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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刑事訴訟法 (增訂第3版)

作者 黃耀平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圖解刑事訴訟法 (增訂第3版):市面上的刑事訴訟法動輒600頁以上,到底刑事訴訟法有多複雜?只是想了解刑事訴訟而已,到底怎樣才能最快理解?圖解刑事訴訟法,讓您看完就能了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市面上的刑事訴訟法動輒600頁以上,到底刑事訴訟法有多複雜? 只是想了解刑事訴訟而已,到底怎樣才能最快理解? 圖解刑事訴訟法,讓您看完就能了解整個刑事訴訟流程,還能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喔! 社會新聞中經常出現的「億元交保金」、「最高法院生死辯」、「法官自由心證」等標題,究竟是什麼?為什麼參加國考,刑事訴訟法老是拿低分?如果你有以上的疑惑,一本合適的刑事訴訟法教科書,可以開啟你的興趣、幫助你理解;本書目標是成為「一本看得懂的刑事訴訟法書」,任務便是將刑事訴訟法的趣味,帶給大家,降低學習門檻。而對於初學者而言,本學科之所以難懂,主要是因為學生在修讀時,大多沒有實務經驗,缺少圖像化的理解途徑。本書有感於此,除了以輕鬆的文字,帶領讀者循序漸進以外,並以大量圖解,幫助讀者圖像化思考;此種一頁文、一頁圖的方式,使讀者閱讀起來沒有負擔,讓人不知不覺下,看完整本書,因此,本書也是會是你架上那本「看得下去的刑事訴訟法書」,在此推薦給你。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黃耀平黃耀平執業律師大學講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所碩士國立成功大學財金所碩士班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一章 認識刑事訴訟法 Unit1-1刑事訴訟的流程 Unit1-2 刑事訴訟法的意義與體系 Unit1-3刑事訴訟的目的 Unit1-4刑事訴法的效力範圍(一) Unit1-5刑事訴法的效力範圍(二) Unit1-6刑事訴法的建構原則 第二章 訴訟主體、訴訟關係人、訴訟客體 Unit2-1訴訟主體—法院(一) Unit2-2訴訟主體—法院(二) Unit2-3訴訟主體—當事人(一) Unit2-4訴訟主體—當事人(二) Unit2-5 訴訟關係人—辯護人(一) Unit2-6 訴訟關係人—辯護人( 二) Unit2-7 訴訟關係人—輔佐人、代理人 Unit2-8訴訟客體(一)—案件的概念 Unit2-9訴訟客體(二)—案件單一性 Unit2-10訴訟客體(三)—案件同一性 第三章 訴訟程序 Unit3-1訴訟關係 Unit3-2訴訟行為 Unit3-3訴訟條件 Unit3-4裁判—意義與分類 Unit3-5裁判—分類、成立與生效 Unit3-6裁判的確定 第四章 強制處分 Unit4-1強制處分的概念 Unit4-2傳喚、通知 Unit4-3拘提、逮捕(一) Unit4-4拘提、逮捕(二) Unit4-5拘提、逮捕(三) Unit4-6羈押總論 Unit4-7羈押的要件 Unit4-8羈押的審查 Unit4-9羈押的執行、限制與救濟 Unit4-10羈押的期間與延長、撤銷羈押 Unit4-11停止羈押 Unit4-12再執行羈押 Unit4-13搜索(一) Unit4-14搜索(二) Unit4-15搜索的程序、限制、救濟 Unit4-16扣押 Unit4-17 限制出境、出海 第五章 特殊偵查方式與身體檢查 Unit5-1臨檢 Unit5-2通訊監察 Unit5-3犯罪挑唆 Unit5-4鑑定留置、身體檢查 第六章 證據 Unit6-1證據法的基本原則(一) Unit6-2證據法的基本原則(二) Unit6-3證據法的基本概念(一) Unit6-4證據法的基本概念(二) Unit6-5證據法則—自白法則(一) Unit6-6證據法則—自白法則(二) Unit6-7傳聞法則的意義、適用的程序 Unit6-8傳聞法則的例外(一) Unit6-9傳聞法則的例外(二) Unit6-10證據排除法則(一) Unit6-11證據排除法則(二) Unit6-12私人不法取證 Unit6-13毒樹果實理論 Unit6-14證據方法—被告的訊問 Unit6-15證據方法—證人 Unit6-16證據方法—鑑定(一) Unit6-17證據方法—鑑定(二)、文書 Unit6-18證據方法—勘驗 Unit6-19證據保全 第七章 偵查 Unit7-1偵查的意義、偵查機關 Unit7-2偵查的開始、進行 Unit7-3偵查的進行與終結 Unit7-4告訴的意義、告訴權人 Unit7-5告訴的期間、方式與效力 Unit7-6不起訴處分 Unit7-7 緩起訴處分 Unit7-8 不起訴與緩起訴的救濟(一) Unit7-9 不起訴與緩起訴的救濟(二) 第八章 起訴 Unit8-1 公訴概說、起訴審查 Unit8-2 公訴的程序、追加起訴 Unit8-3 公訴的效力、公訴的撤回 Unit8-4 自訴概說(主體與濫權禁止) Unit8-5 自訴的限制與撤回自訴 Unit8-6 自訴的程序與審判 第九章 審判 Unit9-1通常審判程序—審理原則 Unit9-2準備程序、審判程序 Unit9-3審判的更新、停止及判決 Unit9-4變更起訴法條 Unit9-5簡式審判程序 Unit9-6簡易程序 Unit9-7協商程序 Unit9-8被害人的權利保護 第十章 通常救濟程序—上訴與抗告 Unit10-1上訴總論—上訴權人、上訴權喪失 Unit10-2上訴總論—喪失上訴權、上訴程序 Unit10-3上訴總論—上訴範圍與效力 Unit10-4上訴總論—不利益變更禁止 Unit10-5 第二審上訴 Unit10-6 第三審上訴—概念與限制 Unit10-7 第三審上訴—上訴理由 Unit10-8第三審上訴—上訴程序與審判 Unit10-9抗告、準抗告 第十一章 非常救濟程序 Unit11-1非常救濟—再審的概念與再審理由 Unit11-2 非常救濟—再審事由(一) Unit11-3 非常救濟—再審事由(二 Unit11-4 非常救濟—非常上訴的概念 Unit11-5 非常救濟—非常上訴的要件 Unit11-6 非常救濟—非常上訴的判決 第十二章 執行程序;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與沒收特別程序 Unit12-1 執行程序;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Unit12-2 沒收特別程序

商品規格

書名 / 圖解刑事訴訟法 (增訂第3版)
作者 / 黃耀平
簡介 / 圖解刑事訴訟法 (增訂第3版):市面上的刑事訴訟法動輒600頁以上,到底刑事訴訟法有多複雜?只是想了解刑事訴訟而已,到底怎樣才能最快理解?圖解刑事訴訟法,讓您看完就能了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5220174
ISBN10 / 9865220172
EAN / 9789865220174
誠品26碼 / 2681892956002
頁數 / 248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圖解刑事訴訟法,讓您看完就能了解整個刑事訴訟流程,還能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喔!

試閱文字

自序 : 從事律師實務工作6年以來,一直覺得刑事訴訟法應該是一門有趣的科目,讀刑事訴訟法應該是一件有趣的事,而不是痛苦的事。於是我不斷思考,如何讓學生可以輕鬆學習本科目。其實刑事訴訟法就是一套規則,一套國家必須遵守的規則,規則既然是讓人遵守的,就不能與實例,或者實際事物脫節;以打籃球為喻,籃球比賽有其規則,但是規則一旦脫離了籃球比賽,便不再有意義,而對於一個籃球門外漢用字面解釋什麼是「打手犯規」、什麼是「走步」,外行人不易理解,但是如果看過「灌籃高手」漫畫,甚或親自下場打一局,規則自能明瞭。刑事訴訟法的研讀也是如此,一般人首次接觸刑事訴訟法時,往往一頭陷入教科書艱深的文字當中,無法自拔,其實,我們需要的是,更多的「圖像」;從事過法院實務之人,有了實踐的經驗,圖像不求自得,但是絕大多數的學生,沒有參與實務的機會,因此只能從文字中推敲,本書期待能以文字搭配圖解,幫忙讀者理解,這些圖解的草圖,都是作者苦思後所設計,花費非常多的時間,希望讀者好好利用。

試閱文字

內文 : ( 一 ) 從犯罪嫌疑開始!
【密室殺人案】
 「房東阿部榮發現二樓套房房客Jason許久沒有出入,一股飄散在空中的臭味又越來越濃,於是找來鎖匠開鎖,門一開,發現Jason倒臥床上,到處是血跡,有一把兇刀掉落在地板上。
檢察官相驗屍體後,立即產生兇殺案的懷疑,這樣的懷疑,就是刑事訴訟開始的原因(本法§§228 Ⅰ、 231 Ⅱ)。
( 二 ) 刑事訴訟流程:偵查→起訴→審判→執行
 刑事訴訟流程,主要包含四大程序:「偵查→起訴→審判→執行」,係指經由偵查程序蒐集證據並追查犯嫌,再依審判程序確定被告犯罪事實之有無及刑罰輕重,如確定被告有罪刑,即進入執行程序執行被告之刑罰。
( 三 ) 刑事訴訟細部流程
 四大程序中,各有其細部流程,以本案為例,司法警察(官)接獲報案,獲有「某人」犯殺人罪的初始嫌疑,而開始調查,也正式開啟「偵查」程序。警察調查後鎖定與Jason結怨的K先生。警察先以通知書(§71-1)請K先生至警局接受詢問,接著在K同意下搜索其住處(§131-1),搜索發現,K的桌上有一張前往上海的機票,而掛在門口的襯衫上有些微血跡,均當場扣押(§133),警察認為,K購買出國機票,潛逃機會大,乃報請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101),並將案件報告或移送於檢察官(§§229、230、231),檢察官訊問K之結果,認為K符合羈押要件,向法院聲押獲准(§228 Ⅳ),然之後的調查中均查無K犯罪的證據,檢察官僅得以K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作成不起訴處分(§252 ⑩),K被釋放(§259 Ⅰ)。原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依職權送高等法院檢察署再議(§256 Ш),檢察長審查認為原扣押證物血刀並未調查,而有調查不備,乃撤銷原不起訴處分,發回原檢察官續行偵查(§258 ①)。
 原審檢察官再調查後,以殺人罪嫌起訴K(§264),案件繫屬於地方法院,此時程序進入「審判」階段。審判階段,受訴法院先指定準備程序期日以整理案件爭點(§273),整理完畢進入審判期日,進行調查證據並辯論等程序(§285以下),最後法院判決K有罪,有期徒刑十年,K不服上訴
(§§344 Ⅰ、350),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368),K再上訴三審(§375),仍遭駁回,K別無通常救濟途徑,判決確定,進入「執行」程序(§456以下)。執行檢察官依據確定判決將K發監執行,K服刑八年假釋出獄,出獄後行為良好未再犯罪,二年一滿,執行程序終結,訴訟流程亦隨之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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