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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是我國公法之基礎法律。三十餘位傑出公法碩彥,將本法施行二十餘載之理論研究與實務成果,整理彙纂成逐條釋義一書,粲然大備,條理分明。本書乃公共行政、公法學術與司法實務,必備之基本用書,也是學生提升公法學養之指引參考。

內容簡介

行政程序法是我國公法之基礎法律。三十餘位傑出公法碩彥,將本法施行二十餘載之理論研究與實務成果,整理彙纂成逐條釋義一書,粲然大備,條理分明。本書乃公共行政、公法學術與司法實務,必備之基本用書,也是學生提升公法學養之指引參考。

產品目錄

序 言/翁岳生
序 言/城仲模
序 言/董保城
主編與副主編簡介
作者簡介
編纂人員簡介
縮語表

‧行政程序法之制定及修正經過
 壹、行政程序法之制定/1
 貳、行政程序法之修正/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節 法 例
第1條 立法目的/11
 壹、我國行政程序法立法沿革與立法目的/11
 貳、行政程序法立法目的比較法觀點/14
 參、人民參與行政程序是基本權程序保障功能之展現/15
 肆、德國非要式行政程序與歐盟行政程序「良善行政」/18
第2條 行政程序與行政機關之定義/25
 壹、總 說/26
 貳、行政程序之界定/26
 參、行政機關之界定/28
 肆、行政機關之管轄權/34
第3條 適用範圍/35
 ◎注 釋/38
第4條 依法行政原則/63
 壹、條文旨趣/63
 貳、法治國原則的憲法根基/64
 參、行政行為的意涵與行政程序法的適用/65
 肆、行政行為受法律之拘束/66
 伍、行政行為受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75
第5條 明確性原則/80
 壹、規範之意義/80
 貳、規範之行為/82
 參、規範之範圍/83
 肆、違反之法律效果/87
第6條 平等原則/89
 壹、平等原則之意義/89
 貳、行政法規適用上之平等原則/90
 參、平等原則與主觀公權利/96
第7條 比例原則/102
 壹、條文旨趣/102
 貳、法制沿革/103
 參、原則內涵/105
 肆、比例原則的適用對象/106
 伍、比例原則的操作方法/107
 陸、比例原則與司法審查/114
第8條 誠實信用原則、信賴保護原則/117
 壹、規範目的/117
 貳、誠實信用原則/117
 參、信賴保護原則/125
第9條 注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原則/130
 壹、規範之意義/130
 貳、應衡量之事項/132
 參、與其他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之區別/133
 肆、違反之法律效果/134
第10條 行使裁量權原則/135
 壹、條文旨趣/135
 貳、行使裁量權的意涵及其法治課題/135
 參、行政裁量與司法審查/139
 肆、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149

第二節 管 轄
第11條 管轄權與變更管轄權/155
 壹、管轄法定原則與管轄恆定原則/155
 貳、管轄之變更及其公告/161
第12條 管轄權之補充規定/163
 壹、本條之適用補充性/164
 貳、通常情形之土地管轄補充規定/165
 參、緊急管轄權/167
第13條 管轄權之競合/172
 壹、行政機關管轄權競合/172
 貳、解決方法/174
 參、必要之職務行為/179
第14條 管轄權之爭議/181
 壹、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181
 貳、解決方法/182
 參、緊急臨時處置/186
 肆、權利救濟之限制/186
第15條 權限之委任或委託/189
 壹、規範意義/190
 貳、條文解析/191
 參、法律效果與救濟/196
第16條 行政委託/199
 壹、規範意義/199
 貳、條文解析/200
 參、法律效果與救濟/204
第17條 管轄權有無之調查與處置/206
 壹、規範之意義/206
 貳、管轄權有無之調查/208
 參、無管轄權之處置──案件之移送/208
 肆、期間之計算/210
 伍、違反之法律效果與救濟/210
第18條 管轄權變更之處理/212
 壹、規範意義/213
 貳、條文解析/214
 參、違反之法律效果/217
第19條 職務協助/218
 壹、規範意義/219
 貳、職務協助之概念與特徵/220
 參、職務協助之要件/221
 肆、職務協助之界限/223
 伍、費用之負擔/224
 陸、應適用之法規與救濟/225

第三節 當事人
第20條 當事人之範圍/226
 壹、行政程序當事人之範圍/226
 貳、申請人及申請之相對人/227
 參、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230
 肆、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231
 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232
 陸、對行政機關陳情之人/232
 柒、其他依本法規定參加行政程序之人/232
第21條 當事人能力/237
 壹、概 述/237
 貳、自然人/238
 參、法 人/240
 肆、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242
 伍、行政機關/243
 陸、其他依法律規定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244
第22條 行為能力/246
 壹、行政程序上行為能力/246
 貳、行政程序法上程序行為能力及其適用/249
第23條 程序參加/261
 壹、行政程序中第三人之參加/261
 貳、通知或拒絕程序參加決定之法律效果及其救濟途徑/267
第24條 委任代理人/268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268
 貳、代理人之意義、功能及權限/269
 參、行政程序代理人制度/271
 肆、代理人人數/273
 伍、代理人之資格/273
 陸、代理權之範圍/274
 柒、委任代理人之方式/275
 捌、代理權之撤回/277
 玖、其他問題/278
第25條 單獨代理與複代理/280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280
 貳、多數代理人/280
 參、單獨代理/281
 肆、複代理/282
第26條 代理權之效力/283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283
 貳、代理權恆定原則/284
 參、代理權消滅之原因/285
第27條 選定或指定當事人/286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286
 貳、選定當事人/287
 參、指定當事人/290
 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辭退選定或指定當事人/293
 伍、選定或指定當事人之權限/293
第28條 選定或指定當事人單獨行使職權/296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296
 貳、複數選定或指定當事人之權限/296
第29條 選定或指定當事人之更換或增減/298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298
 貳、更換或增減選定或指定當事人/298
第30條 選定、指定、更換或增減當事人之方式/301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301
 貳、當事人選(指)定、更換或增減之通知/301
第31條 輔佐人/304
 壹、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304
 貳、輔佐人之意義、功能與權限/305
 參、輔佐人之許可及命輔佐人到場/306
 肆、撤銷許可或禁止陳述/307
 伍、輔佐人陳述之效力/308

第四節 迴 避
第32條 公務員應自行迴避之事由/310
 壹、概 說/311
 貳、迴避事由/312
 參、迴避的適用與效果/314
第33條 當事人申請公務員迴避之事由/317
 壹、概 說/317
 貳、適用的範圍與程序/317
 參、迴避規定的不確定性/321

第五節 程序之開始
第34條 行政程序之開始/324
 壹、與德國法比較分析/324
 貳、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啟動程序開始之義務/325
 參、人民依法申請事項/327
 肆、小 結/327
 伍、案例分析/328
第35條 當事人申請之方式/330
 壹、口頭與書面申請/330
 貳、法規另有規定之申請方式/331
 參、案例分析/331

第六節 調查事實及證據
第36條 依職權調查證據/333
 壹、職權調查主義/333
 貳、職權調查之範圍/335
第37條 申請調查事實及證據/346
 壹、當事人自行提出或申請調查證據/346
 貳、當事人參與證據調查/347
第38條 製作調查之書面紀錄/349
第39條 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351
 壹、調查方法之容許/351
 貳、通知陳述意見之概念及依據/353
 參、通知陳述意見之方式及程序/354
 肆、「陳述義務」之存否及內涵/355
第40條 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出證據資料/357
 壹、要求提供文書、資料或物品之依據及範圍/357
 貳、要求提供之程序/358
第41條 鑑定/360
 壹、鑑定及鑑定人之概念/360
 貳、鑑定之必要性/361
 參、鑑定人之選任/362
 肆、鑑定之功能及類型/363
 伍、鑑定之法律關係及責任/363
第42條 勘驗/365
 壹、勘驗之概念及標的/365
 貳、勘驗之進行及限制/366
 參、勘驗之任意及強制與費用/367
第43條 採證之法則與告知當事人/369
 壹、概 述/369
 貳、證據能力/369
 參、證據證明力/372
 肆、舉證責任之分配/374
第44條(刪除)/375
第45條(刪除)/375

第七節 資訊公開
第46條 申請閱覽、抄錄資料或卷宗/376
 壹、閱卷權概說/377
 貳、閱卷請求權(第1項)/381
 參、閱卷請求權的例外(第2項與第3項)/384
 肆、卷宗資料內容錯誤之更正權(第4項)/391
 伍、侵害閱卷權之法律效果/391
 陸、權利救濟/392
第47條 禁止為程序外之接觸/393
 壹、立法理由/394
 貳、憲法基礎與利益權衡/394
 參、要件與爭議問題分析/395

第八節 期日與期間
第48條 期間之計算/403
 壹、期日與期間之計算/403
 貳、案例解析/408
第49條 在郵期間之扣除/412
 壹、基於法規之申請/412
 貳、本條與其他法之比較/412
 參、爭議與案例解析/413
第50條 回復原狀之申請/415
 壹、法條參考比較/415
 貳、條文要件概念之說明/416
第51條 對人民申請之處理期間/417
 壹、條文內容解析/417
 貳、爭議解析/419

第九節 費 用
第52條 費用之負擔/420
 壹、行政程序費用之負擔,以無償為原則(第1項)/420
 貳、應由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負擔之費用/423
第53條 證人、鑑定人之費用/426
 壹、證人與鑑定人之作證義務與補償(第1項)/426
 貳、費用之預支(第2項)/427
 參、費用支給之標準(第3項)/427

第十節 聽證程序
【聽證程序總論】/429
 壹、緒 論/429
 貳、德國行政程序法聽證制度之基本認識/434
 參、美國行政程序法簡介/447
第54條 聽證程序的適用/456
第55條 聽證之通知及公告/464
 壹、立法理由/466
 貳、概 說/466
 參、聽證之通知(第1項)/468
 肆、聽證之預先公告(第2項)/473
 伍、聽證期日及場所之決定(第3項)/473
第56條 變更聽證期日或場所/477
第57條 聽證之主持人與協助人員/478
 壹、概 說/478
 貳、聽證主持人之選任/478
 參、實務見解/480
第58條 舉行預備聽證/482
 壹、預備聽證之功能(第1項)/483
 貳、舉行預備聽證之決定(第1項)/485
 參、預備聽證之進行及作成紀錄(第2項、第3項)/486
第59條 聽證公開原則/490
 壹、立法理由/492
 貳、不同立法例之思維/492
 參、本條規定以聽證公開言詞進行為原則/496
第60條 聽證之開始/500
 壹、概 說/500
 貳、程序開始/500
 參、實務見解/501
第61條 聽證當事人之程序權利/503
第62條 聽證主持人職權/506
 壹、概 說/506
 貳、聽證主持人權限之行使/508
 參、實務見解/510
第63條 聽證程序中之異議與處置/513
第64條 聽證紀錄/515
第65條 聽證之終結/519
 壹、概 說/519
 貳、聽證程序之終結/519
 參、實務見解/520
第66條 再聽證/523

第十一節 送 達
第67條 依職權送達/525
 壹、本條為送達節之首條,於此先就本法送達規定為整體性之說明/525
 貳、關於第67條之解析/529
 參、實務見解/530
第68條 送達方式與送達人/531
 壹、第1項/531
 貳、第2項/531
 參、第3項/535
 肆、第4項/536
 伍、實務見解/536
第69條 對無行為能力人、機關、法人或團體之送達/537
 壹、概 說/537
 貳、第1項/537
 參、第2項/538
 肆、第3項/538
 伍、實務見解/539
第70條 對外國法人或團體之送達/543
第71條 對代理人之送達/544
 壹、概 說/544
 貳、實務見解/544
第72條 送達之處所/547
 壹、概 說/547
 貳、第1項/547
 參、第2項/548
 肆、第3項/549
 伍、實務見解/550
第73條 補充送達與留置送達/554
 壹、概 說/554
 貳、第1項及第2項/554
 參、第3項/556
 肆、實務見解/557
第74條 寄存送達/559
 壹、概 說/559
 貳、寄存送達之要件/559
 參、寄存期間/560
 肆、送達效力之發生時點/561
 伍、實務見解/561
第75條 對不特定人之送達方式/564
 壹、立法理由/564
 貳、不特定人之定義/564
 參、公告方式/564
 肆、修正草案/565
 伍、實務見解/566
第76條 送達證書之製作及附卷/569
 壹、概 說/569
 貳、送達證書/569
 參、附卷要求/570
 肆、送達效力/570
 伍、實務見解/571
第77條 當事人申請對第三人為送達之處理/573
第78條 公示送達之原因/574
第79條 依職權再為公示送達/575
第80條 公示送達之方式/576
 壹、立法意旨/576
 貳、實務見解/576
第81條 公示送達之生效日/577
 壹、概 說/577
 貳、公示送達之意義/577
 參、應受送達人/577
 肆、類 型/578
 伍、實務見解/580
第82條 製作公示送達證書/581
第83條 對指定送達代收人或未指定送達代收人之送達/582
 壹、送達代收人之類型/582
 貳、應受送達資格之代表人、管理人之主動陳明送達代收人/583
 參、實務見解/583
第84條 送達之時間/585
 壹、概 說/585
 貳、實務見解/585
第85條 不能為送達時之處理/586
第86條 於外國或境外之送達/587
第87條 對駐外人員之送達/588
第88條 對軍人之送達/589
 壹、概 說/589
 貳、替代役之適用情況/589
第89條 對在監所人之送達/590
 壹、概 說/590
 貳、內容解析/590
 參、實務見解/590
第90條 對有治外法權人之送達/591
第91條 囑託送達後之處理/592

第二章 行政處分
第一節 行政處分之成立
第92條 行政處分之定義與一般處分/593
 壹、條文旨趣/593
 貳、行政處分的制度沿革/594
 參、行政處分的制度要素/595
 肆、行政處分的制度功能/606
 伍、行政處分的制度開展/609
第93條 附款之容許性與種類/612
 壹、條文旨趣/612
 貳、制度沿革/613
 參、附款的概念與種類/615
 肆、附加附款的容許性要件/621
 伍、附款與主行政處分的關係/624
第94條 附款之限制/625
 壹、條文旨趣/625
 貳、規範釋義/626
 參、附論:行政處分附款的行政救濟問題/633
第95條 行政處分之方式/637
 壹、行政處分之方式/638
 貳、書面證明之請求/645
 參、電子行政處分之特殊問題/649
第96條 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654
 壹、規範功能/656
 貳、應記載事項/656
 參、電子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668
 肆、應記載事項不備之法律效果/669
 伍、書面證明之準用/670
第97條 得不記明理由之行政處分/671
 壹、規範目的/672
 貳、得不記明理由之情形/673
 參、適用之應有取向/680
第98條 告知救濟期間錯誤或未告知之處理與效果/681
 壹、規範功能/682
 貳、本條之適用情形/684
 參、救濟期間告知錯誤/686
第99條 未告知受理聲明不服之機關或告知錯誤之處理與效果/693
 壹、規範功能/694
 貳、救濟管轄機關之告知/695
 參、救濟管轄機關告知瑕疵之法律效果/697
第100條 行政處分之通知/701
 壹、規範功能/702
 貳、通知之意涵/703
 參、書面行政處分之通知/703
 肆、非書面行政處分之通知/706
 伍、一般處分之通知/707
 陸、電子行政處分之通知問題/710
 柒、通知瑕疵之法律效果/712
第101條 行政處分顯然錯誤之更正/714
 壹、規範功能/714
 貳、得更正之要件/715
 參、更正之行使/719
 肆、不服更正之救濟/724

作者介紹

翁岳生.董保城 主編

翁岳生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前司法院院長

董保城 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副校長

陳春生.林錫堯.陳清秀.李建良.陳淑芳 副主編

陳春生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前司法院大法官

林錫堯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前司法院大法官

陳清秀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李建良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陳淑芳 德國波昂大學法律學博士/世新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69887003
ISBN13 / 9789575119355
ISBN10 / 9575119355
EAN貨碼 / 9789575119355
頁數 / 768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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