步發展起來。
  原本市集會定期更換場所,很快地,便因為有固定場所而邁向常設化,變身為商業市鎮;其中,現今比利時境內的「運河之都」──布魯日,被譽為「北方的威尼斯」,這座城市在十四世紀成為義大利與漢薩同盟各城市往來交易的中心,因而繁榮起來。若翻閱義大利商人相關書籍,布魯日是出現頻率最高的外國地名。
  歐洲將倫敦以外的證券交易稱為Bourse,源自商人會聚集在布魯日的商人旅館Bourse,包括金融商品在內的各種交易都會在此進行。當然,雖說是金融商品,此時僅限於匯票和硬幣,交易的主體是商品與日常生活用品。
  很快地,布魯日的運河淤積了,哈布斯堡王朝(Haus Habsburg) 的馬克西米利安一世(Maximilian I)取消了這座城市的自治權,商人們紛紛遷移至安特衛普。於是,進入十六世紀之後,安特衛普成為北歐最繁榮的都市,如同現代的樞紐機場(Airline hub)一樣,變身為商業網絡中心。歐洲各地的商人依傍商館修建倉庫,里斯本出發的貨船將亞洲的胡椒載來此地;尤其,當時歐洲各王室為了籌措經常性戰爭費用,乃將安特衛普作為金融中心,對於該地的繁榮有影響很大。
  但是,一五八五年安特衛普被西班牙軍隊佔領,西班牙要求當地的新教徒在兩年內搬走,想必猶太人面臨著同樣的處境。於是,商人們一起搬到阿姆斯特丹,金融中心瞬間轉移。對商人來說,當下的自治權就意味著財產權。商業中心城市從布魯日遷到安特衛普、再遷到阿姆斯特丹的過程,在於追求包含宗教信仰在內的自由。突然間就必須拋棄家園、被迫離開原本的國度,商人無法安居樂業,因此也不會有發達的市場。
  因「劣幣驅逐良幣」──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而聲名大噪的英國王室金融代理人湯瑪斯.格雷欣(Thomas Gresham),以其在安特衛普所見的證券交易所為藍本,在倫敦打造出辦理匯兌和日用品的交易所。後來在一五七一年成為皇室欽命的皇家交易所(The Royal Exchange)。
  在英國,由於股票經紀人在整個一六○○年代累積的惡習惡狀,皇家交易所拒絕其進場,他們只能聚集在交易所外的大街上,後來轉移到附近的咖啡館。這就是舉世聞名的喬納森咖啡館(Jonathan’s Coffee House)。喬納森咖啡館於一七四八年因火災而焚毀,之後重建的新喬納森咖啡館於一七七三年正式掛牌為「倫敦證券交易所」(LSE)。這家有傳統的LSE,相較於VOC派生的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遲了一七一年之久。
  在十七世紀初期,阿姆斯特丹和倫敦在資金能力上可謂相差懸殊,這在前文介紹兩國東印度公司資本金時已有論述。一六○九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以熱那亞的聖喬治銀行為範本,創建世界首家中央銀行──阿姆斯特丹銀行,展開匯兌與轉帳業務。阿姆斯特丹銀行成為歐洲商人的交易結算中心,隔年,為了交易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股票,開設了世界首家證券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裡,所有類型的金融商品均可交易,涵蓋商品、匯兌、股票、海上保險及期貨。尤有甚者,通說認為,荷蘭名產鹽漬鯡魚在漁獲期到來之前便開始交易,乃是人類期貨交易的源頭。股票交易之際,可融資上限為上市股價的百分之八十,因此信用交易成為可能,期權交易也已存在。一六一二年,荷蘭政府匆促決定禁止空頭交易、期貨交易及期權交易,此後亦屢屢發佈禁令,如此現象反而顯示出,這些禁令在實際層面上沒有被嚴格遵守。以下所言是筆者沒有根據的臆斷之言,日本平戶的荷蘭商館開設於一六○九年,亦有文獻顯示,日本於一六二○年出現最早的大米期權交易,或者,這兩者之間存在若干關聯也說不定;想來,大阪堂島的大米期貨交易也受此影響。

鬱金香泡沫、喀爾文教派與貪欲
  本節大膽地以「鬱金香泡沫」(Tulip Bubble)為題,事實上並非通用的歷史用語,鬱金香「bulb」一詞倒是存在,意指鬱金香的球莖。
  雖然令人費解,「泡沫」(Bubble)一詞是一七二○年「南海泡沫企業」事件後才出現的。因此,十七世紀荷蘭的鬱金香球莖價格飛漲事件,一般稱為「鬱金香狂熱」(Tulip Mania)。儘管如此,鬱金香狂熱名列世界史中的三大金融泡沫事件之一,即使到了今天依然如此。隨著時代演進,應載入史冊的泡沫事件應還有其他若干,但仍如此看重鬱金香狂熱的歷史意義,便和往昔人們不認為,這類泡沫事件會再度出現有關。
  一六四八年,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宗教戰爭結束並簽定「威斯特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之後,荷蘭才脫離西班牙獨立。但事實上,自十六世紀末以來西班牙對荷蘭的威脅已然消失。東印度公司的經營績效良好,吸引歐洲其他地區的投資,也增添信用交易、期貨、期權等投資產品的多樣性。而且這段時期,正值荷蘭籌畫利用運河網絡連結主要城市,不動產價格不斷攀升之際,阿姆斯特丹的經濟正處於巔峰。
  另外,荷蘭人向來習於高價收購鬱金香球莖的稀有品種,當各項條件齊備,時序進入一六三○年代,球莖價格緩慢上漲,終於迎來異於平常的熱潮。
  尤其是根據留下來的球莖價格飛漲時期相關紀錄,其實際樣貌也清楚呈現;從一六三六年十一、十二月到一六三七年一、二月間,球莖價格在二月三日抵達高點後直直落,這是原始且徹底的泡沫典型。也就是說,某日,市場的買方突然消失了,價值等同於一棟房子的鬱金香球莖,被當作洋蔥誤食等各種悲喜相交的故事也流傳了下來。
  鬱金香球莖價格上漲的時期,正值球莖在土地上生長的季節,因此是暴漲於無法收穫交易的期間。取而代之的是期貨交易,結算採用差價合約(CFD),而且在收穫交易時可以使用個人票據。所有交易並非在正式的交易所進行,也不限於阿姆斯特丹或鹿特丹,而是將各地酒館當成交易所。
  鬱金香球莖價格暴跌的原因很單純,因為進入三月後便可開始將收成拿去交貨,當初參與球莖買賣的人從狂熱的夢裡醒來,被拉回現實世界,相較於鬱金香球莖,人們更需要金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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