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不久時: 南特 巴黎回憶錄 (2020我行我素版) | 誠品線上

愛的不久時: 南特 巴黎回憶錄 (2020我行我素版)

作者 張亦絢
出版社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愛的不久時: 南特 巴黎回憶錄 (2020我行我素版):台灣到法國念書的女同性戀遇上當地的一位異性戀男子,他們之間有戀愛的可能嗎?他們的關係能長久嗎?小說中的男女主角甚至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台灣到法國念書的女同性戀遇上當地的一位異性戀男子,他們之間有戀愛的可能嗎?他們的關係能長久嗎?小說中的男女主角甚至一度非常嚴肅地約好「這當然絕不是、絕不是一個愛情關係」——你一句,我一句,言之鑿鑿。只差沒去公證,立誓絕不會愛上對方…… 絕版已久的張亦絢首部長篇小說《愛的不久時》, 「2020我行我素版」鄭重推出,全新改版並新增一篇四千多字的後記〈暫時的一切〉。 《愛的不久時》寫於長篇小說《永別書》之前,張亦絢於2011年出版這部小說時,台大外文系特聘教授張小虹形容它是「二十一世紀的愛戀手記,後《荒人》後《鱷魚》的怪胎情慾流動。」 新版後記裡,張亦絢說:「«愛的不久時»是我寫作至今以來,最喜歡的一本書。它有最簡單的面貌,實則說了非常複雜,且只有小說才能說得那麼好的事。……我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它是我文學的原點。」 後記也說明為何絕版多年之後,張亦絢鄭重決定給《愛的不久時》一個比較無印、比較素顏,也比較赤手空拳的版本。刪去初版的<文學與我>兩篇、<後記>與<作者的感謝名單>,此外還有四篇專文導讀與十三則留言版性質的「留言」,也不再收錄進來。「單純,然也毫不簡略 ; 低限,同時絕不虛弱——這也是我想以小說,對世界與各位致上的心意。」張亦絢說。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張亦絢一九七三年出生於台北木柵。巴黎第三大學電影及視聽研究所碩士。早期作品,曾入選同志文學選與台灣文學選。另著有《我們沿河冒險》(國片優良劇本佳作)、《小道消息》、《晚間娛樂:推理不必入門書》、《看電影的慾望》,長篇小說《愛的不久時:南特 /巴黎回憶錄》 (台北國際書展大賞入圍)、《永別書:在我不在的時代》(台北國際書展大賞入圍),短篇小說集《性意思史》獲openbook年度好書獎。二〇一九起,在BIOS Monthly撰「麻煩電影一下」專欄。網站:http: nathaliechang.wixsite.com nathaliechang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一部 開始前的開始 第二部 結束前的開始 第三部 兩者之間 第四部 結束吧結束吧 第五部 結束後的開始 後記 暫時的一切——寫在《愛的不久時》「2020我行我素版」出版前 致謝

商品規格

書名 / 愛的不久時: 南特 巴黎回憶錄 (2020我行我素版)
作者 / 張亦絢
簡介 / 愛的不久時: 南特 巴黎回憶錄 (2020我行我素版):台灣到法國念書的女同性戀遇上當地的一位異性戀男子,他們之間有戀愛的可能嗎?他們的關係能長久嗎?小說中的男女主角甚至
出版社 /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3598220
ISBN10 / 9863598224
EAN / 9789863598220
誠品26碼 / 2681903092002
頁數 / 264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張亦絢:「《愛的不久時》是我寫作至今以來,最喜歡的一本書。」
傳奇絕版小說,重回人間。
2020我行我素版,情義難再得。

寫給痛苦的訣別信,面朝人生的定情物,
在變幻莫測的世界中,我們都需要有如護身符般的小說。

試閱文字

自序 : 《愛的不久時》(以下簡稱《愛》)是我至今以來,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
它有最簡單的面貌,實則說了非常複雜,且只有小說才能說得那麼好的事——也因爲它的這個特性,即使我在公開介紹它時,也一貫「顧左右而言他」,絕不輕易將藏寶圖示人。我自己「偷看」讀者們的反映,會在心中下註腳:「這個已非常接近寶藏了」,「這個越來越沒希望了」。——看到前者,我往往會非常興奮,甚至會想出聲喊,「動手撬開啊!」——有時會看到有人一直在進門處繞來繞去。其實線索都在明確的地方,並沒有刻意為難人,但至今爲止,拿到小寶貝的人多,至尊(?)之寶少。每個人得到的指示都差不多,這就是遊戲的公平性——相較於我的若干作品會心軟而循循善誘,《愛的不久時》維持了我最本色的「其心如鐵」,我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它是我文學的原點。儘管完全只讀表面文章的人,也有它可以得到的愉悅——這小說隱藏的礦脈,連我自己重讀時,也都被震懾住。——因我寫完幾個月後,就開始忘記內容了。只保留抽象的記憶。——所以,重讀自己的小說時,也不知小說會如何開展。前陣子重讀,我當下的反應即是近乎失聲呼喊:天啊我的天啊。我記得這小說有什麼東西是「很厲害的」,但真讀到時,我也還是很受驚嚇。
短篇小說裡,在我心中有同等位置的是<家族之始>。作者偏愛自己作品這事,說來可能不妙,理論上好像要有父母對待子女的態度,ㄧ概都說一樣愛一樣疼——但我們也知道,這不是真的。與其否認存在投緣這種事,不如老實承認——某些親子緣份淺的人,可能會有其他緣深。公平當然還是要公平,但情感是另一回事。到現在爲止,沒什麼作品我是寫了就丟下不管的,天性上沒有那麼愛的東西,也有理智上的愛——這ㄧ點,在人與人的關係中重要,在人與書的關係也一樣。
《永別書》(以下簡稱《永》)寫完好一陣子,我的臉都是慘白的,就算沒有立刻全部忘記,我也傾向不再想起——當然接受採訪或什麼活動之前,會再讀一下,免得跟不上提問。
《永》的誕生與《愛》息息相關,《永》的作者是有意要批評《愛》的作者——這點我非常清楚,可是批評與否定是完全不同的事,惟其有一個具體存在的小宇宙,批評才能進行。而我在這個歷程中,比別人更清楚的,就是「一定會有還好是有」《愛》這本小說。
……
以上是2010年之前結束的小說。
出版的事多半落在2011年。我執筆加寫的包括<文學與我>兩篇、<後記>與<作者的感謝名單>,此外還有四篇長短不一的專文導讀與十三則留言版性質的「留言」——以上這次都不再收錄進來,為的是讓買了初版的讀者保留其初版的特殊性——傳言說「初版」網路上賣到千元,「有這種事」——我有點吃驚,總之,不記得何時變成絕版。因改變絕版狀態的主動權在我手中,所以延宕也是我的責任居大。
因爲出版與書寫相比——出版是件無趣(但我盡可能說服自己它有趣)多了的事——我也一直有危險的傾向,「只寫不出」的誘惑永遠在那,並不是對問世有任何疑懼——年輕時也許還有證明自己的需求在,但越到後來,往往寫完就很滿足,「分享出去」——老要用勉勵自己(好好做家事或運動)的態度去做。
以往我看到作家寫了不出收在抽屜甚至燒掉,總覺得「很不像話」——但我也是懂那「已經成了」的感覺,雖然旁觀永遠覺得「很不像話」。
2011版的出版,說起來也是「很不像話」——我有個印象,我寫完就很想玩或寫下本書,不記得當時我知道那人是孫梓評或還是稱其為「自由副刊的編輯先生女士」,在看完小說全文後,會來信詢問「出版的進度」。而我為了不讓人覺得

試閱文字

內文 : 第一部 開始前的開始

1
作家的人生跟她的作品有什麼關係呢?對這問題,我一向憑直覺行事,沒有什麼清楚的打算。惟有一次,我忽然心生感慨,對自己道,我生命中有件事,而這事,這事我一定不寫它的。
這個念頭一閃而過。
後來,我不禁想到,是不是每個寫書的人,都有過這樣一個秘密。也就是說,有一天,我們親逢某事,我們儘管感觸深沉我們儘管驚為天人,但我們決定,這東西,我要把它帶進我的墳墓裡。
我相信,如果每個寫書的人,都有這不為人知的一面,那原因一定各有千秋,而且,比任何曾經寫出過的東西,都能令人知道人生。
但是,既然寫書的人決定不寫,我們對這主題可以包含的東西,只能一無所知。當我在開始這本書時,我的決定並沒有改變。那個我所深愛的某事某物,我要永遠留給我自己,沒有任何原因的,我要讓它不在人間流傳。
說是沒有任何原因的,或許也不一定。雖然基於職業的習慣,是會覺得彷彿自己竊取了什麼;但又知道,這可是完全在自己的自由範圍內──畢竟,這件事如果不是當事人自己說出來,一切都是神不知、鬼不覺的。當事人,不知為什麼,光這三個字就有點美。
在某個範圍內,作家確實是很無私的,痛苦也好,幸福也好,懷疑也好,幻滅也好,有了什麼,一轉手,都可能讓它化成作品中看不見的血肉。不過,自從我有那次小逃兵的想法後,我就知道,就算做為作家,我也不是那麼無私的。一生至少要有一次,要背叛,要脫離,要擅離職守,那原本自己跟自己說好了,如同天職般的終身職:寫。
說到現在都不是重點。我並不打算討論這件事。如同我已經指出來的,這件事如果存在,是極私密的,除了臆測,不會有太多挖掘得到的內容。不過,這倒是令我想到德弗扎克。
據說作曲家德弗扎克喜歡火車。時常特地跑去鐵道不遠處,為的是觀看火車。作者行文到此,已經十分雋永可喜,但是這個日本的音樂評論者似乎非常大惑不解,或說特別熱心研究?他就這件事做了一個結論:德弗扎克雖然非常喜歡火車,但他終其一生卻沒有寫過關於火車的樂曲。
看到這一段的時候,我笑了,除了文章本身的趣味外,當然也是因為聯想到了自己。想到自己如果喜歡什麼東西,落在別人眼裡,也有可能被評論道:某某雖然很喜歡某某物,但她從來就沒有以此為題材寫過任何小說──作家與不寫作的人的一個大差別就在這,後者對作家是如何寫作的總有一個想像,然而,這個想像往往與實際情形天差地遠。
在最普遍的看法裡,人們以為能從作品中看到作者的人生。
有一次,在法文課堂中,授課的老師知道我寫作,兩眼因此微亮微笑地問道:「這麼說來,我們也有可能被寫進小說裡面囉?」「應該不會吧!」當時的我在心中嘀咕道:「讀哲學的也那麼沒水準嗎,把寫作想成什麼啦,當我隨時在臨摩寫生。要知道,被寫未必是好事。」── 寫到這,很想對當年的當事人說一句:「果然是被寫進小說裡面啦,各位。不過呢,差別就是,就算是被寫進來,也絕不是你想像的那樣就是了。」
但我確實感到困擾。文學與人生的距離,似乎只存在我一個人的心中,是我一個人的守則。我有一個朋友就認為,她應該也可以在我的小說裡扮演一角,自己給我建議了一個她出場的方式,連在小說中她的名字她都想好了──彷彿我的小說是一間公寓,有興趣的人都可以搬進去做房客。
還有人借用我小說中人物的說詞來對我說話,認為這樣會貼合我的生活,甚至討我喜歡。你/妳無法想像我覺得多怪異。也有一點被侵犯的悲傷感。無論怎麼說也不會有人相信:小說是小說;人生是人生。其中有不可滅的界線,我知道,但是怎麼樣,也無法讓其他人知道。

2
對我這個態度抗議的最厲害的,大約發生在十年前。抗議的人終於在十年後進入了小說,至於是不是如他所願,已經成為無從查考的事,而他,就要成為現在這個小說最重要的一個主角了,這在十年前,或者甚至在三天前,都不是我這個作家所能預料的。
他在這了,他說道:「妳不見我,都是因為我不能做為妳小說的靈感。」
我搖頭,溫和地說道:「寫小說不像你想像的那樣。」
他不肯罷休。他甚至連事實的基本面都搞錯了,首先我沒有不肯見他,其次我從來不缺乏靈感──這倒不是說我靈感源源不絕的意思──我曾聽過一個同時身兼畫家與精神分析師的教授這樣嘆道:所有創作的人都知道,面對白紙,沒有靈感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
我差點沒出聲反駁,怎麼會是這樣子呢?
為什麼要去面對白紙呢?
在人生中怎麼會有時間去面對白紙呢?
這種時候,難道不是做什麼都好但不需創作嗎?
我會有這種態度,大概是因為,我並不是一個非常尊重創作的人,這倒不是說我會主張人們不發稿費或胡亂抄襲的意思,而是說,我再喜歡某個作品, _我都沒辦法覺得創作非常了不起。所以我是不會要為它受什麼苦、做什麼犧牲的,更不要說,為它而去過某種被假想為比較有助創作的生活,不管是養尊處優或波西米亞。
而且,我對寫作造成的不便並非毫無怨言。它造成的麻煩至少有這三樣, _首先是娛樂減少,寫作導致的專注會使得那段時間不能做太高品質的娛樂,因為那會分散心思。再來,在這過程中我不能做重大決定,比如要不要愛一個人或要不要搬家。
寫作時,在所謂現實這塊區域中,我是遊魂。我對此非常計較,擔心我在人生的歷練上會遠遠落後同輩:當妳的同齡者都在增長不管那是什麼的社會閱歷時,妳正過著一天兩千字兩千字再兩千字這樣的生活,這不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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