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食季刊: 一九五三年合訂本 (第二十七年) | 誠品線上

靈食季刊: 一九五三年合訂本 (第二十七年)

作者 王明道
出版社 貿騰發賣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靈食季刊: 一九五三年合訂本 (第二十七年):王明道自1927年起創辦《靈食季刊》至1955年。這季刊是王明道對中國教會的一項重要貢獻,曾促進不少信徒對中國保守派神學思想的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王明道自1927年起創辦《靈食季刊》至1955年。這季刊是王明道對中國教會的一項重要貢獻,曾促進不少信徒對中國保守派神學思想的認識。 從出版以來幾乎全由他一人來製作,撰文、編輯、印刷、看樣、校對皆是獨力執行,然後與妻子打包付郵。季刊的內容很豐富,有聖經真理(節錄經文刊登)、創作(釋經、講道、專文、見證、故事、隨感錄等)、譯作(專文、小說、短文精選、詩等)與詩歌等。 《靈食季刊》其中大部分內容都由他親自執筆,除聖經基本要道和講道信息外,還有關於基督徒生活,以及護教等方面的文章,特別對教會中那些受西方自由主義神學影響的「不信派」的抨擊,不遺餘力,為真理的道竭力爭辯。1928年,季刊開始出版單行本,遍銷全國二十八省,在信徒中頗有影響。 此刊物的宗旨:引領迷失之羊,堅固信徒之信仰,解釋得勝之途徑、成聖之要義,以導信徒走進完全之域,為基督預備清潔之婦,自神所賜吾人之寶庫(聖經)中取得各種屬靈之食物按時分與神家(教會)中之眾人。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王明道王明道(1900年—1991年)北京人,20世紀前半葉中國基督教自立教會的代表人物,主張基要派神學,重視聖經的教導和基督徒生活,反對自由派神學,斥責教會與世界中的種種罪惡。從1927年起,他自資發行《靈食季刊》共28年,發表很多有影響力的文章。從1933年起,他在北京建立並引領基督徒會堂共22年。因為反對自由派神學和三自教會,他在1955年被中國政府逮捕,以反革命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80年被釋,但從未被平反。1991年在上海因病去世。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一百零五冊目錄 聖經眞理 你是這樣做了嗎? 一個賣了自己的人? 祂是坐着呢?還是站着呢? 人爲甚麼說謊言? 被誹謗的時候要靜默 神的道是活的 神的七個見證 是「模糊」不是「馬虎」 神的兒子們是誰呢?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神的愛永不改變 編者的消息 奇妙救主(詩)(附譜) 第一百零六冊目錄 聖經眞理 你的房子蓋在甚麼上面呢? 你願意討誰的喜歡呢? 人爲甚麼說謊言(續)? 使你所得的福湧流出去 忘記了我們的應許 飯前謝恩在聖經中有根據嗎? 順服、苦難、長進、勝利、榮耀 彼得是怎樣跌倒的? 神的七個見證(續) 屬靈的望遠鏡? 編者的消息 誰站在主這邊?(詩)(附譜) 第一百零七冊目錄 聖經眞理 不怕恐嚇的人 建立德行 降世以前的基督 「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 一個嚴重的錯誤 未完畢的工程 巴蘭的道路 一樣重要的功課 德行的成就 編者的消息 讚美我主(詩)(附譜) 第一百零八冊目錄 聖經眞理 一個滿得恩惠能力的人 信心的能力 巴蘭的道路(續) 永存的工作 交友的影響 我交了這樣的一個朋友 從別人的批評中得着益處 神的七個見證(續) 傳義道的挪亞 信心增長的條件 未會被發現的過失 編者的消息 但以理隊伍(詩)(附譜)

商品規格

書名 / 靈食季刊: 一九五三年合訂本 (第二十七年)
作者 / 王明道
簡介 / 靈食季刊: 一九五三年合訂本 (第二十七年):王明道自1927年起創辦《靈食季刊》至1955年。這季刊是王明道對中國教會的一項重要貢獻,曾促進不少信徒對中國保守派神學思想的
出版社 / 貿騰發賣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5567590
ISBN10 / 9575567595
EAN / 9789575567590
誠品26碼 / 2681876737009
頁數 / 288
開數 / 18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6.5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此刊物的宗旨:引領迷失之羊,堅固信徒之信仰,解釋得勝之途徑、成聖之要義,以導信徒走進完全之域,為基督預備清潔之婦,自神所賜吾人之寶庫(聖經)中取得各種屬靈之食物按時分與神家(教會)中之眾人。

試閱文字

內文 : 一個賣了自己的人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裏。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王上廿一17-26)

  上期靈食裏我們提到兩個被人出賣了的人,一個是約瑟,一個是主耶穌。我們也討論過那十個出賣幼弟約瑟的人,並那個出賣恩師的加略人猶大。我們明白了被賣的人因禍得了福,也明白了賣人的人是自己取了禍。我曾勸勉閱者不要怕被人所賣,但切不可出賣別人。今天我再同閱者看一個出賣了自己的人,這個人就是我們在上面這一段經文中所敍述的亞哈王。他取了大禍,並不是因爲他被人所賣,乃是因爲他賣了自己。先知以利亞奉耶和華的命責備亞哈這種愚昧的行爲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幾句話不但證明亞哈是一個賣了自己的人,而且說明出賣自己的方法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經上另有一段話語也證明了這個眞理——
  「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王下十七13-18)

  這一段經文敘述以色列人如何離棄耶和華,敬拜假神,並犯各樣的罪,最後也用了這個說法,說他們「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就是出賣了自己。亞哈因爲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便出賣了自己。以色列人因爲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便出賣了自己。無論甚麼人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就出賣了自己。世界上有些出賣別人的人,也有些被人出賣了的人,但出賣自己的人却多得像海邊的沙那樣不可勝數。

  出賣自己是最普遍的事,也是最容易的事。我們只要犯罪,只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便是出賣了自己。褻瀆神,反對神,與神爲敵的人,是出賣了自己。驕傲狂妄,自高自大的人,是出賣了自己。說謊言行詭詐的人,是出賣了自己。心存貪念,用不義的方法去得財物的人,是出賣了自己。思想淫邪,行爲汚穢的人,是出賣了自己。忤逆不孝,使父母傷心受苦的人,是出賣了自己。得了別人的恩惠,不知道感激圖報,甚至翻臉以恩人爲仇敵的人,是出賣了自己。見別人得好處就心存嫉妒的人,是出賣了自己。心中充滿仇恨,口裏吐出惡言,行爲強暴兇狠的人,是出賣了自己。用計謀陷害別人,爲自己求利益的人,是出賣了自已。壓迫別人欺陵別人,作威作福,橫行霸道的人,是出賣了自己。得過神許多恩惠,但爲趨利避害,便背叛神離棄神的人,是出賣了自己。爲自己的利益尊榮地盤前途而賣主賣友的人,是出賣了自己。

總起來說,一切存心邪僻,說話詭許,行事不義,抵抗神的旨意,違背神的命令的人,都是出賣了自己。這些出賣自己的人早晚都要落在禍患中,早晚都要遭遇神的忿怒。那時他們要悔恨,要哀哭但是已經太遲了。

  出賣自己比出賣別人容易得多。出賣別人需要有可出賣的人,也需要有適當的機會,還需要有肯出價錢的人。這幾件事中缺了一件便賣不成功。但出賣自己却不需要這些。一個人隨時可以出賣自己,隨地可以出賣自己。就是因爲這個緣故,出賣自己的人比出賣別人的人多許多倍。也就是因爲這個緣故,我們需要時刻謹愼,切不可出賣別人,我們更要加倍謹愼,切不可出賣自己。

1953.2.10

(取材自《靈食季刊一九五三年合訂本(第27年)》第105冊「一個賣了自己的人」)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